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高水平均衡陷阱”假说
观察中国在高水平均衡陷阱与低水平均衡陷阱交替中的长期停滞状态,不禁使人怀疑是否真的存在着一个李约瑟本意的“李约瑟之谜”,换句话说,在前现代化时期,中国是否真的在科技发明和经济发展上面领先于世界其他地区,颇需要重新考察。显而易见,这是一个更加宏大也更加艰难的任务,李约瑟穷毕生之力得出的结论,不是笔者的知识结构所能推翻的。
不过,我们可以看到,相关文献已经在李约瑟的结论上面打开了一个小缺口,值得从其基础上进一步追究。为了扬长避短(或许有人会认为是避重就轻),本章不是从科技发展史,甚至不是从经济史的角度,而是从经济增长研究视角提出并讨论这个问题。
从某种程度上说,伊懋可(Mark Elvin)等经济史学者提出的“高水平均衡陷阱”假说,也是对“李约瑟之谜”本意的偏离。这个学派认为,由于中国历史上的农业实践把传统技术和生产要素组合到尽善尽美的程度,以致维持了一个与欧洲早期历史相比更高的生存收入水平,从而人口增长很快,进而引起人地关系的高度紧张,相应导致劳动力过多和过于廉价,使得劳动节约型的技术不能得到应用。[13]
可见,这个假说本身已经以其研究所及的时期(大体上为明清两代)为代表,否认了前现代时期中国在科技和经济发展上领先于西欧的说法。假如人均收入水平可以综合反映科技发展和制度成熟度,并且经济史学家提供的人均GDP数据没有方向上错误的话,则结论已经不言自明。至少可以说,中国古代即便以众多发明创造领先于世界其他地区,因这些发明创造并未被转化为能够应用于经济活动的科学技术,从而并没有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占据世界的领先地位。
此外,从经济增长理论和历史经验的角度,人口众多以及人地比率高的资源禀赋,并不构成产生创新、发明和技术进步的根本障碍。
首先,人口数量多并不阻碍技术进步。克莱默(Michael Kremer)在一个把人口增长与技术变迁结合在一起的增长模型中,假设每个人创造发明的机会与总人口无关,因此,在人口众多的国家创新数量也就更多,尽管在马尔萨斯式的发展阶段,技术进步导致的人口增长会反过来稀释人均收入水平。他对历史的定量考察,从经验上验证了这一结论。[14]
其次,人地比例也不会构成技术进步的障碍。诱致性技术变迁理论指出,技术变迁是由生产要素的相对稀缺性从而相对价格诱致产生的[15],在人地比例失调的条件下,劳动力过剩和土地稀缺的资源禀赋,虽然不会诱致出劳动节约型的技术变迁,但是,土地节约型的技术变迁仍然可以提高生产效率,而并不意味着技术的停滞。
在另外一项研究中,林毅夫虽然没有挑战李约瑟的结论,而是承认在前现代时期,中国以领先的技术水平、活跃的市场经济和繁华的城市而使西欧国家难以望其项背;但是,他在回答“李约瑟之谜”时,以人口众多从而进行创造发明“试错”的数量多从而成功概率大,以及较高生产力产生更大技术需求从而“试错”机会多,来解释为什么前现代时期特别是8—12世纪中国技术创新居世界领先水平,而以中国未能够像西方那样,在18世纪把发明创新从“概率试错”模式转到“主动实验”模式上来,解释为什么科技革命没有发生在中国。[16]
虽然林毅夫对解答李约瑟之谜的“高水平均衡陷阱”假说是持批评态度的,但是,他实际上是用如前笔者所定义的“高水平均衡陷阱”解答了“李约瑟之谜”的前半部分。不过,这个解释的重要意义在于,它证明了无论中国还是西欧,前现代时期都有实现技术发明的机会。
经济学家在分析现代经济增长时,并不把技术可得性作为分析经济增长成功与否的一个制约因素。例如,帕伦特(Stephen Parente)和普雷斯科特(Edward Prescott)指出,世界已有的经验、创意、科学知识等存量,是每个国家、每个企业都可以获得的,因此,这不是造成全要素生产率差异的原因。[17]
由于很久以来世界各国在经济上就具有了相互交流的性质,这个结论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也适用于前现代时期的经济增长。如果把一个特定的区域范围作为考察对象,而不论其是统一的地域大国、松散或紧密的帝国,还是若干城邦、公国或诸侯组成的地区,只要存在彼此之间的人口迁移、通商,甚至交战,就必然形成思想、技术乃至制度形式的交流,从而各国通过相互学习、借鉴、模仿,可以实现各自的知识存量积累。这种政治、商业、技术乃至思想的交流,随人类社会的整体进步而发展,相得益彰。国家层面的政策有开放和封闭之分,现实中因人口流动产生的经济、政治、文化和技术交通,则从未能够被禁绝。
人类有明确记载的数千年历史,提供了这种知识在特定地域内和跨地域流动的充分证据。例如,早期的罗马人就懂得引进伊特鲁利亚工匠增进自身的技艺、抢夺萨宾妇女平衡人口性别比、派出元老院使团学习希腊法律;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则有诸侯国之间的商业货殖和合纵连横的思想交通。古代罗马扩张时期修建的“条条大路”和秦国统一中国时期的“车同轨”,所承载的也不尽是士兵和商人,自然也包括各国的创意和技艺的交流。
始于两千多年前的丝绸之路,通过陆路和海路开通了中国与西亚、中亚、阿拉伯世界乃至欧洲的商业、文化、科技、宗教和外交联系,而阿拉伯人对于记录、保存和传播欧洲文明,从而沟通中西方科学技术发挥了十分关键的作用。例如,秦汉时期形成的中华帝国,虽然没有与欧洲的希腊和罗马两大帝国直接形成交集,却已经与东方的印度和波斯两大帝国发生直接往来,并通过它们以及西方两大帝国的附属地区与西方有所交通。[18]
汉以后特别是至唐宋两代,中国与外部世界的政治、商贸、文化和宗教交流更加频繁,一些作为政治文化中心的都城以及繁荣的商业城市,甚至门庭若市般地吸引了大量的外邦人士。如果说基督教十字军的东征通过阿拉伯世界与中国发生了间接的沟通,成吉思汗的西征则扩大了与西方世界的直接交通。
至于中国与欧洲的更直接大规模交流,最迟于1517年葡萄牙商船抵达广州便开始。自元代以后,甚至在一般认为中国开始闭关锁国的明清两代,像马可·波罗和利玛窦一样的外国人并不在少数,以传教士身份来华游历甚至久居的外籍人士,甚至从科学原理、历法、农业、水利工程、军事工业、经济商贸等各个领域,充当了为中央政府和上流知识分子提供政策咨询的顾问角色。[19]
一旦把一个人口大国(如中国)与若干小国之和(如西欧或者整个欧洲乃至整个西方)作为比较的双方(事实上,“李约瑟之谜”就是着眼于这两个地域之间的差异),林毅夫所讲的前现代时期中西方技术发明模式的差异也就大打折扣,甚至于不存在了。“李约瑟之谜”中关于前现代时期中国科学技术领先于世界的论断,大多是采取列举法,举出某一项技术最先在中国被发明,多少多少年之后才见于西欧国家。[20]
反过来,其实同样可以举出发明顺序与之相反的类似例子。例如,虽然欧几里得的《几何原理》发表于两千多年以前,但是,毕竟在1607年由利玛窦(Matteo Ricci)和徐光启合译成中文,至今也已经400余年。因此,当世界或多或少成为“扁平的”(flat),列举的诸种发明的孰先孰后问题便可以在学术讨论中消弭于无形了。
换句话说,一旦把对于创造发明成果的应用及其范围、深度乃至后续效应考虑在内(如引致出的一系列其他创造发明乃至社会经济后果),发明权的问题则几乎没有意义了。更有意义的问题则是,在创造发明的机会大体相同的条件下,哪里需求更加强烈,就会在哪里诱致出最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进而形成路径依赖,从此技术进步便一发而不可收拾。相反,如果没有足够的激励将相应的发明创造应用于经济活动,高水平均衡条件下产生的各种发明,则不会有助于打破马尔萨斯均衡陷阱。
例如,罗马人发明的蒸汽技术和杠杆装备,玛雅人和阿兹特克人发明的轮子,印度的海德拉巴人制造的优质钢材,中国人发明的火药、造纸技术、印刷术、罗盘和三桅航海船等[21],都是这种创造发明因脱离常态经济活动,而未在其诞生地被实际转化为必要的创新,因而并没有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著名例子。
特别典型的情形是,中国的“四大发明”即火药、指南针、印刷术和纸的发明,被培根誉为具有改变整个世界的力量和影响,却是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渠道传播出去,在欧洲被率先应用,在适当的时机导致其商业活动范围大幅拓展,工业革命加快孕育和发生,经济制度得到迅速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