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一次平平无奇的醉酒经历
一次平平无奇的醉酒经历
我醉酒了,就在昨天,因为清晨醒来时口腔里还弥留有浓烈的酒味,漱了很久的口都没有洗刷干净。脑袋也还是昏叨叨晕沉沉的,就像是捂住头蒙上被子酣睡了几个日夜,身体却轻飘飘的,就差没有像气球一样飞上青天。
我是喝酒的,倒不是为了买醉,也不是为了寻找缥缈的“微醺诗意”境界,更不是认为自己的胃金刚不坏。说实话,我也不清楚为什么我喜欢喝酒,就像人们往往说不清楚为什么喜欢一个人,一样的道理。我喝白酒,也喝啤酒,至于红酒还没有喝过,但想来既然难喝不到什么地方去,那估计也是能喝的。至于其他的酒,我就想象不到了,因为我的知识储备里这个世界好像就这几种酒,剩下的什么香槟啊、伏特加、朗姆酒、清酒、老白干、药酒等等数不清数量辨不清名字的酒都是一母多胎衍生出来的,估计也还凑合。
我偶尔会买一罐啤酒一个人喝,有时候是为了安抚躁动轻浮的睡眠,有时候只是纯粹的觉得口中无味如嚼蜡,故而买酒尝味。寡淡无味是我认为啤酒最好的评语,因为白酒浓烈辛辣,红酒酸甜绵长却又酒劲暗藏,只有这啤酒落了个人人口中随便灌的随便称号,涨肚不说,还容易让人尿急。和朋友吃饭也多喝啤酒,起初我不知道为什么吃饭总喜欢喝酒,后来喝酒喝得醉了,嘴巴停不下来兜不住什么好话坏话和浅语秘密,什么平时不好说的不能说的不好说的通通一股脑儿地抖落出去,才知道酒有这样的功效。这估计是这次醉酒最让人受益匪浅的道理了吧。
记得曾经和朋友吹牛时,总说每一次回家都会和老爹小酌几杯,一来彰显父子关系,二来说明自己酒量不差,三来附庸风雅,好有个谈资。朋友们大多一笑而过,没有深入地问,不知道是他们信以为真,还是不愿说穿。但时至今日,我仍没有和老爹喝过大酒。小时候年纪小,老爹背着母亲偷偷用筷子蘸酒喂,醉醺醺地睡了一个下午,为此母亲没少给老爹白眼,老爹此后便再不敢如此做。在学校里的那些年,学校进门的校规校矩上明文规定不允许学生饮酒,违者记大过,所以更没谁敢顶风作案铤而走险。我所听说的那几个喝酒被老师逮住的,不是被老师把醉酒的“英姿”录下来当做几年笑料,就是写完几千字的检讨后还要被全校通报批评,更有甚者二者一个不落,既遗臭万年又当场社死,好一个惨字了得。后来成年后,每每聚会多少都会喝点儿酒,但大多点到为止,一来还没到一醉方休的交情,二来忙着填饱肚子忙着各种杂事,很难静下心来慢慢喝酒。等到哪天想好好不醉不归时,又没有喝酒的伴儿,便只能压抑不当时令的酒兴意兴阑珊而去。在家又是另一番境况,母亲不喜欢孩子们喝酒,从小的教育就是这样,家里也没有人胆敢违背,久而久之自成规律。至于老爹,母亲絮絮叨叨二十多年了也没见改,估摸着是放弃了。所以,父子对酌的场景一直存在于想象里和吹过的牛皮中,未曾实现过。
印象里醉酒定然要烂醉如泥才能称之为醉,好比梦游之后醒来完全不记得自己去过哪里,后来知道,那种烂醉再往上一点儿就是酒精中毒。我一直不知道哪一种状态是醉,其中原因或许是因为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酒量,毕竟没有喝断片过。我不是一杯倒的体质,这在第一次捏着鼻子屏着呼吸灌下一杯二两的白酒之后我就知道,毕竟那一杯酒下肚后我还踉踉跄跄地上完了那一天的晚自习。但我也不是那种千杯不醉白酒一斤半啤酒随便灌的体质,那种人我愿意称之为神仙。
一个人喝酒,除了馋虫作祟,大多是自个自地喝闷酒,原因多如牛毛,但多半让人不好受,好比无聊时看电影、玩游戏、睡觉,任由那些诸如“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之类的诗句在耳畔回响。一个人想要消除愁闷死气沉沉时,所做之事无关好酒劣酒下肚,无关烧白素菜下饭,只不过是走投无路消愁无门的潦倒手段,算不上高明,却也是无奈的唯一门路。
我和他的酒局约定早在年前,那时正值凛冬时节,北方寒风烈烈,南方阴冷湿寒,正是所有人巴不得蜷缩起来学着狗熊模样冬眠的季节,自然没有什么比喝一顿浓浓烈酒来得更酣畅淋漓。于是,年关未至我便默默期待着远在南疆的酒局。至于是真的想抿一口家乡的酒,还是想借此由头见一见聚少离多的老朋友,自然是后者的成分更多更重。想来,去年也就寥寥见了一面而已。
他是我小学便认识的同学,不过那时关系远没有后来那么热络,平平的点头之交。初中在一起度过了三年时光,渐渐成为了勾肩搭背称兄道弟的好友,关系莫逆。初中毕业之后,我和他两人一个在县城念书,一个去市里求学。繁重课业和近乎不近人情的手机管理使得两人联系极少,三年来也就通过一个电话,随便聊过几句而已。好在每年回家过年都能碰到,彼此并没有因为时空分错而生疏,也没有似鲁迅闰土那般多年之后几乎无话可谈的层层隔阂,除了两人渐渐拉长的身高,一切似乎都没有改变,一如当年。细细算下来,今年已是相识的第十个年头。
农家的一年总是循规蹈矩地按照旧历慢慢计算,至于世界通用的公历,不过是给年轻人几个多多欢喜的节日,以此打发平淡如水难起波澜的日常生活,仿佛掐着手指拨算日子早已成为融入血液筋骨中了。至于一年之中最为欢庆的日子,必然是三百多天里“掐头去尾”辞旧迎新的一个月左右光景。
我和他的酒局,就约在大年的正月初一。一是借春节的喜庆气氛,二是俩人都不是喜欢走窜的宅家性子,一年之中唯有初一二三能走走看看。家乡的风俗,初一赶着最早的时辰,鞭炮声声,着新衣穿新鞋兜压岁钱去约定俗成的空旷地界嬉玩,为期三天,男女老少都兴去走上一走。至于三日之后,那些刚回家没多久的打工人有背上行囊去别处讨生计,年轻的撂下父母爷姥,成家的留下儿女。当然也有再留几天的,只不过仍是最多忙忘初春农忙就头也不回地走了。在外地读书求学的、几十个人里走不出的学生也是一个道理,都是升升鸿雁,随时节迁徙流转,不一样的是,那些出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漂泊远多于安定,飞扬远多于扎根。
我到约定地点的时候,他还没有从家中出来,约莫还没有吃饭,好在他家就在那附近,于是我就在那条被商贩和车流截断的公路上闲逛。许多年前,集会的地点是一处不大不小的坟地,坟地面前是一片年年都长满过膝青麦。自打我记事起,春节多数时间都是在那里过的,可是有一年待我和同村一群小孩到那里的时候,并无往年印象中的人头攒动,一个人的都没有,只留有几座坟头几乎被踩踏滑溜平整的墓塚,透着一股冷清的寒凉,好不吓人。后来集会的地点搬动到一个叫“仙马足迹”的松林,并流传出许多或肆意谣传或传承久远的故事,很长一段时间里,唬骗蒙欺了许多不明就里的孩童。说不清是人口增多还是松林风水独好的缘故,自从搬动地点后,集会的人成倍成倍地增加,每一年都热闹非凡。停在路边的车辆延绵不绝,摆放了好几公里,商贩也多了起来,仅是卖凉粉炸洋芋的摊子就多打四五十家,星星点点厚密地铺开在松林里。可惜的是,三年前那片松林被人承包了养鸡,集会地点就搬到了现在我脚下站着的土地。或许再过几年又会搬到别的地方游玩,人随地动兔随窝挪。至于挪到哪里,就不是我能知道的事情了。在我愣神发呆之际,那比起往年只多不少的车流堵的更长龙一条了。远处依然有零落的鞭炮声响起,而从四处涌向这个不大的地方的人络绎地走在悠闲的小道上。
或许是太阳灼晒的缘故,有一段时间没有出门的我似乎都快忘了高原太阳的毒辣,脸被晒得生疼,顿时失了闲逛的兴致,跑路一样地买了一副扑克牌就往杵着稀疏青松树的林子阴凉处钻。就着难得的绿茵,我心不在焉地玩着扑克,消遣着正午的时间,躲起来的凉爽给人一种昏昏欲睡的舒适。有时候会想就慵懒地躺在生长着干枯杂草和铺着稀疏松针的地上,安安静静地盯着那蓝的找不出一丝灰尘的天空,一天又一天。
就在我身在牌局心在外时,我错过了他三分钟前发的消息。我一向不喜欢那些一下子从屏幕里蹦跶出来的形形色色的消息,所以干脆设置成不显示任何消息的状态,不然时不时的响动会让我觉得自己握着一个烫手又舍不得丢掉的山芋,眼不见耳不闻心不烦,落得一个干净。不过搁在此时此地,就有些耽误事儿了。
我撂下扑克牌,原路返回熙攘更甚的公路,顺着先前的路线闲逛,想象着重逢时分的画面。奇怪的是走马观花了一圈,并没有找见人,只得原路返回。只有两个流向的人流,一来一回,必然碰头,那些电视剧里的擦肩而过,不过是刻意制造的玩味情节而已,现实中,只有眼瞎的人会看不见。果不其然,这一趟就意料之内地重逢了。
他轻拍我肩膀,我猛地一回头,那个清瘦的身影就引入眼帘了。我略显仔细打量了一番这个美其名曰我已经熟识了十年的老朋友:细胳膊竹竿腿,这么些年就没有变化的娃娃脸上浮现着高原独有的苹红,裹着一件“不合时宜”的浅灰色羽绒服。这便是这个从辈分上我本应该喊一声叔叔而又完完全全当做好友的人的简略。
没有客套的冷暖寒暄,他开头第一句就是:“走,喝酒去!”不拖泥带水,干脆利落。我顿了一顿,轻声微笑,没有接话,快步跟上。他站在一家售卖饮料酒水和零食瓜果的摊子面前,轻车熟路地拎了四杯二两重的松子酒。原本我以为最多就是喝一点儿啤酒助兴,看到他郑重其事地把四杯酒放在袋子里,心里有一种自作自受的惶恐,弱弱地飘出一句:“就喝这个?”询问地时候咽了咽口水,强装镇定,无奈苦笑,这时候我能够想到的词语只有两个——骑虎难下,自作自受。我抹了抹额头渗出的细汗,长呼一口气,面子上装出一副“舍命陪君子”的气魄,平静地看着他拎起那几杯酒,转身低头凑在弟弟耳边轻声说了句“记得把我架回家”。
买完酒,他又买了些下酒的吃食,凑齐活儿一整套,然后便离开人流如织的公路,往路旁的松林里走。我一边跟着他,一边给自己做聊胜于无的心理建设,无力地说服自己吃下吹出来的牛皮,那是一个苦啊!鬼的不堪言,那时不能言啊。
找了一个阳光和煦又背风的平地,我,他,我的两个弟弟纷纷盘腿坐下,围成一圈。我和他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我心里有一大堆问题想问,可是莫名其妙噎在心头,我想他也一样,而两个年龄稍小的弟弟显然插不上话,这时我想起来揣在兜里的扑克牌,正好没有一个下酒的游戏。于是,四个人打起了扑克牌,我和他分在两方,哪一边输了,哪一边就喝一口酒。
他一口,我一口,我一口,他也一口。似乎没有了最开始陌生的熟悉,我问了些他的学业,我只知道他是学空乘有关的专业,至于详细的了解则是没有的,这就看得出我这一个朋友的疏忽大意了。他缓缓说道:“我学的是空乘,又不是空乘,是上飞机前做安检的。这玩意儿吧,你用脚趾头都想得出来,在书本上压根学不到什么,只有多多地实操才有点儿用。”我从他的语气中听出了几丝抱怨,不知道是对学校还是对专业,想必他对父母亲戚说的时候不是这样的。因为对有些人只能说让他们觉得舒服的话,只有对少数人才能抖落心底不方便说的难听话,幸运的是我和他都是彼此可以说的人。
“唉,都他妈的不容易。像我的专业,本就是一个挂着医学招牌的学校里最无人问津的专业。你说如果有心深造吧,那还有得搞。可是我本就不喜欢这个专业,家里又没有那个条件去读研什么的,就更加不伦不类了。”
“……”
各有各的难,却又相顾无言,只能把酒杯轻碰,一口酒咽下去。
“好酒!”不懂酒的我大声说道。这杯烈酒入喉绵长舒爽,有一股淡淡地灼烧感,却并不让人有种想要吐掉的冲动。咽下去,舌头上仍留有不知道是该称之为酒香还是称之为刺鼻的气味。比起啤酒寡淡又涨肚,这就要好喝不少,想必这就是醇香甘冽这些词形容的味道了吧。
“这才叫酒。”他应声道。
不知道是因为酒水悄悄上了头还是阳光慢慢迷了眼,我从这句话里听出不少故事,只是我没有开口询问,否则指不定会有一堆笑料被挖掘出来。这一局他大败而归,我没有蹲在一边安心地享受战果,缓缓端起酒杯,清脆一碰之后一饮而尽。
一杯酒下肚,胃里没有刺痛的灼烧,眼前的世界还未如传言般地天旋地转,酒色还没有上脸,只是话头愈加肆无忌惮漫天海地牵扯。他绘声绘色地讲述他实习期间的趣事,好像说的是一个把打火机带上飞机的乘客直接被警察带走,又说了一些空乘行业的规则,作为门外汉的我只是不时搭上几句,眼睛模糊地望着远处如一尾池塘大小的水库,劲风拂面,吹得人神思更加飘摇。
年轻人聊天的话题永远跳不出学校、梦想、唏嘘从前和畅想未来。我兴致勃勃地聊我的高中和大学,尽是一些他可能从不会知道的事,一如他对我兴致盎然地讲他的高中和大学一样。讲的人唾沫横飞,听的人假装听懂,竟也一话一沓地接续下去,并没有尴尬地冷清。记得从前聊起梦想,大多人信誓旦旦茫无边际地畅谈,胡乱撑面子吹牛皮,有人想随手领一个诺贝尔奖,有人想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金银财富,很空很大很梦幻,也很年轻很幼稚很理想。如今,两个好不容易熬过十多年艰苦岁月的人,聊不动坐井观天有些痴人说梦的空话,聊起了如何赚取一些微薄的生活费,聊死了就在两年后的毕业,聊起了工作。或许再过些年会聊起婚姻,甚至聊起孩子,聊起社保,聊起医保,聊起秃头。十年里,生活给每个人都填充了很多内容,或轻松写意逍遥自在,或疲惫无奈焦头烂额,或喜忧参半屡败屡战,唯一没有做到的就是把两人中国纬度最南边的高原人充填成胖子。
话越说越多,却好像越说越说不完,巴不得再抖落几箩筐。不知不觉,两杯满满当当的酒就只剩下醉卧枯草地的两只玻璃杯。而我头脑里也像加了胶水,理不清楚东西,似乎一切都被粘连裹淆成一锅浆糊,眼睛里的人影也愈加模糊,甚至开始恍惚闪烁,手臂轻飘飘的总使不上什么力气,至于脚上但是还能撑着站起来,只不过感觉每一步都踩在流沙里,软绵绵的。此时的我,顺势后倒,倚在一棵松树上,看着头顶这片每每身在北方必然惦念非常的通透天空,真是大好的天空啊,想必那号称最接近人间天堂的青藏高原的天空也不过如此吧。除了穷了一点儿,这里还是当得起清净恬淡几个字的,不然也不会有这么醉人的酒。
吃完酒,酒兴上头的我揉了揉微红的两颊,想要揉散有些迷蒙的醉态,可惜越揉越红,越揉越热,就像搅乱了一摊滴在脸上的红墨,姘着没来由就出口的胡话,越发令人哭笑不得了。我还不停问我身边有些被我举止吓到的弟弟我醉了没,他们只知我已经开始显露的头脑昏庸举动错乱,不知道我其实心里清醒,纵早已有醉酒之嫌,却厚不下脸面去承认那羞人的醉酒事实,故而扯声想让别人知道我没有醉。但从当时他们的反应来看,定是以为我已经开始酒后胡言乱语,都笑嘻嘻地不说话,搞得我想要借着酒兴开一些腌赃的玩笑都找不到由头,这两个弟弟也太没有眼力见儿了!
人已半醉,酒杯也早已见底,那扑克牌就显得多余了。我撂下牌,起身离开,借着还没有完全沦陷的清醒拥向人多的公路,步子走得还算安稳,好歹没有跌跌撞撞一头扎进刚刚新犁翻送过的红土地。堪堪走到公路上时,眼睛不知怎么的晕晕乎乎,看一个从身旁路过的人都看不真切,而那几个刚才在一起打牌的人也不知道哪儿去了,至于那个与我喝酒的人更是没影儿。我倒是想去返身找他,可惜刚有这个念头脚还没有伸出半步就拌蒜打绕子,一个踉跄往后倒入,这次可没有松树杆子在身后依靠,看来要躺着看太阳了,我心里喃喃道。
只是还没等我想象中的仙人倒卧醉春阳的场景发生,我后背就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扶住,除了那人,我想不出还有谁了。只不过当时的我不知道谁给了莫大的信心,看着身后的人短短续续地说:“我没醉……我都知道我身边走过的人是谁……那个是……是咱们初中同学!是那个刘……刘啥来着?”
“是陈卓。”他面无表情没好气地说道,背上的手顺势架住我。
我没有计较的他无情的拆台,只是想起了很多事情。那只手就是每次逛街都要搭在我身上的手,而我的手,早已对那只肩膀熟悉无比。高中之后,他再也没有如此浪荡地把手勾搭在别人的肩膀上,其他人每次想要搭上来,他狠狠拍掉,不给情面。要是那人还不肯请下他的“蹄子”,我不介意给他一个肘击或者“猴子偷桃”。而如今,那只手就搭在我的肩膀上,我丝毫没有想要挣脱的想法,只觉得有那只手那么环搭搀扶着,任他在烈的酒,也能在吹个半斤,任前方的路在曲折陡峭都能如履平地闲庭信步。那只手似乎会一直在那里,无论我和他走到那里,都一直在支撑着我走过熙熙攘攘的闹流。李白有“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汪伦,我又一个我本应该叫声叔叔的朋友,我虽作不出什么传世诗作,却也是一点儿不羡慕李白了。你有好朋友,难不成我没有?
之后我是怎么回家的、说了些什么样的胡话我记不太清了,只依稀记得他送我到半路,然后自己从一条小路慢慢悠悠的回家。本以为他会和我一样走得让人担心,我又悄悄折回去看了几眼,没几个眨眼的功夫,他就走出去不远,走得很稳当,我便知趣地走了。我们没有深情款款的拥抱,也没有什么附庸风雅地临别赠言,我松开搭在他肩上的手,静静地看着他走,他松开一直扶住我的手臂,把我交给弟弟馋着,双手背在身后,一副老领导视察工作的做派看着我轻一步重一步地摸索前进。
等到我从床上昏沉沉地坐起时,天早已幕黑,我只得依稀听到年纪最小的妹妹向我“汇报”我那亲生的妈把我醉酒的事情添油加醋地分享给平日最是喜爱大摆龙门阵畅畅侃大山的叔婶爷奶。听完我无奈苦笑,咽了口口水,湿润一下被灼烧被冷落的喉咙。突然想起一首不合时宜的歌,一首唱给死去的人的歌,倒不是我想不出其他有关什么友情啦,兄弟啊,同窗啊诸如此类的歌曲,只是当时跳出来的就这一首。
我笑了笑,右手作握酒杯状往前一碰,自顾自地说道:“又想喝酒了,来,走一个!”那首不合时宜的歌曲在我心里悠悠地哼唱着:
“你走了那么多年
你还在我的身边
那一天你微笑的脸
如今闭上眼我还能看得见
穿过旷野的风你慢些走
我用沉默告诉你我醉了酒
乌兰巴托的夜那么静那么静
连风都听不到听不到
飘向天边的云你慢些走
我用奔跑告诉你我不回头
乌兰巴托的夜那么静那么静
连云都不知道不知道
乌兰巴托的夜
嘿你在
你在这世界每个角落存在
嘿你在
你穿过风
穿过云穿过一切回来
乌兰巴托的夜那么静那么静
连风都听不到听不到
乌兰巴托的夜那么静那么静
连云都不知道不知道
我们的世界改变了什么
我们的世界期待着什么
我们的世界剩下些什么
我们的世界只剩下荒漠
穿过旷野的风你慢些走
唱歌的人不时掉眼泪……”
我做梦没有梦到他,再见或许又要一年后了,于是就把这次大醉的事情记了下来,生怕自己忘记。这些事,有些他知道,有些我没有和他说、也不打算对他事无巨细。或许他读到这儿的时候,也会与我说一些我不知道的细节吧。
醉里挑灯,梦回从前。
你说当我吹牛的时候和别人说,我曾经有一个傻啦吧唧的兄弟,请我喝酒的时候还拎着几瓶“不合时宜”的AD钙奶,他们会不会笑掉大牙?但估计不会,一来我讲故事的本领一般,娓娓道来绘声绘色声情并茂必然做不到,二来,这事儿估计除了我会取笑惦念,其他人估计体会不到。嗯,对对对,就是这么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