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墨斯的计谋(“经典与解释”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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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德若》中神话和对话的统一

葛利斯沃德(C.L.Griswold,JR.) 著

张文涛 译

神话隶属人类种族的教学阶段……当概念获得其充分发展后,就不再需要神话了。

——黑格尔[1]

因此,爱神话者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爱智慧者(哲人),因为神话乃由奇异构成。

——亚里士多德[2]

通常认为,《斐德若》前半部分的基调是神话性、戏谑性的,而相当程度上,后半部分似乎更加技术化、更为严肃。事实上,正是此事使《斐德若》的统一性如此成问题,使对话前半部分的意义如此难以测度。毕竟,从哲学的立场看,神话怎能是“严肃的”?要正确理解《斐德若》的统一性,我们必须评估神话在认错诗[3]中的地位。在我们反思认错诗对神话的运用时,神话的局限与益处都会显露出来,并且,这一反思将会进一步阐明朝修辞主题的突然转向。

当然,《斐德若》有理由让我们把神话作为一种修辞形式来反思。在《斐德若》后半部分关于修辞艺术的讨论中,对话前半部分的几篇赋(speeches)被用来作为有无修辞艺术的例证。人们或可由此认为,《斐德若》的统一性就是一个例子与其所例证之原则的统一性。将来我会通过若干理由来讨论,这一看法(无论如何,大多数疏解者都不认同它,因其不能解释认错诗的长度与复杂性)并非恰当之论。在眼下这个关节点,我将不由赋公认的、为其增色的艺术性(技艺后来据说要成为新的修辞的一个标准)出发,而由赋对真实的要求(据说真实也要成为一个标准)出发,来思考神话。总之,在走向《斐德若》下个部分之前,从反思呈现于神话内部的细节,到进一步将此赋作为一个神话来反思,颇为重要。

我要讨论的范围极其有限。我无意讨论神话本身或对神话的解释,也无意讨论柏拉图所有作品中出现的神话主题。我的讨论将仅仅止于、并意在阐明《斐德若》(虽然这可能也会澄清其他对话)。神话主题如同关于它的文献一样庞大,在我的讨论中,我不会努力去过多关注它。任何想要对付柏拉图神话主题的人都知道,要面对某些棘手的问题,太困难了。我给自己的讨论施以严格限制,是想有助于我尽可能立于坚实的地基上,同时也给《斐德若》一些新的解释[4]

做些初步考察是适当的。一般而言,柏拉图的一个迷索斯(mythos,【译按】神话、故事)就是一个虚构的故事,要理解它用象征方式来表达的意义,就需要解释,通常,这意义不能从字面来理解[5]。反之,一个逻各斯(logos,【译按】理辞)尤指一个事实性描述或论证。但正如《斐德若》所表明,这一区分从实质上或术语上看,都并非绝对。在237a9、241e8及243a4(在此前后,“神话【mythologia】”指苏格拉底的第一篇赋),苏格拉底都称他的第一篇赋为“故事(myth)”。但在241d3、242e3、243c2、244a1、264e7、265c6、d7、e3及266a3,苏格拉底称同样一篇赋为“理辞(logos)”。同样,在253c7及265c1,苏格拉底称认错诗为一个“故事(mythos)”,而且很清楚,尤其从253c7开始,他如此指称那始于灵魂之图景、终于向爱神之祷告的“证明”(apodeixis)部分。在265b8,他称同样这部分为一篇“理辞(logos)”,而且,在252b2、265b8、c6、d7、e3、264e7及266a3,他称整个认错诗为一篇“理辞”。反之,吕西阿斯的赋被斐德若(尤其234c6、264e3)和苏格拉底(尤其227c4、234d3)都称为“理辞”,从未称作“故事”。在229c5,斐德若提及关于玻瑞阿斯和俄瑞逖娅的“神话传说(mythologema)”,在229d2,苏格拉底把它或可能是对它的一种解释,称做一个“逻各斯”。忒伍特/塔穆斯神话被称作一个“逻各斯”,而非“迷索斯”(虽然它拥有作为神话的所有传统标志)。有些“逻各斯”是神话,虽然它们并未被如此称呼。蝉的神话是用传统的讲述方式(traditional legetai)来介绍的,尽管它看上去明显也是神话,但并未明确地被称为一个“逻各斯”或“迷索斯”。因此,迷索斯与逻各斯看来并非水火不容。

似乎奇怪的是,苏格拉底的第一篇赋被称作一个“神话”,虽然这样做是要与反讽地指称缪斯及苏格拉底的热情保持一致。简单地说,这篇赋中并无太多神话的东西,除了它赤裸裸地自称是一篇勾引辞,由一个虚构的隐秘爱人献给他的情人。事实上,当我们回想到,这个神话的开头部分鼓吹把一种推理方法的初步知识当作对概念混乱的一种解决方法时,“神话”这个术语看上去就显现出一种我们今天所熟悉的含义(比如在“科学的神话”中,这一表述指科学力量的修辞性鼓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