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行为与新干预主义监管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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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于监管失灵论的证券市场监管

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在这一阶段理论对监管机构提出了严厉的批评。 “公共利益”的理由被经济学家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进行了批驳,认为监管是无效甚至是有副作用的。证券市场监管失灵理论具体分为管制俘获论、管制供求说和管制寻租说等一系列理论。这一系列理论的核心观点是,监管活动会受监管利益集团的影响,有效的监管无法实施,反而会造成市场的过度反应和剧烈波动。

(1)管制俘获论。管制俘获论认为管制与公共利益无关,管制机构不过是被管制者俘获的猎物而已。管制措施在实施之初,一般是有效的,但当被管制的行业变得对立法和行政程序极其熟悉时,情况就发生了变化。管制机构会逐渐被它所管制的行业控制和主导,被管制对象会借此给自己带来更高收益。某些利益集团或公众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结成临时同盟,通过影响政治决策过程,影响立法来设立保护自身或公众利益的监管机构。新成立的管制机构的使命是对被管制者实施符合公共利益的管制。

(2)管制供求说。管制供求说认为经济管制可以被看做一种商品,这种商品的供应受制于对它的需求。其代表观点是监管只是政治家用来向某些利益集团进行收入再分配的一种工具,如果这些利益集团反过来能够向政治家提供选票和其他好处。因此,这是一桩买卖,监管这种产品产生的原因完全可以用经济学的原理解释。将监管看成受基本供求关系影响的一种产品,有助于发现影响监管对个人和集团的价值的各种因素。因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某种产品总是优先供应给那些出价最高的买主。同时,也有助于发现获得监管的代价。所以,管制可以被看做由政府供给,为特定个人与集体所需求的商品。它同样受供求法则或规律支配,现行的管制安排是供求两种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

(3)管制寻租说。管制寻租说最先由公共选择学派的代表人物塔洛克在1967年发表的《关税、垄断和偷窃的社会成本》中提出。他通过对关税产生的社会成本进行分析,认为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管制与关税设立具有相同的性质,它可以使特定的集团利益增加,同时使另外的集团利益受损。为此获益集团将开展活动寻求这些管制,受损集团也将花费成本展开反对管制的活动。塔洛克认为,通过公共政策实现的收益转移具有租金性质,其本身并不影响社会福利,但这些租金的存在却会带来寻租、护租、创租、抽租(政府官员分享租金)以及防租等利益集团活动,消耗大量社会稀缺资源,形成社会福利净损失。而且,考虑到寻租过程中每位寻租者都以预期中的租金数量来决定自己寻租活动的投入,但总有一些人要失败,失败的寻租得不到任何补偿,这样,社会总的寻租活动浪费的社会资源数量可能大大超过租金数量,也就是说通过公共管制过程获取的租金可能被寻租活动的投入浪费掉,塔洛克将其称为“租金耗散”。

由于证券市场监管是政府管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政府管制活动一样,在证券市场监管中同样存在大量寻租现象。这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从而影响了监管的公平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