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信用形式
各国的现代信用主要有以下五种形式。
一、商业信用
(一)商业信用及其特征
商业信用(Commercial Credit/Business Credit)是指在工商企业之间买卖商品时,卖方以商品形式向买方提供的信用。赊销是商业信用中最为典型的形式,它实际包含着两种同时发生的经济行为,即商品买卖与货币借贷。在商品买卖完成的同时,买方因无法实时支付货款而对卖方承担了相应的债务,并且商品的所有权由卖方转移给了买方,就如同现款交易一样。而在此之后,就如同买方向卖方借款一样,买卖双方只存在相应的货币金额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且这种关系并不会受到买方通过赊销方式购入的商品的销售情况的任何影响。
商业信用的良性发展,对商品流通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企业之间稳定、顺畅的联系,是商品生产正常进行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紧密联系具有供销关系的上下游企业,可以在资金短缺而无法顺畅交易时,使商业信用介入,让中断的商业链条重新连接起来,促进了生产和流通的顺畅进行。
尽管如此,商业信用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商业信用在规模上存在局限性。商业信用以商品买卖为基础,其规模会受到商品买卖数量的限制,而且生产企业不可能超出所售商品量向对方提供商业信用,这决定了商业信用在规模上的界限。其次,商业信用存在方向上的局限性。商业信用通常是由卖方提供给买方,由上游企业提供给下游企业,一般很难逆向提供,相互之间没有买卖关系的生产企业,通常不容易发生商业信用。最后,商业信用在期限上存在限制。其期限一般较短,通常只能用来解决短期资金融通的需要。商业信用的局限性,决定了其流通范围的局限性,它作为支付凭证时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二)商业票据
商业票据是在商业信用中被广泛使用的表明买卖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是商业信用中卖方为保证自己对买方拥有债务索取权而保有的书面凭证。商业票据主要分为商业汇票和商业本票两种。
商业票据可以经债权人背书后转让流通,从而使其具有了流通和支付的职能。在这一意义上,商业票据在背书转让过程中,事实上发挥着货币的职能。商业票据因此也被称为商业货币,并被纳入广义信用货币的范畴之内。商业票据需经背书后才能转让流通,背书(endorsement)是指商业票据的债权人转让票据时在其背面签字以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因此,一张商业票据的背书人信用等级越高,参与背书的人数越多,该商业票据接受方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也就越低。
二、银行信用
(一)银行信用及其特征
银行信用(Bank Credit)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态提供的信用。银行信用是伴随着现代资本主义银行的产生,在商业信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作为直接融资范畴的商业信用不同,银行信用属于间接融资的范畴,银行在其中扮演着信用中介的角色。
与其他信用形式相比,银行信用具有三个突出特点:第一,银行信用可利用社会各部门的闲置资金,银行通过吸收存款积聚巨额的可贷资金,充分利用银行体系的信用创造功能,资金贷放可以达到非常大的规模;第二,银行信用是以货币形态提供的,可以独立于商品买卖活动,具有广泛的授信对象;第三,存贷款作为银行信用,在数量和期限上都相对灵活,可满足存贷款人在数量和期限上的多样化需求。
(二)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的出现先于银行信用,但其局限性使其难以满足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银行信用及其内在特性,则使其克服了商业信用的局限性。首先,在资金提供规模方面,银行不仅能满足小额资金需求,还能满足大额信贷资金需要。其次,在信贷资金提供的方向性上,拥有闲余资金者都能够在银行存款,而需要资金者只要符合信贷条件都可能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银行联系资金供求双方,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他们完全不必受商业信用上下游关系的限制。最后,就银行信用的期限而言,存款期限可短可长,贷款亦是如此。
银行信用在资金提供规模、资金流向与范围、借贷期限三个方面都克服了商业信用的固有局限,因而逐步成为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信用形式。
银行信用相对于商业信用尽管有诸多优势,但其发展却不会排斥商业信用。恰恰相反,银行信用通常与商业信用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前者通常是在后者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如银行通过办理商业票据贴现和抵押贷款,为商业汇票提供承兑服务等业务介入商业信用领域,不仅促进了商业信用的发展,也为银行信用的良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国家信用
(一)国家信用的含义
国家信用(State Credit)是指政府作为一方的借贷活动,即政府作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信用活动。
国家信用是一种很古老的信用形式。在历史上,政府除了作为债务人从民间借款外,也会作为债权人发放贷款。而在现代经济活动中,国家信用主要表现为政府作为债务人而形成负债。现代经济中政府的职能得到了空前强化,政府不仅作为最重要的经济部门参与经济活动,而且还作为宏观经济的调控者干预经济。政府在履行经济职能时,如果财政收入无法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就要借助国家信用来筹集资金,特别是当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干预经济时,通常会主动利用国家信用筹集资金,以增强政府干预经济的能力。
(二)国家信用的形式
在现代经济中,国家信用的形式主要有内债和外债两种。内债是对国内的负债,外债则是对其他国家的负债。在现代社会,国家信用主要包括中央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和政府担保债券三种形式。
中央政府债券亦称国债(National Debt),是一国中央政府为弥补财政赤字或筹措建设资金而发行的债券。根据期限的不同,国债可区分为短期国债和中长期国债。短期国债又称国库券(Treasury Bills),是指期限在1年或者1年以下的国债,发行国库券的主要目的是调节年度内的财政收支不平衡。中长期国债是指期限超过1年的国债,其中期限在10年或者10年以下的通常称为中期国债(Treasury Notes),又称国库票据;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则称为长期国债(Treasury Bonds),亦称国库债券。中央政府发行中长期国债,是为了缓解长期财政赤字压力,或者为公共建设筹集资金。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由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通常也称市政债券。由于购买市政债券的利息所得通常会享有免缴地方所得税的优惠,对那些边际税率较高的投资者而言,市政债券通常会有很大的吸引力,即使其利率相对较低也会受到欢迎。
政府担保债券是指政府作为担保人而由其他主体发行的债券,政府担保主体通常是政府所属的企业或者那些与政府相关的部门。政府担保债券的信用等级仅次于中央政府债券,因为其发行人一旦失去了偿还能力,则由中央政府代其偿还债券的本息。其利率水平一般与市政债券相当,但不享受利息免税的优惠。
四、消费信用
(一)消费信用及其主要形式
消费信用又称消费者信用,是工商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给消费者用于消费支出的一种信用形式。随着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场消费品的供给结构也在不断变化,一些价格昂贵的耐用消费品逐步成为居民生活必需品。对那些并不富裕的居民和家庭而言,往往很难在短期内靠自身收入去购买这些耐用消费品,而对兼有投资品和消费品双重属性的住房尤其如此,如果仅依靠居民当前积累的财富去全款购买,则只会有很少一部分居民和家庭具有购买能力,整个社会的购买力会大幅下降。为提高居民对高价格耐用消费品和住房的购买能力,消费信贷应运而生。
目前,消费信用主要包括赊销、分期付款和消费信贷三种形式。赊销是工商企业对消费者提供的短期信用,即消费者以延期付款的方式进行购买,到期后一次付清货款。分期付款就是指消费者购买消费品或享受相关服务时,只需支付一部分货款,然后按合同条款分期支付其余货款的本金和利息。消费贷款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采用信用放款或抵押放款方式对消费者发放的贷款。消费贷款的期限一般比较长,最长可达30年,属于长期消费信用。
(二)消费信用的作用
消费信用的发展,能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地解决耐用消费品供给快速增加与居民当期购买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这对于促进耐用消费品生产,帮助居民提前实现较高质量的生活水准,促进现代科技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促进产品更新换代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宏观层面,消费信用的重要意义集中体现在其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上;在微观层面,消费信贷则是帮助个人实现生命周期内合理安排财物的最有效途径。
1.消费信用与宏观经济调节
消费信用是扩大有效需求、促进商品销售的一种有效手段。一方面,调整消费信用的总量和规模,可以在总需求不足、经济面临滑坡时适当增加消费信用规模,在经济过热、商品供不应求时适当控制消费信用规模,即我们可以通过调节总需求中的消费需求,来实现对总供求的调节。另一方面,通过调节消费信用的投向,我们还可以针对某些领域和部门进行结构上的调节,从而起到促进或者限制某些领域或经济部门发展的作用。
2.消费信用与生命周期内的财务安排
金融学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研究人们在不确定的环境中如何进行资源的时间配置。我们通常都会面临如何在生命周期内有效地进行财务安排的问题。一般来说,我们可通过储蓄来应对未来支出的不确定性,即通过延迟当期消费的方式来满足未来消费的资金需求。但我们还会面临当期财富积累水平不足、收入水平不高时需要进行大额消费支出的问题,如果等到财富积累和收入水平足够高时才去消费,则生活质量会受到严重影响,甚至会失去最佳的消费时机。此时,消费信贷介入为我们提供了将未来的预期收入用于当前消费的有效途径,为我们在生命周期内合理地进行财务安排提供了可能。
3.消费信用可能导致的负面影响
消费信用具有诸多好处和便利,但其发展也需要遵循信贷的基本规律,如果盲目地、过度地发展,也会给正常经济生活带来不利影响。消费信用过度发展,很容易导致以下三个方面的负面影响:短期内会掩盖供求矛盾,向生产者传递错误信息从而导致产能过剩;很容易导致信用膨胀和通胀压力;会透支消费者未来的购买力,导致坏账风险并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五、国际信用
(一)国际信用的内涵
国际信用是指一切跨国的借贷关系和借贷活动。国际信用体现的是国与国之间的债权和债务关系,直接表现为资本在国家间的流动,是国际经济联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债权国来说,国际信用意味着资本的流出,而对债务国而言,国际信用则意味着资本的流入。一般来说,西方发达国家在国际信用中往往扮演着债权国的角色,而发展中国家往往是引进外资的债务国。但随着某些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它们在大量利用外资的同时,也拥有了大量的对外债权,某些发展中国家甚至表现为对外的净债权。
(二)国际信用的主要形式
国际信用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国外借贷和国外直接投资。
1.国外信贷
国外借贷(Foreign Loan)是指一国与该国之外的主体之间进行的借贷活动,其基本特征是在国内主体与国外主体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国外借贷主要包括出口信贷、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和国际融资租赁等。
2.国外直接投资
国外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是指一国居民直接对另一个国家的企业进行生产性投资,并由此获得对投资企业的管理控制权。直接投资的方式主要包括:在国外开办独资企业,包括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等;收购或合并国外企业,包括建立附属机构与东道国企业合资开办企业,对国外企业进行一定比例的股权投资;利用直接投的利润在当地进行再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