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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中央机构演变之大势
我国周代行分封之制,诸侯国内政基本自行治理,周王廷职任、机构自无须繁密。秦以后废分封改郡县,实行中央集权,势需庞大之中央官僚机构来处理政务。而以后代有兴革,构成世界上最庞大完密的中央官僚体系之一。
简而言之,依笔者理解,传统中国政府机构的职能主要有二:一为管理职能,维持社会以及官僚机构正常运行,此为现代及古代政府机构都必须具有的职能;二要最大限度维护王朝统治,为此需要大力维持社会稳定。中国自秦汉以来,以后者为主,多数时候,前者要服从后者。
而维系稳定(统治)与高效的社会管理,在传统帝制条件下,实存在一定矛盾。秦以后的中国历史上,承平时代,政权机构尚可维持社会大致正常运转,而当社会矛盾积聚至无法调和,往往以改朝换代的方式解决,而新朝代的机构虽或有所变化,但指导思想仍基本相同。故秦以来历两千年,中央机构设置仍以维护君权维护统治为中心。清朝建立,仍循此种思路建立中央机构并逐渐调整。清季以来,西力东渐,为适应“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李鸿章语),清廷被迫做出改变,而中央机构体制由维护君权维护统治为主,逐渐向管理社会乃至现代国家体制转型,虽然其转型艰难、迟缓。
自努尔哈赤建立后金至清亡,清代中央官制大体经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努尔哈赤草创时期;第二阶段,自皇太极至雍正,是汉化及定型时期;第三阶段,自雍正至咸丰末,是清代代表性或稳定阶段;第四阶段,自同治迄清亡,是向现代国家体制转型阶段。而前三阶段可笼统称为前期,同治以后可称为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