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版序
民法规范人们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的法律关系,绝大部分与寻常百姓的民生密切相关,关系到自然人和法人的切身利益。伴随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民商事纠纷不断呈上升态势,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的数量大幅增加,占各类案件受理量的六成多。[4]法院的民商事审判工作压力巨大,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的民商事审判庭办案数量(尤其是基层法院)大大超过其他审判庭。[5]民商事审判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民商事审判实践的新问题层出不尽,民法理论研究应以民商事审判实践为导向。发现和解决民商事审判的新问题、新情况,是民法学研究的使命和任务。
《民法总论》自2004年初版以来已近十年,一直作为华东政法大学本科生专业课程的教科书。在教科书使用过程中,学界同仁提出的建设性的意见,不断完善和提升了《民法总论》。民法学理论教学、科研和实践的点点滴滴感受,激励我不断完善《民法总论》。此外,在民法总论的授课过程中,我也不时地发现教科书存在的种种问题,对《民法总论》的不断完善成为我这些年来孜孜以求的目标。
《民法总论》的修订历时两年多,在做加法的同时,也适当做了些减法,删除了部分内容。修订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体例格式和结构的调整。对体例格式和结构的调整使体例格式更趋规范、完整、美观;部分章节增加了小标题,以使教科书更为明了、清晰。二是内容的补充。对部分章节内容进行了适当补充,对问题的论述和解释更为充分、全面、清楚。三是内容的增加。对部分内容作了增加以填补教科书内容的缺漏,使教科书的内容和结构更为完整,增加的内容有法人登记制度、法人机关构造、物的扩大、代理关系等。以上对《民法总论》的修订仍然存在不足和缺漏。
卓越法律人才计划给我提供了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民商事审判实践学习和锻炼的机会。中级人民法院在我国法院系统中承上启下,既受理大量的上诉民商事案件,又受理相当数量的初审民商事案件;既受理商事大案要案,又受理寻常百姓琐碎的民事纠纷,为我全面了解中国的民商事制度和民商事审判实践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我全面参与民商事审判实践提供了机会和便利,根据工作分工,我在分管第三民事审判庭工作的同时,还协管第一民事审判庭和第二民事审判庭的工作,使我有机会接触到法院所有的民商事审判工作。此外,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所辖的江阴市人民法院、宜兴市人民法院、南长区人民法院、北塘区人民法院、滨湖区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院、锡山区人民法院等基层法院为我了解民事审判工作提供了诸多的便利。民商事审判实践活动开阔了我的学术视野,丰富了我的民法理论,指明了今后的民法理论的研究方向。
郑云瑞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