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大卖场”
网络世界好比一个大卖场,一个世界上顶顶大的大卖场,一个任何国家都监管不到位,乏经验可谈的大卖场。其中名牌与假货、对人身心有益的东西与危害人身心健康的东西混杂堆放,令人眼花缭乱。
一名中学生进入这样的大卖场,无非四种目的:
一、网上购物。网上购物确实方便,价格也便宜。但中学生并非消费主体,家庭日常所需主要由爸爸妈妈来买。所以,出于购物目的而经常上网的中学生想来不会太多。一名中学生若形成了“网购癖”,可以肯定地说,他或她又多了一个缺点!比之于成年人,此缺点对中学生来说更为严重。
二、利用某些网站上的工具书和知识库,辅助学习、增长知识,使自己能够熟练应用电脑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但中学生作业量已经很大,每天光是要完成作业就需要花费许多工夫,空闲时间非常有限,出于此种目的经常上网的中学生想来也是不多的。而且,中学生作业中并没有多少疑难问题,即使有,同学间打电话讨论一番,请教父母和老师,多数都能解决。除了数学题和作文,你们的大部分作业都是需要反复抄写、背诵、记忆的。网络虽然看起来万能,却不能替中学生抄写、背诵和记忆,连帮助也谈不上。
网络确实能提供信息、辅助学习。
三、网络阅读。阅读好书与写好作文直接相关。图书在手,认真读之,是谓阅读。鼠标在握,点击某书,认真读之,当然也是阅读。两种阅读都是阅读,我没理由非说哪种阅读好,哪种阅读不好。网络阅读的好处是便宜且便捷。阅读网上的图书有时只需花很少的费用,有时一分钱也不必花。据我所知,免费阅读的好日子快结束了,尽管如此,付费的网络阅读也比买纸质书花钱少得多啦。
然而,如我前边所言,网络更像是大卖场,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图书馆、阅览室。图书馆、阅览室是多么安静的场所,若有人说话,声音稍大一点儿,就会立刻受到管理员的制止。不听制止者,可能会被逐出。一本好书在手,又恰有时间读几页的话,我们通常希望置身于像图书馆那么安静的地方。当然,这处安静的阅读之所也可以是家中的某一个房间,也可以是户外的什么地方。尽管现在许多城市已变得十分喧嚣,但安静的地方总还是能够找到的。
网络阅读却不同,鼠标在手,只要手指轻轻点几下鼠标,自己面对的将不再是一行行纸质印刷文字,而会是电影、电视剧、小品、相声、魔术、演唱会、舞蹈比赛、戏剧、各种各样滑稽的恶搞、令人眼花缭乱的图片、长长短短的音频和视频片段……想看正经的,有;想看无聊的,有;想看恐怖的,有;想看刺激的,有;想看庸俗的,也有!而且每一方面的内容,都有众多看客。看客中有喝彩的,也有喝倒彩的。喝彩与喝倒彩的人意见不合,又很有可能相互攻击、辱骂……在从前的戏园子和现在的剧院里,这些过激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但在网上,却每是常态。从这个角度来说,网络又更像是大卖场与大广场的结合,其空间仿佛无限之大。在现实中,如果要从一家商场的货架前转身去一座剧院看杂耍儿,也许要走很远的路。但在网络世界中,你只需轻点鼠标,几秒钟后杂耍儿就呈现在你眼前了,比穿越还快。
不同于传统阅读,网络阅读受许多因素干扰。
那么,情况往往是这样的:一名中学生,就算怀着极端正的态度、极纯粹的动机,确实想通过网络来读一本好书(网上也不乏好书),而寻找那本好书时,眼球肯定已被各种光怪陆离的标题吸引过;即使他已在读书了,某些乱七八糟的广告和信息还是会不时出现,对他的阅读造成干扰和破坏。而那种干扰和破坏,在图书馆和阅览室里是绝对不会发生的,也是手持书卷在家中阅读或在户外某处安静的地方阅读时很少发生的。
铺天盖地的网络信息容易分散网络阅读者的注意力。
我与我的一名研究生曾有过如下对话:
“眼睛怎么肿了?”
“昨晚熬夜了。”
“为什么?”
“为了写论文,在网上查资料。”
“老师不信你如此用功。”
“起先确实是在查资料,没多会儿就想浏览一下别的了,一游逛就下不来了。”
“收获呢?”
“也谈不上收获,看了几场口水仗,跟了些帖子而已。”——惭愧地笑。
正是:始定之,终乱之。
答辩在即,一名原本一心想要上网查资料的研究生,最终竟熬着夜成了几场口水仗的看客!
亲爱的同学们,我不禁要问:你们中学生网络阅读的定力,能否比研究生们高许多?我的研究生身负论文答辩的压力,尚且那么难以自持,你们若并非面临考试,八成也会和我的研究生一样——始定之,终乱之。
所以,假使一名经常泡在网上的中学生对我说,他经常在网上进行有益的阅读,而且还是为了提高作文能力。这样的话,我是不太信的。
四、上网玩游戏,或无目的性地瞎看,减减压,放松放松。依我想来,喜欢上网的中学生,出于此种念头者居多。如果他们老老实实地承认此种想法,我是很能理解的。并且,只要不变成“网瘾者”,我是绝不反对的。
利用网络放松减压并非坏事,但要有度。
中学生都是半大孩子。谁都是从半大孩子过来的,谁都知道半大孩子的好奇心最重。网上的热闹和八卦那么多,想要满足一下好奇心,同时减减压,放松放松,有什么不能理解的呢?又何必禁止呢?
不就是充当了几次网上看客吗?充当了几次就充当了几次呗!许多成年人还几乎成了职业性的网上看客了呢,与他们相比,中学生们不必太过自责。如果你还看了什么正义报道,那么你贡献了一次点击率,也等于使网上多了一点儿正义的和声。网上正义,也是需要千千万万的看客以点击的方式来支持的。
不就是还充当了几次网上“哄客”吗?充当了几次就充当了几次呗!许多成年人还乐此不疲呢,与他们相比,中学生们也不必感到羞耻。
当然喽,我想象得到,其实你们本就既不自责也不羞耻,你们对自己的宽容比他人对你们的宽容都要多。我这话倒并不是讽刺,而是坦诚的话。有时候,对自己宽容,也很重要。对自己的宽容要依情境处之。面对有违道德原则的事,在任何时候都是不该自己事先放纵自己,事后宽容自己的。在网络时代,不善于熟练应用电脑就等于现代文盲。一名中学生上网玩玩游戏,偶尔充当了看客,也充当过“哄客”——这类事儿,我以为,属于可以自我宽容的范围。
中学生应该自律,不做网络“哄客”。
但是请注意,我用了“偶尔”一词。这是我的宽容态度的前提。我认为,也应是你们自我宽容态度的前提。
归根结底,学生应以学为主。中学生应以课堂听讲和作业学习为主。你们若在“中学纪”就成为“网瘾者”,结果肯定是对自己有害的。那些近乎职业的网上看客和“哄客”都是中学生要远离的群体。是的,千万别学他们。若你们在“中学纪”便不幸成了他们的“学徒”,以后的发展就会令父母担忧,自己发愁了。他们中的许多人大半辈子都没看过几本好书,以后的人生差不多也将与好书无缘。他们沦为网上的固定看客,大多是由于精神没有寄托,百无聊赖。与好书有亲密关系的人,才不会像他们那样沦为网上的固定看客。这些看客几乎变成了“网奴”,将自己的精神无偿地交付给了网络这一“屏幕世界”。他们很可悲,尽管看起来很充实。网络绝不能使一名固定的看客获得精神上的充实,正如明星不可能使其“粉丝”获得什么现实生活中真实的成就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