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催眠冲突的表现与来源
所谓催眠冲突(conflict),是指受术者对暗示的反应同催眠师的预期不一致或有意违背而产生的不协调体验或副作用。用精神分析的术语来说,催眠冲突实际上就是对催眠的阻抗,会影响催眠的效果。
(一)催眠冲突的表现
华东师范大学心理系博士研究生单家银在徐光兴教授指导下,对催眠冲突做了系统研究。在送笔者评审的博士论文《催眠冲突管理研究》中,将催眠冲突分为以下几种。
1.拒绝催眠
拒绝催眠又有拒绝接受和挑战催眠两种具体形式。
由于影视戏剧、文学作品、民间传说、媒体宣传等非科学途径的影响,有些来访者担心自己的意识被人控制、隐私被泄漏,或担心人身与财务的安全而拒绝接受催眠。对此可通过术前晤谈(pre-talk),向来访者解释催眠的原理及反应,或通过简短体验消除催眠的神秘感,取得来访者信任,从而建立和谐的催眠关系以减少阻抗。
还有部分来访者对催眠本身持怀疑态度,期望从成功挑战催眠师中获得满足。他们表面上愿意接受甚至主动要求体验催眠,实际上却坚决对抗催眠师的暗示,拒绝卷入指导语所描述的意象。在催眠演示的场合,这种情况尤其多见。对此可采用艾瑞克森的随意式催眠或间接暗示法来化解其阻抗。
2.诱导失败
有些来访者同意接受催眠,甚至迫切希望通过催眠来解除痛苦,但不能顺利进入催眠状态,这种情形多半出现在理性思维比较发达的人身上。他们对外来信息更容易采取批判态度或做出自己的解释,在整个催眠过程中不断进行内部对话,因而较难成功进入催眠状态。
对于理性思维或审辩性思维较强的受术者最好采用非言语暗示,艾瑞克森的间接催眠和混乱技术都是克服诱导失败的有效方法。
3.催眠中退回
一些受术者可以顺利进入催眠恍惚状态,但是当进一步意象操作时(如回溯、幻视),却出现焦虑不安,从恍惚状态退回到清醒状态,甚至睁开眼睛。
这实际上就是后面第十章会讲到的催眠漂浮现象,对此催眠师不要紧张,只要再次给予诱导,就能让受术者重新进入催眠状态。
4.催眠副作用
来访者同意接受催眠,并体验催眠师暗示的意象与情境,却在催眠过程中或者催眠结束后出现不适症状,可以持续数分钟,也可能持续数小时、数天甚至数周。
副作用确实是临床催眠师经常面对的棘手问题。据莱威特(Levitt)等人1962年报告,对2500名美国催眠协会会员发出问卷调查,在回复的866份问卷中,有301份提到非常反应(unnormal responds);朱迪(Judd)等人1985年报告,在澳大利亚催眠协会会员回复的202份有效问卷中,88份提到催眠副作用问题。
催眠的实验研究情形也大体类似。希尔加德等人1961年报告,220名被试中有8%出现催眠副作用,甚至仅做催眠感受性测试这样的标准化诱导也会出现副作用。希尔加德1974年报告,在120名接受斯坦福催眠感受性量表(SHSS)测试的被试中有31%出现不适,其中16%为一过性,15%可能会持续超过一小时。希尔加德等人1982年另一份报告说,接受哈佛团体催眠感受性量表(HGSHSA)测试的被试中有5%可能会出现副作用。
舞台催眠秀则会发生更多的副作用问题,其后果可能相对更严重。据1987年艾赤特灵(Echterling)等人报告,105名催眠秀被试有33%出现一定程度的不适;另据沃斯塔夫(Wagstaff)和海泊(Heap)分别于1997年和2000年发表的报告指出,英国目前因催眠引发的诉讼案件,均与催眠秀有关。
1988年,麦克豪威(MacHovec)发表了对86篇有关催眠副作用的文献综述,其中50%的文献为临床应用方面,25%属于实验研究,25%与舞台催眠相关。结果发现,在临床应用与实验研究中,大约有7%的被试会出现中等到重度的催眠副作用,而在舞台催眠中较严重副作用发生率则可能达到15%。
催眠副作用的表现多种多样,焦虑、恐慌、抑郁约占9.63%,头痛、恶心、眩晕约占4.98%,哭叫、歇斯底里约占2.99%。
对自我催眠的副作用,目前尚无报道。但如果将静气功看作自我催眠的话,则自我催眠的副作用也不可忽视,因为国内有关气功偏差的报道亦不少。
为了减少或消除催眠的副作用,应在催眠过程中密切观察受术者的表现,特别是要注意其口头语言和体态语言的反馈。一旦发现有不适反应,则应及时改变诱导和深化方法,必要时可停止催眠并给予良好的催眠后暗示;或将受术者唤醒询问原因,待问题排除后,再让其重新进入催眠状态。总之,催眠师的一切行为都要有利于来访者的身心健康。
(二)催眠冲突的来源
单家银博士将催眠冲突的来源分为以下几类。
1.文化冲突
研究表明,不同文化背景的群体对催眠的感受性有所不同。例如,华人和日本人催眠感受性相对趋中,超高或极低者较少;欧美人则相反,西班牙人甚至对“清醒催眠”更具感受性。
即使同样一件事物,不同的文化也会有完全不同的含义。因此在一种文化背景下促进催眠顺利进行的刺激,在另外一种文化背景下可能会引起冲突。例如,“冰敷”意象,在西方是最常用的镇痛催眠暗示,但中医认为“寒凝血脉”,“冰敷”意象会导致血脉不通,从而引起不良反应。又如,我国港澳地区的交通规则是左侧通行,在诱导有关驾驶或行走催眠意象时,必须与内地有所不同,否则会引起冲突。
前面曾讲到,对于虔诚的有神论者,只要给予的暗示与其宗教教义不冲突,其发生催眠冲突的可能性相对较小;而那些坚定的无神论者往往视催眠为愚昧迷信而加以抵制。
2.情境冲突
催眠过程中,周围环境的干扰会影响催眠效果。比如,在手术时做镇痛催眠,手术室的环境及马上进行手术的预期,与镇痛催眠暗示相矛盾,便会引起催眠冲突,使诱导时间加长。又如,在诱导受术者进入催眠状态或加深催眠时,电话铃声或汽车的喇叭声都会引发情境冲突。
3.经验冲突
受术者的既往经历与体验,在催眠中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常常会成为催眠冲突的来源。例如,红色通常意味着喜庆,但在做与此有关的暗示时,却可能诱发某个有创伤史的来访者产生血腥场面的闪回,从而导致催眠冲突。
4.催眠师冲突
某些来访者可能对催眠师的性别有所选择,对同性或异性催眠师表现出不同的感受性。有的病人可能只接受某位催眠师的催眠治疗,其他催眠师则一概不能诱导成功。艾瑞克森曾提到,个别催眠师会通过催眠后暗示让来访者拒绝接受其他人的催眠。
除上述几种冲突之外,有时为了研究工作需要,还可以通过某种方式,有意设定催眠冲突。
催眠冲突的管理方法大体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和谐技术,亦称合作技术,重点在于创造安全、舒心的环境,和谐的氛围,减少受术者的阻抗,提高其开放性;另一类为混乱技术,亦称分离技术,着重于打破受术者已有的习惯性思维模式,制造谬论,提高其卷入程度。这些对催眠冲突的管理方法都是艾瑞克森经常使用的,留待后面第十七、第十八章再做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