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党学说文献汇编(第一卷)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034.政党内阁论

杨度

然而民主立宪国与君主立宪国之所以有争论,君主立宪国中其程度又彼此有争论者何耶?则亦以国会虽同,而权力之大小不同故也。其在民主国,一国之总揽机关必为国会,此于法理上、于事实上,皆相符合者也。其在君主国,则于事实上有异同,因而于法理上亦有异同,然使法理皆能准据事实,则法理与事实亦无不同,而无如言法理者,徒以有君主之故。至能以英吉利、普鲁士、日本并为一谈,皆以君主为总揽机关,一若无丝毫之异同也者。及从事实观之,则大不然。此所以不可以法理断、但能以事实断者也。如君主立宪国事实上之区别果如何?此问题各国不同,不能毕数之也,则不得已而亦取其区别之最明者三国以言之,曰英吉利、曰普鲁士、曰日本。此三国中异同之点亦不一也,不得已而但取其至重且大者言之,则国会对于政府之权力是也。以言乎英,则英之国会之势力,其国中之他机关无可与之对抗者。而其所以致此之由,则由于政党内阁之巩固。政党内阁之所以巩固,实由于政党之发达。盖运用国会者政党也。政党若能发达,于议会制多数,则势力足以左右内阁。其时之内阁,非以议会中多数政党之首领率其同党议员组织之,则旧有之内阁以无议会后援之故,不能一日而安。故苟能以政党之势力霸一议会中者,斯即能以议会之势力霸一国中。而英国国会之势力,不出乎自由、保守二党之外,谁制多数之时,则谁组织内阁,故英国历年之内阁,无一而非政党内阁者,其势力之大,政府被压于其下,君主附属于其中。西人有言:英国国会之势力无所不能,惟不能变女为男耳。以此观之,于事实上论英国其掌握国权者,非议会而何乎?故英之与美,其形式上虽有君主、民主之别,而事实上则同一之共和政体也。且美由英而分,美之制度多源于英,美为共和国家,民权最张,所不待言。然而世之政治家论英之民权,谓其不及美者,可谓无一人也。夫英之政党内阁所以发达,由于国会之发达;国会之所以发达,由于政党之发达;政党之所以发达,由于国民之发达。然则论政治者,亦惟求国民之发达而已。国民发达之后,则公共之心必盛,一国之政党,各去其小异而取乎大同,各戢其私心而谋乎公益,彼倾此轧之心渐泯,人负我胜之见不深,其结果也,群而不党之黄金世界虽未易一蹴而期,然不得已亦必仅有二大党以行于国中。世人见英、美之仅有二大党也,以为其党甚少,而不知至多不宜过二党,即此已甚,更多即不国矣。英、美惟其国民公德之发达也,故能合小为大,以发达其政党,以发达其国会,以发达其国家,而成为共和政治也。共和之所以为共和,其精神即在乎此;英、美之所以为英、美,其精神即在乎此。不然法兰西亦民主立宪之国家,其形式较英为文明,而小党分裂,政治萎败,远在英、美之下者何耶?无亦以为国民不发达故耳。普鲁士较高于法,而不及英,不能常为政党内阁。日本政党更为幼稚,至不能为一次之政党内阁,国中藩阀一派在在主张自己权利,在下之党亦不能组织完美。虽自开议会以来,民党势力渐足以左右政府,摇动藩阀,然以比之英、美,则如孺子之见大人矣。其国在野之政治家,如板垣伯、大隈伯等,夙唱政党内阁主义,而不知政党内阁,以政党势力自然而成,非可以主张而得之者也。苟使其政党能于议会制多数,则反对之内阁自然将不适于生存,而内阁必落于政党之手;若其不然,政党之力不足以自取内阁,而徒为是主张欲人之让我,抑亦政党之笑谈矣。

或曰:国会之能制政府,由于法律上国会权力大小为准,而非于事实上政党势力大小为准,故立宪问题所最重者,即宪法上所订国会权力如何之一问题也。答曰:不然。宪法上国会之权力,仅能限定其形式,而不能限定其实质。所谓形式者,即法律必经君主认可之类;所谓实质者,即君主不能不认可之类。即以组织内阁而论,内阁总理大臣及各国务大臣,虽皆由君主任命,然日本以不党内阁为多,普鲁士以半党内阁为多,英吉利以政党内阁为多。此未尝载在宪法者,而何以有如是之歧异,则政党发达与否判之也。政党之发达异,斯国会之发达亦异矣。日本此此,虽有板、隈内阁,而旋破坏,其原因实由于政党之内讧,此即其不发达之证据。至近年政党稍稍进步,而西园寺半党内阁以成矣。以日本宪法而言,则天皇固有解散议会之权,然桂内阁以屡次解散议会,大伤国民之感情。日俄条约之成,议会各党相提携以倒内阁,而桂太郎未闻再请天皇解散议会,乃于国会将开之顷,急急以内阁让与政友会总裁西园寺侯以避其锋者何也?岂非以政党势盛,不能复运用其君主之权耶?使日本政党而由此发达,至于非政党不能组织内阁,则政党内阁以成,以政党霸国会,以国会霸一国之势以成,即令宪法不同于英,而政治亦可与英无异。至于此时政府被压于国会之下,君主附属于国会之中,形式上虽有君主之存,事实上即已为共和政治矣。此种实质之权力,非宪法所能限定,则宪法之所限制者,亦不过形式而已矣。然则宪法上所订国会权力如何之一问题,安见其为最重要者耶?由斯以言,则由政治以观察君主立宪、民主立宪之别,使国民而不发达,则亦已矣。苟其不然,则政党之势力必盛,国会之权力必强,其可以国会于事实上掌握国权,斯无论何种政体而皆同者也。然则君主立宪,于发达国民之目的,实无异于民主立宪,于此而欲多用其力以去君主,亦诚可以不必。加之中国此时又有特别之理由,蒙、回、藏问题无求可以解决,不惟革君主为不必之事,抑且为不可之事矣。且中国情事更有与各国异者,各国立宪之后,其犹足以为国民发达之障碍者,必非君主之一人,而为贵族之团体。盖各国立宪之时,多即为破坏封建之时,西洋固然,日本亦然。彼封建各诸侯,曾有土地、人民,为一方之主,袭其累世之威信,其势力犹足以左右社会,虽一旦废藩置县,列为贵族,然其团合之力,犹足以为民党崇,非数十年不能胜之。日本之藩阀派即此物也。中国封建久废,二千年来无此等之贵族,国民发达之易,政党发达之易,国会发达之易,甲于世界各国,欲以追踪于英,必较普、日为速,尤不必以君主一人之故,而牺牲全国人民以敌之,致贻国家以危害。此又君主、民主不必深择之一理由也。

(本篇节选自杨度:《金铁主义论》,载《中国新报》第5期。题目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