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摆在面前的这部书稿,最初作为博士后报告发到我邮箱的时候,题目是《深度阳光:调查性纪录片研究》。揣摩作者的初衷,如新闻传媒具备监测社会的功能,调查性纪录片自有一种卓尔不群的品格,宛如照进阴影或黑暗的一束阳光,它带给人们温暖和希望。如果沿用这种比较“文艺”的说法,我们还可以说,它像空谷的幽兰,像海岸的灯塔,像王冠上的明珠。
多年的工作与生活经验告诉我们,调查性报道属于新闻领域最具情怀、最有分量的“硬新闻”。最具情怀,是指从传播者的角度而言,从事调查性报道应能秉持“铁肩担道义”的精神;最有分量,是指从传播效果的角度而言,调查性报道一旦传播开来,能够推动问题的解决,促进社会的进步;而“硬新闻”,则是指在今天信息过载的时代,调查性报道应属于含金量最高、密度最大的一类文本。从“扒粪运动”到“水门事件”,活跃着一代又一代调查记者;从普利策公共服务奖到中国新闻奖,调查性报道铸就了一座又一座丰碑。
媒介的发展,从文字到广播,从电视到网络,海量的信息扑面而来,令人们应接不暇,无所适从。单从活动影像来说,虚构的故事片、真实的纪录片、诱人的广告片、娱乐的连续剧,以及适合微信转发的短视频等,在各种大小不一的屏幕上交相辉映,它们包围着我们,构成了我们周边的环境,影响着我们对世界的认知,更塑造着我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于此,孰真孰假是一个问题,哪些有价值有意义是一个问题,人们如何选择更成为一个问题。和调查性报道一样,调查性纪录片致力于发现表象背后的本质,发掘事件深层的真相,消除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也可望给受众带来安全感,提升媒介的公信力,并因此促进构建一个民主、自由、公平、公正的社会。
作为一名新闻学专业的教师,我对深度报道中的调查性报道更为熟悉,对纪录片的历史和分类则未做过专门的研究,对于莫常红提出的“调查性纪录片”这种新的类型,在提法上能否取得共识,在理论上是否自洽,在实践中能否经得起检验,是作为指导教师必须提请注意并考察的问题。在我看来,人们对事物与现象的认识,总有一种归类的冲动,似乎不如此便不能有效、科学地把握世界。一般来说,分类有两种:其一,采取一种角度或标准,将所有的事物或现象分成若干类别。通过这种分类方法,万物各得其所,都能得到妥善的安置,进而可被归纳总结其特征。其二,采取某一尺度或方法,将部分的事物或现象归拢在一起。借助这种手段,虽不奢望对事物或现象做统一尺度的划分,但能凸显一类事物或现象的内在规律。莫常红对于“调查性纪录片”的研究应属于第二种情形。通读书稿全篇,我认同了他的提法。书稿还以其清晰的逻辑、哲学的思辨、诗意的表达和激情满怀的人文精神,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从定义入手,拈出“调查”和“纪录片”两个关键词,在辨析了调查性纪录片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之后,书稿考察了调查性纪录片的历史。在历时性考察之后,进行了共时性的探讨:从传播者到接受者,从世界到文本,试图剖析其中的规律。这一思路,既是文艺学中的“作者—世界—文本—读者”的研究范式,又是传播学中的“传者—现实—媒介—受众”的研究进路。从某种意义上说,调查性纪录片既是一门艺术,又是一种媒介,其相通相近之处,自不待言;其牴牾扞格之处,也不容忽视。而作者综合运用文艺学和传播学理论展开跨学科研究,观点新颖独到,令人耳目一新。
在哲学思辨方面,书中对“调查”的辨析、对“真”的考察部分,作者力图鞭辟入里地展开论述,从各个层面进行比较周全的分析,借用了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理论,对一些容易被放过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一些深奥的问题则予以深入浅出的解读。因此,整部书稿是理论的观照,更是一种智性的思考。跟随作者的思路,在抽丝剥茧中,能够感受到缜密而飞扬的思绪,严谨而富有激情的论证,读起来酣畅淋漓,言有尽而意无穷。
整部书稿的语言,有一种诗意贯穿其中,自成独特的风格。我曾经尝试逐一进行调整,但最终选择放弃。回过头来看,这一决定是正确的,否则,吃力不讨好不说,还会破坏原有的特色。就像编辑一部书稿,我们应该容许作者形成自己的语言风格,除非表达错误,不应以个人所认为的是非为是非,更不应以个人的偏好代替他人的偏好。或许一开始不习惯,但通读全书,一种若无还有的气韵、一种久而弥笃的味道,在其排比、对照、比喻乃至象征的语言中,慢慢地流淌出来。
最后,我想说,践行调查性报道或调查性纪录片的调查记者,充满着理想与情怀,而以此题目做开拓性的、深入的学术研究,也满怀积极的、入世的人文精神。回首过去一年多来,长春疫苗案和明星逃税案引发强烈的社会震动,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每逢重大的社会事件,调查记者不能缺席,他们的在场可以提前预警,免除巨大的风险。同时,研究调查性报道的学者也不能落后,虽然免不了草创,免不了问题,但学界应该积极回应业界,有所担当地回报社会。
涂光晋
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