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革命史观下的中国近代史解释
中国近代分为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早已成为学界的定论。“革命”是这一时期的历史主题,也必然成为该时期史家的主要史学“兴趣”。由于中国新史学产生较晚,因此尽管“革命”从1840年就开启了,但“革命”被纳入史学讨论的范畴却相对较晚。1918年,孙中山写成《革命方略》中《革命原(缘)起》一章,叙述从兴中会成立到辛亥革命20年间的“革命简史”。此文大致应是最早用革命价值观解说革命史的文本。同时,北京大学成立国史编纂处,推蔡元培为处长。蔡在给孙中山信中说,“元培与编纂诸君,公同商酌,拟自南京政府取消之日止,上溯清世秘密党会(原文如此),仿司马公《通鉴》外纪之例,辑为一书,名曰《国史前编》,所以示民国开创如斯之难也。惟兹诸会党,既属秘密组织,迄今事过情迁,往往不能言其始末,再阅数十年间,窃恐昔年事迹不免日益湮没,滋可惧也”,因此,希望孙中山给予资料帮助。孙中山在复函中除表示支持外,进而指示说,“他所著‘革命缘起’,至民国建元之日止,已略述此数十年共和革命之概略,足为尊处编纂国史之干骼”,并指示国史事属重大,“不宜仓卒速成”,须“足垂诸久远,成为信史”。他还表示,“至尊函主《国史前编》上溯清世秘密诸党会,文于此意,犹有异同。以清世秘密党会,皆缘起于明末遗民,其主旨在覆清扶明。故民族主义虽甚溥及,而内部组织,仍为专制,阶级甚严,于共和原理,民权主义,皆概乎未有所闻。故于共和革命,关系实浅,似宜另编为秘密会党史,而不以杂侧民国史中。”
蔡、孙信函表明,双方对革命史均持高度重视态度,均主张写成革命信史,但双方的解释体系却存有较大差异。其中对论域时间范围的不同见解属技术性差别,对会党是否写入《国史前编》的不同见解则是解释体系中价值观的根本差异。蔡元培和国史编纂处同仁的主张意在把辛亥革命作为中国历史的一个段代加以全面呈现,孙中山则主张写一部纯共和革命史,其革命史观解释体系的“革命”价值观更为鲜明。
蔡元培、孙中山只讨论了辛亥革命史的解释问题,几年后,李大钊对五卅运动以前的整体历史提出了一种解释。其言“由一八四〇年英人炮火击破中国的门户”,一直到“一九二五年五卅运动以来”,“是一部彻头彻尾的帝国主义压迫中国民族史”。同时,从“一八四一年广东三元里乡民‘集众数万’,奋起平英”,直至“‘五四’到‘五卅’弥漫全国的反帝国主义的大运动,是一部彻头彻尾的中国民众反抗帝国主义的民族革命史”。李大钊此文写于“五卅”运动善后处理期间,中国与列强的对抗尚十分突出,反帝“革命”是其时中国社会的主要“兴趣”所在。因此,李大钊的文章完全用“民族压迫”与“民族革命”的价值判断解释五卅以前的中国近代史。
在李大钊以“民族革命史”观解释中国近代史的两年前,蔡和森对中国近代史作了相对更全面的解释。他指出:“自从外国帝国主义侵入中国以来,中国的革命已经不是单纯对某一朝代某一军阀的内政问题,而是对国际资本帝国主义之野蛮酷烈的侵略问题,而某一朝代某一军阀不过为这问题中之一部分。在这一点上,义和团运动是足以代表中国革命之客观需要与任务的;也只有由这一点才能真正理解义和团的精神与价值。”历史解释与解释者所处时期的“当代”和“兴趣”打成一片之说在蔡和森的观点中得到了充分体现。1924年9月是国共合作的国民革命渐入高潮之期,反帝反军阀统治成为当时国人关注的中心,蔡和森把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的历史解释为主要反对帝国主义,同时反对清王朝和其后军阀统治的历史,确乎提示出当时史学的“兴趣”正在行向反帝反封建的轨道。
新历史观形成并成为研究的主道不可能一蹴而就。直到1939年毛泽东写成《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1940年写成《新民主主义论》,才形成了中国近代史的革命史观的完整解释体系。毛泽东在前一书中指出:“帝国主义和中国封建主义相结合,把中国变为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过程,也就是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过程。从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运动、中法战争、中日战争、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五四运动、五卅运动、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直至现在的抗日战争,都表现了中国人民不甘屈服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顽强的反抗精神。”毛泽东的论述第一次明确把中国近代史解释为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逐步把中国变为半殖民地、殖民地的过程与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过程。他对这一过程中历次革命运动的列举,为史学界用革命史观解释中国近代史指明了重点所在。
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鉴于日本在东三省等地实行殖民统治的事实,指出近代以来,帝国主义已把中国变成殖民地、半殖民地社会,同时,在日本占领区和国民党统治区也还是半封建社会。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革命须分为两个阶段解释。五四运动以前为旧民主主义革命,此后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前者是资产阶级世界革命的一部分,后者为无产阶级世界革命的一部分。至此,毛泽东完全阐明了革命史观的价值观及相对具体的基本观点,以革命史观为价值标准的中国近代史解释体系完全形成。
把毛泽东阐明的中国近代史的革命史观付诸实践,运用这一史观全面解释中国近代史的史学家首推华岗与胡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际,史学家们按毛泽东新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划分,以1840—1919年为中国近代史。华岗于1949年初出版《中国近代史》,该书序言指出,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中国由独立国变成了外国帝国主义的半殖民地”,因此,“在最近一百年来,中国人民总是不折不挠的为解除自己这种被压迫的屈辱的半殖民的状况而奋斗”。“同时,中国的生产力被最野蛮的君主政体和军阀官僚制度束缚着”,“所以中国人民异常迫切地找寻各种方法和道路”,把中国从君主制和军阀官僚制度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因此,在中国近百年的篇幅上,充满了中国人民为民族解放和社会解放的运动的斗争。”此书的任务,“就是想根据历史科学的基本法则,对于上述现象加以较有系统的研究,以期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的历史研究上,能够得出一些应有的结论”。序言的表述虽自有特色,但显然完全践行了20世纪初开始探索,至1939—1940年毛泽东完全阐明的革命史观。
1940年,毛泽东《新民主主义革命论》发表后,胡华就开始思考《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的写作。经过8年准备,他于1948年在华北大学开始写作《中国新民主义革命史(初稿)》,1950年完成,经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审定出版。《人民日报》当年4月20日发表的书评指出,本书“把共产党所领导的人民大革命当作现代史的主流来处理”,“这就符合了客观历史的真实。比如五四运动,许多人总是把它单纯地看作新文化运动或爱国运动,这本书把它写成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是‘反帝国主义的运动,又是反封建的运动’”。胡华之作虽题名《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实是中国近代史的下半段。从《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看,本书的革命史观更为鲜明。
华岗、胡华两书第一次用革命史观解释体系从整体上解释了中国近代史,自此,两书成为中国近代史解释体系的范式,影响十分深远。此后,林增平于1958年出版《中国近代史》,何干之1957年出版《中国现代革命史》。前一书把狭义的中国近代史划分为1840—1864年、1864—1901年、1901—1919年三个时期。后一书则把中国现代革命史时限延伸到1956年社会主义革命完成。但两者解释体系与华岗、胡华两书一般无二。同时期更重要的近代革命史著是胡绳的《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该书虽在1973年开始写作,1982年出版,但写作的酝酿也始于1940年代初。该书的突出之处在提出了三次革命高潮说。其序言指出,“第一次革命高潮时期是1851—1864年的太平天国时期;第二次革命高潮时期是中日甲午战争后几年,在这几年中发生了1898年的戊戌维新运动和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第三次革命高潮时期是由1905年同盟会成立到1911—1912年的辛亥革命时期”。之所以要如此划分,原因在“三次革命高潮中阶级力量的配备和关系是各不相同的”,这是“中国近代社会经济结构的发展过程中的各个不同阶段的集中反映”。胡绳在革命史观之下做出的上述论断为中国近代史的解释提供了独创的价值观、方法论指导,确乎丰富了中国近代革命史解释体系的具体内容。这一创造对中国近代史解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成为其后中国近代史研究和教学的重要解释范式。
革命史观解释体系形成后,中国近代史(广义)研究产生了汗牛充栋的学术成果,以上只是一些近代史整体性解释的代表性著述,其他各类事件和人物等专史研究成果更浩如烟海。尽管具体评价史事和人物的见解各异,甚至有正反对立的人物品评,但无论何种见解,也无论正面反面的评价,从根本上看,评判的终极价值体系和标准都建筑在革命史观地基之上。
反观近代史学发展历程,革命史观解释体系的确留下了一座十分宏伟的中国近代历史学丰碑。这是一个时代的集体历史记忆,也就是解释学意义上一个特定时代的历史。这个特定时代的历史已经成为中国史学发展史上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