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皮肤病中医外治方剂学基础
第一节 皮肤病中医外治方剂与中医治法
一、方剂与治法的关系
方剂与治法均为中医学诊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方剂是中医在识病辨证、确立治法的基础上,按照组方原则,通过选择适当药物、适宜剂型及用法等过程,最后完成的药物有序组合。治法是治疗疾病的基础理论之一,是在识病辨证、审明病因病机的基础上制定的。治法对方剂有主导作用,既是指导方剂分类的重要依据(以法统方),也是指导方剂的药物组成与化裁的标准(方从法出)。正如金代张从正在《儒门事亲》中论述“治病”所指出的:“不读本草,焉知药性。专泥药性,决不识病。假饶识病,未必得法。识病得法,工中之甲。”
二、皮肤病中医外治方剂的常用治法
《黄帝内经》为中医学奠定了治法理论的基础,《素问·至真要大论》曰:“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从之,坚者削之,客者除之,劳者温之,结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缓之,散者收之,损者温之,逸者行之,惊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开之发之,适事为故。”文中还特别强调了“外治”:“调气之方,必别阴阳,定其中外,各守其乡,内者内治,外者外治,微者调之,其次平之,盛者夺之,汗之下之,寒热温凉,衰之以属,随其攸利,谨道如法,万举万全,气血正平,长有天命。”
汗、和、下、消、吐、清、温、补之“八法”具有概括性与代表性,是临床上的常用治法。在皮肤病中医外治方剂中,与其中的清、温、和、消、补法关系最为密切。
1.清法 是通过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等作用,使热邪得以解除的一种治法。皮肤病中医外治方剂中的清热剂(又称敷贴凉药)即属于“八法”中之“清法”的范畴。
2.温法 是通过发散风寒、温中散寒、温经逐寒等作用,使寒邪得以消散的一种治法。皮肤病中医外治方剂中的回阳逐寒剂(又称敷贴热药)即属于“八法”中之“温法”的范畴。
3.和法 是通过调和或和解等方法,使半表半里之邪或阴阳、表里、脏腑不调病证得以解除的一种治法。皮肤病中医外治方剂中的调和剂(又称敷贴温药)即属于“八法”中之“和法”的范畴。
4.消法 是通过祛湿化痰、行气活血、软坚散结等方法,使气、血、湿、痰、毒、虫等所结成的病证得以消散的一种治法。皮肤病中医外治方剂中的祛湿剂、解毒剂、祛腐化坚剂、散结剂、消肿剂、退斑剂均属于“八法”中之“消法”的范畴。
5.补法 是通过补益的方法恢复人体正气,以治疗各种虚证的一类治法。皮肤病中医外治方剂中的生肌剂即属于“八法”中之“补法”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