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海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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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近代文化史研究对象与任务的建议载《中州学刊》,1985(2)。

史学领域中一门久遭冷遇的学科——中国近代文化史,正日益受到人们愈来愈多的重视。一批研究成果的出现,“中国近代文化史丛书”的着手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首次近代文化史学术讨论会的召开,是这门学科日趋繁荣的点滴信号。

在这种十分喜人的形势下,进一步明确中国近代文化史的研究对象与任务,更具有紧迫的意义。因为迄今为止,对这个问题还不能说已经有清晰而确定的认识。

中外学术界对“文化”下了各式各样的定义。与此相适应,也曾对历史上的文化现象做各式各样的分类。

一个较为通行的说法是把文化分为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两大类,并认为人类所创造的一切都属于文化的范畴。要根据这种说法去确定文化史研究的对象是很困难的,因为它失之于太泛。世界无非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两部分,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最基本的活动——生产活动,说到底也只有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两种。按照上面的分类法,文化就变成了无所不包的东西,文化就是一切,一切都是文化。文化史也就是全部社会史,中国近代文化史也就与中国近代史没有什么区别了。范围无限扩大的结果,反而取消了文化史作为一种具有特殊对象与任务的研究领域的存在资格。

于是有些同志便主张对“文化”应归纳一个狭义的概念,并认为文化就是一个社会的观念形态。这种说法弥补了前一种说法的缺陷,但也还存在着某些不足。有些文化现象并不能为观念形态所包括。而且,如果文化即观念形态,那么中国近代文化史也就是中国近代观念形态发展史,那它又无法与中国近代思想史相区别了。

因此,似乎应该考虑更为具体一些的文化分类,在形形色色的社会历史的大千世界中,确定究竟哪些属于文化现象的范围。我认为,是否可以归纳为下面三大类:

第一,观念形态,包括哲学、政治思想、宗教、道德观念、文学艺术、美学、科学等。

第二,传播和反映这些观念形态的媒介与方式,如文字、语言、教育、新闻、出版等。

第三,群众日常活动中具有民族特色的社会生活要素,如风俗习惯、衣着、饮食、建筑、礼仪等。这方面的范围比较广泛,最近有的同志就提出,饮食文化又可细分为酒文化、茶文化、烹饪文化、副食文化等。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并不是一般的日常生活都可以算作文化,而必须是本国、本民族具有特色的那部分内容。例如吃饭,世界上的人都要吃饭,不能说吃饭就是文化,但中国的烹饪艺术可就成了烹饪文化了。

如果这个看法可以成立,那么,中国近代文化史的研究对象,就应该是研究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这三个方面的状况,它的发展变化,它的矛盾斗争,它的形形色色的表现。这就是中国近代文化史应该去占领的阵地。

当然,这样的研究对象仍然是十分广泛的,它涉及思想史、哲学史、宗教史、文学史、艺术史、教育史、法制史、民俗史等。但是,文化史并不是这些专门史的简单相加,也不是要去替代这些专门史的研究。中国近代文化史的研究任务,是探究和揭示中国近代社会中各种文化运动发展的历史规律。一方面,它要综合和概括各种专门史,从宏观方面把文化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去分析各个领域的相互结构和相互作用;另一方面,它又要在整个社会史的范围内,去着重分析近代文化怎样反映近代政治和经济,又给予了近代政治和经济何种伟大的影响与作用。简单说来,前者是研究文化的内部关系,后者是研究文化与政治、经济的外部关系。这就是中国近代文化史这门学科的研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