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移动时代的文化产业化
互联网公司不是IT公司。正如书籍是基于印刷科技的应用,虽然出版社需要印刷厂支撑,但是出版社不是印刷厂。科技的迅猛发展导致传统IT公司迅速让位给互联网公司。互联网公司虽然基于计算机高科技的应用与支撑,但它的社会文化属性,不同于IT公司的高科技属性。
1.互联网公司取代IT公司
在过去的2000—2010年的十余年间,IT企业是传统经济下计算机高科技公司的中坚代表。但在当前,纯粹的IT企业事实上开始消亡,现有的互联网公司包含着IT企业,而大部分IT企业做不好互联网。
(1)互联网企业重塑人类产业格局
IT企业只能靠IT赚钱,而互联网企业不仅能靠IT赚钱,还能赚所有生活方式的钱。现在大数据服务的人才不是拥有技术就可以,他必须到一个互联网公司去工作才有数据可处理。互联网公司已经包括了IT企业,这是一个新的产业格局。
大多数互联网公司现在都蒸蒸日上,而IT企业现在都面临着转型,它们在互联网上已经无能为力了。传统企业找一家IT公司来做服务并不算是实现了“互联网+”的工作,只有IT服务是不够的,IT公司只是熟练使用互联网工具,但并不精通互联网。IT企业自身难保,传统企业在互联网上的商业模式必须自己找。
“互联网+”需要企业自己先成为互联网达人,再去“+”原来的东西,再去“+”别人的东西。“互联网+”不是乱加,一定是精通互联网之后再去加,否则加不了。当然“互联网+”是基于技术的,“互联网+”是某种生活方式、某种生意和技术捆在一起,这意味着随着技术的进步,“互联网+”的社会现实让企业始终面临变革性的高风险,譬如微信在2016年年中估值1100亿美元,如果有人弄出一个更好用的互联网平台和微信竞争并赢了,那可能微信估值很快就只剩下20亿元人民币了,没有谁的生意是永远保证赚钱的。
(2)互联网企业重塑社会生活
这个结果是人类社会科技进步的必然,科学技术是一切经济领域的变革性动力。今天的互联网已经全面渗透到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任何产业都必须拥抱互联网。更重要的是,中国网民的生活已经接近于全面的“网络化”了。
互联网已经深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应用改变了大众生活的面貌,除了传统的消费、娱乐,在移动金融、移动医疗等新兴领域,各种移动应用多方向地满足着用户上网的需求,推动网民生活进一步“网络化”,可以说,人们日常生活的任何一部分都难以彻底排除互联网的渗入。随着技术的快速发展,除了智能手机,远程教育设备、远程医疗设备、无人驾驶飞机和汽车等,都将逐步变成以互联网为平台的终端。
互联网正在重塑人类所有的行业和全部的生活方式。所有行业正在“被”套进来,大家发现,我们的生活方式正在随着技术发展而发生时代性的变化。
2.文化产业新经济巨变与思维变革
时代整体转型的质变发生在2014年6月,因为截止到这个时间点,中国手机上网比例首次超过传统PC上网比例。移动互联时代早已悄然来临。
(1)移动时代正式君临天下
一般民众对于2014年6月并不会有太深刻的记忆,这不过是高科技正常发展从量变到质变的自然变化罢了。但是,科技作为一种“生态环境”,它对经济生活的影响是根本性的。正如固定电话与移动电话完全是两回事,传统因特网和移动互联网,同样是不同的两大领域。在2014年6月,移动互联网开始超过传统因特网成为主流,这意味着,包括文化产业在内的各种产业,在不知不觉中也被科技推动着,正式跨入了移动时代。
在文化产业领域,2014年当年就有1600亿元的资金涌入,平均每6天就会出现一起并购案,传统餐饮企业、地产企业、互联网企业都在并购文化企业,寻觅商机。文化产业内部结构变化显著。各种互联网新兴文化产业业态不断诞生,而且已经从市场的配角变成主角。文化产业的业态、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甚至其最基础层面的商业模式都在变。移动互联网超过传统因特网,互联网上的文化产业超过传统文化产业,这是时代性的巨变。移动互联生存,这是趋势,这是核心,这是根本。对传统企业来讲,不移动就等于等死。
(2)互联网思维的移动化与具体化
传统文化产业的从业人员,转换传统思维、拥有互联网思维,是互联网时代生存的必备前提。互联网思维是完全区别于传统思维的,就好像过去在普通马路上骑自行车,现在突然骑到了高速公路上,我们作为骑车人,传统的骑车思维需要立刻更换为高速公路骑车思维,否则就会发生很多很致命的问题。
互联网思维是具体的,并不是抽象的,它必须与我们具体做什么相匹配。也就是说,互联网思维与我们的行动同体共生,我们做着什么,对应的互联网思维就有了。
换句话说,互联网思维不是只存在于头脑中的思考,它是基于我们所做的事情才能形成。动态地看,首先我们选择行动模式,进而互联网思维随着行动“伴生着”跟上来——这种互联网思维才是实用的,才是现实的,才是实践中诞生的智慧。
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真正实用和有效的互联网思维,需要基于互联网的具体动态特征与主要功能研究才能把握。
3.互联网文化产业独领风骚
互联网文化产业构成数字文化产业的主干,其发展速度远远比传统文化产业要快,它以互联网作为平台,平台为王是其最大的特点。比如中央电视台赚的钱比做内容节目的企业多很多,互联网上的文化产业也一样,做平台的一方基本上赚钱相对多,做内容的一方赚钱相对少。
(1)互联网公司的文化产业化
互联网是一种生活方式,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公司不得不介入文化产业,它们已经开始由IT高科技公司发展成为事实上的文化企业。像腾讯、百度,都是典型的文化企业,因为,腾讯的主营业务是游戏,百度的主营业务是广告,淘宝网则像是线上的产业园在孵化各种店铺。
这些平台性的公司不仅做数字文化产业,还涉及其他行业,如网络零售、金融等各种各样的服务,今后会形成同质化的大型平台集团。所谓同质化,就是企业经营范围都一样,现在都在做网络文学、游戏、广告等,接下来还会做金融等。
对传统文化产业而言,在移动互联时代发生的最重要的事情,不是自身如何发展,而是自身能否生存,因为整个移动互联网都开始将文化产业化,传统文化产业的业务很多是可以被替代的。
(2)整体市场价值与互联网文化产业的新时代
就整个文化产业的市场价值看,数字文化产业占整个领域超过70%的份额,这里所强调的市场价值不是指营业额,而是综合的整体价值。例如,玩具企业有1万亿元的营业收入,数字文化产业只有1000亿元的收入,但是在资本市场上,数字文化产业1000亿元的收入,对应的市值是玩具企业本身销售额的几十倍,这才是真正的整体综合价值。
数字文化产业包括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有关的部分,另外还包括数字影视和一些与数字化体验相关的部分。例如,中国移动主营业务的收入有1/3来自数字文化产业,宽带服务的60%是服务于数字文化产业。本质上,三大电信运营商都早已变成了传媒集团,它们要么是给数字文化产业提供服务,要么就是以数字文化产业作为主要的收入来源。
这种变化早已是全球共同的经济趋势。在全球范围内,电信企业中的文化内容产业收入比重已经超过话音等传统电信业务,另外,传统的话音服务将持续萎缩。文化产业将成为电信企业的主营业务,电信企业都将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使用而转变成为传媒企业。
移动文化产业时代已经来临,今后很多创业的领域、发展的领域都会与数字文化产业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