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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强化病案保管意识
病案是医、护、技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医疗信息载体,其原始性和真实性是确保当事各方正当权益的基本条件。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病案越来越多地作为法律文件在诉讼中应用。一旦发生医疗纠纷争议时,医疗机构和患者都有举证的义务。医疗机构保管的病案资料是发生医疗纠纷时进行技术鉴定中记录医疗行为和医疗过程判断是非的依据。因此,加强病案管理,提高法律意识就显得极其重要。同时,病案保管不当也会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一、病案保管常见的问题
包括病案管理质量问题与病案内容质量问题。
1.病案管理质量问题
多是由于医疗机构领导不够重视,病案室工作人员专业化不强,未经过严格培训,甚至是非医学专业人员管理,在装订过程中常出现顺序混乱及缺项、病案丢失、在借阅过程中登记遗漏或者是污损病案、存放环境不合格引起病案破损等。
2.病案内容质量问题
主要表现在临床医师在病历书写中未严格遵守《病历书写规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已在病历书写注意事项中详细阐述。
二、强化病案人员管理水平及法律意识
病案管理质量问题关乎医院发展,所以相关人员要从思想上重视病案管理的重要性,坚决杜绝思想麻痹、作风松散、态度不认真的现象。由于病案管理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已由单纯的保管工作,发展到今天的集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统计学、公共关系学、计算机信息工程学等为一体的交叉学科;病案科室的职能已由传统的病案管理转向病案的信息管理,由手工操作转向运用计算机现代化技术,由被动服务转向主动服务。病案管理人员必须强化其现代化意识,转变病案管理的方式,掌握更多医学知识、管理知识和专业知识,自觉地从专业角度发掘有价值的病案资料,高度重视病案的重要性及具有的法律作用,自觉维护病案的原始性、真实性。病案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是依法管好、用好病案的决定性因素,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法律观念。
(汪元河 成建定 朱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