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校专业组
我们首先来看改革后高校的录取方式变化。14个改革省市均已确定高校录取依据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进行,即上文提到的“两依据一参考”。上海、北京等前两批改革的6个省市不分文理录取,江苏、湖北等第三批改革的8个按照选考物理、选考历史两个类别来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投档录取,有点类似之前的文理科。
以上海市为例,学生在填报志愿时,将把基本单位由“院校”改为“院校专业组”,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院校专业组”由高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
改革以后,符合填报资格的学生可以填报某所高校的1个“院校专业组”,也可以填报同一所高校的多个不同的“院校专业组”;既可以连续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也可以间隔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高校接收学生档案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当学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院校可依据学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情况进行调剂录取,注意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学生所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不能跨“院校专业组”进行。
【举例】参照附录9的“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表,填报示例如下。在新志愿填报规则下,小王同学可以填报A大学三次,B大学两次,即理论上高校有几个专业组就可以填报几次,区别在于组内的专业不同;既可以连续填写,也可以间隔填写,这样可以让小王有更多的专业选择权;而在传统志愿规则下,小王同学只能将A大学填报一次,B大学也只能填报一次,专业选择余地较少。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方面,建议大家服从,避免滑档风险;但也要注意,在选择服从A大学(1)的专业调剂时,则只能在该“院校专业组”内调剂,不能横跨到A大学(2)和A大学(3)调剂。
表18 新旧志愿填报对比表(仅作示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