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第七诫为:
不可奸淫。(《出埃及记》20:14)
什么是奸淫(adultery),这同样取决于共同体的法律,包括那些将伴侣定义为配偶的法律。这里可以提出各种特殊的问题(如果不是合理化论证的话),比如,是否可能在别国(即在一个法律截然不同的国度)犯下通奸罪,如果没有怀孕的可能或期待,或者如果一个人的配偶挑起、依赖或鼓励私通,是否还算作奸淫呢?
奸淫是一项特殊的罪行,这或可由它作为第七诫的事实暗示出来。第七诫可以被看作“十诫”中诫命的安息日。也就是说,第七诫规定了某种安息,如果不是某种完满的话。[54]第七诫要求一个人“原地不动”,从而限制了那些不仅非正当,并且依赖于承担着繁殖义务的共同体(如果不是受共同体鼓励)的性行为。[55]安息日同样限制了那些在其他情形下得到允许甚至可能必要的活动。尊重这些限制,不管它们涉及的是劳动还是性,都能将平常的、合法的活动(不管是一个人劳作时的活动,还是一个人与配偶共同的活动)变得更加令人满足,而不尊重它们则不能达到这种效果。[56]
下一事实或许进一步暗示了奸淫作为罪行的特殊之处,即,婚外性行为有时十分具有吸引力。想想现代小说中对此所做的尝试。同样想想尽管大卫王和拔示巴(Bathsheba)的关系多么有悖风俗,可还是诞下了所罗门。然而,性的确在圣经中造成了某种难题,正如在为一次特别的西奈体验所作的准备中,以色列人要戒绝性关系一样(《出埃及记》19:15)。[57]
那么,第二诫与第七诫之间存在着我所提出的什么样的交互关系呢?如我们所见,第二诫强调了代际关系,而奸淫破坏了井然有序的代际关系。例如,奸淫使得一个人很难孝敬父母,因为他可能没法确定自己的父亲是谁。[58]婚姻将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联结在一起,而且男人与女人也应该联结在一起,与此类似,第二诫是否禁止了以色列人犯下精神上的奸淫,即以其他神替换他们原本的神——他们与之缔结了永恒婚约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