价格决定中的社会因素
今年春运铁路不涨价引起了广泛的争议。支持者大声叫好,认为这体现了政府对民生的关注。反对者则认为违背了供求决定价格的规律,是反市场化的。这场争论的问题是:市场经济中价格是否完全由供求决定?在决定价格时还要不要考虑其他因素?
我们假设这样一种情况:一场瘟疫使奶牛大量死亡,牛奶极其短缺。如果让供求决定价格,牛奶的价格会极高。这时富人的狗仍然可以喝上充分的牛奶,但穷人的孩子会由于缺牛奶,营养不良,甚至饿死。这时政府该不该限制牛奶价格,实行配给制?我想大多数人都会支持政府采取这种做法,如果哪个经济学家敢呼吁放开价格,让牛奶价格自由上升,他会遭到灭顶之灾,网民也许还会追杀他。事实上,即使在完全市场经济的欧美各国,在二战时期对生活必需品都实行过这种限价政策。
供求决定价格是一个原理,适用于一般情况,或者说适用于绝大多数情况。供求自发决定的价格反映了资源的稀缺程度,有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所以,对于价格,政府还是干预得越少越好。计划经济的致命缺点正在于政府对价格管理太多,总想“物价稳定”,结果不是“市场繁荣”,而是“要嘛没嘛”。市场化的改革总是从放开价格开始。
但是,供求决定价格作为一个原理,并不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任何原理都不是普遍适用的,总有例外。现实中,在两种情况下政府要对供求决定的价格进行限制。一是供给者是垄断者,可以通过控制供给来人为推动价格上升,而且这种产品又对国计民生有重要影响。垄断在现实中并不罕见,如钻石、顶尖级名牌产品都处于垄断状态,但并不需要限价。因为这些产品价格高低无关紧要,可以完全由企业去决定,即使企业用减少供给的方法提价也无所谓。但如果垄断的产品涉及国计民生,价格就不能完全由供求关系决定,政府要从整个社会的利益出发,影响甚至控制价格的决定。如自来水、电力等就属于这种情况。这时在供求关系之外还要考虑整个社会的利益。
另一种情况是一些东西由于战争、天灾,或者供给能力有限,需求远远高于供给,而这种东西又是广大群众的必需品。如果放开价格、完全由供求自发决定,价格会上升到大多数人无法接受的地步。这时为了社会公平和稳定,也有必要采取限价的做法。这时决定价格的,在供求关系之外还要考虑社会因素。如大学学费、处方药价格等就属于这种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限制价格时,难免要采用非市场的配给制,也会出现黑市交易等情况。但与价格过高的影响相比,价格限制还是利大于弊。当然这种价格限制应该是短期的。战争、天灾这类情况不会长期存在,供给不足要想办法增加供给能力。这时价格的决定在供求关系之外还要考虑人民的承受能力。
春运期间铁路价格就属于这种情况。铁路是中低收入者的主要交通工具,我国的铁路运力长期严重不足。中国人有回家过春节的习惯,尤其是在外辛苦了一年的民工都要回家过年。这种需求用什么手段都难以抑制。如果价格要上升到供求平衡的水平,那将使绝大多数民工无法承受。按供求原则定价,剥夺了许多人回家过年的权利,既不人道,也不利于社会稳定。如果提价幅度不到位,只是增加了民工回家的负担,减少了他们本来就不多的收入,也是一种社会不公正。
批评不涨价者认为,由于不涨价造成民工购票困难以及黄牛党猖狂。其实只要涨价不达到供求平衡的高价位,这些现象就难以消除。前两年春运票价上升了,但买票还不是同样困难,且黄牛党同样猖狂吗?但谁都明白,要这样大幅度上调火车票是不可能的。有人觉得,宁可多拿点钱也不愿排队,但对那些收入并不高的民工而言是宁可排队,也不愿多花钱的。尽管今年买票不易,但民工对不涨价表现出几乎一致的支持。
还有反对涨价者认为不如在涨价的同时对民工实行补贴,即把暗补变为明补。在许多情况下,变暗补为明补的确比不涨价要好。但就春运价格而言,实际上明补无法实施。民工是一个无组织的庞大群体,情况极为复杂,如何实行回家者补贴?说这种话的人是主张放开价格又怕得罪民工。大概他们也知道这种做法毫无可行性。
在第一次春运涨价听证会时,我是主张有限调价的。但后来的情况是这种涨价并没有起到缓解供求紧张、减少黄牛党、使人们容易买票的作用,因为价格无法调整到使供求平衡的高价格,所以今年我支持春运不涨价。但我反对“永不涨价”的说法,随着民工收入增加,价格还可以上调,同时铁路部门也要加大投入,增加供给能力。看来还是少说“永不涨价”这种话。
经济学的原理是简单的,但现实是复杂的。用简单的原理去套复杂的现实会得出错误的结论。经济学家在提出政策建议时,不仅要根据经济学原理,还要考虑其他非经济因素。参与决策的经济学家还应该是社会学家和政治家,应该同时关注效率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