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丙型病毒性肝炎防控手册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节 HCV医院感染的防控策略与措施

一、HCV医院感染防控策略

(一)国家HCV医院感染防控规划与目标的制定
《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指出,丙型肝炎是法定乙类传染病,具有传染性较强、传播途径复杂、流行面广泛、发病率高等特点,要力争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早处理,防止流行,提高疗效,同时要做好易感人群的保护,减少发病。2014年4月,世界卫生组织(WHO)颁布其首部《丙型肝炎筛查关怀和治疗指南》,主要用于指导中低发展水平国家的丙型肝炎诊疗。为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和公众对丙型肝炎的认知度,规范丙型肝炎筛查和管理,正确诊断和早期治疗丙型肝炎,进一步提高我国丙型肝炎的防治水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也于2014年12月15日正式实施《丙型病毒性肝炎筛查及管理》(WS/.453-2014)行业标准,从国家层面凸显了我国控制丙型肝炎的决心。
中华预防医学会医院感染控制分会组织专家,根据我国现状并参照国内外最新丙型肝炎防治指南及研究成果撰写的首部《中国丙型病毒性肝炎医院感染防控指南》于2013年2月正式发布,指南中提出了HCV医院感染防控的各项措施,目标在于阻断HCV在医院内的传播,降低丙型肝炎及HCV医院感染的发病率,进一步加强对患者和医务人员的保护。
(二)加强法律法规的建立与完善
在医院感染的管理和控制方面,我国制定了若干法律法规,对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包括HCV医院感染的各个方面都提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和要求,使这项工作有法可依。其中,《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了包括HCV感染在内的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监督与管理等,明确了各部门在预防和控制HCV感染等传染病工作中的任务和法律责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文件从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等角度,规定了包括HCV医院感染防控在内的医院感染防控的办法和标准。《丙型病毒性肝炎筛查及管理》对HCV筛查的高危人群、筛查时间、检测方法、意义、结果解释,以及HCV感染患者的报告、可能的传染源、患者教育、医院感染的预防、阳性暴露物品及环境的处理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法律法规的建立与健全是HCV医院感染科学防控的保证,我们应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为HCV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提供法治保障。
(三)改善安全注射
安全注射是指注射不伤及接受者和提供者,并且保障所产生的废物不对社会造成危害,因此要确保提供安全注射所需要的条件,并坚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全球范围内由于不安全注射导致的HCV医院感染一直存在,安全注射是保障患者安全和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基本措施之一。
为推进安全注射工作,根据国家《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和《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院管理研究所制定了《阻断院感注射传播,让注射更安全(2015—2018年)》安全注射专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进安全注射理念和实践,以减少不必要的注射,避免因违反安全注射原则导致的医院感染。该项工作确立了2015—2018年安全注射的工作目标,主要目标包括了解我国医疗机构安全注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安全注射相关制度并推进落实,加强医务人员安全注射知识的宣传教育与技术能力培训,提升医务人员安全意识,并向患者普及安全注射常识,强化安全注射标准化流程管理与关键风险点的质量控制,规范一次性注射器的使用以及重复使用注射器的消毒灭菌,减少不必要的注射及锐器伤的发生,以及由此引起的HCV医院感染。《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也指出,HCV等血源性病原体职业危害预防的最有效措施是尽量完全消除工作场所的危害,如尽量少用锐器或针具,取消所有不必要的注射,消除挂钩等不必要的锐器,以及采用无针系统进行静脉注射。
(四)规范血液透析
血液透析是HCV医院感染发生的主要危险因素之一,规范血液透析操作过程,对减少HCV医院感染十分重要。为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因血液透析导致的HCV医院感染,《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对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提出了各方面的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医疗机构要加强血液透析的管理,包括血液透析室的管理职责、质量监控、感染预防与控制、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等。
(五)重视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医务人员是HCV医院感染的高风险人群,应加强对临床医务人员的防护。《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的具体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医院隔离技术规范》也提出职业防护的规定,要求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隔离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为医务人员提供合适、必要的防护用品,正确掌握包括丙型肝炎等常见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方式和防护技术,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也明确规定了HCV等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的预防与控制措施、个人防护用品以及职业接触后的评估、预防及随访等要求。
(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的防控
近年来,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逐步规范,但是在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还存在薄弱环节。有学者对广州市25家基层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情况调查显示,各机构消毒药械和手卫生装置配备基本到位,但40%基层医疗机构没有医疗污水处理设备或有设备而不能正常运行。对淄博市张店区的517所基层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检查发现,存在消毒隔离措施执行不到位、手卫生规范执行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建设布局及区域划分不合理、医疗废物处置不合格等问题,分别占所有调查的基层医疗机构的比例为32.69%、26.26%、20.11%、10.74%、10.19%。以上存在的问题均会引起HCV在医院内的传播,需要引起重视。
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水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要求基层医疗机构重视基本预防与控制措施如手卫生、消毒灭菌、隔离等的执行与落实;加强重点部门如手术室、产房、人流室、口腔科、中医临床科室、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重点环节如安全注射、各种插管、手术操作等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减少HCV医院感染的发生。

二、HCV医院感染控制措施

(一)制定、完善和落实防控丙型肝炎病毒医院感染的制度与流程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HCV等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根据本机构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本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减少HCV等交叉感染的发生,包括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培训制度、消毒药械的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手卫生制度、无菌操作技术规范、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血液与输血安全管理制度、医院感染监测、诊断和报告制度、医院感染聚集性疫情预警及处置预案等,同时要加强能力建设和督导检查,提高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力度,降低HCV医院感染的发生与传播。
(二)对医务人员和患者开展宣教与培训
HCV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贯穿于医疗活动的整个过程,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丙型肝炎感染患者、家属以及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感染防护意识,这是HCV医院感染防控的重要手段。《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提出,防治丙型肝炎病毒感染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发动群众,搞好爱国卫生运动,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要利用黑板报、小报、电影、电视、广播等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让公众了解HCV感染的传播特点及危害,从根源上切断HCV感染的传播。
HCV医院感染的发生对患者造成巨大的危害,而HCV医院感染也是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主要风险因素之一,因此对患者、家属及医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能够减少或避免感染HCV的风险。对患者及家属的教育培训应包括HCV感染的危害和临床特点,治疗的必要性,HCV医院感染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控制方法等。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应包括HCV感染的相关法律法规,HCV感染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以及HCV医院感染的特点、传播途径、预防与控制措施等,HCV感染暴发的预防与控制,锐器伤的预防以及医务人员自身防护,职业暴露后正确处理流程等知识。
(三)落实丙型肝炎病毒医院感染的各项防控措施
制度重在落实,医疗机构应按照有关HCV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HCV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的落实。HCV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方法与医院感染的防控基本措施一致,包括标准预防、消毒隔离、无菌操作、手卫生、诊疗环境卫生、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消毒药械的管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预防锐器伤等。
1.标准预防
 标准预防认为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需进行隔离。HCV感染具有隐匿性,因此更需加强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实施双向防护,即防止HCV感染在患者与医务人员间的双向传播。标准预防措施主要包括手卫生、环境、物体表面的消毒、复用物品的清洗与消毒等,必要时穿隔离衣、戴双层手套、面罩、护目镜和口罩。在诊疗操作时还要尽可能减少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的机会,正确进行暴露后应急处理。
手卫生是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安全最重要、最简单、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在丙型肝炎病毒医院感染防控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医疗机构应根据《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促进医务人员手卫生的执行,减少通过污染的手传播HCV等医院感染。HCV也可通过针头刺伤、消毒不到位的血液透析器、侵入性导管等而感染,因此我们应严格遵循《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的安全注射和《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在临床操作过程中,正确使用和妥善处理,避免职业暴露的发生及HCV感染的传播。
2.加强复用器械、器具、物品的清洗、消毒与灭菌
 复用器械、器具、物品的清洗、消毒与灭菌是医疗器械安全的重要保障,根据《消毒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加强消毒管理,预防与控制HCV等感染性疾病的传播,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其中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接触完整皮肤、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只有消毒灭菌工作落实到位,才能更好地控制HCV医院感染.发生。
血液透析器、口腔诊疗器械是医疗机构中HCV医院感染发生和传播的高风险器具,其清洗消毒灭菌应该引起关注和重视。《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提出了合理复用血液透析器的基本要素,其目的是保证复用血液透析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其中提及了“透析结束后血液透析器必须尽快进行清洗、消毒及灭菌处置,清洗后的血液透析器必须消毒,以防止微生物污染,血液透析器的血室和透析液室必须无菌或达到高水平的消毒状态”。为规范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灭菌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务人员及患者安全,《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也提出了相关要求,包括进入患者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并提出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及灭菌要求。
3.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的管理
 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的管理是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内容,我们应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对一次性无菌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监督检查等的要求,一次性使用,不得复用。
4.严格医疗废物的管理
 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对医疗废物进行正确的处置。
5.加强采供血管理,正确使用血液和血制品
 大力推行公民无偿献血是我国长久、稳定、优质血液来源的保证,但研究证实献血者中HCV的感染率较高,有逐年上升的趋势。相关机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采供血的管理,做好无偿献血人员的筛选,关注其既往病史和身体检查结果,在献血前和采血后两次进行抗-HCV的血液筛选检测,选择灵敏性和特异性较好的检测试剂,同时要做好全面质控,并定期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监督,全面确保血液的质量安全,是预防和控制输血传播HCV的重要措施。
输血是一项能够挽救生命的重要治疗手段,但是输血同样也会造成一些疾病的传播,HCV就是其中主要的一种,因此安全输血应该受到重视。HCV感染患者的血液中,各种成分所含的病毒量并不相同,在血液的有形成分和血浆中,白细胞被病毒感染的风险最大,其次是血浆,红细胞和血小板则较为安全,而血浆蛋白制品中,凝血因子最危险。因此,输血应该严格掌握适应证,输入所需要的成分血,能输成分血则不输全血,做到安全、合理、有效地用血,同时加强检测,降低输血感染HCV的风险。严格执行用血规章制度,做到全程可追踪,在采血和血液成分制备、血液进出库及发放、医院血库发血、临床用血等环节均要有记录,输血后发生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应及时报告。使用的血液制品应合法有效。
(四)加强医务人员的防护
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十分重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法律法规均提出了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的要求。《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提出,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的具体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规定,存在可能发生职业接触风险的用人单位应免费为劳动者提供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要求,每一位可能接触患者血液的工作人员均应采取预防感染措施,在复用过程中操作者应戴手套和穿隔离衣,应遵守感染控制预防标准,从事已知或可疑毒性或污染物溅洒的操作步骤时,应戴面罩及口罩。《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提出,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可能出现患者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护目镜。
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承担配液、注射等大量临床工作时发生锐器伤等职业暴露进而导致其成为HCV医院感染的高风险人群,发生职业暴露后的正确处理十分重要。发生锐器伤后,皮肤如有伤口,应由近心端至远心端轻轻挤压,尽量挤出血液,用清洁剂或清水冲洗;受伤部位应用消毒液(如75%酒精,0.5%碘伏)消毒,并包扎伤口;黏膜需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干净。上报科室负责人及感染管理部门,填写职业暴露相关表格,根据暴露的医务人员可能感染的病原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与治疗,检测HBV、HCV、HIV等感染情况,并做好监测随访。
(五)高风险部门的丙型肝炎病毒医院感染的防控
口腔科、血液透析中心(室)、手术部(室)、妇产科、感染疾病科、急诊科、检验科、介入诊疗科、内镜中心(室)、消毒供应中心(室)等部门是HCV医院感染的高风险部门,医疗机构要加大上述HCV医院感染高风险部门的管理,加强相关预防与控制措施的执行力度,减少HCV医院感染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