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心灵一旦受到威胁就容易走向迷信 失去判断力
第七十九章
和大怨,
必有余怨。
安可以为善?
是以
圣人执左契(qì),
而不责于人、
有德司契,
无德司彻。
天道无亲,
常与善人。
本章主旨:教执政者要与人为善,不可蓄怨于民,理想的政治是以德化民。给予而不是索取。最后,老子指出行善之人必获天道佑助。
与人所结之重大怨恨即使和解,也必定会有遗存的怨恨。这就是说,不要与人结怨,而要与人为善。怎么做才可以与人为善呢?圣人是这样做的,施恩德而不结怨恨,犹如手持借据而不向债户讨债。
所以,有德的人如此宽容,而无德的人则索取豪夺如同主管收取赋税的人那样。而天道一视同仁,无所偏爱,无有亲疏之分别。永远与人为善,保佑赞许行善之人。
人的思想有很大的浮动性和活跃性。人性是反复无常的、易变的,不存在规律性。人们在认识不到产生事物的自然原因,而且也不能拿同类事物进行类比来说明这些原因时,就把自己的本性移加到那些事物上去。
单纯成倍地增加同样的东西,无论这种东西多么高尚,都是多余的,它将成为一种贫乏。我们除了甜味之外别的什么味也不尝,甜味的东西就会变得无味;辣、酸甚至苦的东西必须与它们掺和以便刺激味觉。那没有尝过苦味者不配享用甜,当然,也不能鉴别甜。
在人类的心灵中,一个印象一旦发生,其余的印象就立即随之而来,失望与悲伤产生愤怒,愤怒产生妒忌,妒忌产生邪恶,邪恶又产生悲伤,直到完成整个一周才停止。
同样,当我们的性情被愉悦刺激起来时,它就很自然地进入爱情、慷慨、怜悯、勇敢、骄傲以及其他相似的感情。心灵在由任意情感刺激时,就很难限定于那种单纯的情感,没有任何改变或者变异。
对于忧虑、愤怒、野心、羡慕、妒忌、爱情、孝心,以及各种好奇心由此而产生的行为,我们越是敏于其影响,就越是能够感同身受。但在人独处时就根本不可能或者很不容易出现这样的情况。
爱与尊重由任何人的知识、见识、德行、机智和风趣所引起;憎恨与鄙视由相反的性质所引起。相同的爱与恨的情感由身体方面的优点,像漂亮、敏捷、灵巧、体力与它们的反面所引起;而那些情感同样也会由家庭、财富、服装、民族、气候等,外在的优点与缺点所引起。所有这些对象,都能够借其不同的性质,而引起爱与尊重或是憎恨与鄙视。
那就是因为人心由于它的不确定性,每逢它堕入无知中,它就会对它所不认识的一切,把自己当作衡量宇宙的标准。心灵一旦受到威胁就容易走向迷信,根据已熟悉的近在手边的事物去进行判断。想象力就是这种东西,每逢不确定,就从“我以为”的角度利用已知或可知的事物,把表面上全不相干的东西联系起来,对熟悉的事物重新进行解释。但它本身就是想象力的产物。
其实,在人类的心灵当中,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苦乐的知觉,它是所有活动主要的动力和推动原则。我们能够利用两种方法使痛苦和快乐在心灵中产生:两种效果是有很大差别的,苦乐在印象中产生,人们可以切实地感觉到,也能够仅仅在观念中产生,印象永远使心灵激动,而且激动的程度是最高的。
莱布尼茨在总结其《自然和神恩的原则》时,确信没有人注定能完全达到那种极乐的境界:我们的幸福永远不在于,也不应该在于一种完全的享乐,在这种享乐中无所期望,这种享乐使我们思维迟钝。而我们的幸福应该在一种朝着新的快乐和新的完满性的不断进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