澹澹清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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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中央机构演变之大势本文得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号:12JJD770005。

迟云飞迟云飞,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我国周代行分封之制,诸侯国内政基本自行治理,周王廷职任、机构自无须繁密。秦以后废分封改郡县,实行中央集权,势需庞大之中央官僚机构来处理政务。而以后代有兴革,构成世界上最庞大完密的中央官僚体系之一。

简而言之,依笔者理解,传统中国政府机构的职能主要有二:一为管理职能,维持社会以及官僚机构正常运行,此为现代及古代政府机构都必须具有的职能;二要最大限度维护王朝统治,为此需要大力维持社会稳定。中国自秦汉以来,以后者为主,多数时候,前者要服从后者。

而维系稳定(统治)与高效的社会管理,在传统帝制条件下,实存在一定矛盾。秦以后的中国历史上,承平时代,政权机构尚可维持社会大致正常运转,而当社会矛盾积聚至无法调和,往往以改朝换代的方式解决,而新朝代的机构虽或有所变化,但指导思想仍基本相同。故秦以来历两千年,中央机构设置仍以维护君权维护统治为中心。清朝建立,仍循此种思路建立中央机构并逐渐调整。清季以来,西力东渐,为适应“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李鸿章语),清廷被迫做出改变,而中央机构体制由维护君权维护统治为主,逐渐向管理社会乃至现代国家体制转型,虽然其转型艰难、迟缓。

自努尔哈赤建立后金至清亡,清代中央官制大体经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努尔哈赤草创时期;第二阶段,自皇太极至雍正,是汉化及定型时期;第三阶段,自雍正至咸丰末,是清代代表性或稳定阶段;第四阶段,自同治迄清亡,是向现代国家体制转型阶段。而前三阶段可笼统称为前期,同治以后可称为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