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法律发展报告2015:中国法治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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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说明

2002年以来,中国人民大学年度系列发展报告(即《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发展研究报告》和《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报告》)的出版发行,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成为我校一个重要的学术品牌,这让我们深感欣慰,也增强了我们继续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和信心。正是基于这样的责任和信心,加上近一年的努力,我们又编写出版了中国人民大学系列发展报告2015。

中国人民大学系列发展报告2015的各个子报告均由编委会负责审定选题、整体框架、主要内容和编写体例,组织有关专家召开研讨会,审核报告的写作提纲。各报告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秘书长会议确定,学校聘任;主编聘请副主编或执行副主编。各报告根据主题,分别聘请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知名学者担任顾问。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和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分别作为《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发展研究报告》和《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报告》的依托单位,在组织和写作方面发挥了主要作用。

根据实际情况及学者建议,学校对年度系列发展报告进行了一些调整。《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报告》调整为逢奇数年出版。2010年,《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法律发展报告》开始列入年度系列发展报告。2012年,学校在上述系列发展报告的基础上推出了“研究报告系列”,涉及经济、社会、新闻和教育等学科,拓展了研究领域。现在,报告的编写出版工作已纳入学校的年度科研计划,成为一项常规性工作。2014年,学校根据“研究报告系列”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不再出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发展研究报告》。

由于报告所涉及的问题大多具有重大、复杂和前沿性的特点,加上写作与出版周期较短及研究水平的局限,尽管我们尽了努力,报告中的不足或易引起争议的地方仍在所难免。欢迎专家和学者批评指正。

中国人民大学发展研究报告编委会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