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护士岗位技能考核指南(第2版)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项目3 产后访视技术

一、目的

1.做好产褥期健康管理。

2.指导母乳喂养和新生儿喂养。

3.做到产后健康检查及心理保健指导。

4.指导母亲正确护理婴儿及掌握自身护理的知识及技巧。

二、要求

1.访视者需具备护士执业证,3年以上独立工作经验。

2.熟练掌握产后访视的评估要点及主要护理措施。

3.有针对性的指导产妇掌握自身护理及婴儿护理的知识及技巧。

4.保健指导措施落实。

三、准备

1.护士准备:

仪表端庄,服装规范,注意礼貌用语。家访前,应先核实探访卡与转介表上的资料是否相符,致电病人复核住址,预约访视时间。

2.用物准备:

准备好产后访视物品:产后母乳喂养随访卡、体温计、消毒液(0.3%碘伏,75%酒精等)、棉签、血压计、听诊器等。

3.环境准备:

充分利用家庭条件设置操作区,注意周围的清洁,避免污染;检查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4.产妇准备:

产妇情绪稳定,无干扰。

四、注意事项

1.访视者应运用良好沟通技巧,关爱产妇及婴儿,建立融洽和谐的良好关系。

2.访视过程中注意评估产妇家居环境,定时开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及时发现及指导去除家居环境中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产妇及婴儿安全。

3.访视过程中除应做好产妇健康教育工作外,还应评估产妇的支持系统,同时做好家人的健康教育工作,尤其是产妇丈夫的关心和支持非常重要。

4.访视期间应留意产妇的情绪变化,警惕产后抑郁症的发生。

5.每次访视结束后,应将访视情况认真记录在《孕妇围产保健手册》上,书写家庭访视记录。

五、思考题

1.试述产后访视的评估要点。

2.试述产后访视的主要护理措施。

3.如何指导产妇掌握正确的哺乳方法?

4.简述产褥期常见问题及护理方法。

(高 明 叶永秀)

产后访视操作流程

附件1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3.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等实验室检查。

4.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5.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证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进行孕中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3.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晚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2.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孕28~36周、37~40周对孕产妇各进行1次随访。没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促孕产妇前往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相关随访。

3.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4.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应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源自: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6年版)]

附件2 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续表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医生在第一次接诊孕妇(尽量在孕13周前)时填写。若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需同时建立。随访时填写各项目对应情况的数字。

2.填表孕周:为填写此表时孕妇的怀孕周数。

3.孕次:怀孕的次数,包括本次妊娠。

4.产次:指此次怀孕前,孕期超过28周的分娩次数。

5.末次月经:此怀孕前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天。

6.预产期:可按照末次月经推算,为末次月经日期的月份加9或减3,为预产期月份数;天数加7,为预产期日。

7.既往史:孕妇曾经患过的疾病,可以多选。

8.家族史:填写孕妇父亲、母亲、丈夫、兄弟姐妹或其他子女中是否曾患遗传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若有,请具体说明。

9.个人史:可以多选。

10.妇产科手术史:孕妇曾经接受过妇科手术和剖宫产手术。

11.孕产史:根据具体情况填写,若有,填写次数,若无,填写“0”。

12.体质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

13.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及辅助检查:进行相应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

14.总体评估:根据孕妇总体情况进行评估,若发现异常,具体描述异常情况。

15.保健指导:填写相应的保健指导内容,可以多选。

16.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7.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查日期,并告知孕妇。

18.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源自: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6年版)]

附件3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填 表 说 明

1.孕周:为此次随访时的妊娠周数。

2.主诉:填写孕妇自述的主要症状和不适。

3.体重:填写此次测量的体重。

4.产科检查:按照要求进行产科检查,填写具体数值。

5.血红蛋白、尿蛋白:填写血红蛋白、尿蛋白检测结果。

6.其他检查:若有其他辅助检查,填写此处。

7.分类:根据此次随访的情况,对孕妇进行分类,若发现异常,写明具体情况。

8.指导: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9.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0.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孕妇。

11.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医生签名。

12.第4次和第5次产前随访服务,应该在确定好的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填写相关结果;没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促孕产妇前往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相关随访,无需填写相关记录。

13.若失访在随访日期处写明失访原因,若死亡写明死亡日期和死亡原因。

[源自: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6年版)]

附件4 产后访视记录表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为产妇出院后3~7天内由医务人员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检查时填写,产妇情况填写此表,新生儿情况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表”。

2.一般健康状况:对产妇一般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描述并填写。

3.血压:测量产妇血压,填写具体数值。

4.乳房、恶露、子宫、伤口:对产妇进行检查,若有异常,具体描述。

5.分类:根据此次随访情况,对产妇进行分类,若为其他异常,具体写明情况。

6.指导: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7.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8.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名。

[源自: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6年版)]

附件5 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填 表 说 明

1.一般健康状况:对产妇一般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描述并填写。

2.血压:如有必要,测量产妇血压,填写具体数值。

3.乳房、恶露、子宫、伤口:对产妇进行检查,若有异常,具体描述。

4.分类:根据此次随访情况,对产妇进行分类,若为未恢复,具体写明情况。

5.指导: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6.处理:若产妇已恢复正常,则结案。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7.随访医生签名:检查完毕,核查无误后检查医生签名。

8.若失访在随访日期处写明失访原因。若死亡写明死亡日期和死亡原因。

[源自: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