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政策、研发投资与公司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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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述评

一、理论基础

(一)技术创新理论

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Schumpeter(1912)首次提出并阐述了创新理论,认为创新是建立新生产函数,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首次强调企业家在创新中的重要地位,并且认为“新组合”主要包括制造新产品、采用新的生产方法、开辟新的市场、获得新的供应商和形成新的组织形式等,其创新形式包括产品创新和过程创新的技术创新。在实践中,研发投资常常被作为创新的代名词(柳卸林等,2014)。

从技术创新理论的发展来看,技术创新理论发展经历了四大学派的变迁:新古典学派→新熊彼特学派→制度创新学派→国家创新系统学派。以Solow等为代表的新古典学派认为,经济增长率取决于资本和劳动的增长率,以及随时间变化的技术创新。以曼斯菲尔德、卡曼、施瓦茨、列文和海纳等为代表的新熊彼特学派强调技术创新和进步对经济增长的核心作用;以戴维斯和诺斯(1971)等为代表的制度创新学派认为,制度创新是经济组织形式或经营管理方式的革新,制度创新对技术创新起决定性作用;以弗里曼、纳尔逊等为代表的国家创新系统学派认为,技术创新不仅仅是企业家的功劳,也不是企业的孤立行为,而是由国家创新系统推动的。

从技术创新模式来看,按照自主程度可分为模仿创新和自主创新。模仿创新是通过模仿进行的创新活动,主要包括完全模仿创新和模仿后再创新两种模式。模仿创新优势在于节约大量的研发费用和市场培育费用,降低了投资风险和市场开发风险;劣势在于技术上受制于人,受知识产权保护的约束。自主创新是指运用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实现新产品价值的创造过程。自主技术创新理论突出强调拥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从自主知识产权的来源来看,自主技术创新主要包括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三种形式。在全球激烈竞争环境下,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方面,研发投资的多少和效率决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日益将研发投资视为其最重要的技术创新来源(Robert,2001),虽然企业研发投资对提升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发挥着巨大作用,但是自主技术创新要求企业长期的和巨额的资源投入。研发投资不仅创新结果具有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Baysinger等,1991;Lee & O’neill,2003)、收益滞后性(刘运国、刘雯,2007;刘振,2011),而且具有溢出效应或正外部性(刘振,2009)。

(二)外部性理论

外部性也称溢出效应(Spillover Effect)或外部效应(Externality),外部性可以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认为外部性是指那些生产或消费对其他团体强征了不可补偿的成本或给予了无需补偿收益的情形。外部效应是指某个经济主体的福利函数的自变量中包含了他人的行为,而该经济主体又没有向他人提供报酬或索取补偿。正外部性是指一些人的生产或消费使另一些人受益而又无法向后者收费的现象;负外部性是指一些人的生产或消费使另一些人受损而前者无法补偿后者的现象。

外部性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是马歇尔、庇古和科斯。英国“剑桥学派”的创始人、新古典经济学派的代表马歇尔(1890)虽然并没有明确提出外部性概念,但外部性概念源于其《经济学原理》中提出的“外部经济”概念。作为马歇尔嫡传弟子,有“福利经济学之父”之称的庇古(1920)在《福利经济学》中,首次运用边际分析方法,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系统地研究了外部性问题。认为在边际私人成本与边际社会成本、边际私人收益与边际社会收益相背离的情况下,依靠自由竞争难以达到社会福利最大,通过征税和补贴可以实现外部效应的内部化。新制度经济学奠基人的科斯提出了著名的“科斯理论”认为,庇古税可能是有效的制度安排,也可能是低效的制度安排。主要因为如果交易费用为零,无论权利如何界定,都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和自愿协商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如果交易费用不为零,制度安排与选择是重要的。

技术创新是一种外部性很强的公共物品,如果外部性不能实现内部化,就会导致技术创新的供给不足。Nelson(1959)和Arrow(1962)认为,由于技术创新的正外部性,仅仅依靠市场机制无法实现技术资源的最优配置。

(三)政府干预理论

古典经济学派的创始人亚当?斯密(1776)在《国富论》中首次提出“看不见的手”的学说,主张政府不干预的“经济自由主义”,认为市场“看不见的手”能够自动实现资源最优配置,政府只需担任“守夜人”的角色,不应对经济进行干预,放任经济自由发展。但是,市场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在面对垄断、公共性、外部性以及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时,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难以达到帕累托最优,出现“市场失灵”现象。

“市场失灵”既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前提基础,也为政府资源配置权力提供了前提基础。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导致全球经济大萧条,人们开始认识到市场的不完美和局限性,众多学者开始对“经济自由主义”进行批判和反思,其中最具代表的学者Pigou和Keynes。Pigou(1932)认为垄断行为导致社会资源配置严重偏离均衡状态,为增加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平,政府对垄断行业的监督是必要的;Keynes(1936)在《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提出了著名的“政府干预理论”,强调为实现经济稳定增长与充分就业,政府对经济进行干预是必要的。为克服“市场失灵”,政府需要积极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

政府“看得见的手”对经济的干预,除了积极作用外,可能存在“政府失灵”的负面作用,即“看得见的手”可能发挥着“扶持之手”和“掠夺之手”的两种功能:①“扶持之手”的观点认为政府“看得见的手”能够有效地克服“市场失灵”,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社会福利达到最大化。“市场失灵”是“扶持之手”的重要前提基础,能够有效解决自然垄断(Ely,1937)、公共利益(Bodenheimer,1962;Maurer,1988)和外部性(Pigou,1920;Mankiw,1997)等难题。②“掠夺之手”的观点认为政府在发挥“看得见的手”作用的同时,为了实现自身的目标和利益,可能从社会和企业攫取资源和财富,扮演“掠夺之手”的角色(Shleifer & Vishny,1994)。“政府失灵”是“掠夺之手”的理论前提。政府“掠夺之手”理论是Shleifer & Vishny于1994年首次提出,“掠夺之手”理论认为政治家不是以社会福利最大化,而是个人私利最大化作为目标(Shleifer & Vishny,1998),而且利益集团的游说会对政治家的政治选择产生影响(Olson,1965;Becker,1983),所以政府目标是以“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名义,利用公权谋求自身利益,为巩固自身政治地位,将资源“错配”给支持自己政治的利益集团,进而导致公共福利的损失,所以学术界普遍认为不仅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扶持之手”,而且要限制政府的“掠夺之手”。

所以,在资源配置方面,市场“看不见的手”与政府“看得见的手”都不是万能的,各有利弊,应取长补短,互相补充,要将市场调节机制与政府调节机制进行有机结合。

(四)协同理论

协同论(Synergetics)亦称“协同学”或“协和学”,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多学科研究基础上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是系统科学的重要分支理论。其创立者是德国著名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Hermann Haken)。1971年他提出协同的概念,1976年系统地论述了协同理论,发表了《协同学导论》。协同论以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和突变论等为基础,汲取了结构耗散理论的大量养分,采用统计学和动力学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通过对不同领域的研究分析,描述了各种系统和现象中从无序到有序转变的共同规律。

对千差万别的自然系统或社会系统而言,均存在着协同作用。协同效应原本为一种物理化学现象,又称增效作用,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组分相加或调配在一起,所产生的作用大于各种组分单独作用的总和。20世纪60年代美国战略管理学家伊戈尔?安索夫(H. Igor Ansoff)将协同的理念引入企业管理领域。哈佛大学教授莫斯?坎特(R. Moss Kanter)甚至指出:多元化公司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获取协同效应。

协同理论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协同效应、伺服原理和自组织原理。其中,协同效应是指由于协同作用而产生的结果,是指复杂开放系统中大量子系统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整体效应或集体效应,协同作用是系统有序结构形成的内驱力。任何复杂系统,当在外来能量的作用下,子系统之间就会产生协同作用。这种协同作用能使系统在临界点发生质变产生协同效应,协同论认为,千差万别的系统,尽管其属性不同,但在整个环境中,各个系统间存在着相互影响而又相互合作的关系。协同效应(Synergy Effects)简单地说,就是“1+1>2”的效应。反之,如果一个系统内部相互掣肘、离散、冲突或摩擦,就会造成整个系统内耗增加,系统内各子系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致使整个系统陷于一种混乱无序的状态。

(五)政治关联理论

政治关联(Political Connections),也称政治关系(Political Connections)或政治联系(Political Relations)(高伟等,2011),是企业与政府(官员)之间建立的正式或非正式的紧密联系(徐细雄等,2010)。政治关联行为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Faccio,2006),尤其是新兴市场国家(Chaney et al,2011),因为经济行为嵌入在制度环境中(Granovetter,1985),政治关联是一种非正式制度,内生于企业所处的制度环境。

“政治关联”是实现政府与企业目标的手段和桥梁。由于政府承担经济和社会发展责任,并拥有制度安排和资源配置权力;企业发展需要各种资源,并在特定的制度环境下谋求生存和发展。①政治关联是企业对政府掌握资源的一种反应方式(Pfeffer,Salancik,1978;Francis et al,2009),能够帮助企业谋取融资便利、税收优惠、政府补助、政府订单和行业准入等“稀缺”资源(Peng & Luo,2000;Fisman,2001;Faccio,2006;Mobarak,Purbasari,2006;Adhikari et al,2006;Claessens et al,2008;余明桂和潘红波,2005;胡旭阳,2006;高伟等,2011),改变对外部资源的依赖程度(Farashahi & Hafsi,2009),获取社会资本、寻求政治庇护和政治参与(Burt,1995;孙俊华和陈传明,2009;李维安等,2010);获取有效信息资源,降低政策风险(Braendle et al,2005;Wei et al,2010);提高企业声誉(孙铮等,2005)等。②政治关联能够帮助政府(官员)承担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张维迎,1999),使政府官员在“晋升锦标赛”中获胜(周黎安,2004)。

政治关联理论涉及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诸多领域。基于经济学视角的理论主要包括资源依赖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组织合法性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等方面;社会学理论主要包括社会资本理论、替代理论、交换理论等理论;政治学理论主要包括企业家从政理论、寻租理论等理论;以及管理学领域的委托代理理论、基于法学视角的法与金融理论等(姜鹏辉,2015)。

“政治关联”容易导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目标冲突。①导致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经济目标与政府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政治目标冲突。譬如,企业因承担政府的政策性任务,使企业偏离正常的运营轨道(Shleifer & Vishny,1997)。②官商双重身份的企业家存在经济目标与政治目标的矛盾。譬如,企业家为了政治前途,损害公司利益,导致企业价值下跌(Bertrand et al,2004)。

(六)寻租理论

“寻租”(Rent-seeking)是寻求经济租金的简称,是“租金”(1)的衍生概念,“寻租”是利用资源通过政治过程获得特权,花费稀缺资源追求纯粹资源转移的行为(Tullock,1967);是通过政府机构干预或管制行为获取非生产性收益的活动(Krueger,1974),是直接非生产性寻利活动(Bhagwati,1980),是对已有产权的重新分配(Benson,1984)。在本质上,寻租是由于政府规制的不完善为寻租留下了公共政策的空间,寻租现象产生的根源是人的自利行为、公共领域的漏洞和社会环境等因素。

寻租理论的思想渊源。在古典经济学中,“竞争”与“垄断”的概念中就隐含着寻租的含义。有关寻租的零散论述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Smith,1817)乃至更早的萨伊(Say)(2),经济学家一致认为萨伊为寻租理论的始祖。现代寻租理论是克鲁格(Kruger)于1974年最先提出的,但塔洛克(Tullock)早在1967年就论证了有关寻租现象的问题。Tullock(1967)和Kruger(1974)的寻租理论开创了公共选择理论和国际贸易理论的先河。随后,作为体制内衍生物的寻租问题备受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寻租理论快速渗透经济学的各个分支,甚至延伸到社会学和政治学等其他社会科学领域。

寻租理论的学派主要包括公共选择学派、国际贸易学派、芝加哥学派、新制度经济学派、现代产权学派。①公共选择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塔洛克和布坎南。Tullock(1967)认为寻租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影响各种公共权力的运用来获得巨额租金;布坎南的寻租理论主要探讨寻租产生的条件、寻租的三个层次、政治分配与寻租等内容,布坎南认为追求满足私利的个人尽力使价值最大化的行为造成的是社会浪费而不是社会剩余,这种活动是在某种社会制度下进行的。公共选择学派的主要贡献:第一,寻租活动产生的根本原因归结为政府对市场的过多干预,以及政府拥有各方面特权、垄断权和优惠权;第二,限制寻租的基本方法是限制政府。②国际贸易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克鲁格(1974)和巴格瓦蒂。国际贸易学派的主要贡献:根据一般均衡理论,用各种数学模型来计算租金。③芝加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波斯纳、斯蒂格勒、佩尔兹曼和贝克尔。芝加哥学派的主要贡献:波斯纳(1975)的垄断社会成本理论,斯蒂格勒(1971)和佩尔兹曼的经济管制理论和贝克尔(1983)的压力集团理论等对寻租理论进行了全方位和多视角的分析。④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康芒斯和诺斯。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核心则是人与人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更多表现在各种不同的交易中,而新制度经济学对于这种交易行为进行了系统分析。康芒斯认为,“交易是政治经济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最高法院(界定产权)则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诺斯认为制度包括三个方面:非正式的约束(风俗、伦理道德、传统、意识形态规范等)、正式约束(产权、宪法、规章、法律等)和强制机制(暴力机关、实施机制等)、新制度经济学与寻租的结合点实际上是在产权领域。产权是由政府通过制度来界定与划分的,对于产权的分配,政府的做法具有双重性质,促进社会稳定,增加社会福利;破坏市场稳定性,社会福利受到损失。现代产权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巴泽尔认为:“如果交易成本大于零,产权就不能被完整地界定。”产权学派认为产生租的深层根源是产权关系的模糊性,由于人的认知能力不是万能的,产权是不可能完全界定的,无法界定的产权就会留在公共领域,其价值就是租。

租金交易是设租人和寻租人瓜分政策利益的活动。政府官员利用手中权力设租和抽租以谋取私利,企业的寻租活动是一种非生产性行为。①创租、护租和抽租行为。一是政府创租与护租行为。政府创租(Rent Creation)又称为政府设租(Rent Setting),是指租金的创造活动。政府控制着企业发展的关键资源,这是租金产生的基础;政府对市场干预和管制,以及政府政策的变动将会产生“租金”。Fung(1987)把政府创租概括为“对人为租金的寻求”(Contrived Rent-Seeking)。政府护租是指对租金的维护活动。政府并不仅仅是被动地为各种利益团体所操纵的傀儡,而是一个积极参与者。政府干预经济政策存在惯性(Lee & Orr,1980),寻租是“社会基础结构”的组成部分,政府可能也是一个主要的寻租者(Hall,1986;Jones,1981),制宪来限制政府寻租行为的无效性,政府能够以预算外运行的方式规避宪法限制,即政府的护租行为(Dilorenzo,1989)。二是政府官员抽租行为。政客是出卖政策而获取选票(Downs,1957);政客是内生于经济系统内,他们有自己的利益函数(Lindeck,1976),政府官员天然就具有利用公共权力为自己创造利益的积极性,利用政策诱饵或威胁,迫使企业行贿,即政治抽租或政府抽租。部分政府权力部门(官员)会通过“设租”,如将规则和标准设置的具有模糊性或任意性等特点(Okhmatovskiy,2010),引诱这些利益集团为求得经济管制政策的通过,向官员们提供各种经济利益(Mechesney,1987;Applebaum & Katz,1987)。②寻租、避租与租金耗散。一是企业寻租行为。在经济转型国家中,企业家通过向政府官员行贿或提供其他好处的方式对政府的行为施加影响,以使政策、法规或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对自身企业有利(Hellman et a1,2003)。企业建立政治关联能够影响政府的资源分配活动,确保企业平稳运营,并帮助企业获得额外收益和政策性稀缺资源(Peng & Heath,1996);在转型经济背景下企业建立政治关联非常普遍,特别是在政府干预比较强、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制体系比较落后的地区,企业更加倾向于建立政治关联以利用政府官员手中的权力,寻租活动更为普遍(余明桂等,2010)。二是企业避租行为与租金耗散。托利森(Tollison,1982)认为就寻租活动而言,有了寻求租金活动的同时,就有相应的行为来防止其他人来追求自己享有的经济租金,即避租行为。竞争性的寻租活动导致租金耗散(Rent Disspation)。寻租活动是竞争性的(波斯纳),相互展开竞争而产生的“内耗”导致了租的损失(Tollison,1982),租金就会渐渐从原先的享有者手中消散(Lee & Orr,1980),一旦寻租的预期收益超过寻租支出,利润机会的存在就会吸引潜在的寻租者进入该市场争夺租金,直至利润机会全部消失。

寻租效应存在负效应和正效应之争:①寻租负效应。公共选择理论不仅强调市场失灵的现象,同时也强调政府失灵的现象,寻租是政府失灵的结果。因为寻租行为降低了经济的生产能力(Romer,1987),增加经济运行的成本,降低社会福利(Torvik,2002),造成市场扭曲,加大了利益集团对改革的顽固阻力(Lee & Orr,1980),阻碍其他厂商加入自由竞争(Fung,1987),寻求直接非生产性活动(Bhagwati,1982)和非创利活动(Baumol & Spinesi),引起的“反寻租”活动,造成浪费资源(Romer,2009),产生“设租”“争租”“分租”等连锁反应,进一步浪费资源(Roller et al,1988;Grossman & Helpman,1996;Hurler,1998;Kohli & Singly,1999)。而且降低社会资源分配的公平性与效率(Krueger),政府行为往往导致宏观经济波动(Lindbeck,1976),各种权钱交易、权物交易、权色交易和权权交易等寻租交易,对政府公信力造成了严重伤害(洪必纲,2010),甚至危及政权的稳定(3)。②寻租正效应。经济学家塞缪尔?亨廷顿认为,与传统僵化的与缺失灵活性的制度相比,随着政府干预的增加而产生的寻租活动有利于刺激僵化的制度,也会有利于市场的灵活性,导致经济发展。Leff(1964)认为,在存在政府管制或其他形式政府干预的社会里,寻租活动能起到一种类似“润滑剂”的功能,是一种“有效腐败”,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张曙光认为,改革就是充满寻租活动的过程,张维迎认为,“经济学的任何原则都是在一定的假设下分析规定的,寻租受贿在很多环境下都被看作是一种倒退,也是一种阻碍经济发展的行为,但在公有制背景下,这也可能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因为它能调动官员积极性来为市场经济做更多的分析考虑”。张幼文认为,“推进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变,这可能是寻租行为的一个正面影响”,“在转轨国家,寻租是很正常的一种寻利方式”。张宇燕认为,转轨国家中,寻租会带来新的利益集团,那么这些利益集团为了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可能会带来一种“溢出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