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研究:从二次创新到全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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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自主创新模式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路径与主体演化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40年的经济快速发展中,形成了开放经济环境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主导与市场主导混合的自主创新模式。虽然中国产业创新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不同产业的创新绩效却呈现出很大的差异:通信设备产业成就斐然,不仅使两个民营企业——华为与中兴成长为世界级企业,而且形成了第三代和第四代移动通信领域的世界技术标准;而中国轿车产业仍为外资与合资企业主导,沦为跨国公司商品的生产基地。不同产业出现如此之大的创新绩效差异可能有很多原因,如产业技术路径、产业组织模式的差异等,但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产业创新治理机制的差异。

第一节 自主创新的模式

一、自主创新模式的国际比较

到目前为止,在亚洲通过自主创新成功地在高新技术产业形成竞争力的国家和地区基本上只有日本、韩国、新加坡和中国台湾地区。通过对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和本研究结果的比较与归纳,我们发现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在创新的模式上有很大差异,可以总结为三种自主创新模式:技术赶超、价值链提升、颠覆式创新。

(一)技术赶超:沿着基本上固定的产业技术轨道,赶上或超越发达国家

这是韩国和日本企业的主导模式。如日本企业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在汽车、消费电子、数控机床、计算机、半导体等产业领域进行技术赶超,韩国企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消费电子、半导体、汽车、通信设备产业领域进行技术赶超。技术赶超的基本特征是:选择特定产业,集中资源,与发达国家正面竞争。

虽然在20世纪80年代,创新焦点是对发达国家产品的模仿与改进,但韩国的部分领先企业已开始了对先进技术的研发活动。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三星、LG、现代等企业已经将其创新焦点指向新技术的研发。虽然遭到金融危机的重创,但十几年在研发上的密集投资与努力,使三星等企业开始在21世纪初结出累累硕果。如今,三星在存储芯片、平板电视(如LCD)、码分多址(CDMA)等产品技术领域,都显示出强大的技术能力,已经成为与美国、日本、欧洲跨国公司比肩的技术领先企业。显然,韩国发展模式的特点在于它没有拘泥于比较优势。虽然韩国确实充分地利用了其比较优势所带来的发展机会,但它超越了自己的发展阶段,积极地开展自主的研发活动,缩短自然的发展过程,建立基于新技术的竞争优势。因此,韩国在总体上遵循由资源禀赋决定的比较优势发展战略,但在局部领域却极力缩短发展过程,通过政府产业技术政策与银行的金融支持,实现赶超发展。

(二)价值链提升:沿着产业价值链,逐步提升自己的位置,形成局部的技术优势

这是我国台湾企业的主导模式,即它们首先通过代工进入全球电子信息产品生产体系,然后沿着价值链,逐步提升自己的位置,在一些关键零部件的设计与制造上形成局部的技术优势。例如,台湾企业从低端的计算机配件制造到设计,再到笔记本电脑的制造和设计,从半导体芯片的封装、测试到精密制造和设计。这个自主创新模式的特征是:采取迂回与蚕食战略,融入全球价值链,逐步提升自身的地位(Amsden et al.,2003)。

在20世纪70年代,台湾企业进入快速增长的初期,它们面临很大的后发劣势。在当时的条件下,它们与外部科技发展长期隔离,没有能力辨认、吸收与掌握先进技术。同时,由于其自身市场不大,特别是对高技术产品需求小,无法满足企业快速产业升级的需要,于是进行代工生产就成为它们必然的选择(Hobday,2003)。许多研究者(Hobday,2003; Amsden, 1989)发现,台湾的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经历了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的代工生产商(OEM)到80年代的原始设计制造商(ODM),再到90年代的自有品牌生产商(OBM)这三个阶段。

虽然台湾企业在初期主要借助于跨国公司获取技术与市场知识,但在向原始设计制造商和自有品牌生产商升级过程中,它们都逐渐转向依靠自己或研究部门实现技术与产业升级的道路。台湾当局支持下的工业技术研究院(ITRI)在企业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在台湾产业技术发展的不同阶段,企业的技术战略与科研院所的研发重点都随之变化。同时,台湾继续坚持中小企业专业化的模式,不断参与全球分工深化产品价值链,强化自身在快速变化的个人计算机等产业中的灵活性与适应性。特别是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台湾企业表现出极强的竞争力。

(三)颠覆式创新(disruptive innovation)

以本土用户需求的变化为契机,在原有的产品—技术发展轨道上裂变出新的方向,这是日本企业的另一种主导创新模式。

以国内市场为依托的创新,是日本企业创新模式给我们的最大启示。当然,技术上的追赶与赶超也是日本企业创新的一种模式。但是,日本企业的高明之处在于它们并不满足于技术进步,而更关心如何将这些先进的技术用于满足日本市场独特的需求。日本本身有较大的人口基数,而且日本的市场经济体制自明治维新以来,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已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整个国家的城市化程度也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因此,其内部市场的规模与纵深都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韩国与中国台湾地区无法相比的。从20世纪50年代索尼的晶体管收音机、60年代丰田的JIT(准时制)生产方式、70年代本田小型高动力引擎和摩托车,到80年代佳能的小型复印机、索尼的随身听以及游戏机等,都是创造性地将当时的先进技术结合日本市场的独特需求的产物。正是有了这一系列基于国内需求的自主创新,颠覆了欧美企业的垄断地位(Christensen et al.,2003),日本企业才使自己脱颖而出,成为世界三大经济体之一。

那么,日本企业从跟随欧美企业发展,到成功找到自己独特的模式,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呢?对日本创新模式最直接、最清晰的影响因素之一是日本人对小巧精致的喜爱,这是日本一系列独创性产品的文化根源。这样一种文化特性可能源自日本人居于一个狭小地域的岛国意识,由此产生的对空间和资源的节约意识逐渐演化为“小就是美”的审美观念和对产品小型化的无止境追求。当20世纪50年代美国贝尔实验室发明晶体管时,美国各大电子厂商都没有发现晶体管的潜在应用,而索尼的盛田昭夫却立刻看到了这个东西的潜力,这不能不说是两种文化在左右着美国与日本企业的创新决策。正是在小巧、精致、高质和节能等观念的影响下,日本企业在小巧精致的消费电子产品和小巧节能的汽车与摩托车等领域生产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日本产品小巧精致的特性恰巧符合20世纪70年代以来影响日渐扩大的一种国际潮流,即从追求豪华、宽大和宏伟的西方传统审美与消费观念到追求小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绿色生活观念的转化。70年代的石油危机和人类对自身生存危机的反省促成了这种观念的形式并加剧其深化。于是,当70年代日本的小巧、节能、高质的汽车进入美国市场时,人们发现这就是他们想要的产品。因此,日本企业的成功不仅是日本技术的成功,更是日本文化的成功。

进一步的研究发现,不同的创新模式在创新定位和资源整合这两个方面也表现出明显的差异,三种自主创新模式及其创新定位和资源要求的特征如表2-1所示。

表2-1 三种自主创新模式及其创新定位和资源要求的特征

1.创新定位,即选择哪些产业或产品进行创新,在产业的哪些价值链位置进行创新

如实行技术赶超模式的韩国企业主要选择技术变化迅速而技术轨道稳定、能够预见未来变化方向的产业或产品,控制产品品牌、研发、设计、制造到销售的全价值链。韩国企业在技术轨道稳定的汽车、移动通信和存储器产业的创新很成功,而在技术轨道不稳定的PC及其零部件、笔记本电脑等产业不太成功。而实行价值链提升模式的中国台湾地区企业选择技术变化迅速且技术轨道不稳定、难以预见未来变化方向的产业或产品,并在价值链的个别位置上参与竞争。另外,日本企业选择具有多样性和地域独特性的产业,实现裂变式创新。

2.创新资源整合,即通过什么方式整合资金、人员、技术、市场等相应的创新资源,支持自主创新实现

不同的自主创新模式要求不同的资源整合方式。如日本与韩国以企业集团为核心整合创新资源,发挥规模与范围经济的优势;中国台湾地区通过中小企业和研究院所(主要是工研院)的密切网络整合创新资源,发挥网络经济的优势;实施本土市场拉动的日本企业将引进吸收的先进技术与国内独特的市场需求结合起来,整合技术与市场资源;而新加坡形成以跨国公司为核心、本土企业广泛参与的集群网络,发挥跨国公司的引导作用。

上述三种模式为什么能够成为后进国家和地区实现自主创新的路径?进一步的分析表明,这是因为这三种模式能够使后进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克服资源和能力的不足,并能够有效地激励企业去努力实现自主创新。

首先,技术赶超模式对企业的资金与技术能力都有很高的要求,这对于后进国家的企业是非常难以克服的障碍。因此,技术赶超必然要求特殊的资源整合方式,即在政府支持下,通过特大企业集团集中整合资源,将大量的资源集中在重点突破的产业与技术领域,形成局部的资源优势。如韩国政府支持形成的企业集团通过自身的一体化组织来控制充足的技术知识和补充资产,形成高度的产业与技术协同(Hobday,2003)。韩国这些特大型的一体化企业组织是由政府亲自缔造和领导的,政府通过这些企业“国家队”的垄断地位来实现其发展战略,它们不再是商业利润的追逐者,而是韩国国家意志和民族精神的体现。通过这些超级商业巨人,韩国的创新资源得以充分地集中与整合,以支持自主创新的实现。

当然,选择重点产业技术领域,集中资源突破的方式存在很大风险。如果重点领域的方向选择错误,将使企业陷入崩溃的境地。因此,其创新定位所选择产业的技术轨道必是相对固定的,于是预测产业技术的发展方向相对容易,在重点领域选择上发生错误的可能性就大大减小。

虽然技术赶超及其相应的创新定位和资源整合方式解决了资源短缺问题,但其自身却无法解决创新的激励不足问题。于是,实行技术赶超模式的日本和韩国都依靠政府为企业提供足够的创新激励。如韩国政府通过外向型的产业战略和创造性的危机制造向企业施加激励与压力,加大企业技术学习与创新的力度。

相对于技术赶超模式,价值链提升对企业资源和能力的要求比较低。例如,中国台湾地区成功进行产业升级的最主要领域是电子信息产业,使产业升级成功实施的最重要的机制是代工生产系统。在此过程中,跨国公司会向后进国家或地区的企业转移必要的技术,并以它们自己的品牌,通过其成熟的国际渠道销售产品。因此,后进国家或地区巧妙地借用跨国公司的技术和销售渠道,克服其技术与市场障碍,跻身国际生产网络,进入全球价值链,由此开始其经济发展与产业升级的历程。

价值链提升模式的另一个特征是以全球市场需求与价值链互动作为激励机制。因为中国台湾地区企业在全球电子信息产业中占据了重要的价值链位置,所以价值链前端的技术突破(基本上产生在发达国家)和价值链后端的需求变化都会通过市场引发台湾企业的创新动力。显然,台湾这样的创新机制与其独特的技术战略创新模式是相互支持的。

颠覆式创新模式对资源和能力的要求界于前两个模式之间,它既不与跨国公司正面竞争和对抗,也不甘心屈从于跨国公司控制的价值链。因此,后进国家或地区的企业经过努力和政府的帮助,能够满足相应的资源与能力的要求。同时,颠覆式创新模式的最显著特征是以国内或本地区独特市场需求作为创新的激励机制。因此,一个规模庞大、具有多层次的纵深的国内或本地区市场是产生创新的前提。

二、我国自主创新的模式

与所有的后进国家和地区一样,我国企业的资金和技术能力都非常缺乏,使企业的自主创新面临很大的障碍。我国大部分产业具有如下特征:①以中小企业为主、集中度很低的分散竞争性的产业与企业组织结构;②弱政府主导和弱市场主导的创新资源配置的混合机制。

这样的产业与企业组织结构和资源配置机制决定了我国必然是集中式和分散式相结合的混合型创新资源整合模式,即一方面是中央政府主导的创新资源整合,充分发挥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的优势,集中资源办大事,另一方面通过企业、政府、大学、科研院所及中介组织形成的网络来配置创新资源,充分利用网络经济和创新集群的优势。

因此,在个别产业,对少数企业来说,技术赶超可以作为其主要的自主创新模式。同时,我国多数企业面临的分散的创新资源整合方式决定了另一条主导创新的技术路径是价值链提升。因为政府的集中资源整合方式只针对少数重要行业,多数企业都面临分散的网络式资源整合方式,这使它们无法实施技术赶超,但非常适合实施价值链提升的自主创新。

另外,我国企业所面对的市场是巨大的国内市场。随着我国市场机制的逐渐完善、国内统一大市场的一体化,以及我国市场进一步深化和其独特性的显现,对我国企业实施的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激励会逐步强化。因此,基于国内市场需求的本土市场拉动创新也应该是我国企业的一条主导的创新路径。

通过对我国企业自主创新案例的分析与归纳,可知我国企业自主创新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技术赶超的多样性。我国企业的技术赶超呈现出多样化的状况,既有国家主导,也有企业主导;既有完全成功,也有不完全成功的例子。国外的技术赶超案例基本上是企业主导,通过巨型企业集团整合创新资源。而我国由政府主导的技术赶超却是由科研院所主导,大唐与龙芯就是典型的例子。我国政府没有通过如韩国政府的危机制造等手段向企业施加压力,提供激励,而主要是通过开放的国内市场与全球化竞争激发了企业的创新积极性。

第二,陷入全球价值链的低端。许多企业进入全球生产体系,参与全球分工,但未有效地利用全球的技术与市场资源,无法快速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同时,政府与公共研究机构的缺位可能是我国企业无法实现功能与价值链升级的主要原因。

第三,颠覆式创新限于低端市场,没有对主流市场形成颠覆性突破。虽然UT斯达康和神舟等企业成功实现了本土市场拉动创新,但基本上都限于低端市场,没有实现从低端市场向主流市场挺进,进而对主流市场形成突破的局面。这是因为我国企业的本土市场拉动创新基本上是基于成熟或者落后的技术,没有从功能上超越主流技术的潜力。总的来说,我国企业基于低端破坏的本土市场拉动创新比较成功,而基于新市场独特需求的本土市场拉动创新还不成功,还在进一步探索之中。一方面,我国企业没有很好地利用国际上最先进的技术,没有通过组织与流程的创新形成核心能力;另一方面,企业也没有对我国独特市场需求与组织行为进行深入挖掘,形成独特的产品和组织流程,由此通过创建新市场来破坏主流市场。

在表2-2中,按照前面的分类,本书将一些典型的中外企业本土市场拉动创新的例子进行了比较。表2-2充分体现了我国企业与国外企业之间的差距。

表2-2 中外企业本土市场拉动创新的比较

从上述分析可知,韩国、我国台湾地区都有一种主导的自主创新模式,日本有两种主导的自主创新模式,而我国大陆地区表现出混合的自主创新模式,即我国大陆地区不同的企业或产业采用了三种不同的创新模式。显然,这样的情形并不是偶然的,它是由我国多层次的市场、多样化的地域特征、全面的产业布局等特征所决定的。

虽然我国大陆地区企业采用了三种不同的创新模式,但至今成功实现自主创新的企业或产业却很少,并没有能够延续韩国、新加坡和日本等地区在相应模式上的成功。

因此,进一步的研究课题是:①这三种基本的自主创新模式中哪种比较适合今天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不同产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应该选择怎样的自主创新模式?②当今全球化的知识经济时代,我国企业除了可以借鉴和沿用这三种自主创新模式外,还应该探索新的更适合我国环境的自主创新模式。全球化与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为我国企业探索新的自主创新模式提供了怎样的机会?有哪些可能的方向?

第二节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模型

一、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静态模型

本章以Kim(1997)、Lee和Lim(2001)的理论为基础,构建了一个理论分析框架(见图2-1)。在此框架中,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形成取决于企业的技术能力和对创新的努力,而企业的技术能力由技术获取决定,企业的创新努力依赖其所在行业的创新机会和市场机会,以及企业自身的技术能力。

图2-1 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静态模型(TC-IC)

在图2-1中,有效的外部技术获取使后进国家企业能够克服技术能力不足的障碍,而丰富的市场机会使后进国家企业能够克服创新激励不足的障碍。关键的是,企业能否有效地获取外部技术,不仅受到企业自身战略、组织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外部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一些外部因素起到决定性作用。其中,除了文化、教育、金融、市场等环境因素的影响外,政府督促跨国公司独资与合资企业的技术溢出,以及政府推动的“产学研”合作对于先进技术的获取与吸收是非常重要的。同样,企业的创新努力取决于它们所面临的创新机会和市场机会,创新机会的推动和市场机会的拉动是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动力要素。但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企业,特别是在开放的市场环境中,面对跨国公司对市场和核心技术的垄断,面对自主创新的巨大风险,它们往往缺乏创新的动力,或者仅仅在传统产业或低附加值产品上进行模仿或一些渐进的改进,无法完成产业或价值链升级,更无法掌握核心技术。因此,政府可以通过塑造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打破垄断,对我国企业的产品优先采购,引导企业进入一些新兴技术产业,实现产业升级,为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提供大量的创新机会和市场机会,激励企业进入高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的价值链位置。

二、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动态模型

本章建立了一个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静态模型,该模型说明了外部因素(主要是政府)如何帮助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但这个模型是静态的,而实际上产业和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是逐步提升、动态演化的,在演化过程的不同阶段,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关键点是不同的。因此,在不同阶段,外部因素(特别是政府)的作用也就不同。

(一)从模仿能力到自主创新能力的演化路径

Utterback(1975)的技术创新模式认为发达国家的产业和企业是沿着三段式技术轨迹发展的,即流动、转化和专业化。

发展中国家企业的技术能力演化与发达国家不同,沿着相反的轨迹演进。发展中国家一般不可能在一代技术中就赶上发达国家,而需要经过多代技术的逐步追赶。通过技术引进,首先进入技术成熟的产品领域(第一代技术的专业化阶段);这时候,发达国家已经进入新一代技术与产品的阶段,发展中国家经过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后,通过获取新的技术知识,跃迁到处在转换阶段的产品领域(第二代技术);最后通过基础研究的加强和广泛的知识网络的形成,在新兴技术领域(第三代技术的流动阶段)形成核心技术能力,建立独特的产品平台。

发展中国家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增长是一个技术能力各要素的连续性积累和总体技术能力的间断性跃迁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一般经历了从模仿能力到创造性模仿能力再到自主创新能力三个阶段。创新能力演化的三个阶段及其技术特征见表2-3。

表2-3 创新能力演化的三个阶段及其技术特征

1.模仿阶段

模仿阶段主要是使用已经成熟的生产设备,通过“干中学”掌握生产过程中的技术、专门知识和生产管理技能(如质量管理)。在此阶段,技术能力中最重要的是技术设备,特别是引进或改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具有决定性作用。同时,拥有相应的技术技能也是很重要的,这是充分利用技术设备的必要条件。而企业此时的技术组织与管理还处于初期,没有形成规范的技术管理与战略体系。企业的外部技术连接仅限于设备引进的简单联系,对外部技术资源的利用水平非常低。

2.创造性模仿阶段

在此阶段,企业开始根据本土的特性,对产品和工艺进行调整和改进,或进一步对产品进行重新设计。这时,企业在关键技术上仍然依赖于外部技术源。企业在此阶段技术的迅速提高往往得益于与先进企业的合作研究与开发,企业能够在合作过程中迅速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

在此阶段,创新能力要素中最重要的是人员技能和技术组织,产品工艺设计诀窍、外部技术吸收能力和企业创新组织的建立及各部门间的协调是关键能力所在。同时,企业开始与外部技术源建立多种多样的技术连接,对外部技术的利用能力大为增强。

此阶段中本土企业只是引进了设备和流水线,掌握了基本外围及辅助技术,核心技术和核心零部件还依赖国外企业。创造性模仿能力本质上是企业对企业内外的创新资源进行整合,并实现创新的能力,但这时还没有做到自主开发,即其开发活动仍是在国外企业所建立的技术平台上进行的。企业或者是模仿最新一代的国际先进产品,或者是立足现有平台,根据本国市场需求状况,进行产品性能的延伸或改进。

3.自主创新阶段

在此阶段,本土企业开始摆脱对国外技术的依赖,超越国外技术,逐步掌握核心技术,形成自己完整的技术平台,并开始主导主流市场。同时,企业致力于建立广泛的联盟与网络关系,充分吸收与利用外部的技术知识与市场知识,将外部知识与内部知识融合成强有力的技术能力。这一过程开始于研究获得新技术,或者获取国外新技术进行技术融合,然后通过知识学习培育自主开发能力。自主创新阶段又分为两个子阶段。

第一子阶段,形成自主创新能力。本土企业通过自主地对内外部技术的创造性模仿,逐步掌握目前一代产品中的核心技术,并进入国内主流市场。在此阶段,企业的研究与开发能力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开始形成自己完整的技术平台,由此进入高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的价值链位置。

第二子阶段,形成核心技术能力。本土企业通过对技术与市场发展趋势的把握,以在新一代产品技术上形成技术领先地位和市场主导的战略为指导,形成完善的创新组织与广泛的创新网络,通过自主创新和技术赶超,掌握和创造新一代核心技术,并主导国际市场或者控制技术标准。这时,本土企业形成核心技术能力,建立起自己独特的产品技术平台。

(二)创新能力发展过程中主导的自主创新模式的动态变化

创新能力的发展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不同阶段主导的自主创新模式也在不断变化,如表2-4所示。

表2-4 创新能力发展过程中主导的自主创新模式的动态变化

在创造性模仿阶段,发展中国家已经基本上掌握了成熟技术,并开始追踪新兴前沿技术,进入高新技术产业;同时根据本土市场需要,对产品与工艺技术进行改进。因此,主导的自主创新模式是价值链提升和本土市场引导。

在自主创新的第一阶段,发展中国家一方面致力于突破与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实现技术跨越,另一方面根据本土市场需求特点,进行技术融合,建立产品技术平台。因此,主导的自主创新模式是技术跨越和本土市场引导的自主创新。

在自主创新的第二阶段,新兴发展中国家致力于通过原始性创新开发和控制新兴产业的核心技术,掌握和控制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形成独特的产业技术发展轨道。因此,主导的自主创新模式是技术跨越。

(三)创新能力演化过程中的激励与资源整合

在创新能力发展的不同阶段,技术能力不足和创新激励不足这两方面障碍的表现形式和强度是不同的,所以在不同阶段,所需要的创新激励和资源整合的方法和措施也应该不同。因此,不同阶段的创新激励和资源整合的方法和措施应该与相应阶段的自主创新障碍形成有效的匹配(见图2-2)。

图2-2 创新能力发展的创新激励与资源整合

在企业技术发展的模仿与创造性模仿阶段,企业所面临的创新障碍并不是很大,完全可以依靠企业自身的力量或者通过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来提升创新能力,实现创新。因为在此阶段,企业基本上是处在劳动密集型产业或者低端的价值链位置,所需要掌握的是成熟的技术,并在对本国市场需求理解的基础上对成熟技术进行应用和改进。一方面,因为成熟技术是国外先进企业快要淘汰的技术,所以成熟技术可以很容易从国外购买或者通过合资来获取,一些企业也可以通过“产学研”合作实现对国外成熟技术的模仿和改进。另一方面,我国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为企业的模仿和改进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激励,模仿和改进对资金的需求小,短时间内能够见效的期望也促使企业有能力、有意愿投身其中。公共科研机构的作用是帮助企业完成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这个阶段的“产学研”合作一定是企业主导的,因为此时的模仿、改进和创新必须基于企业对市场需求的理解,创新项目必须反映企业对短期内所实现效果的期望。在此阶段,企业的创新努力是分散的,企业总是根据市场的需求选择创新的方向和创新的项目。因此,分散的创新资源就是此时合理的配置方式,从大学、科研院所、各种技术创新平台中,企业会根据自己的需要,理性地选择适合的创新资源,形成各种不同的“产学研”合作方式与联盟,通过不断地聚合创新资源,为企业开展短、平、快的创新项目提供适当的资源保证。

从创造性模仿到自主创新是企业创新能力的一次飞跃,需要克服巨大的技术障碍和激励障碍。虽然在自主创新的第一阶段,并不要求发展中国家通过原始性创新和技术赶超,创造、控制核心技术和技术标准,但需要企业掌握产业的核心技术。掌握核心技术与掌握成熟技术是两个完全不同层次的事情。产业的核心技术往往为少数跨国公司所控制,这也是它们垄断市场、获取高额回报的保证。因此,一方面,跨国公司不会轻易出售核心技术,就算发展中国家通过合资等方式引进了核心技术,跨国公司也会千方百计地控制合资企业的技术开发,防止核心技术的扩散。同时,核心技术本身的门槛和难度也远远高于成熟技术,自主开发所需要的资金往往会非常多,开发所需要的时间会比较长。另一方面,当发展中国家企业准备进入高科技产业和高附加值价值链时,这些产业和产品市场都已经被跨国公司所垄断,新进入的企业会遇到跨国公司强烈的抵抗和打击。因此,发展中国家企业的自主创新会遇到极大的困难,在获得市场成功和回报之前可能需要多年的努力以及承受一段时间的亏损。如果仅仅依靠企业和市场机制,很难克服资源的障碍,形成自主创新的激励。通过政府主导的自主开发和“产学研”合作来实现集中的资源整合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四)政府与公共研究机构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中的作用

根据上文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动态模型,创新能力的发展经历了从模仿能力到创造性模仿能力,再到自主创新能力的过程。而自主创新又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形成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创造性模仿实现能力深化和产业升级,体现为掌握和使用核心技术;二是形成核心技术能力的产业技术发展轨道,通过自主创新和技术跨越,创造和控制核心技术或技术标准,形成独特的产业技术发展轨道。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企业创新能力的动态提升过程是无法靠企业独自完成的,而且在某些阶段,也无法由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来实现。因此,在某些阶段,必须依靠政府引导,通过公共科研院所主导的“产学研”联盟来实现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见图2-3)。

图2-3 创新能力发展中的政府与公共研究机构的作用

在模仿与创造性模仿阶段,市场竞争提供了对企业创新充分的激励,分散的资源整合要求企业能够成为创新的主体。在此阶段,政府与公共研究机构的作用是辅助性的,主要在引进国外技术和进行“产学研”合作方面为企业提供帮助。因此,在此阶段,政府对创新能力提升的直接作用不是很大,而主要是通过开放政策引进技术和外资,通过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尽快获取国外成熟技术。同时,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形成对创新的激励。

当本土企业逐步占领了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低附加值的价值链位置后,随着我国劳动力、土地等成本的上升以及传统产业和低端市场的逐渐饱和,产业和企业的发展空间逐渐缩小,经济发展很可能就此止步,陷入徘徊和低增长的陷阱。拉丁美洲的阿根廷、墨西哥,以及东南亚的马来西亚、泰国和印度尼西亚就是这种状况的典型代表。为了摆脱这一陷阱,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就必须的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及时进入自主创新阶段。如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出现劳动密集型市场饱和的苗头时,就及时调整战略,逐步进入高科技产业,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成为世界领先的高科技产业强者。

在自主创新的第一阶段,政府与公共研究机构必须起到主导和直接的作用。政府应该提前在创造性模仿阶段,就开始着手规划和制定产业与技术政策,确定长期重点发展的产业和技术领域,并通过公共科研机构和大学提前进行研究和开发。如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确定了半导体产业、半导体制造和设计技术为未来发展的重点产业和技术领域,并开始实施技术引进、研究与开发。然后,韩国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督促三星、现代等企业进入半导体产业,并给予资金和政策上的大力支持。而我国台湾地区在发现没有企业愿意进入资金密集型的半导体制造行业时,就将工业技术研究院的半导体技术研究部门分离出来,成立了公私合资的联华电子。显然,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都是在政府的主导和直接参与下,开始了它们的半导体产业发展之旅。

资源的集中整合成为自主创新第一阶段的特点。韩国是在政府支持下,通过三星和现代等大型企业整合国内外资源,突破国外公司对核心技术的控制,实现产业升级。而我国台湾地区是通过工业技术研究院整合资源、掌握核心技术后,再将技术研究部门分离出来,成立企业,并逐步引导其他私有企业进入高科技产业。同时,在此阶段,政府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和限制国外产品进口等方式进行一定程度的市场保护,让弱小的本土企业有成长的空间。不过应该注意,这样的市场保护持续时间不能太长,一旦本土企业有了一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就应当及时取消保护政策,让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它们进一步发展。我国交换机产业的发展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没有开始的市场保护,很难有本土企业的成长,但如果没有后来及时对保护政策的取消,就没有华为和中兴的进一步发展壮大与最终进入国际市场。

在自主创新的第一阶段,虽然后进国家的企业逐渐掌握了核心技术,并有了一定的市场地位和较强的竞争能力,但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仍然掌握在国外企业手上,整个产业链仍然被国外企业控制,后进国家企业仍处于跟随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后进国家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就必然是在产业技术演进的下一代技术或者不连续的变化之中。如在移动通信产业中,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就为我国企业提供了极好的实现技术跨越的机会。

因此,在自主创新的第二阶段,研究掌握产业核心技术的后进国家企业就应该利用产业技术演进和不连续变化的机会,在新一代产品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开发,争取控制或部分控制其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或者提出和控制新的技术标准,由此取得世界领先的技术和市场地位。例如,到1993年,韩国三星取得了动态随机存储器(DRAM)的世界领先地位;到2008年,华为取得了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中部分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成为世界领先的通信公司。因此,到这一阶段,后进国家部分强大的企业(如我国华为、中兴、海尔、联想等)已经具备掌握和控制核心技术并领先世界的能力,政府只需要对它们积极支持,不需要进行过多的干预。

而如果后进国家希望在新一代产品技术上提出和控制新的技术标准,如我国提出的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3G)标准之一(TD-SCDMA),就不能仅仅依靠某个或某几个企业来实现。这时,需要形成由政府主导和协调的产业技术联盟,整合国内外的优势资源,才能实现新技术标准的突破和产业化。

第三节 中国产业自主创新的创新主体演化

近年来,关于中国产业自主创新为何失败,许多学者认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企业没有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而企业没有成为自主创新主体的原因是中国经济体制、科技体制、教育体制形成的国家创新体系存在严重的缺陷,这些缺陷主要体现为各级政府对经济的过度干预、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的行政化导向、国家投资体制偏向于国有大企业(甚至中外合资企业)而歧视民营企业和小型创业型企业。因此,从2006年制定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一直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都反复强调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其实,早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初,许庆瑞和傅家骥等学者就提出了企业家和企业应该成为创新的主体的观点。1996年,国家经贸委印发的《“九五”全国技术创新纲要》(国经贸技〔1996〕795号)提出了“以企业为主体创新”的方针政策。从那时至今已经过去20多年了,虽然其间政府和许多学者反复强调,各级政府部门也不断进行经济、科技体制改革,为企业技术创新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但是在许多产业中,企业至今仍然没有成为创新的主体。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不是简单地归结为体制缺陷就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因为制度变革不是一个凭空设计的理性趋近过程,而是一个文化与历史路径依赖的、反复探索与纠错的试验过程。这一过程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不仅体现在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体制改革过程中,而且也体现在发展中国家克服后发劣势的过程中。虽然目前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等东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企业都已经成为创新的主体,但它们主体地位的形成过程与创新模式却有很大差异,这些差异源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历史、环境、文化与制度等因素。那么,针对中国这样一个更具历史、文化和制度特异性的国家,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对于中国成功实现技术赶超的产业,哪些组织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这些创新参与者以怎样的模式完成了产业自主创新?这样的模式是如何克服资源约束和激励缺乏这两大障碍的?在此过程中,企业的主体地位是如何形成的?什么样的制度因素导致了这样的结果?

一、自主创新与创新主体的理论模型

我们根据创新系统理论、发展经济学与技术追赶理论和中国制度转型理论,建立一个中国自主创新与创新主体的理论模型,以此分析中国通信设备产业与汽车产业的自主创新和创新主体的演化过程。

首先,创新系统由系统功能、创新参与者及其相互联系构成。发展中国家创新系统的核心功能不同于发达国家,这是因为发展中国家在发展之初,自主创新对技术能力、资金、科研人员和市场知识的需要都远远超过企业所能提供的限度,这成为发展高技术产业和自主创新的一大障碍。同时,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也缺乏自主创新的动力。这是因为发展中国家开始进行自主创新时,它们的比较优势仍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在高技术产业和价值链中附加值高的位置上没有比较优势,无法成为产业自主创新的主体(林毅夫,2012)。

自主创新的资源与能力约束和动力不足导致的后发劣势是发展中国家实现技术赶超的巨大障碍,因此,自主创新的实现必须克服创新能力和创新动力的缺乏这两个障碍。而根据大量学者的研究结论,创新能力可以通过对国外先进技术的获取和对创新资源的整合利用形成。只有当发展中国家获得了国外先进技术,并将其与国内的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整合起来,才能形成强大的创新能力,而参与者的创新动力需要通过市场竞争和政府的创新激励来形成。于是,我们从创新能力和创新动力两个方面出发,提出自主创新的三个核心功能为:①国外技术获取,即获取和利用国外先进技术;②创新资源整合,即整合与集中国家和地区的资金、人员、技术、市场等创新资源,投入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战略性产业,形成高度的产业与技术协同,实现自主创新;③创新激励,即市场需求、市场竞争与政府产业政策使企业克服与分担创新风险,形成创新愿望与动力,追求长远发展的目标。发展中国家自主创新主体的理论模型如图2-4所示。

图2-4 发展中国家自主创新主体的理论模型

发展中国家自主创新的主要参与者包括四类:企业、公共科技机构、政府部门和用户。其中,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大型企业集团、中小型创业型企业、跨国公司以及合资企业。这些企业的主要作用是获取国外先进技术和进行创新资源的整合,以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公共科技机构包括科研院所和大学,其功能既可以是获取国外先进技术,以帮助本土企业培育自主创新能力,也可以是通过改制成为企业、自办企业等形式整合创新资源,开展自主创新活动。政府部门的主要功能是通过资金支持、市场保护、税收减免等形式进行创新激励。但当发展中国家或制度转型经济缺乏创新主体时,也可以进行创新资源整合,直接参与自主创新活动。用户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其需求的不断升级进行创新激励。而对于发展中国家,国内用户还可利用本国独特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条件形成的特殊需求,激励本土企业的创新,为本土企业提供独特的市场空间。

既然创新过程是由多个参与者形成的创新系统来完成的,那么,管理这些创新参与者之间关系的制度和规则是否有效就是创新系统能否有效运行的关键。发达国家,或者通过市场机制,或者通过大企业和区域创新体系(如硅谷的高科技创业企业与风险投资公司的网络)等方式来协调创新系统的运行。但对于发展中国家,可能没有完善的市场机制和区域创新体系,且大企业没有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因此往往需要政府部门扶持大型企业集团和公共科技机构来协调创新系统,或者通过政府部门亲自协调来治理创新系统,即可能在特定时期,不是企业而是公共科技机构和政府部门成为创新主体。因此,所谓创新主体的概念实际上是一个创新治理机制的概念,即创新主体就是在创新系统的治理中起到核心作用的创新决策者和协调者,其承担创新的经济结果。从这个意义上看,创新主体应该是创新产品的所有者,拥有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或者品牌,其当然是企业。但对于发展中国家,在市场机制不完善或者企业缺乏自主创新能力的情况下,创新主体也可能是公共科技机构或者政府部门。这样,不同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基于不同的文化与制度传统,就可能形成不同的创新主体和不同的创新治理模式。图2-4的理论模型为我们思考创新主体及其形成机制提供了一个基点。自主创新的主体就是具备创新能力、具有创新动力并承担创新的经济后果的组织。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创新主体就是受到高度的创新激励,能够获取国外先进技术,然后通过创新资源的整合来实现自主创新的组织。

随着技术的进步或范式转变、经济的发展与制度转型,一些新的创新参与者会出现并进入产业创新系统,其中有些会开始转型并实施新的策略。新旧创新参与者之间的竞争使更有效的组织策略被其他组织复制与模仿。这种复制与模仿也是一个试验与选择的过程,通过市场竞争和用户需求的选择机制,保留并形成新的更加有效的创新主体与治理模式。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在长期封闭的经济体系中,创新的重要参与者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基本上都不具备创新的能力,也大多没有创新的动力。创新能力的缺乏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我国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技术水平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二是重要的创新资源如科研人员、资金、生产与销售等分散在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和企业中,无法进行有效的整合。而创新动力的不足源于缺乏国内、国际两方面的市场竞争的激励,同时政府也没有形成向企业施加创新激励的有效机制。虽然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的改革通过建立市场竞争机制和科研机构面向经济主战场的导向,形成了一定的创新激励机制,但仅有市场竞争,显然无法形成高技术产业的创新激励机制,也无法形成有效的创新资源整合机制。因此,中国创新系统转型的起点是,依赖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以政府部门为主体进行创新协调与创新资源整合的治理机制。而创新系统转型的目标是:将国内企业培育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即在政府支持下,国内企业能够协调与整合公共科技机构、国内外技术、金融机构和用户的创新资源,实现自主创新(见图2-5)。创新系统的转型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传统的计划体制开始解体,而新建立的市场体制还无法完全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创新主体的作用谁来承担?在什么样的制度下,国内企业才能最快地成长为自主创新的主体?但创新系统转型无法通过事先设计来实现,而是一个路径依赖的试验过程。在此过程中,有些产业(如通信设备产业)的试验成功了,而有些产业(如汽车产业)的试验失败了,其成败取决于在此过程中,计划体制与市场体制是否能够达成一种平衡以形成创新激励和创新资源整合的有效治理机制。

图2-5 中国创新系统转型的起点与目标

二、中国通信设备产业与汽车产业创新过程的比较分析

中国与东南亚几个国家、地区在外部技术获取上都很成功(虽然方式不同),但在创新资源整合与创新激励方面的做法却大相径庭(赵晓庆等,2009)。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失败源于两种协调失败,一是协调新旧产业之间的资源配置,消除技术与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的新兴产业投资不足;二是协调国内企业的投资行为,消除新兴产业的过度进入(H uang, 2002)。发展中国家为了发展新兴产业,必须由政府通过较高的关税、进口限制和资金支持,消除或减弱技术与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的投资不足,保护国内幼稚的新兴产业的发展,避免第一种协调失败。但由于政府进行市场保护和资金支持,会产生相关产业的高额利润,因此会激励大量企业进入,这样就无法形成规模经济效应,导致企业没有能力与意愿投资于创新行为,这就是第二种协调失败。日本和韩国都是在政府的强力协调下,通过大型企业集团实现了创新资源整合,并通过市场保护与政府压力形成创新激励。中国台湾地区也通过公共技术研究院实现了资源整合,并通过融入全球价值链,形成创新激励。与韩国和日本相比,中国政府的汽车产业政策在进口限制和政策支持方面做得很好,避免了第一种协调失败。但第一种协调政策形成的市场保护致使中国的汽车产业成为一个暴利行业,诱发了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业企图通过合资这条捷径挤进汽车产业,趁市场高速增长的机会发展地方经济和赚取利润。第二种协调的缺失使中国汽车企业无法成为事实上的市场垄断者,资源没有集中,合资的约束加剧了中国企业创新动力的丧失。而这种协调的缺失是中国体制改革形成的行政分权体制的必然结果。协调缺失无法形成对创新的集中协调机制,无法实行创新资源的集中整合,这个理论视角可以解释中国政府的协调缺失形成的中国汽车产业的合资泛滥导致自主开放型发展战略的失败,使将国有企业培育成为自主创新主体的目标无法实现。协调缺失导致第二阶段中国有企业和公共科技机构都未能成为创新主体,创新资源的整合无法实现。而在第三阶段,由于政府的市场管制,民营企业无法进入市场,国有企业在合资生产的限制下也无法成为创新主体,导致中国汽车产业基本上丧失了自主创新能力,沦为国外品牌的代工厂。

与汽车产业一样,中国通信设备产业也面临第二种协调缺失的情形,所以国有企业也没能够在20世纪90年代成为创新主体。而通信设备产业成功实现自主创新的关键是,形成了多主体动态协同作用的创新体制,这个体制使中国通信设备产业在不同时期,通过以不同的创新参与组织作为创新主体,实现了国外技术引进、创新资源整合和有效的创新激励,由此成功地克服了自主创新的障碍。不像韩国、日本、新加坡的自主创新主要依赖政府协调下的某一类创新主体,中国通信设备产业的自主创新过程中,跨国公司(及其与中国企业的合资公司)、国有企业、大学与科研院所、民营企业四类组织都起到了核心作用,并且在不同阶段成为创新的主体,如图2-6所示。

图2-6 创新主体的动态变化:两个产业的比较

通信设备产业多主体动态协同作用的创新体制表现为两代技术相继在两个阶段创新主体的变化与接力:两代技术是成熟技术(包括固定电话程控交换机技术和第二代移动通信技术)和新兴技术(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两个阶段分别是技术追赶阶段和基于市场的自主创新阶段。成熟技术的创新过程在1983—2001年完成,新兴技术的创新过程在1998—2009年完成。在成熟技术的追赶阶段(1983—1996年),主要任务是瞄准国际先进技术,通过获取国外技术与自主开发,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在此阶段,由于国内市场体制还未形成,创新激励主要来自政府的战略协调、支持和压力。一方面,通过利用中国巨大市场对跨国公司的吸引力,建立国有企业与跨国公司的合资企业,以其作为拟创新主体,获取国外先进技术,进口产品与合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垄断了中国市场;另一方面,政府大力支持高校与科研院所这些公共科技机构坚持进行自主开发,并在邮电部的战略协调下,以公共科技机构作为创新主体,进行“官产学研”合作创新,通过整合国内外技术与创新资源,自主开发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数字程控交换机,并成立合作企业以取代中外合资企业,占领了国内程控交换机市场。在成熟技术的基于市场的自主创新阶段(1996—2001年),政府政策及时从支持公共科技机构的自主开发转换到以开放的市场竞争激励创新,新兴企业进行了基于市场需求的自主创新。虽然中国移动通信设备市场被合资企业垄断,但华为和中兴等新兴企业却在接入网、智能网、光通信、无线市话(小灵通)等领域把握了市场先机,取得了领先地位,通过基于市场的自主创新成为创新的主体。

三、若干建议

我们对中国汽车产业和通信设备产业的分析设定了一个战略性产业发展与自主创新的基本框架,为我们厘清政府政策与市场机制的关系确定了一个基本的思路。如今,中国的企业、科研院所、大学、政府与市场体制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民营企业已经非常强大,而国有企业也基本上完成了管理体制的改造,能够适应市场竞争与市场创新的需要,许多科研院所也完成了向企业的改制,大学却更加偏向基础研究。在这种状况下,创新能否完全由企业(国有企业或者民营企业)承担呢?我们认为企业还是无法独自担负起自主创新的重任。发展中国家的新兴产业发展可分为追赶创新(包括再创新与集成创新)与原始创新两个阶段,对应于这样一个产业发展的演变过程,成功实现自主创新的关键是形成创新主体动态协同的创新体制,即不同阶段的创新主体不同,但它们形成动态协同的关系,政府战略协调的关键是促使创新主体动态协同的形成和创新主体的及时转换。因此,针对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自主创新与发展,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在战略性产业发展的追赶阶段,形成政府协调、以公共研究机构为核心的集中整合资源的创新体制。这个阶段,因为市场机制的短期导向无法激励企业投入新兴产业创造,市场机制分散配置资源的特性无法集中整合创新资源以符合新兴产业资金密集的特性,所以企业创新能力的动态提升过程是无法仅靠企业独自完成的,也无法由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来实现。政府必须以政策弥补市场失灵,起到集中资源配置和激励企业创新的作用,实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因此,中国应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独立的公共研究机构,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形成政府协调下,以公共科研机构为核心,集中整合大学和企业(包括跨国公司)创新资源的协同创新体制。

第二,在原始创新阶段,政府公共科研机构主导的创新机制应及时转换为企业主导的创新机制,以开放的市场竞争刺激本土企业的创新与发展。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机制的关系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我们强调政府战略协调的作用,并不是否认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虽然在产业发展的追赶阶段,政府在一段时间内的市场保护和进口限制是必要的,但应该尽快取消市场的进入限制,鼓励民营企业和新兴国有企业进入市场;政府的市场保护期限不能太长,一旦本土企业有了一定的技术能力、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就应当及时取消保护政策,让激烈的市场竞争刺激本土企业的创新与发展,形成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制,实现原始创新。因此,针对每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应该明确区分追赶阶段和原始创新阶段的战略重点和创新体制特点,及时从政府公共科研机构主导转换到市场机制主导,形成以企业为核心的创新协同与资源整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