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语言学视域下的北京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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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文化语言学如何研究地名

如何理解从文化语言学的视角来研究地名?要说清楚这个问题,需要简单回顾一下20世纪八九十年代出现的中国文化语言学热。对于文化语言学的理解,按照重心结构说,将其归为语言学的分支学科;按照语序优先说,可将其归为文化学的分支学科;按照“语言文化”整体观照说,可将其归为跨学科的一类。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为什么会出现中国文化语言学热呢?大的背景是出现了“文化热”。语言学界出现了以游汝杰为代表的“双向”“交叉”文化语言学、以陈建民为代表的社会交际文化语言学、以申小龙为代表的全面认同文化语言学。更多的学者“从语言角度窥探汉人的心理素质、思维方式、风俗习惯,窥探汉族的文化背景和社会现象”(邵敬敏,1991)。针对当时的语言学研究转向,陈建民(1989)下面这段话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从结构语言学到文化语言学,标志着从语言结构系统的研究转向语言功能的应用研究,从单一学科到综合学科的发展,从小语言学到大语言学的过渡。文化语言学的出现具有使我国语言研究由单纯的描写型向人文型转折的重大意义。”

具体到地名的研究,只是文化语言学研究的一个观察点。地名,作为专有名称的一种,按照地名学的命名范式,它由“专名+通名”组成;按照语言学下属的语音学、词汇学、语法学的不同学科要求,对地名可以做韵律分析、词义分析和结构分析;而按照文化语言学的研究范式,既可以从语音因素、词汇因素和语法因素去挖掘地名得名和改名的文化内涵,也可以直接探讨制约某一或某类地名取名和改名的文化起因或动因。研究的基本视角是历史的和比较的。历史的视角是指通过地名构建的语言世界逆向回溯并挖掘地名命名者对当时的山川地貌、居住环境的认知以及社会文化、审美心理等对命名者的影响;比较的方式,是指深入到文化精神的内在的层次,而不止于一般的文化背景的描述,这使文化语言学的比较研究有别于其他语言学的比较或对比的研究。具体而言,就是通过对现存地名进行回溯,由地名的命名、更名理据梳理出北京城区和郊区县的地名文化资源,并从其文化内涵的角度考察专名中蕴含的封建衙署、经济生活、驻军营卫、社会意识、社会心理、宗教信仰、民族融合、移民情况、宗族观念、历史人物(含民族英雄)、历史事件、传说故事、五色五行观念、地标建筑等诸多信息。借此让读者通过北京地名,了解历史上北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民族迁徙与融合、宗教信仰、军事活动与政治变革;也可以由此窥探中华民族的思维特点、思想观念、心理特征、审美特点等。

说到文化,“文化”一词,实为英语culture的翻译,原意为“培养”。生物学发现,大多数动物都有其行为模式特征。其中一类是亲代通过基因传给子代的,这种特征的传递方式称遗传传递,传递过来的行为称本能,如蜘蛛织网;另一类则是子代向亲代或其他个体学来的,这种传递方式称文化传递。及至人类,神经系统高度发达,获得空前的学习能力,人类的行为模式大部分是后天学来的。特别是当人类发展出语言和文字之后,纵的方向上可以继承历史上传留下来的一切经验,横的方向上还可以吸收其他人群的经验,这是人类所以优于其他一切动物的主要原因。

文化是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概念,难有统一认识的话题。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阿尔弗雷德·克罗伯和克莱德·克拉克洪(Alfred Kroeber and Clyde Kluckhohn,1963)就已经梳理出一百多条文化定义。那以后,关于文化的新定义还在不断冒出。这一事实至少说明两点:第一,人们对文化的认识见仁见智,文化范畴可宽可窄;第二,文化是一个动态更新的概念,文化的内涵是不断变化的。

从事文化学研究的学者,周遍考察文化的历史演进及不同历史阶段的文化定义,是很有意义的。Braisted(1945)、Schafer(2008)的著述有详细的介绍,此处不一一罗列。我们对于文化总的认识是,以英国学者泰勒(Edward Burnett Tylor,1958)第一次给出的经典文化定义为基础,保留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等子范畴,限定“知识”主要为人文知识,增加承载或映射文化的语言文字以及物质遗产。值得特别强调的是,文化的核心是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文化沉淀为社会心理,影响人们的言行举止,人格魅力或缺陷都与文化紧密关联(杨建国,2012)。

文化分类有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多分法之别,本文只讨论至四分法。

二分法: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大文化和小文化;广义的文化和狭义的文化;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

三分法:观念文化、制度文化和器物文化(Malinowski,1944);器物文化、制度文化和理念文化(傅佩荣,2009)。

四分法:物态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心态文化(程裕祯,2003)。

从二分法到三分法,物质文化更名为器物文化,精神文化(非物质文化)分解为观念文化和制度文化。从三分法到四分法,器物文化更名为物态文化,观念文化更名为心态文化,制度文化不变,增加了行为文化。

四分法是基于文化的结构所做的层次划分:

物态文化,是指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及其产品的总和。

制度文化,是指特定社会群体在社会实践中建立的规范自身行为和调节相互关系的准则。

行为文化,是指在长期的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习惯和风俗。

心态文化,是指人们的社会心理和社会的意识形态,包括人们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思维方式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文学艺术作品。(程裕祯,2003)

我们在后面的地名研究中,会参考上述的文化定义和文化分类框架。我们会重点借鉴人类文化语义学(ethnosemantics或ethnographic semantics)的研究方法,采用人类学研究认知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不同文化环境中意义的结构方式和文化制约语义变异的原则。(David Crystal,1997)认知科学(cognitive sciences)究竟都包括哪些内容,各家各派,看法不一。《MIT认知科学百科全书》(The MIT Encyclopedia of Cognitive Sciences, Wilson,1999),按组成认知科学基础的6个部分进行介绍,这6部分的标题分别是:哲学;心理学;神经科学;计算智能(Computational Intelligence);语言学和语言;文化、认知和进化。在人类语言学家看来,语言的使用是人类的一种行为,语法和词汇是文化的表现形式。

人类(语言)学家与语言学家不同,他们从来不认为语言隔离于社会生活,而是坚信其与文化和社会结构的相互依赖性。无论北京的老地名系统还是新地名系统,都有力地支撑了人类语言学家的看法。当然,社会语言学家和文化语言学家对于语言与社会生活的关系都持大体一致的看法。

利奇(Leech,1981)提出了语言的五种交际功能,分别是信息功能、表达功能(用以表达使用者的情感和态度,如骂人的话、感叹语)、指示功能(影响他人的行为或态度,如命令和请求)、美学功能(为了语言的成品本身,如诗歌)、酬应功能(保持交际活动畅通和良好的社会联系,如英国文化中的谈论天气)。以此观之,北京地名的指称功能相当于利奇所说的信息功能,这是最主要的,有少量地名具有表达功能,如正义路、光明路等;还有个别的地名具有美学功能,如百花深处等。不过,利奇认为与语言的社会作用关系最直接的是表达、指示和酬应功能。而与地名的社会作用关系最直接的却是信息功能和表达功能。这里的信息主要指指位信息和指称信息,表达功能主要指地名命名者的情感、态度、寄托和理想等。

利奇(1981)还提出了语言的七类不同的意义,包括逻辑意义(理性意义)、内涵意义、社会意义、情感意义、反映意义、搭配意义、联想意义和主题意义。就地名系统而言,地名主要具有理性意义、社会意义和情感意义。理性意义有时叫作“外延”意义或“认知”意义,是语言交际的核心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所指”这个概念与理性意义相重叠。仅就话语的含义而言,meaning可指客观上某个具体的事物(专有名词),可指某类事物(普通名词,这里涉及概念,即心理抽象作用的产物),甚至可指毫无客观对应的事物如神话中的角色、情节。社会意义是一段语言所表示的关于使用该段语言的社会环境的意义。这看起来与地名扯不上任何关系,但联系到地名的文读音和白读音,一些地名源于少数民族语言,或发音具有方言性质,就不难看出地名确实蕴含着社会意义。地名及其发音能告诉我们生活在该区域的人所生活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情感意义是指语言如何反映讲话人的个人感情,包括他对听者和他所谈事物的态度。经常通过所用词的理性内容或内涵内容明确地表达出来。从地名蕴含的情感意义可以看出命名者对居住环境的态度。

“什么是意义”是哲学问题,我们存而不论。“如何表述意义”是语言学问题,也是语言文化研究解读地名命名或改名背后的文化动因不能回避的问题。知道如何表述意义,意义建构的背面就是意义解构的钥匙所在。

语言具有准确性和模糊性。不过准确性和模糊性是相对的,“准确”依照逻辑事理、文化、心理等标准可以分出不同的层级,按照“精确—比较准确”等所谓的“度”来加以衡量。地名中严格讲只有地点、地址具有准确性,条状的街巷胡同及道路名也具有准确性。除此之外,像地方、地域、地区等指称都是模糊的,也许它们的地理疆界在特定时期是有定的,但在人们的心里却是无定的。模糊是不是不好呢?这不能一概而论。现实生活中,属于事务语体、科技语体的言语交际才要求准确,象军事侦探、地图制作、邮政传送、物流快递、自然科学研究等行业的事务,更是要求精确。但除此之外,像政论语体、艺术语体都是主观性强的言语表达,是语言准确性和模糊性的统一。关于语言的模糊性,康德的认识颇有道理,人类生活中不能没有模糊语言;不可能处处用精确的语言代替模糊语言;“模糊观念比清晰观念,更富有表现力。”[2]

前文说过,社会语言学家和文化语言学家对于语言与社会生活的关系都持大体一致的看法。那么,社会语言学和文化语言学究竟有没有区别呢?陈原(1983)认为,社会语言学一方面应当从社会生活的变化,来观察语言的变异,另一方面要从语言的变化或“语言的遗迹”去探索社会生活的变动和图景。社会语言学研究语言与社会,语言与思维,语言与文化,语言与符号,语言与塔布,语言的相互接触等若干问题。应该说,社会语言学与文化语言学的研究对象有很大的交集,二者主要的区别在于,前者更重视社会性,强调社会生活与语言生活的共变;后者更重视人文性,强调语言的变化与文化的变化是互为因果的共变关系。因此,文化语言学除了研究语言与思维,还研究语言与哲学、语言与政治、语言与神话、语言与宗教、语言与民俗、语言与文学艺术,等等。简言之,文化语言学的研究视域要更为宽广。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社会语言学涵盖了文化语言学,因为社会语言学的研究对象里就有语言与文化。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我们简单谈一谈人文性和语言文化世界这两个概念。

语言的人文性思想是指人类各民族的语言,不仅仅是一个符号体系或交际工具,还是该民族认识、阐释世界的一个意义体系和价值体系。如果以西方语言作为参照,汉语的人文性尤为突出。汉民族从不把语言仅仅看作一个客观、静止、孤立、在形式上自足的对象,而把语言看作一个人参与其中、与人文环境互为观照、动态的、内容上自足的表达与阐释过程。在汉语的分析和理解中,人的主体意识有更多的积极参与。如果说西方语言是思维客体化的产物,那么汉语就是思维主体化的产物。汉语的理解和分析,必须着眼于它的主体意识、语言环境、事理逻辑、表达功能、语义内涵,这与形式上自足的西方语言有很大的不同。前者是以神统形,后者是以形摄神。(徐行言,2004;申小龙,2008)

语言文化世界是英国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Karl Popper,1972)提出的“三个世界”之一。所谓“三个世界”,即物理自然世界(物理客体或物理状态的世界,世界1),人的精神世界(意识状态或精神状态的世界,或关于活动的行为意向的世界,世界2),语言文化世界(思想客观内容世界,尤其是科学思想,诗的思想和艺术作品的世界,世界3)。世界3具有客观性、自主性和实在性三个特点。世界3思想内容是抽象的客体,不是具体的;它们处于逻辑关系之中,而不是联系着大脑过程。自主性思想是世界3理论的中心思想:世界3虽是人的创造,但部分是自主的,是一个有一定程度自主性的领域。世界3的特性和规律既不是物理的,也不是精神的,并且还不能还原为物理的或精神的。其实在性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它们在世界1中的物质化或具体化;二是它们可引导人们去生产其他世界3客体,并作用于世界1。三个世界的相互作用以世界2为中心,世界1是世界2的认识对象,是世界3的材料库。世界3通过世界2感知和把握世界1,世界2联系着世界1和世界3,是世界1和世界3之间的桥梁。语言文化世界,是不同民族用适合本民族思维方式对物理自然世界和社会认知的产物,是人的文明的结果,是语言符号建构的意义世界。人的主体性反映在语言的人文性上,需要研究者和读者把握语义的隐喻性、概念的非确定性和意义的可增生性,概言之,就是挖掘人对环境认知的符号化能力。如果说北京的地名系统是不同历史时期的北京人在对其生态环境的符号化认知中构建的一个语言文化世界,那么一个个地名符号的人际和代际传播,使我们得以透过这个符号世界去寻觅、探究北京的前世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