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易地扶贫搬迁的历史演进与逻辑
易地扶贫搬迁的内涵是指“将居住在自然条件和生存环境恶劣、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的贫困人口搬迁到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较好的地方,改变其现有的居住环境、生活和生产条件,使其能够融入现代社会,跟上现代社会发展的步伐,接收到更多信息,受到更好的教育,为其彻底脱贫致富创造条件”(7)。对于生态环境恶劣的贫困地区而言,其脱贫过程要避免生态环境的再次破坏,传统“就地扶贫”方式在这些地区实施成本高、难度大、政策投入效益微弱,即使依靠政府的力量实现脱贫,也会因自然条件的限制和自然灾害的影响而返贫。而易地扶贫搬迁是以减贫为目的而进行的将居住于生态环境恶劣、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贫困人口迁向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区以及与此联系的社会经济系统重建活动。人口迁移再分布,有助于改变地区或个人的资源强约束状态,是一种打破空间制约、突破资源投入约束、实现地区或个人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方法。它能帮助减轻迁出地贫困人口对土地造成的压力,缓解人与有限资源之间的紧张关系,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人为破坏和水土流失,有助于当地自然风貌的恢复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是一种改善扶贫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张关系的新型扶贫方式。它具有周期较短、见效快、保障足以及后续发展潜力大的优点。因此,易地扶贫搬迁在实践中得以逐步推广。
易地扶贫搬迁最早始于1983年的“三西”(甘肃的定西、河西和宁夏的西海固地区)移民,之后,易地扶贫搬迁成为中国开发扶贫的重要举措。从2001年开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从内蒙古、贵州、云南、宁夏4个省份,2011年扩大到全国17个省份。2001—2015年,全国累计安排易地扶贫搬迁中央补助投资363亿元,支持地方搬迁贫困群众680多万人。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召开扶贫开发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标志着中国扶贫开发事业进入了脱贫攻坚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