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声忍语:日治时期香港人的集体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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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前市民主要居住在一些三至四層高的樓宇內,這種樓宇遍佈港九各地,是典型的華人居所。一般而言,每幢樓宇均有一個門號,每層設有一個單位。地下的單位有的是住宅,有的是商舖。

日治時期很多人在歸鄉政策下自願或被迫回鄉,香港人口驟減,住房供過於求,房屋供應量很充足。故此當時的巿民很容易就租到樓房居住,而且租金亦很便宜,有些樓房的租金只需一元。(33)即使如此,房地產買賣仍時有進行。不少人因為生活困苦,被迫把持有的物業出售,巿場則仍有具購買能力的人承接物業,可見日治時香港仍有不少富裕的人。曾德防一家就曾經歷從業主到租客的轉變。1942年中,他和家人搬到石硤尾街的自置物業居住,房子四層高,他們一家住在四樓,其他樓層則分租給別人。後來因為生活不繼,父親只好把整幢樓宇出售,自己反過來租住原來的房子。(34)

戰前的樓宇,除了磚瓦的結構之外,還會使用大量木材來建造樓梯和門窗。燃料短缺的時候,不少空置房屋的木窗和門框都被人拆下來當燃料;有人甚至把居所的樓梯板拆下當木柴燒,此舉折斷通往上層的通道,致使高層單位不能居住。(35)另外,日治時期香港的治安很差,由於戰前樓宇都沒有安裝窗花,所以小偷很容易有機可乘,從窗戶鑽到屋內偷竊。為了避免損失,有人乾脆用木板圍封窗戶。(36)

當時由灣仔駱克道警察宿舍至芬域街一帶的民居,都曾經被日軍佔用。日軍選好地方後,居住在該處的居民必須於72小時內遷出,居民只好無奈地收拾細軟,另覓居所。除了民居外,店舖也不能幸免,通通都被日本人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