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一带一路”建设成效与进展
2013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出访哈萨克斯坦时首次提出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设想,同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出访东南亚国家期间首次提出了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简称“一带一路”倡议。倡议自提出以来便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蕴含平等、互利、互动、共赢的东方哲学思想,是中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全方位对外开放,传承历史、面向未来的重大举措。该倡议作为一个面向全世界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框架,不仅为中国与沿线国家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开辟了广阔的空间,也为中国外向型经济跨越式发展和深度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供了历史机遇。2015年3月,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这标志着“一带一路”战略进入全面推进建设阶段。经过三年多的发展,“一带一路”建设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成效并且进展顺利。
一、政策沟通获得广泛共识
政策沟通是“一带一路”倡议推进的政治基础与首要条件,是国家间务实合作的重要保障。
(一)高层互访频繁,助推跨区域战略衔接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三年以来,我国政府高层频频访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并在出访过程中介绍“一带一路”的理念、内容、方针,和这些国家的领导人达成了合作共识。习近平主席在2013年9月到2016年8月共访问了37个国家,截至2016年6月,共有7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我国已与30多个国家签署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协议。通过高层互访,我国已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形成各层次的双边合作机制,并与多个沿线国家的发展战略实施对接,得到了沿线各国的积极响应,如俄罗斯“欧亚经济联盟”、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蒙古“草原之路战略”、英国“北方增长计划”、欧盟“容克计划”、韩国“欧亚倡议”、越南“两廊一圈”、澳大利亚北部大开发、波兰“琥珀之路”等,沿线国家的发展战略为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双边、多边定期化合作机制稳步建立
双边和多边合作逐步深化,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多边合作定期化合作机制已初步建立,有力地推动了区域与跨区域合作。截至2016年6月底,我国已与56个国家和区域合作组织发表了对接“一带一路”倡议的联合声明,并且签订了相关谅解备忘录或协议。2016年9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这是首份政府间共建“一带一路”的谅解备忘录,为国际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展现了良好开端。中国同俄罗斯之间上到两国元首、总理等高层领导人,下到各政府部门和各地方,已经建立起一整套全覆盖的互访与合作机制。中国同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等欧亚国家均设有领导人直接牵头的政府间合作委员会。同时,上海合作组织(SCO)、中国-东盟(“10+1”)、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欧会议(ASEM)、亚洲合作对话(ACD)、亚信会议(CICA)、中阿合作论坛、中国-海合会战略对话、中国-中东欧“16+1”合作机制、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SM)、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等多边合作不断深化。2016年6月,《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作为“一带一路”框架下第一个多边合作规划纲要正式启动实施,共同规划发展三方公路、铁路、航空、港口、口岸等基础设施资源,推动发展中国和俄罗斯、亚洲和欧洲之间的过境运输。
(三)伙伴关系提升迅速
在伙伴关系发展方面,我国一直高度重视与包括沿线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加强伙伴关系,伙伴关系得到有效提升。截至目前,我国已经与绝大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多层次的各类伙伴关系,其中,与我国建交的处于“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国家数量最多(见图1-7)。特别是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与沿线国家的伙伴关系迅速提升,共涉及15个沿线国家(见表1-1)。
图1-7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的伙伴关系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整理。
表1-1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伙伴关系级别提升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整理。
二、设施联通水平稳步提升
设施互联互通是降低贸易成本、增强国际联系的基本条件,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和重点领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数据显示,“一带一路”沿线64个国家中只有7个发达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状况总体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建设需求面非常大。近年来,包括铁路运输、高铁建设、能源管道建设、电力建设在内,很多项目都已经顺利地实施和启动,互联互通水平稳步提升。
(一)能源通道建设
自2013年10月至2016年6月,中国国有企业在海外签署和建设的电站、输电和输油输气等重大能源项目多达40项,共涉及19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俄和中哈原油管道、中俄和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等一系列已运营或在建的管道将中国和欧亚地区国家紧密相连。中核、中广核等中央企业已经开始开拓巴基斯坦、南非、埃及、土耳其和英国等海外市场,这些国家多在“一带一路”的区域范围。《世界能源发展报告(2016)》研究表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内容已经从传统能源勘探开发合作和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能源合作,延伸到能源资源就地加工转化以及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领域的合作。
(二)综合交通网络体系建设
中国同欧亚地区国家之间不仅有密集、繁忙的空中航线,陆路交通也依托地理接壤的优势蓬勃发展。中俄间已开通17对陆路口岸、3条跨境铁路、10条跨境公路、7条河运通道。中国同中亚国家间有10对陆路口岸,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正在建设,中欧班列品牌初步建立,常态化运输机制逐步形成。自2011年首次开行以来,中欧班列发展势头迅猛,尤其是近两年,货物品类逐步拓展、辐射范围快速扩大,依托西伯利亚大陆桥和新亚欧大陆桥,已初步形成西、中、东三条中欧班列运输通道,开行质量大幅提高。截至2016年6月底,中欧班列累计开行1881列,其中回程502列,国内始发城市16个,境外到达城市12个,运行线达39条,实现进出口贸易总额约170亿美元。中欧班列已成为深化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抓手。
海运方面,上海、天津、宁波-舟山、广州、深圳、湛江、汕头、青岛、烟台、大连、福州、厦门、泉州、海口、三亚等沿海城市港口建设已加快信息化、智能化进程,货运容纳能力和效率、港口运营管理能力提升迅速,能够主动应对日益提升的客户需求,港口的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
航空方面,在多种交通运输方式中,民航业具有快速高效、国际化、先联快通的鲜明特征,是发展双边关系的重要纽带,是提升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也是我国率先“走出去”的先行军。近年来,我国已与全球11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已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的61个国家签订了双边航空运输协定,与40多个国家实现直航,计划每周达到4420多个航班,并与东盟签订了首个区域性航空运输协定。
这些交通基础设施日益把中国同欧亚地区国家纳入一个立体联通网络。
(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网络互通、信息互通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沟通、扩大共识、深化合作的强韧纽带。自倡议提出以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度重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在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化发展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2015年,中非共建信息高速公路项目——东非信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启动,中巴跨境光缆项目也正式开工。亚欧3号海缆(SMW3)、亚非欧1号海缆(AAE-1)等国际海缆项目也即将全线贯通,将成为亚非欧高容量的信息通道。目前,正在规划建设洲际海底光缆项目,重点打造中缅欧、中巴欧、中哈土欧、非洲大陆高速信息走廊及泛亚网络。2016年11月,《关于加快推进“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提出“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以东南亚、南亚、西亚、中亚、北非为重点,辐射大洋洲、中东欧、非洲等区域,设施齐全、服务高效的‘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的目标。这一目标的提出,将加快推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空间信息走廊建设,使我国空间信息产业在走廊区域的市场化、国际化方面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走向世界奠定坚实基础,惠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
三、贸易畅通多方推进迅速
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贸易畅通主要解决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构建区域内和各国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同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商建自由贸易区,激发释放合作潜力,做大做好合作“蛋糕”。
(一)贸易便利化程度提高,贸易转型升级加速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双边贸易额不断增加。2016年,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总额为9535.9亿美元,占中国与全球贸易额的比重为25.7%,较2015年的25.4%上升0.3个百分点。但受全球经济改善迟缓、全球贸易发展徘徊低迷、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额较2015年下降了4.9%;对外投资方面,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53个国家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达到145.3亿美元;吸引外资方面,2016年1—12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2905家,同比增长34.1%,实际投入外资金额70.6亿美元,同比下降16.5%。2016年以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同比大幅上升,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同比大幅回落,部分原因是基数高,部分原因是新设企业数与投资额并不一定成正比。(见图1-8)
图1-8 2011—2015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额占中国与全球贸易额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wind数据库计算整理。
贸易便利化程度日益提高。三年来,我国加速推进通关一体化建设,开展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构建沿线大通关合作机制,建设国际物流大通道;主动积极地参与关税减让谈判。我国已与欧盟、韩国、新加坡和中国香港正式实施签署“经认证的经营者”(AEO)的互认安排,为我国信用较高的企业在互认国家和地区争取便利的通关环境。
近五年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额占中国与全球贸易额的比重上升明显。2016年,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总额的大小从区域分布来看依次是东南亚、西亚和非洲、东欧、南亚、中亚、东亚,其中:中国对沿线国家的出口额按照大小分别是东南亚、西亚和非洲、南亚、东欧、中亚、东亚;中国从沿线国家的进口额按照大小分别是东南亚、西亚和非洲、东欧、南亚、中亚、东亚。(见图1-9)
图1-9 2016年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wind数据库计算整理。
此外,我国与沿线国家贸易领域不断扩宽,贸易结构持续优化,开展了服务贸易创新的试点,服务贸易合作快速增长。截至2016年6月底,我国与沿线国家新签服务外包合同金额94.1亿美元,同比增长33.5%。同时,跨境电子商务等创新贸易方式迅猛发展,2015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到16.45万亿元,同比增长22.7%。而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2015年,跨境电商约占世界贸易总额的40%。中国有望成为全球最大的跨境零售消费市场,每年带动全球跨境消费增速近4%,跨境电商发展潜力惊人。杭州、郑州等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设立,中国-东盟跨境电商平台的正式运营,优化了我国产业链的分工布局,推动了贸易便利化进程。
(二)投资便利化进程加快,投资壁垒正在逐步消除
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谈判进程加快。截至2015年7月底,我国已与106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协定,其中半数以上已经生效;与99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建立了经贸联委会机制(如中菲)和投资促进机构联系机制(如中国-中东欧国家),为双方企业开展相互投资和合作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在此背景下,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快速增长。截至2016年6月底,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累计已达511亿美元,占同期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12%。其中,2016年上半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68.6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7.7%,主要投向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印度、马来西亚、老挝、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我国实际投入外资金额33.6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4.8%。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磋商力度加强。截至2016年6月底,我国已与沿线53个国家签署了税收协定,逐渐形成覆盖对外投资目的地和主要投资来源地的税收协定网络,投资壁垒正在逐渐消除。
(三)FAT战略自贸区建设加快实现
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构建以周边为基础,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截至2016年6月底,我国已经对外签署自贸协定14个,涉及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秘鲁、韩国、澳大利亚等22个国家和地区,中国与这22个自贸伙伴之间的货物贸易额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38%,正在谈判的自贸区有8个,正在研究的自贸区有5个,初步形成了周边的自由贸易平台和全球自由贸易网络(见表1-2)。
表1-2 我国已经签署协议、正在谈判和正在研究的自贸区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内容整理。
(四)多种合作平台已完成搭建
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深化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沿边国家级口岸、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以及境外经贸合作区是重要的平台。目前,我国已设立了6个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内蒙古满洲里、广西东兴、云南瑞丽、内蒙古二连浩特、云南勐腊(磨憨)、黑龙江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17个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1个跨境经济合作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在建跨境经济合作区11个,已通过考核的境外经贸合作区达20个。以上合作平台的搭建为我国与沿线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我国已经同哈萨克斯坦、埃塞俄比亚、巴西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产能合作协议,在产能合作方面开展了规划、政策、项目和机制化等多层面的深层合作。(见表1-3)
表1-3 确认通过考核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名录
资料来源:商务部。
四、资金融通网络基本形成
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持。三年来,我国深化金融合作,积极推进亚洲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主动扩大与沿线国家双边本币交换、结算的范围和规模;加快丝路基金组建运营,与沿线国家一起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亚投行”)与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的筹建。同时,推进人民币的区域化与国际化,逐步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金融监管合作,努力建立高效监管协调机制。
(一)国际与国内金融合作加强
2014年12月,我国发起旨在于“一带一路”发展进程中寻找投资机会并提供相应的投融资服务的丝路基金。2015年7月,新开发银行成立,主要专注于第三世界国家经济发展,侧重于基础设施投资,并计划构筑金融安全网。2015年12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设立,主要是为促进亚洲区域建设的互联互通和一体化进程,并加强中国与其他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合作。
目前,丝路基金已经宣布的投资项目分别是支持中国三峡集团在巴基斯坦等南亚国家投资建设水电站等清洁能源项目、支持中国化工集团并购意大利倍耐力轮胎公司项目、参与俄罗斯亚马尔液化天然气一体化项目这三个项目的投融资,并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与塞尔维亚签署关于新能源项目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新开发银行主要是支持中国、印度、巴西和南非的绿色能源项目。亚投行的投资项目涉及孟加拉国、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交通和城市发展等领域。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国内政策性金融机构纷纷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从制定相关战略规划、完善机构和服务网络布局、推动重大项目信贷支持以及开展业务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方面不断加强金融支持力度。截至2015年底,9家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24个国家设立了56家一级分支机构。同时,“一带一路”沿线有20个国家的56家商业银行在华设立了7家子行、18家分行以及42家代表处。
(二)双边本币互换、结算范围和规模扩大
人民币跨境贸易和投资使用拓展迅速,双边本币互换和结算范围扩大。截至2016年6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和境外35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或者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其中21个国家和地区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总额度达到3.1万亿元(不含已失效或者未续签),我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超过2.6万亿元。其中,中俄签署规模达1500亿元人民币/8150亿卢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本币结算规模持续扩大,人民币和卢布在两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挂牌交易,对人民币国际化、国际贸易结算及货币储备多元化意义重大。中哈续签规模为70亿元人民币/2000亿坚戈本币互换协议,并成立中哈投资合作基金。
(三)金融监管合作加深
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在东亚及太平洋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组织机制下加强区域经济金融监测,不断完善危机管理和处置框架。截至2016年8月,中国银监会已与28个“一带一路”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或合作换文;中国证监会已相继同59个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了64个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人民银行已与39个境外反洗钱机构正式签署了金融情报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此外,中国保监会加强与国际保险监管管理协会的联系,积极推动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保险监管合作。亚洲保险监督论坛决定秘书处常设中国,以加强亚洲地区保险监管的交流合作。
五、民心相通程度日益加深
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三年来,我国积极传承和弘扬丝绸之路友好合作精神,广泛开展文化交流、学术往来、人才交流合作、媒体合作、青年和妇女交往、志愿者服务等,为深化双边/多边合作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
(一)文化和旅游合作全面推进
“一带一路”战略是推动沿线各国文化和旅游合作的新构想,中国与沿线国家不仅互办“国家年”“语言年”“旅游年”“青年友好交流年”等大型国家级主题年活动,还定期互办文化日、文化周活动,设立了25个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创办了遍布125个国家和地区的500所孔子学院,累计签署了41个文化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同欧亚地区国家建立了近200对友好城市和友好省州联系。
国家旅游局将2015年确定为“丝绸之路旅游年”。截至2016年6月底,已有包括海南、新疆、宁夏等24个省、市、自治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了明确的旅游合作项目;面向中国普通旅行者开放免签的国家和地区有21个,施行落地签的有37个,极大地便利了不同国家的民间交往。据国家旅游局预计,“十三五”时期,中国将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输送1.5亿人次游客、拉动2000亿美元旅游消费;同时,中国还将吸引沿线国家8500万人次游客来华旅游,拉动旅游消费约1100亿美元。
(二)人才交流规模进一步扩大
人才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主力军,互派留学生在其中将扮演重要的人才储备和互联互通作用。据教育部统计,2015年来华留学生规模稳步增长,留学生生源国覆盖范围稳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成为来华留学生生源增长发力点。前十大生源国中,韩国、印度、巴基斯坦和哈萨克斯坦四国生源数均有所增长,其中印度、巴基斯坦和哈萨克斯坦同比增长均超过10%。来自亚洲和非洲的生源较上一年分别有6.5%和19.47%的增幅。此外,中国同相关国家已互办包括中俄青年友好交流年、中德青少年交流年在内的青年交流年活动8次,推出了以非洲人才计划、亚非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计划为代表的9项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为相关发展中国家培养青年人才;还举办了“一带一路”创新创业国际高峰论坛这样的以创新创业为主题的论坛、会议,整合各国优势资源,积极开拓和推进中国与沿线国家在青年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合作。
(三)卫生医疗和科技合作程度加深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我国卫生医疗合作进一步加深。截至2016年6月底,我国已与中东欧、东盟、阿盟等地区或国家的卫生部、医学院等部门展开了医疗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服务和传统医药等方面的合作,已签订国家级协议23个,中非减贫惠民合作计划、中非公共卫生合作计划等合作项目29个。
中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间的科技合作日益紧密。截至2016年6月底,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的关于科技方面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多达56项,涵盖航天、能源、生态等多个领域,覆盖亚、欧、拉、非等地区。此外,在“十三五”规划下,建立了“一带一路”智慧园区、联合实验室、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产业合作中心、新产品孵化中心等一系列科技中心共计38个,深化了双边/多边科技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