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关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研究
国内学界关注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是以西方的共同体主义进入中国为契机的,1994年赵良玉的论文《正确理解马克思的“自然形成的共同体”》算得上引领之作,此后国内对马克思这一思想的研究缓步前进。2005年,秦龙以《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研究》为题作博士论文,2007年以专著形式出版,显示该领域的研究进入相对繁荣期,此后期刊文献增多,诸多硕士论文也选择以此为题,间或也有专著和博士论文出现,这一势头持续至今。2015年笔者尽管尚未发现有学术专著出版,但看到相关硕士论文1篇和文章12篇。这里,对上述文章的内容加以拆并归结为几个主题而给予述评如下。
(一)共同体思想的历史追溯及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发展过程
有学者指出,人类社会一开始就是以共同体的形式组织起来的,没有共同体,就没有人的类生活。[1]共同体思想就是对共同体生活的反思,该学者对西方的共同体思想作了简单梳理,从古希腊开始到斯多葛学派到罗马帝国到基督教到近代的契约论(包括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托克维尔)再到康德的伦理共同体,再到黑格尔的国家共同体。他其实暗示马克思是从上述思想中汲取了养料而生成了自己的共同体思想,这一点在其随后分析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内生路径时透露出来。首先,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马克思形成了“政治异化”理论,确认政治国家是市民社会的异化,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里就暗示马克思是对黑格尔的批判继承。其次,马克思由市民社会进入经济领域,开始从人的劳动本身着手分析“经济异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认为私有财产的出现在于人类劳动的异化,劳动的异化又导致人和共同体的双重异化。但是当异化达到极端时,必然是一种旧的关系的灭亡和一种新的关系的产生。新的关系会孕育一种新型的社会共同体,马克思称之为人道主义共产主义的共同体。再次,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取得统治地位的阶级,把本阶级的特殊利益说成是共同利益,把自己特有的思想视为普遍思想,所以国家为一种虚假的共同体。又次,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借由批判“反动的社会主义”,阐述了人道主义共产主义未来的联合体,在这个联合体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复次,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分析了亚细亚的、古典古代的、日耳曼的这三种前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最后,马克思分析了巴黎公社和俄国公社这两个共同体,认为前者是“自由人联合体”的低级形态,而后者或许能够成为现代社会所趋向的那种经济制度的直接出发点,不必自杀就能获得新的生命。[2]
(二)马克思与康德、赫斯共同体思想比较研究
马克思借鉴了诸多前人的共同体思想,这是比较研究得以可能的前提,而比较研究反过来又证明了马克思与前人之间的批判继承关系。有学者对马恩二人的自由联合体思想与康德的伦理共同体思想进行了比较,他首先确认自由联合体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思想武器批判继承前人共同体思想的产物,其中包括对康德伦理共同体思想的批判继承;随后通过对康德和马恩思想的分别剖析,指出两种共同体思想存在相通之处,比如,二者都基于对现实的批判设计了未来人类美好的社会状态,都提出了系列的实现条件,都充满着普遍与人类的终极关怀意识,都强调人的自由对于共同体的实质内涵意义。[3]但二者仍然存在系列乃至本质的区别,该学者列出了五点区别。第一,基本立场不同。康德基于历史唯心主义,马恩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第二,出发点不同。康德以抽象的人为出发点,马恩以现实的人为出发点。第三,实现条件与历史进程不同。康德以道德律为法则保障,以人的德性完满为实质条件,历史进程就是人性改恶向善并趋向完满的过程;马恩以革命的物质实践为实现方式,历史进程表现为人类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和资本主义社会特殊矛盾运动的过程。第四,自由的内涵不同。康德的伦理共同体的自由就是道德的自由;马恩的自由包含着精神和道德的自由但有着更丰富的内涵,是人的全方面的自由。第五,性质不同。康德的伦理共同体最终只能具有道德实践的意义,而马恩的自由联合体具有革命的历史的实践的意义。[4]有学者就共同体思想对马克思与赫斯进行了比较,认为是赫斯最早将德国哲学和法国社会主义结合起来,从而成为从哲学和经济学视角论证共产主义的第一人。赫斯从历史学、社会学和人学三个视角审视人类共同体,其在这三个领域内的观点都深深地影响了马克思;通过探索,赫斯形成了自由—和谐共同体思想,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思想就是在赫斯这一思想的直接影响下形成的,二者都强调未来社会的共同体是个人自由与共同体之间的和谐与统一。但马克思创新的关键之处在于他超越了赫斯的通过爱和教育的共产主义社会可以消除异化的观念,而把自由人的联合体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从哲学和政治经济学两方面论证自由人联合体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使共产主义由空想发展为科学理论。可以说,正是认识到物质生产活动在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地位,使得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思想超越和扬弃了赫斯的自由共同体思想。[5]
(三)对马克思关于个人与共同体关系思想的解读
有些学者指出,在马克思看来,个体是现实的社会存在物,个人的解放程度与整个人类的解放程度是一致的,所以,在他那里,个人自由的实现和真正共同体的建立具有相同的意义。[6]这些学者实际上想阐释,马克思认为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的自由,而只有在真正的共同体中这种可能才变为现实。所谓自由,首先摆脱了自然的控制和人对人的支配,其次是扬弃了一切异化状态,最后是按照自身意愿选择工作。作为真正的共同体,具备两个特征:一是实现了全体成员对自然的共同占有,二是实现了全体成员对劳动条件的占有,这就为实现上述三个目标提供了条件和保障,而实现了上述目标的共同体实际上就是自由人的联合体。[7]还有些学者从理论的致思逻辑和实践的发展取向两个方面论证了真正的共同体与自由人联合体的一致性[8],印证了前面学者的观点。但前面学者还是认为,在马克思那里,个人自由至上,而真正共同体的存在只不过是为个人自由发展提供前提条件。[9]有学者详细分析了马克思视野中的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认为在马克思看来,只要分工还是自发的,二者就不可能完全一致,这时的共同利益只是虚幻的共同利益,真实的共同利益只能在原子化的分工被自觉自为的分工所取代,个人不再为生存利益而斗争时才会实现。[10]
(四)对马克思本源共同体思想的分析
马克思将人类发展分为三阶段:人的依赖关系阶段、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自由个性阶段;日本学者望月清司将之相应称为:本源共同体、市民社会、未来共同体。有学者详细地解读了马克思关于本源共同体如何产生市民社会的思想。他指出,马克思又将本源共同体再划分为亚细亚共同体、古典古代共同体、日耳曼共同体,从亚细亚、古典古代到日耳曼,共同体所有的力量越来越小,个人所有的力量越来越大,在日耳曼共同体出现了真正的个人所有,也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详细探讨了本源共同体三种形式的结构、特征后,得出了只有日耳曼共同体才可能产生现代市民社会的结论。[11]
(五)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在政治哲学中的应用
有些学者认为,马克思的共同体主要关注如何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的发展,使人从生存状态转向本体的存在状态,这造就了马克思以“共同体—个体”互构范式为基础的政治哲学体系。[12]这种互构范式强调个体的“共同体”属性、呼唤个体的“主体性”、阐明共同体的有机性,体现了追求主体尺度与客体内容的辩证统一、个体发展与共同体发展的辩证统一,这些都对当代民主政治有着借鉴意义。这些学者列举了三个方面:一是从主体方面看,要彰显公民和党员的主体地位;二是从互构渠道看,要健全公民政治参与制度;三是从对象方面看,要强化公民社会的建设。[13]有学者探讨了马克思早期共同体思想中的国家治理理论,他指出,马克思认为,政治共同体是一种现代性的共同体,面对的是个体与政治共同体的关系、市民社会与政治共同体的关系,因为是市民社会共同体决定政治共同体,所以现代性的政治共同体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其虚幻性质的基础就是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的矛盾。[14]有的学者也指出,马克思批判和超越了黑格尔,批判资本主义国家只是一种虚幻共同体,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是虚幻共同体产生的原因,而人要得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就必须取消资本主义国家这种虚幻的共同体形式,走向一种未来真正的社会共同体形式,即“自由人联合体”[15]。该学者还认为,马克思不仅有对这个虚幻政治共同体的批判,在其早期也有如何利用这个共同体进行国家治理的思想,而且在马克思的视野中,只要社会的生产力还没有达到足以使国家走进历史博物馆的程度时,国家就有存在的合理性,这就决定了国家治理的必然性。[16]马克思早年的国家治理理论对中国当代就有着借鉴意义,如邵发军列举了四点:一是马克思强调共同体优先,而不是个体的权利优先(邵发军的这一认识和前面张梅与张立诚的认识完全相反,这里不再深入讨论),应从这一基本点出发,结合当代中国实际构建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体系。二是马克思的市民社会与国家的相关理论对于我国避免国家权力过大(小)与社会权利过小(大)两个极端问题,无疑有重要启示。三是马克思探讨了如何处理国家与作为普遍意志的法的关系,对于当下依法治国无疑有借鉴意义。四是马克思关于精神生产、意识形态软治理的思想对于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范导性价值。[17]
(六)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现实价值
有学者指出,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马克思当年从市民社会和国家的二元结构框架出发分析社会问题,沿着唯物史观的道路建构的共同体理论依然是分析和解决我国现实问题的重要理论视角,对当代中国的发展有重大的指导意义。[18]有学者分析了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对当下社会管理的启示。首先,马克思关于共同体起源的内涵指涉为现代社会管理体制构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来源和思想基础,对现代国家的社会管理体制的价值取向有深刻的指导意义。其次,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能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社会日益获致其相对独立于国家的自主性现象给出解释,并使得人们洞识其对实现民主政治的结构性基础意义。最后,马克思眼中的国家共同体是由不同部分组成的有机统一体,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必然要处理好整体中各个部分的关系,对马克思共同体中的“有机性”意蕴进行挖掘正是改革之需。[19]有些学者则指出,走向马克思的“真正的共同体”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价值旨归,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社会生活共同体”即是“真正的共同体”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现实回响,“社会生活共同体”不仅是为了实现人们共同的物质生活,还逻辑地内蕴着“精神生活共同体”的价值取向,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生活共同体”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必需,也是走向“真正的共同体”之必然。[20]
注释
[1] 参见高石磊:《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意蕴研究》,载《求实》,2015(6)。
[2] 参见高石磊:《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意蕴研究》,载《求实》,2015(6)。
[3] 参见冯显德:《伦理共同体与自由联合体》,载《荆楚学刊》,2015(1)。
[4] 参见冯显德:《伦理共同体与自由联合体》,载《荆楚学刊》,2015(1)。
[5] 参见陈明富:《自由人联合体思想:马克思对赫斯自由共同体思想的超越与扬弃》,载《宁夏社会科学》,2015(2)。
[6] 参见张梅、张立诚:《马克思哲学视域下个人自由与共同体发展的关系》,载《广西社会科学》,2015(12)。
[7] 参见张梅、张立诚:《马克思哲学视域下个人自由与共同体发展的关系》,载《广西社会科学》,2015(12)。
[8] 参见康渝生、胡寅寅:《走向“真正的共同体”》,载《观察与思考》,2015(7)。
[9] 参见张梅、张立诚:《马克思哲学视域下个人自由与共同体发展的关系》,载《广西社会科学》,2015(12)。
[10] 参见赵艳琴:《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现实价值取向探析》,载《社科纵横》,2015(8)。
[11] 参见陈飞:《从本源共同体到现代市民社会》,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
[12] 参见施晓花、王萍:《论马克思政治自由观的“共同体—个体”互构范式》,载《知与行》,2015(4)。
[13] 参见施晓花、王萍:《论马克思政治自由观的“共同体—个体”互构范式》,载《知与行》,2015(4)。
[14] 参见邵发军:《马克思早期政治共同体思想中的国家治理理论及其当代价值》,载《社会主义研究》,2015(3)。
[15] 参见陈明富:《“虚幻共同体”批判视野下马克思资本主义国家观》,载《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1)。
[16] 参见陈明富:《“虚幻共同体”批判视野下马克思资本主义国家观》,载《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1)。
[17] 参见邵发军:《马克思早期政治共同体思想中的国家治理理论及其当代价值》,载《社会主义研究》,2015(3)。
[18] 参见项光亮:《从虚幻走向真实——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及其现实意义》,见《“决策论坛——企业精细化管理与决策研究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下)》,2015。
[19] 参见林婷:《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对当下社会管理的启示》,载《人民论坛》,2015(9)。
[20] 参见康渝生、胡寅寅:《走向“真正的共同体”》,载《观察与思考》,2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