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津文旅产业发展政策分析
天津市正在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范文旅市场、促进文旅产业发展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宏观政策方面
在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提出要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紧紧抓住历史性窗口期,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放思想、创新竞进。要从五个方面将天津加快建设为现代化大都市:一是加快建设创新发展的现代化天津,二是加快建设开放包容的现代化天津,三是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天津,四是加快建设民主法治的现代化天津,五是加快建设文明幸福的现代化天津。
1. 亲商营商政策,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天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李鸿忠书记提出了“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党的十九大闭幕不久,天津率先出台《关于营造企业家创新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市委49号文,也称“津八条”),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完善企业家激励机制,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优化对企业家的服务,培育优秀企业家队伍,更好地发挥企业家作用,让天津成为企业家真正的“家”,努力把天津打造成为企业家创业“高地”、成长“湿地”和心灵“港湾”。为确保落实,天津启动“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选派1万名干部深入企业和项目现场,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天津各级政府先后出台“津八条”实施细则60多个,设立企业家服务处,让企业真正得到实惠。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天津出台《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市委办公厅28号文)及相关实施细则,不断提高天津行政审批效率和水平。天津还先后出台了4批共92项降成本政策措施,为企业减轻负担近800亿元,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2. 招才引智政策,汇天下英才而用之
为了充分激发天津的创新活力,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实力,天津推出“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完善政策软环境,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支持创新成果转化、推动创新项目落地。“海河英才”计划共有8条政策30项措施:分别是支持引育顶尖、领军、高端、青年等高层次创新人才;支持高层次产业人才;支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集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支持创新平台、孵化平台、技能培训平台和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改革人才落户制度。放宽人才落户条件,领军企业急需型人才,由企业家自主确定落户条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自住用房不限购;实施以家庭为单元的“保姆式”服务,从就医、就业、入园入学等多方面予以支持等。
3. 新兴产业扶持政策,让战略新兴产业在天津落地生根
今后天津将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目前已分别出台3个产业的三年行动计划;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市政府办公厅9号文),提出9个方面共25条措施,为企业发展提供应用场景、市场空间、数据支持和人才环境。同时,市财政出资200亿元设立海河产业引导基金,通过设立母基金和子基金的方式形成5000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规模。前不久,在海河产业基金下又专门设立总规模600亿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产业母基金和生物医药产业母基金,突破原有政府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20%的限制,按照1:1的投资比例进行放大。我们相信,经过引进和培育,天津必将成为全国领先的职能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生物医药产业高地。此外,天津还将拿出100幢五大道、意风区等地的小洋楼,以最优惠的政策引进智能创新型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销售结算中心、采购研发中心和知名企业家工作室等。
4. 发展民营经济政策,让民营经济成为天津经济的重要支柱
2017年5月,天津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市委22号文),围绕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扩大民间投资领域、增强民企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共提出25条具体措施。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清单以外的行业和领域,享受与其他资本同等待遇,到每年从现有市级专项资金安排3亿元,4年共12亿元,用于支持万户民企转型升级行动。同时,天津聚焦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和难点,促进科技、金融与民营经济深度融合,2018年成功举办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暨民企投融资洽谈会,大会突出“融合赋能—共塑民企高质量发展新生态”主题,搭建了服务全国民营企业的沟通渠道和交流平台。
(二)文旅产业政策方面
1. 支持文旅业发展政策,促进天津文旅产业蓬勃发展
一是增加市、区两级财政旅游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旅游宣传推广、规划编制、人才培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给予支持。为促进天津市旅游业发展,天津出台《天津市旅游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津财建二〔2014〕10号)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重点支持旅游景区(点)的开发、改造;旅游配套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新建、改扩建;旅游宣传促销和市场开发等方面。如在A级旅游景区和天津市“十三五”重点旅游项目新建或改扩建停车场,给予最多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创建A级旅游景区给予40万~30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改造、提升、演出等,给予20万~20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旅行社组织入境、入市游客来津旅游,达到一定标准后,给予每人天夜10~40元补助等。二是积极寻求国家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的相关资金,对于国家级大型旅游项目建设、国家积极支持的旅游项目建设等,积极申请国家相关对口资金支援。三是落实《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要求,结合天津市的实际情况,多途径优化旅游用地政策,解决旅游发展用地的瓶颈问题。四是加快天津市旅游数据中心建设,推进旅游、统计、公安、商务、市场监管、交通、口岸、民航、铁路等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为出台相关旅游政策提供依据。建立旅游大数据分析系统,为旅游产业的整体科学运行提供依据。
2. 促进产业融合,实现文旅产业创新发展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5〕100号)指出,要深化区域旅游合作发展。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要求,促进京津冀旅游一体化率先发展。继续推动京东休闲旅游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打造环渤海旅游圈。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充分整合都市景观、海河景观、历史风貌建筑区等文化旅游资源,打造知名节庆品牌,营造天津大都市繁荣繁华的商业氛围,提高节庆活动经济效益;延伸海河水上休闲旅游产业链,整合海河两岸历史人文景观,丰富商业业态,充实海河沿岸休闲观光等服务设施,增加海河沿岸的演艺活动,完善海河下游游艇、游船及海上旅游项目;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增效,依托现代观光农业设施和旅游特色村,发展乡村度假旅游,加大改造旅游特色村和打造乡村养老旅游项目的支持力度,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特色突出的乡村旅游示范点和特色旅游名镇,努力提高服务技能,开发土特产品,丰富休闲业态,增加乡村旅游消费,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开发旅游新业态,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体育运动场所开展体育旅游,拓展登山运动、房车旅游、低空飞行、温泉、滑雪等新型旅游业态,引导发展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地、航空飞行营地、船艇码头等设施建设,开发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符合医疗旅游需求的诊疗服务项目,支持温泉经营企业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加快特色旅游商品开发,打造具有天津工业特色的航空、船舶、汽车、电子、纺织、手表、酿酒、医药等工业旅游产品开发具有天津特色和景区特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旅游纪念品、工艺品、食品、礼品等,提升文化内涵和附加值,扩大旅游购物消费。
3. 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模式,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天津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推进全域旅游是我国新阶段旅游发展战略的再定位,是一场具有深远意义的变革。以和平区、蓟州区、生态城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引领,打造杨柳青古镇、精武镇、中北镇、小站镇、华明镇等一批“全域旅游示范镇”,推动旅游业由“景点旅游”向宜居宜游“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构建新型旅游发展格局。根据资源条件,以旅游产业为优势产业,科学规划建设旅游领域相关产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在准入、人才、土地、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鼓励各类投资投入旅游领域相关产业,推动产业间合作,促进产业融合、全产业链发展。努力实现旅游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促进旅游业从单一景点景区建设管理向综合目的地服务转变。全面推进“旅游+”战略。加快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发展模式,形成“旅游+商贸”“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体育”“旅游+文化”“旅游+海洋”“旅游+交通”“旅游+康体”“旅游+互联网”等旅游消费新业态,形成以复合型旅游产业形态为主导的旅游发展模式。支持旅游要素不断扩展,坚持“文化联姻旅游做精、农业围绕旅游提升、工业支撑旅游做强、体育结合旅游惠民、商贸融合旅游增效、信息服务旅游做活、生态保护旅游持续、水务增加旅游便捷”的全新旅游融合发展理念。通过载体建设、特色活动、内涵挖掘、资源整合、纪念品开发推动产业融合、要素集聚,带动全域旅游的发展。
4. 扩大对外投资,增进天津对外文化交流
天津市《关于加快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促进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发展行动方案(2017—2020年)》(津政办函〔2017〕91号)中提到,要坚持方向指引,规划战略布局,把加快企业“走出去”与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京津冀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紧密结合;坚持市场机制,尊重和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引导水平;坚持统筹联动,注重“走出去”与“引进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安全有序,注重防范和化解“走出去”风险,确保“走出去”可持续发展。打造深化中外人文交流的旅游文化教育平台。以人文交流为纽带,扩大在旅游、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邮轮母港配套服务功能,深化邮轮产业国际合作,完善邮轮国际航线布局。将航空、旅游和产业合作紧密结合,优先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要节点城市、商贸旅游城市开通直飞航线。以“友城艺术节”“天津文化周”等活动为载体,组织优秀院团赴境外演出交流,宣传展示京剧、曲艺和杂技等传统文化,邀请境外知名院团来津举办音乐会、芭蕾舞剧等文化交流活动。推动与东盟,中亚、南亚、西亚北非地区,巴基斯坦旁遮普省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