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从hontoho(浑托和)到管领
满文hontoho的词义,今人辞书中一般列为三种:(1)管领;(2)科;(3)半个。从三种含义的关系分析,“管领”与“科”均有部门、机构含义,性质接近。目前学界多取其“半个”之意,故认为hontoho就是半个佐领。也就是说,hontoho意义上的管领,是相对于佐领的一个组织概念。这一解释也有史实支撑。
从“浑托和”一词在清初的使用来看,其含义分别有三种情况:一是作为世职衔名的“浑托和牛录章京”。这是入关前八旗中世职的最小单位,又称半个前程,或浑托和前程。入关前档案记载,曾任工部参政的星讷,原本就是浑托和牛录章京,后获奖叙,再增浑托和牛录章京,升为三等甲喇章京;汉译者注:“浑托和,汉义为半、半个。浑托和牛录章京,即半个牛录章京,也称半个前程,是世职中最小的单位。”二是作为职官的“浑托和牛录章京”,如崇德三年七月二十三日,给牛录章京朱玛喇加浑托和前程,授闲散无职的孟格、图球为浑托和牛录章京,而将济布舒由浑托和牛录章京升为牛录章京。三是作为牛录章京下级单位的浑托和牛录章京,如崇德三年七月,正白旗“雅布喀牛录下浑托和牛录章京多索里”,因与其伯母通奸,被革职。又如顺治七年七月十五日,镶黄旗包衣硕色牛录下即分为不同的浑托和(汉译文中称管领):
巴音贝勒旗牛录章京硕色首告:我管领下延图之女未经我准,被其伯父杨孙嫁给另一管领下哈世屯弟之子诺惠侍卫等语告部。讯哈世屯,供曰:因硕色前往牧场,虽为另一管领,然为同一牛录,何必等候,亦未缮文报部,娶之是实。……将此由部审理得:硕色虽往牧场,然既娶其他管领下之女,理应经硕色准许。杨孙、哈世屯之语可信。因未经牛录章京,擅自嫁女,杨孙罚以应得之鞭;哈世屯未经告部,未经硕色,只因在同一牛录,便急忙娶回,故罚哈世屯银五十两;将该女分出,交予户部。
这段史料涉及学界对佐领和管领的关系如何认识的问题。庄吉发先生认为浑托和之称可能是自“浑托和牛录”(hontoho niru)简称而来,原意是“半个佐领”。换句话说,以入关前每牛录(佐领)300人计,管领可能以150个人为组成单位。不过,陈国栋对此观点提出异议:
“管领”虽然原有“半个佐领”(浑托和牛录)的意思,可是它不是佐领的畸零,而与佐领同为包衣参领的基本单位。佐领与管领的不同,如前所述,主要是其成员的渊源不同,同时其组成的人数可能也不一样。所以并不发生两个管领合并为一个佐领的事情。上三旗的管领由于属于内廷,所以称为“内管领”。
笔者原则上赞同陈氏有关管领与佐领关系的认识。管领编立后,发挥一级组织的功能,具有稳定性。我们看到在上三旗中,各旗包含10个管领,最晚的编设时间为康熙三十四年。此后这些管领无论是职官的遴选原则还是存在的状态,和其他包衣佐领并无明显区别。有关的情况表明,“浑托和”的“半个牛录”之意,虽有区分两者人员规模和组织级别的意义,但更重要的应是组织分工和部门属性的差异。
不过,两者之间的大小、转换也不是不存在的。“管领”(浑托和)的编立标准,可以从乾隆四十年土尔扈特部众编旗设佐的情况中得到证明。其时规定:在年15岁以上的丁口中,满100人以上,150人以下,编一佐;未及100人者,编一管领。日本学者铃木真在考察雍正帝藩邸旧人时,曾利用了一份满文档案,内记雍邸所属包衣佐领二,共有壮丁486人,其一为雍正帝乳母与妃一族所属。记“包衣浑托和”有四,所属壮丁313人。这说明“管领”的人数规模的确不及佐领的一半。而当佐领人数减少时,这种从佐领改为管领的情况也是存在的。雍正元年,和硕廉亲王的舅舅抬旗时,因该佐领人员不足一佐领,都统马尔萨奏请按管领编制,“奉朱批:著为管领世管。补噶达浑为佐领”,“现噶达浑既按管领编制,俱应减半”。
将hontoho释义为“科”,笔者看到的用法如abka šu i hontoho(天文科),这应该是清入关后才可能出现的用法,但“科”的本义有部门分类、行业分工的意义。这又与清初最权威的辞书康熙朝《御制清文鉴》中的解释有相合之处。该辞书的释义是:booi da i kadalah-angge be hontoho sembi.geli sin jeku jetere haha sembi。汉译:把包衣大管辖的称为浑托和,又称食辛者库口粮的奴仆。从这个释义看,hontoho指代的重点并非其组织特性,而是群体特征。不过,若再看乾隆朝《御制增订清文鉴》的“管领”释义:hontoho de kadalabuha i bele jaterengge be sin jeku jetere aha sembi。汉译:把管辖于浑托和之下,食按口给米者,称作食金斗粮的奴仆。又说明当“管领”称谓出现后,hontoho的组织性特征是明确的。
目前学界在论述“浑托和”时所依据的史料主要有两种,即宗室奕赓《寄楮备谈》和福格《听雨丛谈》。前者谓:“半个佐领,今名浑托和,汉语为管领。”后者记载:“内三旗管领,初谓之浑托和。”对于这些记载,既不能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也不能照搬全信。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浑托和与管领关系的解释,前者的意思是hontoho即半个佐领,今天满语称其为“浑托和”,两个名称只是满汉的差异;后者的意思则是原名与今名的不同。为何生活年代几乎相同的奕赓和福格(嘉道时期),却有如此不同的记述。相比较而言,福格的说法更为准确。如上所述,“浑托和”之称早在入关前就已出现,据《满文老档》记载,天命六年闰二月,当时博尔晋、达尔汉侍卫之下已各设有一个浑托和。且当时的浑托和并非包衣组织专属,而是牛录组织的一种。如正黄旗第四参领第一佐领,国初曾经是雅虎所管牛录“分为二浑托和”之一,后因人丁滋盛,改为牛录。所以浑托和在清初时不只存在于包衣下,更与“今古”名无关,始终是满文音译的写法。
总之,无论是“半个”还是“科”,hontoho既指被包衣大所管理的群体,也指这一群体所隶属的组织,这才是其本意。浑托和是满文hontoho的汉文译音,管领是雍正以后出现的hontoho的汉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