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清代皇室青金石的来源与使用
古代中国长期不识青金石的真面目,主要原因是其稀有和罕见。考古文物资料显示,直到清代以前,利用青金石镶嵌制作的实物都很少,且多为小件器物,如戒指、石砚镶嵌物等,未见大件器物。
清初,至少在雍正以前,文献中关于青金石的信息仍然较少,基本上都是蒙古、西藏地方首领作为贡礼进献的青金石念珠。
《清太宗实录》在崇德元年记载:“察哈尔国公主,具盛筵进上。复献金茶桶、金盆、金壶、玉数珠、珍珠衫、蟒缎、妆缎、翠缎、倭缎衣服,嵌松子石、青金石鞦辔等物。”所述为新俘获的蒙古大汗林丹汗的公主向新主人皇太极呈献一批财宝,包含绿松石、青金石嵌饰物件,应该是蒙古汗廷世代相传的宝物。由此满洲政权初识青金石,其时,长城以内还是明朝崇祯帝的天下。
崇德八年,归化城蒙古甲喇章京套布克向清皇后进献青金石念珠一串。
顺治四年,青海顾实汗福晋献礼顺治皇后、蒙古墨尔根济农献礼多尔衮青金石念珠各一串。
顺治六年,西藏商吉德巴献礼摄政王多尔衮青金石念珠。
顺治九年,四世班禅呈献顺治皇帝的礼物中包括青金石佛像一尊,青金石念珠一串。
同年冬,五世达赖喇嘛应清廷之邀自西藏来京晋见顺治皇帝,南苑初见时进呈了以珊瑚、琥珀、青金石念珠数串、氆氇、蔗糖、唵叭香数包,以及马匹、羔皮各千件为主的贡礼。
顺治十年,返藏途中驻留青海的达赖喇嘛回献清廷礼物中包括青金石数珠。
顺治十一年,顾实汗以受封金册金印事回谢礼物中也有青金石念珠一串。
顺治十五年,五世达赖奏请圣安的随书献礼中有青金石念珠。
康熙三年,五世达赖贡献清廷的礼单中有青金石念珠一串108颗。
青海西宁的寺院也有贡进青金石念珠的,如顺治年间开始,“西宁西纳演教寺国师,贡舍利、琥珀数珠、珊瑚数珠、青金石数珠、菩提数珠、花毯、西绒毯、氆氇、腰刀、猞猁狲皮、艾叶豹皮、金钱豹皮、狼皮、狐皮、马、驼、牛、酥油等物”。其来源尚不清楚。
这些来自西藏的青金石制品,是否西藏出产尚不清楚。但是,存在经由准噶尔蒙古信众之手自外界输入西藏的可能性。例如,乾隆九年、十三年在准噶尔使团赴藏熬茶的档案中记录了进献大昭寺的礼物,其中有青金石钵两个,青金石轮两个,青金石盘子一个。当然,这些都是成品,而非原石。
上述经由蒙古、西藏上层进献渠道进入清廷的青金石制品做何用途不得而知。无论如何,大规模地制度性使用青金石,的确是从清代开始的。
清初开始,皇室人员冠服较多使用青金石作为装饰。包括:
其一,皇帝祭天时佩戴的朝珠、朝带。寻常时朝珠用珍宝杂饰,“惟祀天以青金石为饰”。祭祀时龙文金方版朝带“其饰祀天用青金石”。这是因为青金石“其色如天”,以其装饰可以营造“天人合一”的气氛,增强仪式的庄严感。
其二,皇帝仪仗。凡遇皇帝升殿,或祭祀坛、庙,除銮仪卫仪仗外,设金顶黄妆曲柄伞,并备嵌珊瑚、松子石、金玲珑四方鞍十副,夏季用青金石、珊瑚、松子石、金玲珑、西牛尾踢胸,冬季用嵌青金石、珊瑚、松子石、金玲珑、染就青狐尾踢胸。
其三,皇后、贵妃、妃嫔冠服。皇后冬、夏朝冠,均饰以珍珠或东珠,间以金衔青金石结或青金石珠。皇贵妃朝冠大体相同。其余妃嫔朝冠,皇子、皇孙福晋朝冠也镶嵌青金石结或青金石珠。区别只在珍珠数量递减。
其四,亲王、郡王甲胄、櫜鞬、佩刀都镶嵌青金石。
其五,奉恩将军冠顶、县君额驸冠顶都饰以青金石。
清廷何时实施这一规定,记载并不明晰。有确切时间记载的是,奉恩将军冠顶用青金石在雍正八年,县君额驸冠顶用青金石在雍正五年。后来在乾隆五十一年,又补充制定了固伦公主朝冠饰用青金石的规定。
雍正五年以后,清朝官方文献如实录、会典等书中关于青金石的记载骤然出现并增多,主要是制订了关于青金石使用的规定。是年九月,议定了王公大臣官员等阶层的常服顶戴规制。“寻议,诸王及大小臣工平时所戴暖帽凉帽,俱照朝帽顶分别,令其戴用。凡亲王、世子、郡王、长子、贝勒、贝子、入八分公,俱用红宝石顶。未入八分公、固伦额驸、和硕额驸,民公、侯、伯、镇国将军及一品大臣,俱用珊瑚顶。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多罗额驸,二品、三品大臣,俱用起花珊瑚顶。奉恩将军、固山额驸及四品官员,俱用青金石顶。五品、六品官员,俱用水晶石顶。七品以下及进士、举人、贡生,俱用金顶。生员、监生,俱用银顶。从之。”这一次规定没有收录到《大清会典事例》中,是否实施不得而知。雍正八年,再次议定二品以下官员帽顶规制,重申“奉恩将军及四品官,俱用青金石或蓝色涅玻璃”。这一记载见于《大清会典事例》,“四品官上衔青金石或蓝色涅玻璃,中饰小蓝宝石”。此前,按照顺治二年制定的冠服规定,“四品官冠用镂花金顶,上衔蓝宝石,中饰小蓝宝石”。按清朝规制,正、从四品官包括京外文武数十种官缺,特别是数量极大的地方道员、知府、佐领、都司,涉及数千人。突然由蓝宝石改用青金石,虽然只是一颗帽顶,但总量也会不少,而且并非一次性使用,再加上皇室的使用,都需要有较为稳定的来源。那么,清朝的青金石来源在哪里呢?
除了前述青金石制品作为贡物或礼品进入清廷外,至少目前我们尚未看到平定准噶尔政权以前清朝获得青金石原料的记载。这里还只能推测。考虑到当时青金石产地的唯一性,主要的来源和方向只能是葱岭以西,沿古老的丝绸之路经嘉峪关进入内地。这条通道的必经之路——新疆(当时的西域)在准噶尔汗国的控制之下,清朝与准噶尔之间虽然兵戎相向,但真正隔绝交往的时间并不长,不过是1688—1697年的十年时间。其余多数时间中存在朝贡和遣使名义下的贸易往来。玉石作为商品之一,虽不常见,应该有输入。康熙末年,清朝的西北两路大军扼守巴里坤和科布多,控制了新疆与内地的交易通道。雍正五年开始,清军采取攻势,一度进至哈密和额尔齐斯河地区。清朝从这一方向获得青金石并不令人意外。《大清会典事例·兵部·邮政》中保存着一条规定:“又定,西北两路将军大臣回缴朱批折奏,应由奏事之便汇缴。其每年恭进马匹、玉石、果膏等项,交与该处,遇有卡伦侍卫内换班引见人员之便,照料解送。”可见,西北两路将军每年都要向清廷缴送玉石等项物资。此外,也存在着西藏输入青金石的可能。由于和硕特蒙古顾实汗与五世达赖喇嘛接受清朝的册封,所以西藏经由青海、甘肃进入内地的商路是畅通的。康熙末年,意大利人德西迪里曾报道西藏妇女穿用青金石的饰物。约成书于乾隆年间的《西藏记》也记载:“洛隆宗南去二日,有浪岩山,产青金石。”洛隆宗即今西藏江达县。如果这一矿藏在清初已经开采利用的话,输入内地也不困难。
毫无疑问,清朝真正彻底解决青金石的来源问题,是从平定了准噶尔势力,控制了新疆,从而掌控了丝绸之路开始的。
目前还没有找到平准时期清朝从新疆直接获得青金石的直接证据。但是,当时清朝内务府储存和使用青金石的记录也许可以从侧面证实。已经公布的乾隆时期内务府造办处的《行取物料清册》和《收贮物料清册》以年为单位,清楚地记载了每一种材料的存留和加工、使用情况。青金石属于“玉作”,其数据如下表:
①参见《清宫内务府造办处档案总汇》第27册,4、92页。
②参见上书,97、761、769页。
③参见《清宫内务府造办处档案总汇》第28册,582页。
④参见《清宫内务府造办处档案总汇》第29册,303页。
⑤参见上书,315页。
乾隆二十四年清军底定新疆,其时清宫库存青金石只有3两7钱,此后则逐渐增加,五年之后竟然增加到9倍数量。其中关联,耐人寻味。
乾隆四十三年发生了高朴偷卖官玉万余斤的大案。乾隆帝曾说:“自平定回部以来,所产玉石,除文官所余,招商变价外,其回民违禁私卖,奸商潜踪私买,载回内地,制器牟利者,并不始于此时。”为防止此类事件,清朝从新疆大规模运送已开采的玉石到北京。为此在喀喇沙尔所属10处军台,共设置铁轮车18辆。运送玉石完竣后,这些车辆直接分给各站使用。
催生石、青金石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玉石,但作为有特殊用途的宝石,应该是与玉石一起缴送的。而且,在清宫,青金石的加工也归属内务府的“玉作”管理。
关于青金石的记载较少,大概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此物非新疆出产,输入数量本身就少;二是与清朝政策上的宽松管理也有关系。青金石虽然稀有,但不是玉石,不在官方的垄断和禁令范围内,早期甚至不征收关税。这里通过几个案例予以说明:(1)乾隆四十六年新疆宜禾知州瑚图里违法案,追查出其家人陆明与迪化州商人张五合伙做生意,经营玉器首饰,以465两5分白银在南路买获青金石72块,计508斤4两,被起获后“随押送交军机处查收办理”。在一起偶发的案件中,交易的青金石就达到500余斤,远超过清宫的库存。(2)乾隆五十五年查获商民张子敬私贩俄罗斯皮张案,皮张自然没收,同时查获的还有催生石、青金石,“并非禁物,亦令入官”。乾隆谕令陕甘总督勒保,“令将秀林查获之此项皮张、催生石、青金石中应送京城者,送往京城;其余次者,俱在彼变价办理”。(3)同一年,哈密办事大臣伊桑阿奏报,查获民人玛希金行囊携带催生石30余斤、青金石30斤。乾隆帝明确谕令,“白玉石、绿玉石系产自回地玛纳斯山河,特令严禁私自开采,而回地产物,并未盖行禁止。催生石、青金石并非玉石,毋庸禁止”。说明到乾隆后期,中亚输入的青金石已不稀见,以至于政策上已无须限制。(4)乾隆五十六年,叶尔羌办事大臣明兴奏称:“巴达克山前来贸易携入之催生石、青金石内,因青金石不收税银,奸诈商人为逃税谎报者甚多。”请示严加核查。对此,乾隆帝明令:“叶尔羌仅将贸易之催生石收税,青金石(不)收税银,均系原任大臣办理错谬。今明兴等既查出,拟定嗣后贸易之青金石,较催生石加收十倍税银,尚属在理。即照伊等所奏办理可也。”由此可知,此前的三十年,新疆对青金石的输入贸易是免税的。而且青金石产地的巴达克山商人直接进入新疆叶尔羌口岸贸易。免税政策导致征税的催生石冒充青金石免税入境贸易。另外,结合前引史料,青金石贸易额动辄数十斤,输入量已达到一定的规模。
青金石之路重新打开,促进了中国内地青金石加工、消费的繁荣。
清廷在必要的冠服朝珠、顶戴制作之外,佛珠、佛塔、佛像、藏经盒等宗教法物也离不开青金石,娱乐赏玩性质的青金石艺术品加工也出现了。存世的青金石作品中,大部分是乾隆朝制作的。特别是大件作品,见于拍卖记录和研究报道的就有:
乾隆青金石松泉人物山子(宽19cm)
乾隆青金石御制诗山子(宽30.3cm)
乾隆青金石兽面图龙耳盖炉
青金石访友图山子(高36.5cm)
松间浮云畅舟山子(高18.5cm)
清青金石嵌珠宝象
青金石山水人物御题诗文插屏
特别是北京瀚海拍卖的“清乾隆青金石描金御题诗七巧插屏”,体量巨大,制作精美。上有乾隆御笔“偶咏《宋人名流集藻画册》中李迪《鸡雏待饲图》,恻然有怀于灾壤饥民之无救也。因摹其画,即用题迪画韵成什,命泐石以示为民父母之官”。之后是御题五言诗一首:“双雏如仰望,其母竟何之。未解率场啄,谁怜空腹饥。展图一絜矩,触目切深思。灾壤民待哺,慎哉群有司。”落款“戊申中秋上浣御笔”。
这幅作品有助于解答这样一个问题:清廷为什么会选定青金石作为道府等四品官的顶戴?直接原因恐怕与青金石本身的颜色有关,统治者着眼的不是材质的贵贱,而是“其色如天”的颜色寓意。地方道府一级官员作为“为民父母之官”,历来被小民视作“青天大老爷”,青金石帽顶恰似头顶青天,诚当如包拯一般为民做主。这也可以解释,在雍正朝未采用青金石之前,四品官帽顶使用蓝宝石或者蓝色涅玻璃的现象。
要回答清朝皇室为何如此重视、珍爱青金石这一外来宝石的问题,就涉及更大范围的民族文化心理层面。和藏蒙民族一样,满人出于同样的宗教情感尊崇和喜爱作为藏传佛教传统七宝之一的青金石。更根本的原因,则在于青金石的颜色与满人民族文化的心理底色吻合一致。这个心理底色,就是靛蓝—天青色。满人从上到下,无分贵贱,都喜爱和尊崇这一颜色。其形成当然有长久的历史基础,也不排除邻近民族如蒙古文化传播的影响。
青金石的增加,使清廷不再只是单向地接受来自西藏的礼物,也开始回赠。乾隆四十六年,为了表彰妥善处理六世班禅意外圆寂于内地事件的西藏堪布额尔德尼诺门汗阿旺粗勒提木,乾隆帝赏赐的礼物中就包括青金石佛头珊瑚素念珠一挂。
嘉道时期,清廷进一步扩大了青金石的使用范围,开始将青金石制品赏赐给作战有功的大臣和将领。如嘉庆六年,赏赐作战有功的赛冲阿青金石扳指一个。九年,赏前线作战的赛冲阿、丰绅、马瑜、田朝贵等将领以青金石扳指。道光二十二年,赏赐大臣青金石红喜字扳指一个,由内务府领发。
光绪年间,清廷仿照西方国家实行授勋制度,称为“宝星之制”。青金石和其他宝石一样被选为装饰材料。宝星分五等,分别授赠不同身份的外籍人士。其中第四等授各国兵弁,“四等,用法蓝地银双龙中嵌青金石绿龙酱色带”。
同时,内地民间社会也有机会消费青金石,甚至形成了一定的市场。笔记、野史、小说中屡见记载。例如,清代北方朝野流行的青金石数珠,乾嘉时在岭南也有制作和销售。“数珠一百八粒,或用碧霞洗,或用珊瑚及青金石、伽南香之类,价不过三四千金。”
在扬州,传闻明末已经有周姓富豪创制镶嵌百宝的工艺,号称“周制”。“其法以金、银、宝石、真珠、珊瑚、碧玉、翡翠、玛瑙、玳瑁、砗磲、青金石、绿松石、螺甸、象牙、蜜蜡、沉香,雕为山水、人物、树木、楼台、花卉、翎毛,嵌于花梨漆板之上,大而屏风、桌椅、窗户、书架,小而笔床、茶具、砚匣,五色陆离,真未有之奇玩也。”清中期修建市肆有玉宝塔一座,高9尺9寸,仿报恩寺塔式样制作,分九重。“第一层白玉佛四。八方殿宇墙垣,皆刻玉佛八十有八。其余八层,内贮金佛四尊。门外以青金石为扁额。”
清后期,甚至个人也有了消费青金石的能力。安徽歙县一位许姓徽商,家资数百万两,开铺肆四十余处,后以子孙豪奢张扬,许翁惧祸而一朝散尽家财。俞樾曾亲见此人,“其冠戴青金石,顶缀鹖羽蓝翎焉,而意气犹甚雄爽也”。
尽管稀见,但市场上已经有了公开的交易。长江流域的水陆码头上,“金、银、珠玉、水晶、玛瑙、密蜡、翡翠、珊瑚、青金石、碧霞洗、古窑器、新磁,以及朝珠、念珠、手串、斋戒牌、如意盒、香囊,无不鳞集”。
最后,青金石的广泛使用,也促进了知识界对青金石的正确认知和概念的精确化。至迟在乾隆时期编纂的《五体清文鉴》中,含义分类上已经清楚地将其与瓷、珐琅等人工制品分类在一起。对应的蒙古语作sil,满语作aikan,维吾尔语音译作loli/luli。而青金石则和珊瑚、绿松石等自然物放在一起。和汉语的“青金石”相对,满语、蒙古语均作nomin,藏语作mu-men,维吾尔语作lajward,各有其命名。社会上,青金石也作为专名固定了下来。在汉语世界里,青金石终于走完了其漫长的认知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