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霍布斯的生平和著作显示了他思想上的某些资源。霍布斯生于[8]1588年,是年,西班牙无敌舰队威胁要入侵英国,他的母亲由于听到这一消息而受惊吓,因此霍布斯早产了。他在牛津大学马格德伦学院(Magdalen Hall)接受教育,并在1608年2月获得文学士学位。有许多年,他一直在卡文迪什家担任家庭教师,而且后来,查理二世(CharlesⅡ)成了他的保护者和赞助人。霍布斯和卡文迪什家关系的意义特别重要,因为卡文迪什家为他提供了研究时间,特别是研究希腊文和拉丁文的时间;而且,这个家庭还使他能够进入藏书丰富的图书馆;通过广泛的通信和旅行而结交欧陆和英国知识界人物,也是卡文迪什家为他提供的条件。霍布斯曾数度到欧洲大陆旅行,在这一过程中,他掌握了法语和意大利语,认识到了经院逻辑学的限制,完成了他的欧几里德几何学导论,并结交了十七世纪早期欧洲的许多伟大头脑——其中有伽利略、梅森(Mersenne)、伽桑狄(Gassendi)和笛卡尔。在他的祖国英国,霍布斯也结交了培根和哈维(Harvey)这样的人物。霍布斯从来无意于过积极的政治生活,但他却持续地进行活跃的精神生活,他频繁地、有时甚至激烈地与笛卡尔争论,与大学中的经院哲学家争论,并与皇家学会的卓越会员们争吵,因为这些人驳斥霍布斯的看法——霍布斯说自己已经解决了古代的化圆为方这一问题。霍布斯在1679年去世,享年91岁。
霍布斯的著作顺序非常有趣,因为直到过了知天命之年时,他还没发表过任何政治学著作。[9]到那时为止,霍布斯已熟谙希腊文和拉丁文,并坚定投身到新的学问中去,特别是欧几里德几何学中所展示、并由他的大陆和英国相识们所哺育繁荣的新学问。霍布斯第一部公开出版的著作是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半岛战争志》(The History of the Grecian War)英译本(1628年),而他最后出版的著作中有荷马的《伊利亚特》(Homer’s Iliads)(1675)和《奥德赛》(Homer’s Odysses)(1675)英译本。在此期间,霍布斯发表过对亚里士多德《修辞学》的“摘要”以及科学哲学和政治学方面的若干主要著作。可能早在1633年,霍布斯就曾给一个学生口述过对亚里士多德《修辞学》的拉丁文摘要,后来这篇摘要以英文出版,书名是《修辞学摘要》(A Briefe of the Art of Rhetorique)(1637)——这是亚里士多德《修辞学》第一个公开出版的英译本。[10]这个摘要很可能以高尔斯顿(Theodore Goulstone)的《修辞学或演说艺术三论》(De Rhetorica seu Arte Dicendi Libri Tres)(1619)为基础,高尔斯顿这本书是亚里士多德《修辞学》第一次在英国出版。[11]在《英语中的逻辑和修辞艺术百科辞典》(A Compendium of the Art of Logic and Rhetorick in the English Tongue)(1651)一书中,重印了霍布斯的这一摘要,附有法格(Robert Fage)编辑的一篇拉米斯辩证法和芬纳(Dudley Fenner)编辑的两篇拉米斯修辞术。这两篇拉米斯修辞术最初是芬纳所作的拉米斯逻辑学和修辞术的一部分(一共三部分)——这是拉米斯修辞术的第一个英译本,并且既是拉米斯修辞术又是其逻辑学的第一个英译文集。1651年《百科辞典》中的所有作品都被认为是霍布斯所作。最后,该摘要以新题目《完整的修辞学艺术》(The Whole Art of Rhetoric)在1681年重印,附有芬纳编辑的两篇拉米斯修辞术,总题目是《修辞的艺术》(The Art of Rhetoric)。[12]1681年《修辞的艺术》一书中的所有作品都被认为是霍布斯的作品,并且收进了摩尔斯沃斯爵士(Sir William Molesworth)的标准版霍布斯英文著作集。这样,亚里士多德《修辞学》的第一个英译本和拉米斯修辞术的第一篇英译文,就同是霍布斯的作品,如两峰并立,双璧同辉。
与此同时,霍布斯也已经开始阐述他的科学哲学。在1630年到1636年之间的某段时间,霍布斯写了《第一原理简论》(A Short Tract on First Principles),这是他在科学哲学上的第一次努力,这篇简论在他生前没有发表。之后,他开始了政治科学创作,其中第一部作品是《法律原理》(The Elements of Law),此书在出版(1650)之前十年就已经完成(1640);接下来是《论公民》(De Cive),此书的拉丁文本在1642年出版,英文本在1651年出版;然后就是《利维坦》(Leviathan)了,本书也出版了英文本(1651)和拉丁文本(1668)。在《利维坦》英文本出版之后不久,霍布斯就返回到科学哲学的研究中去了,他在这方面的主要著作就是以拉丁文(1655)和英文(1656)出版的《论物体》(De Corpore);此书是《第一原理简论》的完整形式。《论物体》是一部更宏大著作——这部著作分三个部分——的一部分,这部更宏大的著作题目就是《哲学原理》(Elementorum Philosophiae或Elements of Philosophy),它包括第一部分《论物体》,第二部分《论人》(De Homine)(以拉丁文出版于1658年),以及第三部分《论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