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介入超声临床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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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介入超声的医师资质与人员培训

1.介入超声的医师资质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熟悉超声医学专业知识及超声解剖图像等。
(3)熟练掌握超声仪器参数及功能软件的调节和使用。
(4)掌握相关疾病临床表现、诊疗策略、并发症的处理等临床专业知识。
(5)接受操作培训,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能完成某一操作过程,或者能独立规范操作并无并发症发生,经过科室专家组考核合格且由医务部授权的医生。
2.介入超声的医师资质培训、申请和管理
(1)临床专业知识的培训。
(2)超声医学相关知识的培训。
(3)介入超声的理论(指南)知识的培训。
(4)介入超声的操作及相关仪器、器械使用的培训。
(5)完成上述培训后,个人向医院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通过科室组织的理论和操作考核,再由医务部门授权。
(6)介入超声的医师资质授予,需要指明具体哪些介入超声项目,并规定有效时间(一般为三年),超过有效期应再次进行资质认证和授权。
(7)如果在资质有效期内出现重大并发症或医疗事故,经鉴定是技术原因的,医务部门需立刻终止该资质。经过再次严格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医务部门再决定是否授权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