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与制度选择:对制度的经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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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A.斯齐曼斯基等所写的《社会学:阶级、意识和矛盾》(1979)在讨论社会学的几种模式时,给出了构成模式的七要素。尽管它们最初是针对社会学模式而言的,但我以为此七要素法具有一般性,也就是说,它们对经济学模式亦适用。该文的中文译文载于《国外社会科学动态》(1981年第4期第41~46页)。

“硬核”和“保护带”概念是由英籍匈牙利人I.拉卡托斯提出来的(1978)。他认为每个科学研究纲领(即密切互相联系的一连串理论)都具有特别的结构。它像个鸡蛋,蛋黄就是它的硬核,蛋清则为保护带。前者是区别各种不同研究纲领的核心和关键,它一般不会改变;而后者则是前者的辅助假说群,它可以不断调整,以保护硬核。I.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IMRE LAKATOS. The Methodology of Scientific Research Program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8)。

参见沃伦·萨缪尔斯的《经济学中的意识形态》一文。

参见马丁·斯坦尼兰德《什么是政治经济学》1985年英文版第6页(MARTIN STANIL.AND.What Is Political Economy? A Study of Social Theory and Underemployment. Yale University Press,1985:6)。既然在此谈到了政治经济学,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我遵循的也是政治经济学传统,故深究一下其含义还是有必要的。在斯坦尼兰德看来,政治经济学的判定标准在于,看某种理论是否力求描述出政治和经济过程的系统关系。这类关系概言之有两种:两者间的因果关系(或“决定与被决定理论”),互相作用关系(或“互动理论”),以及两者的连续的行为过程。重要的不在于是否贴上政治经济学的标签,而在于是否力求得到经验性说明(见该书第5~6页),他的这种观点赢得了不少赞同声。雷恩和俄森就是其中两位,尽管他们似乎更强调政治与经济过程的相互作用是在更为广泛的意义上发生的。见其《比较政治经济学》1990年英文版第3页(JANERIK LANE, SVANTE ERSSON. Comparative Political Economy. Printer Publishers, 1990: 3)。而我要补充的是,政治经济学还应突出人在其相互作用过程中的地位。

F.A.V.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49:6 7(F.A.V.HAYEK. Individualism and Economic Order, 1948)。在此需提及一点,将个人视为分析的基本单位有其悠久的历史,哈耶克认为亚当·斯密、埃德蒙·伯克等人的论述均包含了这一伟大的主题。

参见L.V.米塞斯《人的行为》第47~49页(LUDWIG VON MISES. Human Action: A Treatise on Economics, 1949)。学者夏道平将“action”译为“行为”可能有他的考虑。不过我们要注意,“action”和“behavior”(“行为”)是有区别的。一般而言,“行动”是被特定的参与者在特定的时点上采取的,而“行为”虽其主体也是人,但更多地是指采取行动的方式或原则。

同注释④。

参见F.A.V.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第6页。

美国演进经济学会(AFEE)的会刊《经济问题杂志》(JournalofEconomicIssues)在1989年6月号上设立制度经济学论文奖。在对提交的论文所提出的五项要求之中,第一项便是这段引文。其他四项分别为:制度变革是工具价值赋予过程的一个结果,并且体现了经济体系永远处于变动之中的特性;明智地改变经济体制所需的条件,是把它充分理解为人们所继承的文化模式;许多新古典概念和福利标准,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剥削范畴,均起源于18世纪和19世纪,且目的都在于解释、论证和谴责,故它们均同20世纪的社会科学背道而驰;制度经济学所面临的挑战是要发展一些概念,从而可以对不断变化的经济文化系统进行描述。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1、3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01。引文出自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关于马克思在人类思想史中的地位问题,我们至少可以从美国国会图书馆协会前主席罗伯特·唐斯的所作所为中感受到。他把《资本论》列入《影响世界历史的16本书》,并称之为一本杰作,体现了无产者的情感和要求。唐斯所引用的一句评论马克思的话给我以极深的印象:“这位自己曾生活在贫困之中的伟人给世界带来了消灭贫困的希望,他的理论从根本上改变了现代人的思想。”罗伯特·唐斯.影响世界历史的16本书.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1986:4246。

无论是米塞斯还是哈耶克,都否认把个人主义愚蠢地误解为以孤立的或自足的个人的存在为先决条件,并承认人们的全部性质和特征都是由其在社会中的存在所决定的,人是社会动物。参见L.V.米塞斯《人的行为》第49页;F.A.V.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第6页。

詹姆斯·布坎南.经济学家应该做什么.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88: 230。布坎南在批评马克思的“公共利益”———他自己也承认它在某些方面比较接近其公共选择理论———时说道,“认为阶级地位决定和驱使人们的行动就等于说个人的行动都是为了公共利益”,而“一个人不能既是理性的效用最大化者,同时又为增进他所属的阶级或者说他被划归的阶级的利益而行动”。在第5章中我们会看到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讨论。

萨缪尔森.经济学(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1(PAULA. SAMUELSON. Economics (Tenth Edition), 1976)。另外,在自然科学中,当观察钠元素和水的反应时,仅拿一个钠分子和水分子来进行反应实验,其难度过大以至不可能这样做。可当你拿一克钠放入水杯中,凭肉眼你就可以看到一种形式的剧烈反应,并借此便可猜测或推论出每个钠分子和水分子的运动。

约翰·R.康芒斯.制度经济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87(JOHN R. COMMONS.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1934)。

参见L.V.米塞斯《人的行为》第47页。在他看来,这一难题是方法论集体主义所无法克服的,故只能由个人主义方法加以解决。

通过考察人们为减少交易成本而创立企业的理论,始于罗纳德·科斯的《企业的性质》一文(RONALD H. COASE. The Nature of the Firm,1937)。该文在讨论制度起源问题时将对此理论深入讨论。

马克·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MARK BLAUG. The Methodology of Economi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0);约翰·R.康芒斯《制度经济学》第11、87页。他们两者的区别仅在于对推论方向的偏重不同。

参见马克·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第142页。

孔子的原话为“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朱熹注之曰:“述,传旧而已,作,则创始也。孔子删《诗》、《书》,定礼乐,赞《周易》,修《春秋》,皆传先王之旧而未尝有所作也。”转引自《辞海》(缩印本).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1047。由此我更加坚定了这种信念,今天所谓的发现都不过是重复发现,至少在思想观念领域如此。

N.W.西尼尔.政治经济学大纲.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12(NASSAU WILLIAM SENIOR.An Outline of the Science of Political Economy, 1836);亦可参见杨德明.当代西方经济学.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

大卫·休谟的有关论述转引自马克·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第143页。休谟的这一论述后被人们贴切地称为“休谟铡刀”(Hume's guillotine)。第一个明确地把经济学划分为实证科学和规范(或标准)科学的人是凯恩斯。有关论述可参见菲利斯·迪恩.经济科学的范围与方法.经济学译丛,1985(5)。

麦基.思想家.北京:三联书店,1987(Men of Idea, edited by Bryen Magee. BBC,1978)。

原文载于米尔顿·弗里德曼《实证经济学论文集》1953年英文版第8~10、15页。引文转引自马克·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第115~116页和《美国经济评论》1983年3月号第11页(WILLIAM J. FRAZER, JR.,LAWRENCEA .BOLAND. An Essay on the Foundations of Friedman,s Methodology.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83(3): 131)。也许把弗里德曼的方法论称为“工具主义”———强调有用或实用性———可能更恰当些,同时很多经济学家也正是这样做的。但不管怎么说,他对实证方法的青睐是不容置疑的。

斯蒂文·R.赫克森.工具性价值取向:制度经济学的规范罗盘.经济问题杂志, 1987(9)(STEVEN R.HICKERSON. Instrumental Valuation: The Normative Compass of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Journal of Economic Issues, 1987(9))。

参见冈纳·缪尔达尔《发达与不发达》(GUNNAT MYRDAL. Development and Underdevelopment. National Bank of Egypt,1956)。

安·马瑞·梅,约翰·R.塞尔勒斯.现代科学哲学与后制度主义思潮.经济问题杂志,1988(6)(ANN MARI MAY, JOHN R.SELLERS. Contemporary Philosophy of Science and Neo-institutional Thought. Journal of Economic Issues,1986(6))。两位作者的主要思想来自美国科学哲学家保罗·费耶阿本德和托马斯·库恩。限于篇幅,对这两位哲学家的思想暂不深入讨论。

W.海森伯.物理学和哲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24 (W. HEISENBERG. Physics and Philosophy, 1958)。海森伯提出的著名的“测不准原理”对世人产生了巨大影响,其基本思想可以说充分地体现于这句话中:观察活动本身影响了观察结果。他曾引用的“自然比人类更早,而人类比自然科学更早”这句话,更是意味深长。

参见沃伦·萨缪尔斯的《经济学中的意识形态》一文。

参见司马迁《史记》中的“太史公自序”,转引自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75:212。

牛津大学道德哲学教授R.M.爱尔曾说,道德理论方面的主要问题一直是“你能从事实中获得价值吗?你能从一个‘是’字中获得一个‘应当’吗?”在回答给智力障碍者以较多或较少的教育问题时,爱尔说:“无论选择哪种做法,都要看后果如何。实际上,你要选择的是后果,不是吗?”爱尔是明确不赞同可以从“是”中推出“应当”的。不过,在说到选择做法和后果(即目标)时,我们又不能不诉诸价值判断,至少要运用效率标准。的确,以智力障碍为由而不赞成将稀缺的财力和物力用于智力障碍者言之有理,同样,以其智力障碍为由要求增加对智力障碍者的教育投入亦有道理。这里,指出部分人是智力障碍者这一事实似乎推不出应该如何教育他们。然而,关键点在于我们陈述这一事实的目的不仅在于陈述它(对有些医生来讲可能如此,但对整个社会来说则不然),而是要采取行动,以实现某种效率上的或人道主义的目标。更何况陈述的事实本身也不那么纯呢!有关讨论参见麦基《思想家》第7章。

各种解释我们在前一章曾经提及一些。说它们形形色色,大概还包括一些学者提出的其他解释,如英国人对闲暇的偏爱,英国最有能力和受到最良好教育的人远离经济追求而注重尊严,德国人生来勤奋,等等。

古人使用隐喻来阐述思想的例子汗牛充栋,如塞翁失马———不确定性问题,朝三暮四———表述方式可能决定行动本身,三个和尚没水喝———外部性,田忌赛马———博弈论,滥竽充数———搭便车,等等。

本书所涉及的对归纳推理的批判参见A.F.查尔默斯《科学究竟是什么》(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查尔默斯认为,limA/B=0(当B趋于无穷大时),这个数学结论清除了归纳主义的最后避难所。有趣的是,它同时也印证了我在上一段提到的“个别”数量多少无关紧要的说法。

不少人总爱举所谓“欧拉酒杯”的例子。它是一幅画,既像两张面对面的人脸,又像是一只高脚杯。对此不同的人看到的是不同的事物,可他们看到的画又是同一幅。欧拉是德国伟大的数学家。由于是他首先巧妙地构造了这只“酒杯”,该“杯”故得此名。

也许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卡尔·波普极力主张用证伪来替代证实,并以此作为反对逻辑经验主义的主要武器。波普关于科学方法论的核心内容,已由他的名著《猜测与反驳》的名称充分地反映出来(CARLR. POPPER. Conjectures and Refutations. Harper & Row Publishers, 1968)。

参见N.W.西尼尔《政治经济学大纲》第46页。在下文我们会看到这四大前提的部分内容极有价值。

参见L.V.米塞斯《人的行为》第36~37页。

埃德温·多兰.作为卓越科学的奥地利经济学.埃德温·多兰.现代奥国经济学的基础(EDWIN DOL.AN.Austrian Economics As Extraordinary Science, in The Foundation of Modern Austrian Economics, edited by Edwin Dolan.1976)。

彭加勒.科学与假设.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孙翠宝.智者的思路.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我想,称彭加勒是弗里德曼的精神导师是十分贴切的。无论是工具主义还是非事实假定等弗里德曼经济学方法论的基本思想,均源于此。

汉斯·赖欣巴哈.科学哲学的兴起.北京:商务印书馆,1966:181-183.195。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他极端地把假设—演绎法称为“解释归纳法”,因为其中不存在被他看作演绎法的精髓的、以逻辑必然性为特征的思维演算(HANS REICHENBACH. The Rise of Scientific Philosophy, 1951)。

A.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41(ALFRED MARSHALL. Principles of Economics. 1890)。

引自菲利斯·迪恩.经济科学的范围与方法.经济学译丛,1985(5):66。此文是作者在担任英国皇家经济学会会长时的就职演说。

参见詹姆斯·布坎南《经济学家应该做什么》第20页。

我曾运用七要素分析法对许多理论模式进行了讨论,故深有此感。张宇燕.里斯卡承包经营制述评.世界经济与政治,1988(8);张宇燕.奖金(报酬)最大化模型.经济文献信息,19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