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美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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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美学范畴美学命题的“中国”

在印度佛教传入、中国佛教美学发生之前,作为理论成熟意义上的中国美学范畴群落与美学命题系列尚未建构,这不等于说,在这一历史、人文时期,没有任何美学范畴与命题的诞生。诸多哲学、美学范畴与命题,共同做了前期奠基的学术准备。

范畴,希腊语ΚαΤητoριƏ的译义。无论英语category、德语kategorie、俄语категория,还是法语catégorie,都是该希腊文字不离其宗的演变,都指事物种类、类目、部属与等级。用于数学与哲学,专指范畴与类型。

汉语范字,指模型,如铜范、钱范之类。本来意义的“范畴”,是《尚书·洪范》“洪范九畴”这一命题的缩写。

范畴是关于思想与思维趋于成熟或已经成熟的一种知识形态与理性形态,是人类理性及其思维的言辞表述,它体现一定事物的本质属性与内在联系。在任何学科领域,一旦出现范畴与范畴群落,一定程度上意味着这一学科的知识、理论范型正在或已经建构。范畴是思想、思维及其理性的标志,它体现了一定历史、人文阶段的认识的自由。……然而,范畴并不一定是体现思性的整体的理论形态,它仅是整体理论形态的凝聚、浓缩、节点与纽结,或可称之为思想与思维的筋骨与血脉。任何理论形态,都是由表现为语言文字符号系统的一系列概念、逻辑、推理与判断等思想与思维方式所构成的,就符号系统及其所指而言,它是名词、术语、命题、概念、观念与范畴等的综合集成。理论可能体现系统化了的、具有一定意义(通常指向事物的本质及其联系)的理性认识,其思想、思维特征,是趋于全面性、系统性与逻辑性。一定的真理性与实践性,是正确的理论形态的基本品格。而范畴作为一定理论形态的重要构成,它严重影响甚至决定了一定理论的成熟程度及其真理与实践的品格。

……范畴体现出较高层次之思维的严密性、稳定性、深致性、逻辑性与思想性。[46]

就中国美学史的美学范畴而言,它们无疑是思性与诗性相融合的一种美学理性形态。作为思想与思维的映对和统一,是其知识理性的一种美学表达方式。与此相应的美学命题,作为通常具有理性明晰意义的一个词组或判断性语组,其理性内容,必呈现一定的美学思想与思维。至于与一定美学范畴、命题相融、相契的哲学范畴与命题,则标志着哲学与美学的“本然”联系。

自先秦至西汉的中国美学范畴、命题,以及与之相应的哲学范畴、命题,在印度佛教入传、中国佛教美学发生之前,已经显示了鲜活而深邃的思性兼诗性的理论生命力。笔者以为,这里简略论列一些美学(哲学)范畴与命题是必要的。因为,这一系列的美学范畴与命题,往往不同程度上参与了中国佛教美学的建构。

一 八大美学范畴

(一)道

道的本义指道路,此《说文》所谓“所行道也”“一达之为道”。郭店楚简写作“”。引申为人生道路之义。先秦道家以道为哲学范畴。楚简《老子》全文有“道”字凡二十四,如“道恒亡(无)名朴”“返也者,道动也”与“道法自然”等。道的意义有四:万物本根本体;运化的规律性;人生道德准则;人生理想境界。通行本《老子》所言道,具此四义。楚简《老子》云,“有状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者,道。又说“保此道(指德行)者,不欲当盈”“天道员员(圆圆),各复其根”,等等,都是具有一定美学意蕴的哲学元范畴及其向德行准则的落实。通行本《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与“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之类的论述,都是如此。《老子》第一章所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管子·内业》“不见其形,不闻其声,而序其成,谓之道”,《韩非子》“夫道者,弘大而无形”,《易传》“一阴一阳之谓道”,《淮南子》“夫道者,复天载地。廓四方,柝八极。高不可际,深不可测”与“是故至道无为”,等等,凡此道范畴,基本处在先秦道家哲学的思维阈限之中,指自然、本然、无为。道这一范畴,在先秦至西汉的儒家学说中,也有活跃的生命。孔子以“仁”释“道”,即所谓“人道”。《论语》记述孔子之言,称“道之以政”“道之以德”,又云“朝闻道,夕死可矣”以及“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等等,一般都具有以仁学内容为主的“人道”思想。《论语》云,“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孟子倡言“王道”反对“霸道”,大凡是对孔子道论的继承与发展。《易传》既在哲学上称“一阴一阳之谓道”,又从道德教化角度,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此天道、地道与人道的分立与耦合,是先秦道、儒对立而互补的一个明证。《中庸》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人性是天生的,对人性向善的引领与统驭便是道,以仁道的标准加以人格的修为,便是道德教化。《礼记·礼运第九》又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此“大道”,不离儒家道德教化的规范。西汉初年贾谊认为,道与物相接,否则为非道。其本者谓之虚,其末者谓之术。将道分为本、末两端,不同于先秦老庄,具有西汉初期黄老之学道论的特点。贾谊《新书·道德》有“道德”之说,称“道、德、性、神、明、命,此六者,德之理也”,逻辑上显然欠妥,意思倒是明白的。道家一般从哲学本原、本体角度论道,作为哲学范畴,与美学之思具有直接的联系。儒家一般从伦理学角度说道,作为伦理学、政治学范畴,与美学的联系自当是间接的。但在西汉黄老之学中,道的哲学与仁学有时是力求融合的。贾谊曾说:

德有六美。何谓六美?有道、有仁、有义、有忠、有信、有密,此六者,德之美也。道者,德之本也。仁者,德之出也。义者,德之理也。忠者,德之厚也。信者,德之周也。密者,德之高也。[47]

“六美”,实为六“善”,“道者,德之本也”,其余五“美”即为德之末。此善不是美,却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走向审美、影响审美。人格的完善可能导致人格的自由,已经不自觉地触及所谓“完善之道德伦理趋向审美如何可能”这一重要的美学问题。从董仲舒到司马迁的道论,具有较多的经学特色是可以肯定的。董仲舒《春秋繁露·王道通三》云:“道,王道也。”该书《循天之道》篇说:“夫德莫大于和,而道莫于中。中者,天地之美达理也,圣人之道保守也。”《史记·太史公自序》说:“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这“王道之大者”的“大”,根本、原始之义。可见董仲舒、司马迁的王道说,与先秦孟子王道说一脉相承。

在中国早期佛经译本中,往往以“道”这一范畴译佛教涅槃之义,如《无量寿经》“不信作善得善为道得道”[48]然。又如,以与“道”相契的“无为”“自然”等用词来译佛义,“彼佛国土无为自然”[49]等佛教的诸多译名,如六道轮回、八正道和佛道、道气(悟道之气)、道场(成佛之处)、道谛(四谛之一)与道识(正道之智),等等,都以老庄哲学本体之道,来“误译”佛教的佛、空、悟和涅槃等义。

(二)气

在先秦,气本是一文化学、巫学范畴。气,甲骨文写作,指原始先民的文化心灵对河流始而流水汹涌、突然干涸的自然现象的神秘体验,兼指那种流水忽而汹涌、忽而干涸的神秘自然现象。先民深信“万物有灵”,原始巫术文化中的气,是具有灵气、神异之功的。所谓“万物有灵”,即“万物有生”。生是气的魂魄。在原始巫术中,气是一种神秘的“感应力”。李约瑟《中国的科学与文明》一书,称气这一范畴不能被准确地翻译,“因为它在中国思想家那里的涵义,是不能用任何一个的词汇来表达出来的”。《周易》本经的巫筮文化中,尚未出现“气”这个汉字,用于巫筮的《周易》六十四卦的卦辞与爻辞中,没有气字。但在先民心灵中,巫筮之所以灵验,是因为有灵异之气参与。西周末年,伯阳父论地震发生的原因,有“天地之气”说。《国语·周语上》云,“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左传·昭公元年》“六气”说称,“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这是试图对“气”加以哲学描述。《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说,“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这是试图以“六气”来概括人的六欲的本根问题,实质上,是以“气”这一范畴来说明人的生命及其心理现象。孔子有“血气”之论,称人“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贪)”[50]。可见在春秋末年,气这一范畴,与人的生命意义的结合更紧密了。通行本《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哲学意义的气,是对万物生成的哲学认知。在道与万物之间,形上之道与形下之物得以融通、流转的中介是气。《老子》说:“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抟)气至柔,能如婴儿乎?”“专气致柔”的美学意蕴在于,人生命“血气”的和谐与旺盛,有如婴儿。《管子·内业》云,“精也者,气之精者也”。《管子·枢言》又说,“得之必生,失之必死,何也?唯气”。这是从生命问题着眼,称气是生命的根本。生命必以五谷养之,故有精气即气说。《易传》有“精气为物,游魂为变”说,气与精气两个范畴,在意义上是重合的。庄子云:

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若死生为徒,吾又何患!故万物一也,是其所美者为神奇,其所恶者为臭腐,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故曰:“通天下一气耳“。[51]

人的生死,在气的聚散之际。这是庄子在生死问题上的达观态度。庄子首先将气看作创生天下万物的本原。普天之下,从自然到社会,弥漫、渗融于一切的,是气。“通天下一气耳”这一命题,具有形上的哲学和美学思辨。

孟子有“养气”说,提倡“志壹”,所谓“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夫志至焉,气次焉。故曰:‘持其志,无暴其气’”[52]。孟子大倡人格意义的“浩然之气”。可见孟子所言气,从属于“心志”,偏于道德践履而哲学思辨性稍弱。

从秦到西汉,《吕氏春秋》持精气说,称“精气之来也,因轻而扬之,因走而行之,因美而养之,因智而明之”[53]。这里,可见出有关精气与美之关系的哲学思考。在《毛诗序》中,气问题少有论及。汉初《淮南子》说气,已与审美有所联系,称“夫心者,五脏之主也,所以制使四支(肢),流行血气,驰骋于是非之境,而出入于百事之门户者也。是故不得于心而有经天下之气,是犹无耳而欲调钟鼓、无目而欲喜文章也”[54]。从庄子关于气的哲学、美学思辨即所谓“通天下一气耳”之见,到《淮南子》论心气与审美相联系,是从哲学走向美学的重要突破。《淮南子》更有一个重要的“气美学”思想,是将气与形、神三者放在一起来加以思考,值得重视:

故形者,生之舍也;气者,生之充也;神者,生之制也。一失位而三者伤矣。[55]

诸多哲学、美学论著,往往离开气来谈人的生命与艺术审美的形、神问题。《淮南子》可谓思之尤切。一旦离开气,所谓形神是谈不清楚的。拙著《周易的美学智慧》曾经指出,这是一个系统的气的生命美学观:

人的外在形体(形)、内在精神气质才识智慧(神)与人的生命底蕴(气),三者统一构成一个完美的人的形象,缺一则其美自损或无美可言。但三者的关系不是对等的,分别呈现人“生“进而是人生之美的三层次、三境界:外在形体之美,是“气“(精气)的完满的物质性外化;内在精神气质之美,是“气“的心灵升华;“气“则是外在形体、内在精神(形神)两美的根元,这是人的本质之美。[56]

其实,这也是艺术生命本质之美的根元。

与气范畴攸关的,是《吕氏春秋·尽数》首先提出的“精神”这一范畴,称“故精神安乎形,而年寿得长焉”。西汉初年,枚乘《七发》言楚太子“有疾”,“精神越渫(按:此应为散),百病咸生”。《淮南子》有《精神训》篇,指出“魂魄处其宅,而精神守其根”云云,凡言精神,有十余次之多。在中国美学史上,精神范畴并非一个纯粹的美学范畴,但它与一系列美学范畴如精气、神气、清气、逸气、气韵、神韵以及形神等血肉相连,而且遗响于后代美学。凡此,都源于气范畴。

西汉董仲舒的美学思想中,气是一个极富生气的美学范畴。董仲舒《春秋繁露·循天之道》所谓“举天地之道而美于和,是故物生,皆贵气而迎养之”;《春秋繁露·阴阳义》所谓“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一”者,气。西汉末年,扬雄以玄说气,称“玄者,幽摛万类而不见其形者也”,其《太玄·玄摛》说,“摛措阴阳而发气”,可见气从属于玄,玄乃本原论范畴。但扬雄《檄灵赋》又说“自今推古,至于元气始化”,可见其玄论未能贯彻到底。当然,气这一美学范畴成于西汉,还有一个问题是值得注意的,是气论与阴阳五行说的结合,此勿赘。

气是中国文化、哲学和美学特具人文思辨与思想个性的一个范畴,其指义为“生”,为文化学意义的“生之哲学”,与传入的印度佛教以“死”(无明)为逻辑原点的思想、思维体系相悖,一般不宜为汉译佛教文本所采纳。然而正因如此,气范畴,作为中国本土的一种哲学,在与佛经所宣说的“空”“无生”等意蕴的对比、对照中,显示出其本在而活跃的文化生命力。

(三)象

在印度佛教入渐中土、中国佛教美学发生之前,道、气、象三者,是中国美学史最重要的美学范畴。中国美学范畴史,是一个“气、道、象”所构成的动态三维人文结构,由人类学意义上的气、哲学意义上的道与艺术学意义上的象所构成。这三者,作为中国美学范畴史的本原、主干与基本范畴,各自构成范畴群落且相互渗透,共同构建中国美学范畴的历史、人文大厦。”在笔者看来,学者可以在文化人类学、哲学与艺术学这“三维”之际,来研治中国美学及其范畴史。这是因为,一切中国美学的思想与思维问题,都首先或主要地关涉于文化人类学、哲学与艺术学。从本始角度分析,道范畴的提出,侧重于哲学;气范畴发生于原巫文化,侧重于文化人类学;象范畴的本根,深植在原古卜筮文化之中。但象范畴,只有在此后的艺术文化中才成长为一个中国美学的基本范畴。这里所谓“基本”,指艺术审美,是人类也是中华古人生命活动与认知、体悟的基本方面之一。

甲骨卜辞的象字,主要写作(罗振玉:《殷虚书契前编》五、三〇),是动物大象的象形字。东汉许慎《说文》称“象,南越大兽,长鼻牙,三年一乳。象耳牙四足之形”。殷代中原气候温热,有大象出没于此,河南安阳殷墟曾发掘出大象骸骨,是为证。罗振玉《殷虚书契前编》三、三一、三有“今夕其雨,隻(按:获)象”之记。而后代中原气候转冷,大象南迁,以至于在中原民人心目中,大象已是老辈里的传说。至战国末期,这动物的象已转化为人文之象:

人希(稀)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57]

象从实指动物大象,转而成为一个重要的历史、人文范畴,意义非同小可。作为人文范畴的象,并非客观实有,而是一个“意想者”,指一定的心理意想、记忆、图景、轨迹或氛围,包括印象、联想、想象与幻想等。象是现于心的,正如《易传》所说,“见(现)乃谓之象”。

《易传》又说,“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上者谓之道”,此是矣。那么,在形下、形上之际即在器、道之际,又是什么呢?笔者以为,是象。

象范畴的生成与发展,离不开中华原巫文化。甲骨之兆即经烧灼而生成的龟甲裂纹,在古人心灵中所留下的,便是占验吉凶的兆象。大致成书于3100年前的《周易》本经,以卦爻符号推演人生命运,其吉凶之兆(《易传》亦称为“几”),就是显现于人心的象。这是神秘的象意识。《周易》本经卦爻辞中,未见一个“象”字,可是这象意识是存在的。《易传》云:“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从文化学、巫学的象,发展到一个具有普遍意义、普世价值的中国文化、哲思与艺术审美的象范畴,这是《周易》的功劳。《周易》巫文化,是培育整个中华民族象思维、象意识、象理念、象情感、象意志与象思维的历史与人文的温床之一。

在文脉发展中,先秦老庄论道,与象范畴相契。楚简本《老子》有道者,“大象亡(无)形”之说。通行本《老子》则称“执大象,天下往”“大象无形”以及“其中有信”“其中有象”,等等,这与《左传》所谓“以类命为象”“国无乱象”与“天事恒象”等说法,有所不同。老子所说的象,具有哲学意蕴,近于审美。庄生有“象罔”说。称黄帝游于赤水之北,登上昆仑向南眺望,回来时,却把“玄珠”遗忘在那里了。让“知”“离朱”与“喫诟”寻找都没有结果。于是,“乃使象罔。象罔得之。黄帝曰:‘异哉!象罔乃可以得之乎?’”[58]所谓“玄珠”,喻道也。“象罔”之所以找到了“玄珠”,其实并不奇怪,是因“象罔”者,“象无”之谓。“象无”犹“无象”,“无象”者,本契于道。老子论道,称“其中有象”,可见在思维的品格上,此道并非纯然形而上者;庄子论道(玄珠)称道为“象罔”,作为哲学、美学范畴,已纯然形而上,的确有思想与思维的推进。

西汉时期,易象说盛行,是西汉经学的重要构成。汉易推重自先秦沿承而来的象数之学。所谓孟喜卦气说,在于言说四正卦的卦气与“四象之变”,以及十二月、二十四节气与七十二候的对应之理。其不离易象,也不弃于自然之象,是以易象来提示自然之象的有所运行,自当具有神秘意味。如冬至,对应于十一月中,对应于坎卦初六爻,其候象依次为:初候,“蚯蚓结”;次候,“麋角解”;末候,“水泉动”。又如小寒,对应于十二月节,对应于坎卦九二爻,其候象依次为:初候,“雁北乡(向)”;次候,“鹊始巢”;末候,“野鸡始鸲”。余皆类推。卦气说本为占候之说,有些奇异神秘,岂料这里所列举的七十二候之象,却是自然之象的呈现与变迁,在无意之中,成为我们关注自然现象特征、变化的一种人文契机,培育了人们对于自然美审美的心智及其灵感,而象这一范畴,确在不知不觉之中,从巫学走向美学。

在佛教中,象作为一个佛教范畴,基于动物之象而喻佛义。象,梵语gaja(迦耶)。传说佛诞时,有摩耶夫人坐于灵床,有白象喷水。佛经说,象者,普贤之乘骑、欢喜天之神体。《涅槃经》三二有云,“是大涅槃,惟大象王能尽其底。大象王谓诸佛也”。中国汉译佛经象范畴,与中国先秦原先的象范畴,其义不一而相映对。佛教有一个相范畴,其义不同于象,却与象具有文脉联系。在中国佛教美学意境说的建构中,象与相、境等共同参与其间。

(四)生

生这一范畴,也是先秦所培育的一个重要的中国哲学、美学范畴。印度佛教的逻辑原点,是死(无明);中国文化及其哲学、美学的逻辑原点,是生。印度佛教的思辨逻辑,始从死、从烦恼与无明角度,来看待与处理人的生命、生存境遇问题;中国土生土长的文化、哲学与美学,却是从生、从乐的角度,来看待与处理人的生命和生存境遇问题。这可以期待,生这个范畴,此后在与入渐的印度佛教及其佛学的交往之中,如何严重地影响中国佛教美学的建构。它的影响,一点也不亚于前述道、气与象这三个范畴。

生字在甲骨卜辞中写作,是草木的象形。中国原古文化崇祖而崇拜生命。梁漱溟说:“这一个‘生’字是最重要的观念,知道这个就可以知道所有孔家的话。”[59]是。《论语》记孔子之言,他的学生向他请教生死问题,孔子的回答是:“未知生,焉知死?”不仅儒家,先秦道家、墨家均重“生”。道家讲“养生”,追求个人生命的长存,不同于儒家重祖嗣之说:儒家重群体生命,道家重个体生命。凡人,有两个生命,炼气以求长生者,道也;传宗接代企求血族长存者,儒也。墨家讲“节葬”“明鬼”,这讲的是死问题,着眼点却在于生。儒之《礼记》有“事死者如事生”这一著名命题,此是矣。《易传》云,“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大德”的“大”,甲骨文写作,是正面站立的成年男子的象形。“大德”乃“太德”之谓。“大”是“太”的本字。先民以为,人的生殖全赖于男性,“大”,是传承血脉、子孙繁衍的原生。“大”,有原始、本初之义。“大德”之“德”,通“性”。“大德”即本性。天地的本性是生,这是先民关于天地生成论的重要概括。易理的根本在于“生生”,这是指自然、社会,整个世界以及人类、文化生生不息、无有穷时。《易传》的生命思想,是中国古代生命哲学、美学的典型。《易传》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故知死生之说。”生命之气的活着状态,是谓“精气”。一旦死去,即变而为“游魂”、鬼气。按庄生所言,谓气之“散”,所谓“死”,是魂飞魄散。《周易》重“生”,必然崇祖。祖字在甲骨卜辞中写作,简笔写作,表示富于生命之气的活着的祖先;甲骨卜辞又有一个字,是字的颠倒,表示死去的祖先。这就是成语所谓“垂头丧气”的本义。《周易》本在算策演卦,为生而不为死,所谓趋吉避凶、逢凶化吉,都在企求生。《易传》言“生”之处很多,仅有一处说到一个“死”字,所谓“死生之说”,是将“死”仅仅看作人两次“生”之间一个暂时的中介,强调此岸、世间之生,将死问题轻轻地放在一边。《易传》又说:“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这是带有原始巫学思想烙印的宇宙生成说,在思想与思维方式上,与《老子》所谓“是故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有所不同,但都强调“生”。《尚书·洪范》有“五行”之说,“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齐人邹衍(约前305—前240)“深观阴阳消息”,创“五德终始”之说,阐五行相生相克之理。其中所谓“相生”,为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这无异于承认,世间万物之间的“生生”关系、生命之链循环往复,无有穷已。又用“相克”说来加以平衡,所谓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相克”是对“相生”的克制,是古人所认同的生态平衡之见。虽然五行“相生相克”说具有明显的经验性思维特色,而对“生”的关切与执著,是毋庸置疑的。

要之,生这一范畴,是从气的思想与思维所衍生而来的。在古人看来,气是生的形质,生是气的状态与功能。这两个范畴,发展到后代,便有“生气”“生动”与“气韵”等范畴,在中国美学史上显得相当活跃,南朝谢赫《古画品录》所谓“气韵,生动是也”,即是如此。生范畴及整个中华生命哲学、美学,在后代印度佛教入传之后,引起剧烈的冲突以及在冲突之中的理念、思想的调和,揭开了中国美学的历史、人文新篇章。

(五)乐

乐的本义,指乐器,引申为音乐、艺术与快乐。先秦的乐范畴,兼具前述四义。乐,甲骨文写作,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未收录。

乐这一范畴,在先秦时往往与礼并提,这便是儒家重视礼乐文化的缘故。

《论语·泰伯》云:“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这是诗、礼、乐三者并论。《论语·子路》云:“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措)手足。’”这是“礼乐”并提,相互制约,成为治理天下、人心的两翼。所以,《礼记》有“乐统同,礼辨异”的说法。“礼乐”的“乐”,指三位一体的音乐、舞蹈与诗歌。《论语》记孔子“乐则韶舞”,闻韶乐之美而“三月不知肉味”,有醉美之态。孔子申言“克己复礼”“郁郁乎文哉,吾从周”,醉心于礼乐。《论语·雍也》说:“子曰:‘知者乐水,仁者乐山。’”山、水为不同人格的象征。这个“乐”,指审美愉悦,形容词作动词用。

先秦与儒家并列的墨家,是“乐”的反对者。《墨子·非乐》云,“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乐者”。“以为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而无补也”,“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墨子倡言“非乐”,并非反对“乐”本身,而是以为“乐”无实利、无功用。

在年代上,处于孔、孟之际的郭店楚简论“乐”,不仅与“礼”并称,而且从“和”的角度加以申说。《尊德义》篇说:“圣,知、礼、乐之所由生也,五行之所和也。和则乐,乐则有德,有德则邦家兴。”又说,“德生礼,礼生乐”。先秦儒家论乐,并不把“乐”看作纯粹审美的艺术,而是看作治理世道人心的手段,重“乐”,正如重“礼”一样,是治国齐家平天下的方略、政策。

孟子有“与民同乐”的思想。“曰:‘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曰:‘不若与人。’曰:‘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曰:‘不若与众。’”[60]在孟子之前,孔子的“乐”观,尊雅乐而贬郑声,以古乐、先王之乐、旧乐为正声、德音,以今乐、世俗之乐为奸声、邪音。孟子则以为“今之乐由古之乐”,主张把“乐”从宫廷、王室之中解放出来,成为“与民”“与众”共同的审美。孟子说:“故曰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61]在中国美学史上,提出“同美”之说。

庄子说:“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62]将乐分为人乐与天乐两类,而尊天乐,称“故曰知天乐者,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故知天乐者,无天怒,无人非,无物累,无鬼责”。[63]并且提出“天下有至乐无有哉?”这一问题,其答案是肯定的。庄子说,“至乐无乐,至誉无誉”[64]。“至乐”境界,就是道的境界,消除世俗之乐的境界,无悲无喜的“原乐”之境。“至乐”,似乎有类于印度佛教入渐之后,中国佛教美学的“大乐”观,不过,前者为“无”而后者为“空”。

战国末年,荀子礼乐并提。“故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65]并对墨子“非乐”说加以驳斥,认为乐之美,“化”“感”之果,“化”性之“恶”而向“善”。又认为天地之间有顺气与逆气,导致天下治乱,而音乐“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治生焉”,“奸声”则应乎“乱”矣。荀子说,“我以墨子之‘非乐’也,则使天下乱;墨子之‘节用’也,则使天下贫”[66]。是何缘故?因为在荀子看来,如果天下无正声雅乐,则气不顺而致天下乱。

《吕氏春秋》有《适音》《古乐》《大乐》《侈乐》《音初》与《音律》诸篇。其中《适音》一篇,提出“以适听适则和”这一命题:“夫音亦有适。太巨则志荡,以荡听巨,则耳不容,不容则横塞,横塞则振;太小则志嫌,以嫌听小,则耳不充,不充则不詹,不詹则窕;太清则志危,以危听清,则耳谿极,谿极则不鉴,不鉴则竭;太浊则志下,志下听浊,则耳不收,不收则不抟,不抟则怒。故太巨、太小、太清、太浊,皆非适也。”此“适音”之见,纯然审美之论,说的是音声适度之美,是对音乐审美的生理、心理机制的描述。

《荀子·乐论》,持气化感应之说,认为“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67]。《乐记·乐本》重申“乐者,通伦理者也”这一命题,于是便有“乐者为同,礼者为异”“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以及“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68]的结论。《乐言》篇重提“血气”之说。而《乐象》篇,以“乐”与“象”应,在思想与思维上,较之前的“乐”范畴有了推进。音乐,是典型的审美意象而非审美形象。在《淮南子·原道训》篇,有“无声而五音鸣焉”这一命题。此所谓“无声”者,先秦老子“大音希声”之“大音”的另一说法,实指“无”。无生有,“无声”生“五音”之“鸣”,这是道家“乐”生于“无”(道)的传统美学见解。

适宜于人的身心之本性者为乐。世俗之乐,与佛教、佛教美学意义的对应性范畴,是佛境的“悦乐”“禅悦”等,梵语为Sukha,指入定而乐悦无碍。《华严经》有一著名比喻,称“禅悦”者,有如临餐之乐,若饭食时,唯愿众生以禅悦为食,法喜弥满。禅悦的重要,有如饮食之于人的生命。禅悦之类,悟空、禅寂境界,是对世俗快乐的消解。佛教又有“乐果”说,灭世俗之欲而入于涅槃称乐果。可见,佛教所倡言的快乐,正与世俗相反。

(六)和

和作为美学范畴,起于饮食。《左传·昭公二十年》有“和如羹焉”这一命题。“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这是从烹饪经验谈“味和”。

《左传·昭公二十年》云:“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这是从“味和”推而说“声”的“和”,进而从天下人“心”的“平”说“德和”,将一系列对偶性范畴,以一“和”字来加以概括,最后落实于“德”之“和”。其美学意义,依存于道德、决定于道德。“德”之“和”在于“心”之“平”,此“心”,并非民氓百姓而为“先王”“君子”之“心”。

《国语·周语下》从人的耳目感官说“和”:“夫耳目,心之枢机也。故必听和而视正。听和则聪,视正则明。”《国语·郑语》又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这是指生命的和谐状态。《论语》则有“和为贵”这一著名命题,具有普世价值,亦不乏美学意义。《论语》所谓诗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实际提倡中和之美。中和的人文理念,在《易传》中显得很重要。《易传》论“和”,其深刻在于从人的生命入手。《周易》兑(读yuè,悦)卦初九爻辞云:“和兑,吉。”兑初九为阳爻居于阳位,按象数之学爻位说,这是“得位”之爻,故“吉”。吉,便是命运之“和”,得位,亦“和”。因而《易传》据此发挥道:“‘和兑’之‘吉’,行未疑也。”这是从人的德行角度说“和”,带有巫的意味。这种和,因为是“吉”的,故令人“兑”(悦)。此兑并非审美愉悦,却是可以通往审美的。《易传》又有“保合大(太)和”之说。“大和”者,根本之和,指人之生命、男女、阴阳之和。《易传》尚“中”。一卦六爻,以初、二爻象地,三、四爻象人,五、上爻象天,是一个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模式。在这一模式中,以人为中,那么这天人合一、天人感应,便具有“中和”的意味。中和是易理的根本。《中庸》云:“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此说,与中和的易理极为投契。通行本《老子》,为战国中期太史儋据《老子》祖本所修撰,体现了这一历史时期,人们对“和”的理解、领会。《老子》四十二章云,“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从阴阳之气的“冲”即运化角度,来说“和”的哲学、美学意义。《庄子》说《咸池》之“乐”,称其“一清一浊,阴阳调和,流光其声”,美妙绝伦。此“和”,具有美学内蕴。正如前述,《庄子》论“乐”推重“天和”说。“天和”者,自然本和,实即道。这是“很哲学”“很美学”的。

《吕氏春秋》也说到“和”:“心必和平然后乐。心必乐,然后耳目鼻口有以欲之。故乐之务在于和心,和心在于行适。”[69]“和心”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指人之审美的内在机制与需要,此所谓内适;而音者,声成文则为音。一般的声不一定美,只有那些“成文”之音,即符合一定音度、节奏与旋律的声才可能美,此之谓外适。“何谓适?衷音之适也。”“衷音”者,中和之音。《吕氏春秋》所以说,“以适听适则和矣”[70]。这是审美意义上的“和”,主、客和谐之谓。《乐记》说“和”之处更多,所谓“则乐者,天地之和也”[71],所谓“大乐与天地同和”[72],这是坚持了先秦老庄关于“和”的哲学与美学的立场。汉初《淮南子》也说“和”:“故大人者,与天地合德、日月合明、鬼神合灵,与四时合信。故圣人怀天气,抱天心,执中含和”[73]。言说“和”之人文与美德,依然具有先秦《易传》的口吻。

和是中国文化、哲学与美学极富民族特性的一大范畴。当两个及以上因素适度地相互蕴含、构成趋于完善或完美结构时,便成事物之和。物我一如、主客统一、天人和谐以及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之内心等,都可以达成种种平衡、均衡状态,都可称为和。此和一般执著于世俗之有。佛教所谓圆融、澄明以及中道等,皆可为佛教意义之和,此和,毕竟空之谓。万法蕴含无量佛法,有如种种香末为一丸,众香熏染,这便是佛教所谓“和香丸”。

(七)美

研治中国美学,有学者持“美”非中国美学史“主要范畴”之见,此非。以笔者有限的阅读与查检,可以肯定地说,“美”范畴之于中国美学史,尤其在中国佛教美学史发生之前,早已诞生、成熟。

在春秋后期,据《国语》所记,中国人已有纯然美学意义上的美范畴。“灵王为章华之台,与伍举升焉,曰:‘台美夫。’”楚灵王与大夫伍举同登章华灵台,灵王赞叹灵台的美,这是审美意义上的赞叹,指形式之美,是一美学范畴,虽然其并未亦不可能对美范畴进行理论阐述。与美范畴相关的,伍举论美,还同时提出“崇高”这一范畴,所谓“不闻其以土木之崇高、雕镂为美”。这“崇高”,并非如西方古典美学之悲剧意义上的,与后代所言“壮美”相类。

《国语·楚语上》提出一个关于美的定义:“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小大、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在那个几乎到处在政治教化、道德伦理意义上说“美”的时代里,这一言述,从“无害”角度析事物形式之美,实为难得。美关乎审美对象的“上下、内外、小大、远近”,美是有“意味”的“形式”,且以“无害”为“美”,这是深刻的见解。

《论语》一书说“美”之处凡十三。其一,美指道德之善,如“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74];其二,指道德意义的人格美、人品美,如“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75]“子张曰:‘何谓五美’?子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76];其三,指服饰、宫室之美,如“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77];其四,指艺术之美,如“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武》,‘尽美矣,未尽善也’”[78];其五,指人体之美及其在艺术中的表现,如“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孔子回答:“绘事后素。”[79]

可见当时在思想、思维上,已经将美、善相区别,并且关注人体之美,如说“美目”顾盼是一种美。

先秦墨子倡“非乐”之说。但其所“非”的,是“乐”之无用而有害,并非否定事物之美及其审美本身。其意是说,美的事物以及审美活动是存在的,人所以“非为其目之所美”,是因为“以此亏夺民衣食之财,仁者弗为也”,故“非以刻镂华文章之色,以为不美也”[80]

孟子所谓“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的“同美”之说,在先秦美学史上具有振聋发聩的意义。其立论依据,在于人的五官感觉同一之故,也是孟子所谓“圣人与我同类者”之见的必然结论。孟子指出,“故曰: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圣人及一切人众,“心之所同然者”也。“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81]孟子的“同美”之说,固然指明“同美”乃由于天下之口、耳、目等相似、相同之故,却最终归结于天下之“理”“义”同一。

庄子对美范畴的最大贡献,是提出“大美”这一概念,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圣人者,原土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82]“大美”者,原美。生成天下万物之美的本根,实即道。道,无以言述,《老子》所谓“道可道,非常道”,此之谓“大美无言”。

《吕氏春秋》说“美”,称“贤不肖不可以不相分,若命之不可易,若美恶(丑)之不可移”[83]。这是强调美的质的规定性。美、恶虽然各具质的规定性,但可以互转。《吕氏春秋·本味》又谈到所谓“肉之美”“鱼之美”“菜之美”“和之美”“饭之美”“水之美”“果之美”与“马之美”种种[84],这些大凡都指具体事物、具象之美,较之庄子所言“大美”,指世俗、经验层次的美的东西而非美本身。

汉初贾谊称“德有六美”。“何谓六美?有道、有仁、有义、有忠、有信、有密。”[85]这“六美”的“美”,实指善。但是“六美”之中,又包括道家所说的“道”,贾谊还说,“道者,德之本也”。可见这一“美”的概念,在逻辑、思想上,已具有美的意义,尽管其逻辑显得并不周致、严密。

贾谊又提出他的“六理”说。所谓“六理”,与“六美”并列,指“道”“德”“性”“神”“明”与“命”,六者的逻辑联系,在中国美学范畴史上特具意义。“理”,指治玉者,所谓“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86]。加以引申,指石、玉的纹理,有美义。再作引申,有“事之条理”义。《荀子·儒效》:“井井兮其有理也。”再作引申,便是杨倞《荀子》注所谓“理,有条理也”,指井然的人际秩序。贾谊一方面讲“六理”为“道、德、性、神、明、命”,另一方面又称“理”中包含“德”,逻辑上有些纠缠。但在“六美”之说中,又包含了道家对“道”作为美之本原、本体的认知。

在西汉韩婴《韩诗外传》中,有“材虽美,不学不高”“虽有良玉,不刻镂则不成器;虽有美玉,不学则不成君子”之说,这是在肯定自然美的同时,肯定“学”这后天因素而更“美”的意思,启后世所谓美关乎文、质之辨的思想。

关于美范畴,在《淮南子》中是与丑范畴同时并提的,并且放在“形神气志”的思维框架之中来加以讨论。人之所以“察能分白黑,视丑美,而知能别同异明是非者,何也?气为之充而神为之使也”[87]。这里重点在于论述气的本原问题,却提出一个“视丑美”的美学命题,不自觉地触及美丑的接受问题。《淮南子》又有“丑美有间”说:

求美则不得美,不求美则美矣;求丑则不得丑,求不丑则有丑矣;不求美又不求丑,则无美无丑矣,是谓玄同。[88]

在《淮南子》看来,美丑虽有“间”即区别,却是主体所“求”的结果。有时求美则美至、求丑则丑至;有时适得其反。是何缘故?因为有时主体之心在于“玄同”,有时相反。这里,《淮南子》作为汉初黄老之学的一个文本,汲取了道家“玄同”(道)的思想。作为黄老之学,它将先秦老子所谓“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变成了“无治而无不治”,在人文思想与思维上,有一个由内向外的转递。当老庄在对美问题作形上之玄思时,怎么也不会想到,汉初《淮南子》关于美,却同时作玄思、又作为实际问题来加以考虑。结果,汉人的眼光向外而不是心思专注于内,便能发现、肯定外在世界的美。《淮南子·坠形训》所谓“东方之美”“东南方之美”“南方之美”“西南方之美”“西方之美”“西北方之美”“北方之美”“东北方之美”与“中央之美”[89]的论述,是一明证,其思维模式,显然源自先秦《周易》八卦九宫方位说。

时至西汉武帝时代,美范畴的演变具有回归于先秦儒家美学的特点。董仲舒《春秋繁露·循天之道》肯定“天地之美”:“春秋杂物其和,而冬夏代服其宜,则当得天地之美,四时和矣。”该书《同类相动》篇又认为,“天地之美”缘自“命”:“美事召美类,恶事召恶类,类之相应而起也。如马鸣则马应之,牛鸣则牛应之”,“美恶皆有从来,以为命”。这是以“命相”与“天人感应”说来解释美。又提出“化美”之言,《如天之为》篇称:“故人气调和,而天地之化美。”并非“人”被“天”定,而是完美的人伦道德即“人气调和”,具有推助“天地化美”之功。《易传》云,“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化”这一范畴,揭示了万物潜移默化的性状与过程。《春秋繁露》说“美”,继承了“易”的化变思想,又主张“仁之美”在“天”之说。在先秦,“仁”本是一个儒学、伦理学范畴,指人际、人伦关系的和谐。《春秋繁露·王道者三》则说:“仁之美者,在于天。天,仁也。”董子将作为“善”的“仁”,变成了“仁之美”,而且以“天”为美的本原,这是哲学兼美学的解读,浸透了天人感应以及官方经学的思想。此“美”,实指道德的完善。

董子之后,西汉关于美范畴的讨论,很有些特别之处。

刘向《说苑》有关于人的相貌、服饰与道德之关系的讨论:“君子衣服中,容貌得,则民之目悦矣”,故“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这里虽无“美”字,实际所讨论的,却是一个美学问题。《说苑》又说,“智襄子为室之美”,“智伯曰:‘室美矣夫!’对曰:‘美则美矣,抑臣亦有惧也。’智伯曰:‘何惧?’对曰:‘臣以禀笔事君。记有之曰:高山峻原,不生草木;松柏之地,其土不肥。’今土木胜人,臣惧其不安人也”。“室美”本不值得“惧”,然这里“不生草木”“其土不肥”,是谓风水不吉利,故虽“室美”而“惧其不安人也”。

西汉末年,扬雄《解难》说,“大味必淡,大音必希,大语叫叫,大道低回。是以声之眇者,不可同于众人之耳;形之美者,不可混于世俗之目”[90]。扬雄认为,“美味期于合口”之美,肤浅媚俗令人不齿。扬雄自视很高,虽然没有说过类似“美是难的”之类的话,但他所执著的所谓美,是有深度的,从其以“大味必淡,大音必希”说“美”看,实指老庄的所谓道玄之美。

世俗之美,是印度和中国佛教所消解的对象。一部《佛学大辞典》,说尽千言万语,却没有一个条目直接说到美。不过,世俗之美并非不在印度和中国佛教的文化视野之中,而是作为被解构者而“存在”。世俗之美包括艺术美和自然美等,都不是佛教所要肯定的。作为“原美”“本美”的空、涅槃与佛性等本身,确是时时处处作为对立、对应的因素而暂时暂地“存在”着。

(八)文

文,甲骨文写作(一期“乙”六八二〇)、(五期“合集”三六五三四)等。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称,“象正立之人形,胸部有刻画之纹饰故以文身之纹为文”[91]。金文写法略似,如(史喜鼎)、(利鼎),均象人之文身。这文身,并非是纯然的审美,而是蕴含原始意识的图腾或巫术符号。在美学上,文的意识与理念的人文源头,固然在于原始图腾与巫术文化,而作为渐趋自觉的审美意识的表达,在于口头文学,这又与原始神话有关。在古代汉语中,“文”的意义,近于西文literature(文学)而远不限于此,其义相应于“人文”或曰“文化”,且兼“天然”义。此《易传》所谓“观乎天文,以察时变;关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国语·郑语》记史伯之言,称“声一无听,物一无文”,与《易传》所谓“物相杂,故曰文”义相通。《易传》有《文言》篇,专释乾、坤二卦卦爻辞的意义,此文,文饰之义。《论语》记孔子论文之处甚多:“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文王既殁,文不在兹乎”“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行有余力,则也学文”以及“子以四教:文、行、忠、信”,等等,凡此所说的文,大凡指典章制度、善德善行完美的外在表现以及文学之类等意义。《论语》记孔子有“焕乎!其有文章”之说。“文章”的“文”,并非指后世撰作之文,实指君臣、尊卑、贵贱与车舆、衣服、宫室、饮食、嫁娶与丧祭等一切社会政治、伦理、典章与制度。

《国语·周语下》说:“能文责得天地,天地所胙,小而后国。夫敬,文之恭也;忠,文之实也;信,文之孚也;仁,文之爱也;义,文之制也;知,文之舆也;勇,文之帅也;教,文之施也;孝,文之本也;惠,文之慈也;让,文之材也。”又说:“经之以天,纬之以地,经纬不爽,文之象也。”

这是全面地论说文与敬、忠、信、仁、义、知、勇、教、孝、惠、让及天地的关系问题,将文提到与天地平齐的高度来加以审视,类于文化之义。有如《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所言,“经纬天地曰文”。“经纬天地者”,改造、管理自然、社会以及人自身,这便是文,也就是《易传》所说的“人文”。《周易》贲卦,卦象,离下艮上之象。此卦三阴爻、三阳爻交错,阴阳与刚柔相会。《易传》说,此乃“柔来而文刚”“分刚上而文柔”,便是所谓“天文”。与天文相应,便是“人文”。《易传》说,“柔来而文刚,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人文之文,指人对自然(天)的改造与把握,犹如美学所谓“自然的人化”“人化的自然”。从先秦到西汉,文这一范畴,从其由原始图腾、巫术与神话的氛围之中衍生之后,先秦时则更多地浸淫于儒家的道德人格之说。前述孔子所说的“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指道德人格与君子形貌、气质、气度的温文尔雅。《荀子·不苟》说:“君子宽而不慢,廉而不刿,辩而不争,察而不激,寡立而不胜,坚强而不暴,柔从而不流,恭敬谨慎而容,夫是之谓至文。《诗》曰:‘温温恭人,惟德之基’。此之谓矣。”[92]至文者,人格的文质与内外和谐状态,指崇高、典雅、纯净、完善的儒家人格。

文质这一对应范畴,先秦开始用以描述君子人格,又发展为指艺术审美,文范畴亦在其间受到关注与锻炼。战国末期《荀子·宥坐》云,子贡观鲁庙北堂,问教于孔子。孔子云:

太庙之堂,亦尝有说。官致良工,因丽节文。非无良材也,盖曰贵文也。[93]

这里仅仅说到文而未涉及质。而所谓“节文”“贵文”云云,已关乎审美意义的文质关系。韩非子曰:“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又说:“和氏之璧,不饰以五采,隋侯之珠,不饰以银黄,其质至美,物不足以饰也。夫物之待饰而后行者,其质不美也。”[94]韩非以道为物之本然,以理释文,凡此都与美范畴相勾连,文确是一个审美范畴。

西汉初年,文范畴的美学内涵又推进一步。时人以生于深山的天下名木作比,称名木本无所谓“文”,因斧斤之功,才得舒其文采。这种关于文的思维方式,有类于尔后之《淮南子》。其文云:“锦绣登庙,贵文也;圭璋在前,尚质也。文不胜质,之谓君子。”[95]重质而轻文,“先质而后文”。虽皆从道德人格论文质,其实是从先秦儒家到西汉经学影响的传统审美观之一。在传统上,显然旁及先秦墨家“先质而后文”的“非乐”观。刘向说:周文王接民以仁,所以天下莫不归仁,这是文德的极致。文,实际是德性的显现;德性未达,则无文。德(质)主而文次,德决定文。质主天而文主地。文质犹天地,天主地次。

西汉扬雄一方面重质而轻文,《法言·吾子》称,“女恶华丹之乱窈窕也,书恶淫辞之淈法度也”。另一方面,《法言·修身》持华实即文质相副之说,所谓“实无华则野,华无实则贾,华实副则礼”。《法言·寡见》说:“玉不雕,玙璠不作器;言不文,典谟不作经。”“华丹”“淫辞”为扬子所不欲,显然主“文质相副”之说。

文作为美学范畴,偏重于对事物形式美的感悟、认知与规范。其初义,始于原古巫文化的人体装饰(文身)。当先秦儒家以天文、人文并提时,文的意蕴已经历史地沾溉哲学与伦理学因素。文与天道相连,提升了文的哲学品位;文与人道相系,在人格说意义上,建构起孔子所言君子人格的“文质彬彬”。此后在漫长的中国美学史中,有关文与质的论争绵绵不息,可谓源远而流长。

在汉译佛教中,与文相对应的美学范畴,付之阙如。如将文解为文字之义,则佛经有“文字”与“文字般若”等佛学范畴。《维摩诘经·观众生品》持“言语文字,皆解脱相”之见。该经《弟子品》认为,智者以不著文字为解脱,解脱即般若,舍弃文字即般若。般若中观,舍弃本身亦当舍弃。般若作为实相,本离文字又不离文字。

要之,前文所述八大范畴,为先秦至西汉中国美学史的重要范畴,各自起源于中华远古文化。与哲学的机缘不同,成熟有先后、内涵存差异,然而,都是中国佛教美学史发生之前,中国美学思想与思维广泛、深刻的体现。此外,诸如无、有、动、静、刚、柔、一、多、心、观、性、情与太极、无极等范畴,亦显得相当重要,必然给中国佛教美学的发生、发展与嬗变以巨大影响。这八大范畴,往往在汉译佛典中不同程度地出现,如早期佛经所谓“佛道”“本无”等,都是很活跃的概念。或从相反角度,显示了其存在的意义。如美范畴,正如前述,世俗、现实意义的美为佛教所消解,美色、美景之类,正是佛教修行所要破斥的对象,而空幻,正是破斥世间一切美丑与善恶、是非的一种境界。假设没有世间之美,也便无所谓佛教所言空幻。表面看,世间之美为佛教所否定,佛教不信任世俗之美,却在对美的破斥之际,显示了美这一中国美学史的原范畴被空幻所否弃而建构的意义。一定程度上,八大范畴的先期存在,是中国佛教美学史的本土的历史与人文底色,为其定下基调,成为绕不过去的一种语言文字的接引与“障碍”。在印度佛教入渐之初,往往以某些范畴,去“误读”佛言,如以“道”称佛性,以“气”“本无”称佛性,等等。

二 五个值得注意的美学命题

从先秦到西汉,尤其在先秦时期,中国美学史出现不少美学命题,这里择要而简约言之。

(一)道法自然

通行本《老子》说:“故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处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96]

这一老子名言,上承“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97]之言。其关键为一“大”字。

正如前述,这并非大小之大,实为太之本字,有原始、原朴、本原之义。

问题是,所谓“道大、地大、天大、王亦大”,难道此道、天、地与王各为其“大”么?如是,则等于说各具本原。而《老子》的“大”作为本原,并非如西人柏拉图所说的“理式(idea)”派生万物,而是宋明理学所说的“月印万川”“理一分殊”。世间之月确是唯一,明月高悬,只是唯一,别无他者。然世间“万川”又各具一“月”,便是月之影。朱熹云,“太极”者,理之圆满。“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98]万物本原为道(大),道犹皓月当空,万类无不沐浴其清辉。它只是一个,却在天下无数川流留下明丽的影子,使万物个个显出光辉。因而万物之美,总源于道之美,却并非美的分享与消解。万物之美圆融而俱足,是因为源于道这一本根圆融俱足的缘故。这用《老子》的话来说,叫作“道大,地大,天大,王亦大”。

有一个预设,即什么“法”什么的逻辑关系。

其一,道作为元范畴,具有形上性,然而其并非权威、异己,而是人可以效仿的。道在此岸,不离世间,与人亲和;不是对人的强迫,而本于自然的人文尺度。道的世间性,体现在道是人心的安顿与归宿,这便是徐复观所谓道者,“以求得人生的安顿”[99]

其二,尽管道可供效仿而不异于人,而这效仿(法)有一过程。人不能直接与道作终极意义的“对话”,这意味着人的美,永远无法接涉于道的绝对。人即使经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几阶段,也难以证成绝对意义的道。这以《老子》的话来说,叫作“道可道,非常道”。

所谓“道法自然”,是道的自根自法。本然如此者,道,即为自然。而人,只在经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时”,才能渐渐接近于道的自然之境,却并非对道的绝对把握。道庄严矜持,可被向往,可远观而不可被亵玩。道的确不是宗教的权威与偶像,它无比崇高、冷峻而深邃。

(二)致虚极,守静笃

通行本《老子》第十四章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100]

其一,这一命题,为道预设了一个逻辑原点即静。道作为“根”,灌注生气于万物,是谓“芸芸”之本因。万物以道为本根,原本为静。世间万物生成即道的展开与物化之动,由道之本静所推动。不静,不足以为动,动极即“万物并作”,积聚“复归其根”之力;不动不足以为静,这便是“复命”。静而趋动,动而复静,这是道的大化流行。道不能不生万物,为“本静”之消解;亦不能不由万物复于“本静”,此之谓“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其二,道不仅“本静”,而且“虚极”。因静而虚,因虚而静。虚极者,“大象无形”“无状之状”。虚者,无也,所谓“是故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是矣。无是什么?《老子》说:“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101]从现象学解析,假定世界一切经验的事物现象与人的意识、理念,都可以拿走,都放在“括号”里,那么该世界还“存在”什么?答曰:还“存在”一个“无”。无即“存在”。[102]无即“虚无”,并非“虚空”,亦非“空幻”。无属于道学范畴,不是佛学范畴。《老子》称无、言虚,言静而不言空,这是道学与后世佛学的根本区别之一。

其三,道即静且虚,而复便是道的本然。道、静、虚为体,复、动为用,体用不二。这里“复命”的命,非指命理,指必然,指人力、人为不可违逆的“道”即本然复按周易复卦卦象为,一阳息生于初,“一阳来复”之谓。可见此复,言说道往来不息的生机。

其四,道且静且虚且复。更关键的,是“致虚极,守静笃”这一命题所强调的,是“致”“守”二字。道本无所谓目的,而论道却有指归。无疑,这一命题是就人生道路问题而言的。

就人而言,人致于、守于道,在于自由,在于顺其自然,趋向于“素朴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的人格理想与人生境界。问题是,这理想、境界往往难以趋赴与达到,人往往本然地难以回到他那“虚极”“静笃”的精神故乡。人是这样的一种文化“动物”,他创造文化,告别原朴与蛮野,在本质对象化而创造美的同时,也在异化自己的本质。就人而言,审美与反审美,因为是背反的,所以是同时进行、同时实现、同时解构的,反之亦然。在现实中,人对于不同历史与人文层次的超拔与堕落,是人的宿命。这种宿命,人能够逃避么?这是老子也是庄子哲学、美学的追问。

牟宗三说,《老子》的这一著名命题,实即提倡“无为”,便是“无为而无不为”,其反面是“造作”。

照道家看,一有造作就不自然、不自由,就有虚伪……

道家一眼看到把我们的生命落在虚伪造作上是个最大的不自在,人天天疲于奔命,疲于虚伪形式的空架子中,非常的痛苦。基督教首出的观念是原罪original sin;佛教首出的观念是业识Karma,是无明;道家首出的观念,不必讲得那么远,只讲眼前就可以,它首出的观念就是“造作“。[103]

“造作”所造成的精神痛苦有三:一、感官刺激的痛苦。《老子》所谓“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魏源云,“爽,差也。谓失正味也,视久则炫,听繁则惑,尝多则厌,心不定故发狂,不知足以取辱,故行妨”。[104]二、心理的痛苦。喜怒哀乐,人之常情。而老子以为,此亦痛苦。故应“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宠辱不惊”,体现于艺术审美,实乃“声无哀乐”。三、“意念造作”之痛苦。这便是牟宗三所谓“意底牢结”,“一套套的思想系统,扩大说都是意念的造作”。[105]“意底牢结”,Ideology(意识形态)的别译,这是就社会的一些偏见而言的。破除“意底牢结”,在牟宗三看来,便是“致虚极,守静笃”。

(三)大音希声

通行本《老子》云:“大白若辱,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

以通行本、楚简本与帛书本《老子》相比较,这一描述道的一系列命题,意义大同小异,除所言“大白若辱”比较难解外[106],一般是好懂的。正如本书前述,这里的所有“大”字,均指原始、原朴之义。“大白”“大方”“大器”“大音”与“大象”,即“原白”“原方”“原器”“原音”与“原象”的意思。所谓“大音希声”的“大音”,指原朴之音,它当然是“希声”即无声的。按《老子》所谓“是故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这一见解,音乐之声为有,有生于无。无,即“大音”。学界有人往往以“最大的声音是听不到的”(意思是:“最大的声音”震耳欲聋,故“听不到”)之类来释“大音希声”这一命题,非。其实,“大音希声”与这一论述中的其余同列命题一样,都在反复强调道之美、无之美的道家美学思想。原朴的白,好像黑一样。既然是原朴之道,无所谓白还是黑。原朴之道,无所谓方圆。原朴之器,是原本意义的“原器”,总有待于完成(晚成),实际指有待于成器的原朴之道。原朴之象,是一种无(无象之象)。总之,道作为存在,无以名之。

(四)美之为美

通行本《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107]

按学界一般理解,这里以美与恶对、善与不善对,可见老子所谓美,非道德意义之善,为一美学范畴而无疑。此恶既与美对,实指丑。陈懿典《老子道德经精解》云,“但知美之为美,便有不美者在”。陈鼓应将老子此句释为,“天下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丑的观念也就产生了;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不善的观念也就产生了”[108]。如是之解,似有理据。

可是,既然《老子》已经认识到美、丑的观念是相对、相应而相随的,又为何不直接说丑而要说恶呢?此恶,难道真的是丑么?

其实,《老子》关于“美之为美”的言述,是一思想敏锐、深刻而振聋发聩的美学命题。《老子》以道的玄思所提出与追问的,并非“美的东西”,而是一切“美的东西”何以为美这一根本问题。

从《老子》所谓“道可道,非常道”这一怀疑主义哲学、美学命题与思想来加以分析,《老子》所谓“美之为美”这一段话的大意是:如果天下的人都懂得美之所以美,善之所以善,那就“恶”(糟糕)了。因为所谓“美之所以美”“善之所以善”,指的是对于“原美”“原善”的追问,这在《老子》看来,岂能人人“皆知”?《老子》对道的可知性,是怀疑的。“美之为美”这一追问的意思是,试图直探美学意义的“常道”但不可能。《老子》对“知”是怀疑而不信任的,因而有“绝圣弃知”之类的话。“弃知”实为必然。企望“皆知”于美之根本,不免背“道”而驰,南辕北辙。[109]

《老子》能提出“美为之美”这一命题,证明战国时人关于美的问题的思考,已经触及美的本原、本体问题。

(五)非言非默

《庄子·则阳》属于《庄子》杂篇,学界一般以为由庄子后学所撰。这一道家语言哲学命题的深邃意义及人文影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考整个中国美学史以及中国佛教美学史,言意之辩,一直是其核心思想与思维的问题之一。在中国佛教美学史发生之前,这一哲学、美学的思辨及其成果,尤为值得加以注意。

发掘于1993年10月的楚简本《老子》,作为迄今所发现的最古的《老子》抄本,其思想与思维,显然更接近于由春秋末年老聃所撰写的《老子》原本,其哲学、美学思想的古朴与原始,表现在没有像通行本《老子》那样,具有诸多玄虚意义的命题。诸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与“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等等,都是楚简本所没有的。应当说,楚简本《老子》关于言意之辨,没有发表尤为值得重视的见解。而通行本《老子》的语言哲学与美学的怀疑主义很强烈,它对语言抱不信任的哲学、美学态度是显然的。然而《老子》五千言,不是字字句句在不断言说“道”么?《老子》处在自相矛盾与尴尬的人文境遇之中。《老子》思想的残酷与冷峻,将其自己无情地放在永远受审判与怀疑的地位,把自己放在“括号”里“悬置”起来了。这便是说,关于绝对真理与绝对美,人是无以言说的,一旦言说,它总是不“在”,这便是所谓“语言者,思想之牢笼”。然而又不得不不断地加以言说,否则,又何以证明绝对真理与绝对美是一个“在”呢?这又是所谓“语言者,精神之家园”。

虽然通行本《老子》认为“道”(绝对真理)无可言说,但在年代稍后于通行本《老子》的《易传》中,情况却有了改变。《易传》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这一命题,包含了对人类书写、言语揭示真理意义的肯定与尊重。《易传》有“圣人立象以尽意”的语言哲学与美学命题,这强调了汉代经学语言哲学的历史、人文之门。《易传》的这两个命题是并存的,是因为《易传》作为先秦儒家著述,又吸取道家哲学、美学思想与思维之故。

《庄子·则阳》说:“道物之极,言默不足以载。非言非默,议其有极。”[110]这一段言论的要义在于,就道即“物之极”而言,言说和沉默(不言说)都不足以表达。既不言说又非沉默,此论“道”之极致。

在语言哲学与美学观上,《庄子》这一论述,有执取“中道”的特点。其思维方式,读者可以在魏晋玄学的言意之辩以及中国佛学中再次见出,而与汉代经学的思维方式不同。

作为官方哲学的汉代经学,成就很高,而其思维特点可以用既烦琐又丰富来概括。汉人做学问往往皓首穷经,尊经是其传统。古文经学,宗“无一字无来历”之则;今文经学,宗“无一字无精义”之则。尤其经学中的易学,诸如卦气说、纳甲说、八宫说、互体说、五行说、爻辰说、飞伏说、阴阳升降说与十二消息卦说,等等,竟铺天盖地,千言万语,竞相言述易理。人们注读五经,愈说愈繁,连篇累牍,不厌其详,坚信语言、文字可以穷尽真理。如儒生秦恭注解《尚书·尧典》“曰若稽古”四字,竟然繁言三万。班固《汉书·艺文志》说,儒经“博学者又不思多闻阙疑之义,而务碎义逃难,便辞巧说,破坏形体,说四字之文,至于二三万言,后进弥以驰逐。故幼童而守一艺,白首而后能言”。

与经学烦琐相应者,是汉赋的华丽文章,大肆铺陈其事,渲染尽致。城市繁华,商贸发达,物产丰饶,宫殿崔嵬,服饰奢美,逐猎声势喧天与歌吹的欢畅淋漓,等等,一齐奔涌于笔端,抛却了先贤孔子“绘事后素”的古训,用如椽之笔,摹写赋家之心,以图囊括宇宙,总揽人物。经学与汉赋的语言哲学与思维方式,具有同一性。

经学烦琐,在炫耀学者有学问;汉赋繁丽,是宣说诗人具才情。

在理性上,两者都坚信真理与美,存在于语言、文字之中。这是《易传》所谓“圣人立象以尽意”的汉代版。其审美心态,在不甘于静默;它所认同的世界,是喧闹、宏富、多嘴多舌的,而不是一个沉默无言的世界。

这种语言哲学及其思维方式,在印度佛经以及中国佛学中也不缺乏,它严重地影响中国佛教美学思想与思维的建构。

五大美学命题,皆为道家美学范畴,是后代中国禅宗美学范畴与命题的思想资源之一。可以见出,这也是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美学不可抹煞的“中国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