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章 政府治理与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一般而言,开放市场中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各类交易主体即为市场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消费者、行业协会、政府机构等。通过形式多样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市场主体在满足自身需要的同时,也保持了整个市场交易链条的延伸和完整,对创新驱动、经济稳定、社会进步的作用都不可小觑。但市场主体在交易过程中,基于利益最大化等原因,极易出现市场行为失范。这就需要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对市场主体行为进行规制,保障整个交易活动的有序进行。
本章针对国家对市场主体的准入制度、退出制度以及相关的规范行为进行详细的阐述,力求使读者了解国家对市场主体所采取的措施在维护市场良性运作方面的具体行为以及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