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清前期的中央机构
清前期中央官制,经由了努尔哈赤的草创,到皇太极时基本完成建政,而入关后到设置军机处算是建立自己的特色。
努尔哈赤建后金,是为草创时代,此时代之中央体制,多显民族及原始特色。当后金初建,其组织结构与中原历代王朝的维护君权体制相去甚远,议政王大臣会议具有相当大的权力,究其实质,为一种贵族联合治理体制。而能运转不懈,战阵取胜,实靠努尔哈赤个人能力和魅力领导。若循此不变,则后金实为一种贵族共治体制,大汗权力类于议长或联盟首领而已。但其后即不断调整,以制度、体制加强君权,而不仅依赖领导者个人魅力,其实质也即汉化,或曰继承历代王朝的君主专制体制。
皇太极即位不久,即于1629年设文馆,及1636年,改文馆为内三院(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1631年仿明制设六部,直接在皇太极主导下处理日常政务;1636年设监察性质的都察院。这些机构,往往对满洲贵族权力造成了某种限制。皇太极在位近20年,迄其终,中央机构已有内三院、六部、都察院,除理藩院为自创外,其他均仿效中原王朝。可以说,就中央机构来说,已经大体完成了仿效历代中央王朝建立政权的过程。
入关后,清朝政权的汉化过程持续,并建立自己的特色。所谓自己的特色,一是在继承历代王朝的基础上有所发展,但仍循中国历代王朝发展的轨迹,加强君权;二是在满洲优势的“关外传统”与汉化之间平衡,随着时间的推移,“关外传统”逐渐退却,汉化加深。
这种做法不难理解。入关后,如何统治这样一个庞大的帝国,对于清朝统治者来说,直接采用前朝的架构,然后在此基础上适当变通,乃是顺理成章之举,也是避免引起社会震荡的最好办法——因为无论精英还是民众,都已熟悉并适应前朝的架构,更何况为争取合法性和民心,清初统治者声称清军入关是替明朝讨伐造反者。正因为清朝大量吸收采用明代中央机构架构,故论者多谓“清承明制”。近年学界尤其国外学界多强调清代特色,尤其满洲特色,然不足以否定其“承明制”乃至继承历代王朝体制的趋势。当然,笔者不是完全否认其政权架构具有一定的满洲特色。比如,入关后议政王大臣会议仍然发挥作用,至康熙时代才终于式微。而即使康熙朝以后,满洲权贵的权力还是微妙的问题。保持或加强满洲权贵的权力,一方面可能有利于维护爱新觉罗家族的皇权,因为他们可以共同应付潜在的汉族及其他民族的反抗,维护其共同利益;但另一方面他们的特殊地位也可能削弱皇帝权力,甚至可能威胁君主地位。有清一代,差不多每一位新皇帝继任以后,都会清除若干前朝重臣,而这些重臣多半是满人,有的甚至是亲王,比如康熙擒鳌拜、嘉庆处死和珅、慈禧太后和恭亲王奕政变处置肃顺等八大臣,是史学家熟知的例子。
至雍正、乾隆朝中央与地方体制定型以后,清代中央机构特点最突出者有二,一为军机处,一为满汉复职制。其中军机处即最明显继承发扬历代王朝特点的机构,笔者试略作分析。
自秦汉以来,从设官任职角度观察,影响一代王朝命运的有两件大事,一为给予地方多大权力和如何设立地方机构,此为中央地方关系,不在本文论述范围;一为如何安置相权,此为中央机构或官制最要者。本文专言后者。君主大权独揽,是为中国特色君主地位的保证,但一个人的精力、时间都有限,能力、经验更是不同,君主不可能事必躬亲,所以势需设相或总理日常事务的官职。然而相权若过大,又可能对君权构成威胁。两难之中,明太祖取消丞相,但问题并未解决。明成祖设内阁,以阁臣辅政,初时阁臣仅备顾问,随着时间推移,内阁大学士权力渐重,实际仍相当于相。严嵩与张居正,虽历史评价大异,然曾权倾朝野则同。严嵩老年被削职没收家产,张居正去世后被抄家,进一步显示了“相”与“君”的矛盾。
然而,清代军机处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
军机处于雍正年间设立,乾隆年间定型,一直延续到宣统三年。有关其具体情况,学界研究已多,笔者不再赘述。笔者关注和了解比较多的,主要是道光以后的军机处。总括而言,笔者以为军机处有如下特点:
其一,军机处并无独立决策权,不能独立处理政务,这一点最为重要。军机大臣地位虽然显耀,但只能建言,不能独立做任何决策。说穿了,它只是最高统治者的秘书兼顾问,影响也好,权力也好,必须得到皇帝(或最高统治者,同治、光绪年间是慈禧太后)的首肯或通过皇帝才能发挥作用。
我们观察晚清官方人士的评论,可知清代人对此就是这样认识的。晚清出洋考察政治大臣戴鸿慈和端方指出:“军机处虽有类各国之内阁,然对于上则仅备顾问,对于下则未受责成,考其职权,只略如各国之枢密顾问院耳。”1906年官制改革时,一位御史的奏折说得更清楚:“雍正七年青海用兵,以内阁在太和门外,儤直者多虑漏泄事机,始设军机房于隆宗门内。乾隆初,遂名军机处,其大臣例司缮写谕旨,其权一归于上,非内阁比也。内阁之制,在前明有严嵩之奸,张居正之专擅,周延儒、温体仁之邪佞倾国。及至本朝,乾纲自秉,旧染一新,然以圣祖仁皇帝之天亶聪明,犹有鳌拜、明珠、索额图之小作威福。自设军机处,名臣贤相不胜屈指,类皆小心敬慎,奉公守法,其弊不过有庸臣,断不至有权臣。”
其二,军机处没有附属的行政机构,六部等中央衙门也好,地方各省也好,都不隶属军机处。换句话说,它不能独立向任何机构发号施令。这与历代宰相截然不同。虽然有的军机大臣同时是某部尚书,但是,他只能管他任职部之事,不能直接向别的部发号施令。
其三,各军机大臣基本是分别与皇帝议事,军机大臣虽有资格、地位的不同,但并无正副之分,皇帝决策的时候,可以采纳此大臣的意见,也可采纳彼大臣的意见,也可以所有军机大臣的意见都不采纳。
其四,军机大臣并无固定名额,任职大臣也不固定,去留全凭君主好恶。关于三、四两点,晚清御史胡思敬即曾说过:“军机处不设定员,同堂议事,无论官职崇卑,不相统摄。”
其五,军机处办事确有效率。凡政事,军机大臣与皇帝议定之后,立即发出谕旨施行,能够最大限度贯彻最高统治者的意旨,又不致类似相权坐大的事情发生。
笔者接下来要强调的是,军机处是明代废相设内阁加强君权趋势的发展。
明代内阁已显露了清代军机处的若干特点,而清代军机处则是明代内阁的发展。我们试作比较:
其一,明代处理日常政务的六部不属于内阁,而起着与内阁相抗衡的作用,与前代的相根本不同。清末有官员评论:“前明洪武时,胡惟庸以诛败,遂废丞相府,置内阁以掌机务,承旨而已,施行之权则分寄于六部,所以杜专政之渐也,我朝因之。”军机处与此十分相似。
其二,明代内阁任职人员不固定,清军机处略同。
其三,明代内阁阁臣有所谓“票拟”的职责,清代军机大臣,也常可代皇帝起草谕旨。但是,明代内阁起草谕旨,是在皇帝阅看奏章和做出决策之前,而清代军机大臣起草谕旨,是皇帝已阅奏章并做出决策之后。虽然都必须经君主决定才能发出,但谕旨起草的一先一后表明,清代军机处对决策的影响、权力显然比明代内阁更小,或者说,军机处是明代内阁的发展。
可以说,又要辅助皇帝处理政务,又不能给予其过多权力,正是从明内阁到清军机处发展的关键所在。清代虽有内阁,却与明内阁不同,而清代军机处却与明内阁相近。
所以,笔者认为,军机处是历代皇权相权矛盾、皇权压制相权趋势的发展结果,并有效地解决了皇权相权的矛盾。以六部处理日常政务,皇帝与军机处处理突发和重大事件,既不用设相,又解决了皇帝一人精力不能处理所有政务的问题。
从整个世界的格局说,自从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之后,西方各国大体向着限制或规范王权的方向发展,而同时期的中国,却仍沿着与西方恰恰相反的加强皇权的道路演进,直到鸦片战争发生以后。
清前期中央机构还有一个重要问题是满汉复职制。这一制度的实行自然是保证征服民族的特权,特别是满洲贵族的特权,因此给中央机构的运作带来浓厚的征服民族色彩,也与前所述汉化趋势构成一定矛盾。但这一问题属于官员任用,不属于机构设置,笔者这里就不多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