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各项经济事业的恢复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起到1952年底是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在这一期间,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使国民经济各方面,无论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和国内外贸易都得到了全面的恢复和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
第一节 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前我国的工业生产十分落后。抗日战争前,现代工业产值在全部生产总值中只占10%左右,小农和手工业个体经济的生产占90%以上。在这样少的工业生产中,帝国主义投资兴办的工业和国民党官僚资本工业占统治地位,民族资本工业所占比重很小。从工业生产的结构看,工业生产中,70%以上是生产消费资料的轻工业,生产生产资料的重工业不到30%。不仅如此,就是已有的这一部分重工业,也是残缺不全,各部门之间互不衔接,大多是采矿和生产原料的工业,机器制造业很少,主要是一些修理和装配工业。另外,工业规模很狭小,技术水平也很低下。
就是这样一种落后的工业基础,又经过了十几年战争的破坏,特别是许多重要的工厂和矿区被国民党反动军队在逃跑时破坏了。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工业生产比历史上的最高年产量大大降低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取消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企业并使它们成为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国营企业,开展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经过3年的艰苦努力,胜利完成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到1952年底,全国工矿业的生产一般都超过了新中国成立前最高年产量;社会主义国营工业不断增长,并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领导地位;工业中生产资料的生产增长较快;工业技术水平也得到了提高。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工业生产恢复和发展的情况
(一)工业总产值迅速增长。由表6—1可见,1952年工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了144.9%,即增长了近1.5倍。1950—1952年期间,工业总产值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34.8%。1952年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绝大多数超过了战前(1936年)的最高水平。1952年工业总产值也超过了抗日战争以前的最高水平,比1936年增长了22.5%,比1949年增加77.5%。其中,轻工业增加114.6%,重工业增加229.7%。3年平均,工农业总产值每年递增14.1%,轻工业每年递增29%,重工业每年递增48.8%。可以看出,恢复和发展的速度是相当快的。
表6—1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83)》,16~18页。
(二)现代工业比重增加,重工业和轻工业的比例关系发生变化。在工业生产中,现代工业所占比重,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上升了。1949年现代工业总产值为79.1亿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56.4%。到1952年增长为220.5亿元,所占比重上升为64.2%。
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工业落后,重工业极不发达,在工业生产中,轻工业占很大比重,解放后这种情况发生变化,随着工业生产的增长,轻重工业之间的比例关系也发生变化。轻工业在工业生产中所占的比重下降了,重工业有所提高,1949年轻工业产值为103亿元,1952年增长为221亿元;重工业产值1949年为37亿元,1952年增长为122亿元。两者的比例关系1949年轻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为73.6%,1952年下降为64.4%,重工业则由26.4%上升为35.6%。
(三)主要产品的产量迅速增长,并大大超过了新中国成立前的最高年产量。关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我国工业生产中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恢复和发展的情况详见表6—2。
表6—2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的恢复与发展
资料来源:据《中国统计年鉴(1984)》,220~229页、249页制作。
由表6—2可见,主要产品产量都超过了新中国成立前最高年产量和1949年的水平,其中钢、生铁、金属切削机床、化肥等增长最快。1952年比1949年,钢增长了7.5倍多,生铁6.6倍多,金属切削机床7.6倍多。另外,在工业产品的品种方面也有很大增加。如钢,新中国成立前所能生产的钢只有不到100种,1952年则能生产400种了。还有许多新的工业产品如冶金设备、发电设备、大型车床、机车、民用钢质船舶、电影放映机、缝纫机等,新中国成立前都不能生产,现在都能生产了。
(四)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除了恢复和调整原有的一些工业外,还设计和建立了一些新的厂矿,采用了一些新的生产技术装备,推广了先进经验,这样,国营工业中一些部门的生产技术水平,普遍地得到了提高。
比如,炼钢工业,新中国成立前我国的钢铁工业十分落后,炼钢能力小于产铁能力,轧钢能力又小于炼钢能力。新中国成立后,在恢复时期,对这种不合理的情况加以调整,并采用先进技术,所以到恢复时期结束时,我国已经能够生产钢板、钢材、无缝钢管等。我们已经能够为机械工业高速切削法、多刀多刃切削法所用刀具提供良好的钢材,能够制造矽钢片,为电机制造开辟了广阔前途。制造薄钢板成功,对汽车工业提供了条件。此外,我们自己已经能够轧制钢轨,并用自己轧制的钢轨铺路。在恢复时期修成的成渝铁路,全长505公里,就是用自制的钢轨铺成。
中国的机械工业原来也是十分落后,旧中国的机械工业,实际上多半是一些机械修配工业。新中国成立后机械工业发展很快,1951年上半年,已经能够制造成套的纺织机械。新中国成立后新建成的5个棉纺织厂和一个亚麻纺织厂,其中有4个棉纺织厂是用自制的纺织机械装备起来的。此外,机械工业还生产了许多种工作母机和矿山用的机器以及3000千瓦的发电机等。在机械工业中,北京第一机床厂的恢复和发展,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北京第一机床厂是由敌伪时期十几个修械所合并起来的。在1949年,这个厂只有几百人和百余台老机床,产品只能生产水车、测量用的钢标和火车上水用的水鹤等。到1950年,就能够生产水泵,后来又能生产牛头刨。从1952年起,已经能够生产出比较精密的万能铣床了。
各主要工业部门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还可以从表6—3中看出。
表6—3
①高炉利用系数是大中型高炉的数字。
②煤炭工业回采率是大中型煤矿的回采率。
资料来源:《伟大的十年》,97页。
(五)社会主义工业迅速扩大,所占比重不断增高。1949年社会主义国有工业的产值为36.8亿元,到1952年增长到142.6亿元(增长了2.9倍)。在工业总产值中它所占的比重也迅速上升。1949年社会主义国有工业占26.2%,1952年上升为41.5%。
关于恢复时期各种经济类型工业产值增长情况及其所占比重变化情况,见表6—4。
表6—4 工业总产值中各种经济类型的变化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84)》,194页。
由表6—4可见,五种经济类型的工业生产都有较大的提高,但它们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却不相同。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所有制工业和集体所有制工业所占比重由1949年的26.7%上升到1952年的44.8%;半社会主义的公私合营工业由1.6%上升到4%;而民族资本主义工业则由48.7%下降为30.6%;个体手工业由23%下降为20.6%。
二、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立即决定把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到1952年,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我国农村经济已经残破不堪。自从抗日战争以来,我国农村在日本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摧残蹂躏下,农业生产遭到极大破坏。1949年全国农业生产较抗战前下降了约25%;棉花减少将近一半;耕畜较战前减少16%;主要农具犁、耙等减少30%;一般农家积肥减少30%以上;商品肥料减少50%。由于耕畜、农具、肥料等生产资料严重不足,再加上人力的减少,所以生产水平逐年下降。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面临的这种残破的农村经济境况,如果不加以根本改变,不但严重地影响全国人民的生活,而且也不能发展工业,不能改变中国穷困落后的面貌,不能使中国由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因此,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人民政府就决定首先进行农业生产的恢复工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家计划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争取于短时期内恢复并超过战前粮食、工业原料和外销物资的生产水平。
在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农民的积极努力下,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时,全国农业生产已经达到并超过了抗战前的最高生产水平(茶叶、蚕丝因破坏过于严重,1952年尚未完全恢复)。
从表6—5、表6—6、表6—7、表6—8可以看出农业生产的恢复情况。
表6—5 农业总产值的增长
资料来源:据《中国统计年鉴(1983)》,149页表制作。
表6—6 粮食和棉花产量
资料来源:据《中国统计年鉴(1983)》,162页、163页表制作。
表6—7 粮食和棉花产量指数*(%)
①《伟大的十年》,107页注:每亩产量按播种面积计算。薯类按四斤折一斤计算。
资料来源:据《中国统计年鉴(1983)》,162页、163页;《伟大的十年》,106页制作。
*本书文字叙述中及表中的一些数字,经计算发现有不合理之处,但经查所引原资料即如此,不宜随意调整,只能保持原貌,特此说明。
表6—8 粮食和棉花每亩产量 单位:斤
①《伟大的十年》,107页注:每亩产量按播种面积计算。薯类按四斤折一斤计算。
资料来源:据《中国统计年鉴(1983)》,171页、172页,《伟大的十年》,107页制作。
从以上数字可见,新中国成立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农业生产的恢复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从农业总产值来看,1952年比1949年增长了48.5%。粮食和棉花产量都已经超过了新中国成立前最高年产量。1952年,粮食产量为3278.3亿斤,新中国成立前最高年产量为2774亿斤,1952年比新中国成立前最高年产量增长了11.8%。棉花产量,1952年是2607万担,新中国成立前最高年产量为1698万担,1952年比新中国成立前最高年产量增长了53.5%。粮食和棉花平均每年增长速度,粮食产量为12.6%,棉花产量为43.6%。粮食和棉花的亩产量也在迅速增加。粮食亩产量,1949年是137斤,1952年增长为176斤;棉花亩产量,1949年为21斤,1952年为31斤。
此外,在农作物中主要经济作物的产量也在迅速提高。见表6—9。
表6—9 大豆和主要技术作物产量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83)》,163页、164页。
在农业中使用机械的情况也不断增长。1949年农业用拖拉机有401台,1952年增加为2006台。
3年中,全国牲畜亦有显著增加。新中国成立前大家畜最高年产量为7151万头,1952年大家畜头数为7646万头,超过了新中国成立前最高年产量。猪的头数,新中国成立前最高年头数为7853万头,1952年为8977万头,也超过了新中国成立前的最高年产量。
新中国成立后3年来,我国农业生产之所以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主要是由于人民政府执行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的结果。
(一)有步骤地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土地改革,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在旧中国,由于封建主义制度普遍存在,农村中地主阶级对农民进行着残酷的剥削,农民终年劳动,所得收入大部分被地主阶级剥夺,农民连自己的生活都难以维持,自然无力进行扩大再生产,再加上日本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政府的摧残破坏,农业生产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因此,进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发展农业生产,就成为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运动的完成,使农村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广大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二)人民政府对农业生产的扶持,人民政府发放农业贷款,制定合理的农产品收购价格以及实行合理税收和奖励等措施,极大地保护和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在恢复时期的三年里,人民政府发放的农业贷款逐年增加,通过大量农业贷款,农民增购了各式农具、水车、化肥等,这就及时地帮助贫苦农民解决了生产资料缺乏的困难,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人民政府还制定了合理的价格政策,特别是制定了对农产品的合理收购价格,鼓励农民按照国家的计划种植各种农作物。比如对棉、麻、烟等工业原料作物,人民政府按照各地的生产成本,规定了不低于定比值的收购价格,来保证农民出售产品的合理收益。此外国家贸易部门和合作社还在农民播种之前,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向农民进行预购,供给农民以必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减少农民在生产上的顾虑。收获季节,新的农产品上市时,国家贸易部门又及时地开展收购工作,稳定农产品的价格。人民政府还通过税收政策来鼓励农民生产的积极性;通过培养和奖励劳动模范的政策,带动农民群众发展农业生产。
(三)人民政府积极领导农民战胜自然灾害,对推动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也起了很大的作用。在旧中国,由于反动政府长期统治,山林破坏,河堤失修,自然灾害严重地威胁着农业生产。三年来,在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同时,广泛地开展了群众性的兴修小型水利防旱抗旱运动。三年中,人民政府用于水利建设的经费,1950年相当于国民党统治时期水利经费最多一年的18倍;1951年相当于42倍;1952年相当于52倍。三年中直接参加水利工程的人员有2000万人左右,据不完全统计,完成土方在17亿立方米以上,相当于挖掘10条巴拿马运河或23条苏伊士运河。另外还有数量众多的现代化建筑工程。由于进行了水利建设,从而基本上解除了我国人民几千年所受洪水灾害的严重威胁。1949年全国水灾面积在1亿亩以上;1950年减少为6000万亩左右;1951年为2100万亩左右;1952年9月减为1600余万亩。水灾面积大大缩小。三年中还把水害变为水利,截止到1952年6月,华北地区灌溉面积比1949年增加1倍。三年中全国共扩大灌溉面积约4950余万亩。另外,有18400余万亩农田因为增加和改善了水的供给而得免于旱灾。同时,对病虫害也开展了规模巨大的防治运动。三年中共动员了12000多万人,在54000多万亩耕地上进行了艰巨的防治病虫害工作,减少农产品损失折成粮食约达300亿斤以上。
(四)开展了群众性技术改进工作和爱国增产竞赛运动。三年中人民政府积极贯彻农业科学技术与农民生产经验相结合的方针,使农民的生产技术有了初步改进。积肥、施肥、选种、浸种、防治病虫害等已形成群众性运动。三年中全国施肥面积增加了15%,施肥量增加了30%。粮食作物的优良品种已经推广播种2亿多亩,棉花优良品种已经占棉田总面积的一半以上。很多农场和先进农民全面改进栽培技术;同时对整地、施肥、选种、播种、中耕、灌溉、防治病虫害等,也都取得了不少先进经验。因此,3年当中出现了不少丰产的典型。如1951年山西省曲耀离创造了每亩棉田产籽棉912斤的新纪录;河北省杨振儒每亩水稻产1620斤等。
此外,经济恢复时期,在农村还热烈地开展了爱国增产竞赛运动,对于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很大作用。
第二节 交通运输业和国内外贸易的恢复和发展
一、新中国成立后交通运输事业的恢复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多年战争的破坏,我国的交通运输事业几乎处于瘫痪状态,严重地影响了城乡间以及地区之间的物资交流,影响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立即着手进行交通运输事业的恢复和建设工作。在交通运输业中铁路的恢复和建设十分重要。在解放战争时期,在我国铁路员工的艰苦努力下,已经修复了被国民党反动派破坏了的一些铁路,有力地支援了解放战争的顺利进行。
新中国成立后,铁路的修复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地展开。当时全国的主要路线,像津浦、京汉、粤汉等纵贯南北的铁路线,以及陇海、浙赣等横贯东西的路线等,均遭到破坏,没有一条可以全线通车。在山海关以内的铁路几乎没有一条是完整的。在人民政府的号召下,全体铁路员工积极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在1949年一年内,就修复了铁路8300多公里,修复了2715座长90000余米的桥梁。到1950年,经过重新修复的路线已达14089公里,修复的桥梁长达90.5公里。中国原有的铁路基本上畅通了。铁路的畅通有力地促进了城乡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不仅修复了旧有的铁路,而且还开始兴建新的路线。到1952年,已新建了三条铁路线,即来睦路、成渝路和天兰路。三条铁路共长1263公里。
来睦路是从广西的来宾到睦南关,全长403公里。这条路国民党政府修了13年没有修成,人民政府只用了1年的时间就修成了。
成渝路是从四川的成都到重庆,全长505公里。这条路在旧中国,从清王朝筹筑起到西南新中国成立前40多年来,历届的反动政府都借此名义向人民收取了不少捐税,但连一根钢轨也没铺上。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从1950年6月动工只用了两年的时间就建成通车了(1952年7月1日全线通车)。西南地区物产丰富,成渝铁路修成后,对西南地区工农业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提高、土产品的外运,起了很大的作用。
天兰路是从甘肃的天水到兰州,全长355公里。西北地区高山峻岭,地势险要,修筑铁路十分困难。天兰路全部工程蜿蜒于秦岭山脉,六次经过渭河河流,多次穿过山洞(其中一个隧道长度有2公里),修筑起来自然是相当困难的。天兰路是陇海路最西边的一段。陇海路从1914年就开始修建,全线一直没有完成。只有到解放后,陇海路才名副其实地完成了。
新中国成立以后,除了修复和新建了一些铁路路线外,对一些原已毁弃的旧路线也进行了重修工作。如锦承线的一段(金岭寺到承德线)、建平(原名叶柏寿,在辽宁省境内)至赤峰(在内蒙古境内)、杏树屯至城子疃线(辽宁省境内南部)、牛心台至田师傅线(辽宁省东部)以及哈尔滨至长春的复线等,共602公里。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人民政府大力进行铁路的恢复和建设工作,因而铁路通车里程大大增加。1949年,铁路通车里程为2.18万公里,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时,增加到2.29万公里。旧中国交通路线极不平衡,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内地交通比较落后。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修复和新建了一些路线,情况已经开始改变。
在铁路运输业务方面也不断提高。如:集中表现铁路工作效率的车辆周转时间,1950年为3.34天,1951年缩短为3.22天,1952年上半年平均达到2.9天;货物机车每日走行公里,1949年为278公里,1951年提高为374.6公里,超过中国铁道历史最高纪录254公里的47.5%,1952年上半年又提高到416.6公里;货车平均牵引总吨数,1951年比1950年提高了8.6%,超过中国铁道历史最高纪录48.6%,1952年上半年又比1951年提高了11.9%。这些数字有力地说明了人民铁道建设的发展和工作的提高。1949年铁路货运量为5589万吨,1952年增加到13217万吨,增加了136.5%。从1950年起,人民铁道大力进行物资调运工作,煤、粮、盐、棉花、钢铁、木材、矿石等主要物资的运输,都超额和提前完成了计划,对稳定物价起了很大作用。1951年,虽然运输任务比1950年增加了80%,但也同样超额和提前完成了全年运输计划。由于铁路畅通,城乡物资交流空前活跃起来,大大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这对全国人民生活的改善也起了很大作用。
人民政府在修复和新建铁路路线的同时,也进行了公路的恢复和新建工作。到1952年,公路通车里程已由1949年的8.07万公里增长到1952年的12.67万公里。
解放时航运事业曾经遭到国民党政府的破坏和掠夺,解放后不仅进行了修复工作,而且进行了一些新辟航运的工作。因此,通航里程大大增加。如内河通航里程,1949年为7.36万公里,1952年增加到9.50万公里。
民用航空事业也在迅速发展,新中国成立之初1949年没有通航,到1950年,航线里程就有1.14万公里,到1952年则增长为1.31万公里。
交通事业的恢复和发展,货物运输量大大增加起来,1949年现代运输的货运总量为16097万吨,到1952年则增长为31516万吨。货运量的增加,大大便利了城乡物资交流,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
二、国内外贸易的恢复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府的主要经济任务是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为此提出了“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口号。发展国内贸易,扩大商品流转,恢复和发展城乡物资交流,是当时的一项重要的任务。这项任务的完成,不仅在经济上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所必须,而且在政治上也是巩固工农联盟的必要条件。
恢复和发展国内贸易,扩大商品流转,首先是发展国营贸易和合作社贸易,团结改造私营商业,建立新的贸易网。
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战争的破坏,城乡物资交流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这时一些投机资本,乘物资供应困难、物价波动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疯狂地追逐暴利。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国家在城市中一方面积极恢复和发展国营工业;同时也积极建立和发展国营商业,在农村则积极建立和发展合作社商业,加强对工农业产品的收购、调运工作,从而掌握主要的工农业产品,以保证市场供应,并配合行政力量,打击投机势力,制止通货膨胀,稳定物价。
1950年3月,国家实行统一财政经济工作后,物价逐渐趋于稳定。这时因通货膨胀而存在的虚假购买力突然消失,一些大、中城市中出现了货物滞销现象。于是国营商业又积极开展工作:一方面,在城市中用收购存货、加工、订货等办法,解决正当私营工商业销售上的困难;另一方面,又在农村大量收购农产品、副产品,扶助合作社,鼓励私营商业参加城乡交流,从而解决了土产品滞销的问题。这样,就使城乡关系逐渐恢复正常。通过以上措施,城乡物资交流逐渐恢复起来,市场情况也转向活跃。
由于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国营贸易得到了很大发展。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在不同业务范围内设置的国营贸易专业公司,由15个增加到28个。这些专业公司的分支机构,以及地方性的零售公司、信托公司已遍布全国各地。
在城乡物资交流中,合作社贸易在国营经济的扶助下,也迅速发展起来。到1952年12月底,全国城市消费合作社零售网计有79000余个,农村供销合作社34000多个,社员人数达14100余万人。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时,国营商业在批发商业中已占绝对优势;在零售商业中,1952年,社会主义商业已占42.6%(1950年只占14.9%)。
以上情况说明,国营商业已开始取得了领导地位。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私营商业起了积极作用:(1)为扩大商品流通和沟通城乡物资交流服务。新中国成立初期,私营商业在整个商业系统中占有不小的比重。据1950年统计,在全国4073000个商业机构中,私营商业有402万个,占总数的98.7%;市场上的零售业务主要由私营商业来承担。1950年私营商业占纯商业零售总额的85.1%。1951年全国土产品商品价值约为44亿元,其中24.6亿元的土产品商品收购任务是由私营商业来完成的;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只经营了19.4亿元的土产品。(2)私营商业的一些经营管理方法还可以加以利用。私营商业多经营零售商业,分布面广,接近消费者,特别是小商小贩,在农村中还兼搞短途运输。私营商业有一些好的经营方法,如了解顾客需要、经营商品对路、货源及时等,还有送货上门、代营修补等,对顾客十分方便。私营商业对商品的鉴别、保管、整理等都有一套专门知识,对货源、货物的季节性、消费者的习惯以及商品流通路线、精打细算、培养商业技术人员等方面也有一定的经验,所有这些,都是可以加以利用的。
此外,新中国成立初期,私营商业拥有五六百万从业人员,连同他们的家属有两三千万人。维持私营商业,就可以维持这一大批人的生活,这对于解决整个社会就业问题也是有好处的。
当然,私营商业还有投机取巧、牟取暴利的一面。它们往往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在市场上兴风作浪,破坏国民经济,影响市场物价和物资供应。对于私营商业的这种消极作用,人民政府通过国营商业对其加以限制,使它们服从国营经济的领导。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社会主义商业在商品零售额中所占的比重逐年增长,而私营商业则逐年下降。1950年,社会主义商业在全部商品零售额中所占的比重为14.9%,私营商业所占比重为85.1%;1952年,社会主义商业所占比重则增长为42.8%,而私营商业所占比重则下降为57.2%。
私营商业虽然在整个商品零售额中所占比重不断缩小,但是在绝对量上还是有所增加的。如北京、天津、上海、武汉、广州五大城市私营商业的户数,1952年底较1949年增长了18%。私营商业的销货额在东北地区,1952年比1949年增加了69%;在北京地区增加了84%。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由于人民政府执行了正确的商业政策,国内商品流通迅速恢复和发展起来。1950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为170.6亿元,1952年增长为276.8亿元。农副产品采购额1950年为80亿元,1952年增长为129.7亿元。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额1950年为7.3亿元,1952年增长为14.1亿元。市场上商品销售额的不断增长和城乡物资交流的不断扩大,对满足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和促进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对外贸易方面,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新中国成立前,我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国家,是帝国主义的商品销售市场和原料来源地。我国的对外贸易几乎年年入超。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就开始扭转了长期入超的情况,出现了出超。
在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方面,新中国成立前进口货物中,各种消费品如烟、酒、化妆品等数量很大;新中国成立后,在进口货中这些奢侈品几乎绝迹,占很大比重的是为我国经济建设所需要的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在出口货物中,虽然主要的仍然是农副产品,但已不同于旧中国,它不再是为适应帝国主义的需要而出口,而是为了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和换回外汇以及我国建设所必要的进口物资而出口。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随着我国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以及国内市场的繁荣,我国的对外贸易也逐步发展起来。1950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为41.5亿元,1952年则增长为64.6亿元。随着贸易额的增长,进出口贸易额的构成也发生了变化。在进口贸易额构成中,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所占的比重(以进口总额为100),1950年,生产资料占87.2,消费资料占12.8;1952年,生产资料则占90.6,而消费资料占9.4。在出口贸易额构成中,1950年,工矿产品占9.3,农副产品加工品占33.2,农副产品占57.5;1952年工矿产品占17.9,农副产品加工品占22.8,农副产品59.3。
以上情况表明,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我国的对外贸易已经完全成为独立自主的对外贸易,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第三节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随着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我国劳动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
在旧中国,劳动人民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过着饥寒交迫的困苦生活,他们经常处于失业、贫困、饥饿和疾病之中,挣扎在死亡线上。
新中国成立后,劳动人民翻了身,成为国家的主人。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他们的生活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我国劳动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就业人数不断扩大。在旧中国,由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政府的反动统治,国民经济遭到极大破坏,失业现象十分严重。新中国成立后,在人民政府的努力下,经过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已有220万人重新获得了就业机会,另外还招收了许多新职工。到1952年,全国职工人数已达15804000人,较1949年增加了780万人,为1949年全国职工人数8004000人的197.5%。安置失业人员数目达148万人。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失业现象已经大大减少了。
(二)职工工资收入得到提高。新中国成立后,工人阶级成为国家的主人,工人阶级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完全一致。随着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职工工资收入不断增加。1952年,全国国营企业职工工资比1949年增加了60%~120%。全国职工平均工资,1952年比1949年增加了70%。在私营企业中,职工的工资也有所提高。1952年,全国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遍增加了一次工资。据统计,国营企业职工,1952年所得工资,比1951年一般增加了10%~3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加了15%~31%;文教工作者、高等学校教师的工资提高了18.6%;中等学校教师工资提高了25.5%;初等学校教师工资提高了37.4%。
(三)农民收入有了增加。旧中国的农民,在三座大山的压迫下,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解放后,推翻了三座大山,特别是实行了土地改革,农民翻身得解放,由土地的奴隶,变为土地的主人。在土地改革中,约有3亿无地少地的农民,得到了约7亿亩土地。土改后,农民不再受地主剥削,原来需要向地主缴纳的3000万吨地租粮食,现在完全变成了农民自己的收入。随着农业技术的改进和农业产量的提高,农民的收入也不断增加,生活不断改善(1949年,农业总产值为325.9亿元,1952年增加到483.9亿元)。据1951年在山东29个典型县,103个典型村,1739个典型户的调查,农村每户平均每年收入为415万元,除生活费用、生产投资及其他支用外,平均每户剩余275000元,每人平均剩余51000元(人民币改革前)。这种情况在新中国成立前是不可想像的。
(四)劳动保护和其他物质福利事业的创设。在旧中国,工人是资本家剥削的对象,资本家根本不关心工人的劳动条件和身体健康。如在采矿业中,矿坑里经常发生瓦斯爆炸、冒顶、洪水淹没等灾害,工人生命根本没有保障。1935年山东洪山第一矿透水淹死了工人800名;1939年河北井陉北矿煤尘爆炸,死340人;1943年东北本溪大斜井瓦斯爆炸,死1600人。除矿井事故外,各工厂中伤亡事故也十分严重。至于因设备简陋,影响工人身体健康,那更是普遍的现象。
新中国成立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特别重视职工的劳动保护和身体健康。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规定: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的安全卫生设备。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又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条例草案》,1951年5月1日起在铁路、邮电、航运三个产业部门以及100人以上的工矿企业中实行。劳保条例中,对工人的生育、衰老、疾病、创伤、残废、死亡等方面都作了规定,免除了职工在这些方面的忧虑,减轻了职工的困难,使职工在劳动保护和身体健康等方面得到了保障。1952年煤矿伤亡人数比1949年减少75%;电业方面1952年比1949年伤亡人数减少62%。
据统计,到1952年12月底止,全国享受劳保待遇的职工,已达330万人(1949年只有60万人),连同他们的家属在内,约在1000万人以上。此外,搬运工人也实行了本行业的《疾病伤亡暂行补助办法》,享受的人数达407900多人。其他如公路运输、银行、合作社、农场、水利、商业等部门的职工,也都订立了劳动保险合同。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条例若干修正的决定》,把劳动保险实施的范围扩大到工、矿及交通事业的基本建设单位和国营建筑公司,在待遇方面也作了适当的提高。这一切都说明,党和人民政府对职工生活的关怀。
此外,实施劳保条例的企业事业单位一般都设有医院或诊疗所。各大行政区和工会,还办了疗养院、休养所、养老残废院和孤儿院等。职工有病可以得到很好的治疗和休养。如北戴河海滨设有煤矿工人休养所,从1952年6月到9月,有近1000名工人前往轮流休养。松花江畔有东北电业职工疗养所,各局、厂的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一批一批地轮流到这里来休养。新中国成立后医院和疗养院的床位数不断增加。1949年,全国有病床8.4万张,1952年增加到18万张。
人民政府对女工的特殊困难给予了适当的照顾。女工有产假56天。不少单位都办起了托儿所,较大的工厂为了方便女工照顾婴儿,还设有哺乳室和婴儿室。新中国成立后妇幼卫生事业得到了很快的发展。妇产科医院,1949年全国有80家,1952年增加为98家;产院床位数,1949年有1762张,1952年增加为4052张;妇幼保健所(站),1949年只有9所,1952年增加到2379所;经常性托儿组织,1949年有300个,1952年增加为2700个。
在住房方面,新中国成立前,一般工人的居住条件都非常差,宿舍破烂不堪。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改善职工的居住条件十分关心,不断建造新的住宅供职工使用。1950年新建住宅面积为251万平方米;1951年增加为460万平方米(当年新建平方米数);1952年新建平方米数为751万平方米。职工居住条件的改善,可以铁路职工宿舍为例。新中国成立前,自有铁路以来的80年中,共建造职工宿舍32万平方米;而1951年,国家投资新建的宿舍就有233000平方米,1952年又增加了100余万平方米。
(五)劳动人民文化水平的提高。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劳动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也得到了提高。在教育方面,1952年,全国的大、中、小学生总数已达5443.6万人,比1949年增加了2866万人(1949年为2577.6万人),比新中国成立前最高年的学生数多2871.9万人(新中国成立前最高年学生总数为2571.7万人)。1952年大学生已达19.1万人;中等专业和普通中学学生为314.5万人;小学生5110万人。
在全国学生人数中,工农和工农子弟受教育的人数大量增加。新中国成立前,工农和工农子弟能够受教育的人很少,特别是受高等教育的更少。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工农本身和工农子弟受教育的人数大量增加。1949年,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工农成分的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百分比为:1951年19.1%,1952年20.5%。工农成分的学生在中等学校学生总数中所占比重,1952年为56%~57%。在初等学校所占百分比更高,1952年为80%。此外,人民政府还创办了许多工农速成中学、工人政治学校、中等技术学校等,来培养工农子弟,使他们具备一定的文化基础知识。
为普及文化,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党和人民政府还在各地设立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和博物馆等。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和博物馆的数目不断增多。如文化馆,1949年全国有文化馆896个,1952年则增加为2448个;公共图书馆,1949年全国有55个,1952年增加为83个;博物馆,1949年有21个1952年则增加为35个。
文化出版事业也得到了发展。1950年出版的报纸份数为79750万份,杂志3530万册,图书27460万册。1952年出版报纸增加为160900万份,杂志20420万册,图书78570万册。
以上是新中国成立后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劳动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大致情况。
总之,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劳动人民在旧中国那种贫困落后、愚昧无知的状况,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而且随着生产的发展,将会越来越好。
上面我们分析了我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经济情况,从这些情况中可以看到,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被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已经恢复,工农业生产已经得到恢复并达到和超过了抗日战争前的最高水平,在交通运输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国内外贸易迅速发展,对外贸易已经取得了完全独立的地位。随着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国民收入不断增长,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显著的改善和提高。
三年中,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种反动的生产关系被废除了;民族资本主义经济进行了调整;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空前发展和壮大起来,并成为国民经济中居于领导地位的经济成分;农民和手工业个体经济也有很大发展。
以上情况表明,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已经完成,为进行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创造了条件。从1953年起,我国进入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