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方国家关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发展的沿革
“市场可被理解成是一个充当买者与卖者之间的关系性合约网络。”[3]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大多从强调市场的“自由”开始,发现市场的“缺陷”,继而想到政府的作用,又显现了政府的“缺陷”,再一次想到市场的作用,经过数次的往返实践,人们才意识到必须依靠“两只手”的作用推动社会前进。
(一)重商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政府是“守夜人”)
16世纪中期,欧洲各王国开始实施重商主义(Mercantilism)。直至18世纪后期,重商主义一直在欧洲各国调节政府与市场关系经济理论中占据主导地位。威廉·斯塔福、托马斯·孟等重商主义倡导者的具体主张尽管在内容上有一定差异,如有的强调应少一些从其他国家购买商品,有的则认为应多一些将商品卖给其他国家,但在本质上都强调政府对市场的强力干预。这一时期,政府干预主义在政府与市场关系中占据主导地位。
起源于17、18世纪的古典自由主义则主张采取反对国家干预的自由放任的政策措施,直至20世纪30年代。古典自由主义的代表人亚当·斯密所处的时期正是英国从封建农本经济的逐步瓦解过渡到市场经济日趋成熟的时代,即“重商时代”。1776年,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即《国富论》)中认为:重商主义以货币作为衡量国家富裕程度的唯一标准,政府将尽可能多地积累货币财富作为国家目标,而不是将个人和企业的收益最大化作为驱动目标。[4]在亚当·斯密看来,管得越少的政府就越是好政府,充分信任市场的自身调节能力,提倡“看不见的手”在资源有效配置中的作用,认为国家经济只有在自然和自由的制度下才能得到最好的发展。当时的经济学家认为,在完全的自由竞争条件下,市场可以完美地发挥调节作用,使社会总供给等于总需求,从而使经济能够顺利地发展。
在这一阶段,人们将政府管理市场经济的角色比喻成“守夜人”,对于政府管理市场经济的要求,仅限于在微观层面的消极管理。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政府对于经济的职责有三项:一是保护社会;二是设立严明的司法机关,保护社会上个人的财产和人身;三是建设并维护某些公共事业和设施。在这三项政府职责中,前两项都是在微观层面对市场经济的管理。一个政府通过法律管理微观经济的典型例子是1804年法国制定的《拿破仑法典》(即《法国民法典》)。这部两百多年前制定的民法典分3卷35编126章2281条,对市场经济的所有方面几乎都作出了规定,其内容大致涵盖了我国现有的《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担保法》《合伙企业法》等的内容。其中,《法国民法典》对不同类型合同的规定就达一千多条。《法国民法典》颁布后的两百多年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运用一套法律体系管理微观经济方面有巨大的发展,这套法律体系的严密程度,我国还未达到。[5]
(二)凯恩斯主义(政府是“管控者”)
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对世界经济稳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个人在追求效率的过程中,导致社会公平的破坏;经济大萧条、失业、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出现,暴露出古典自由主义的重大缺陷,即市场不是万能的。西方主要国家以1933年开始的罗斯福新政为标志,逐渐将凯恩斯主义作为政府与市场关系中的指导理论,建构能够对市场进行强力干预的政府。
凯恩斯认为,危机发生的根源在于需求不足,当经济危机发生时,政府调控的重心不应是刺激生产,因为这样会导致更多的生产过剩,而应该通过制定公共开支政策、增加就业等方式促进就业、引导消费,从而扩大需求。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出国家调节经济的主张,认为没有国家的积极干预,资本主义就会灭亡,[6]政府干预渐渐成为被普遍接受的观点。凯恩斯主义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分析,进一步揭示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其坚持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就是政府干预理论。凯恩斯主张通过制定一系列经济救市法案,实现政府有效干预经济的目的。同样是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因为干预理念与干预方式的转变,导致重商主义下的政府扮演的是“独裁者”的角色,而凯恩斯主义下的政府则表现为“管控者”的角色。[7]
凯恩斯主义对资本主义的经济法理论和立法实践产生了重大影响。例如,英国政府1944年发表了《就业指导白皮书》,英国国会1946年通过了《就业法》。这些充分体现了凯恩斯所倡导的“政府干预市场”的指导思想。二战结束以后,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还制定了旨在限制不正当竞争的反垄断法。
(三)新自由主义(政府是“执法者”)
在凯恩斯主义指导下,西方国家经历了长达二十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这一黄金时代被称为“凯恩斯时代”。但是,20世纪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的爆发使得西方国家经历了战后最深重的经济危机,整个资本主义世界陷入了经济滞胀的困境。凯恩斯主义束手无策。[8]一定程度上,政府干预经济克服了市场失灵,但同样也显现了政府失灵的风险。“政府的政策与计划不仅没有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益处,反而还降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政府自身造成的公共问题比所解决的问题还多。”[9]
在这一背景下,倡导政府对市场放松管制的政党逐渐在欧美主要国家赢得执政地位,其中最为著名的是1979年获得执政权力的英国撒切尔政府和1980年获得执政权力的美国里根政府。它们采用以哈耶克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主张,大力推进民营化运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欧美国家面临的问题。新自由主义继承了古典自由主义的精神,反对政府对经济的过度干预,正如哈耶克所说:“经济活动的自由乃是法律之下的自由而非指反对政府的一切行动。”[10]但是,新自由主义在主张充分经济自由的基础上,还是实行有限的政府干预。相对于古典自由主义所称的“守夜人”角色,政府在新自由主义的视角下,从法治的维度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这种干预并非凯恩斯主义所推崇的“管控者”角色,更多地体现为“执法者”角色。
(四)新凯恩斯主义(政府是“中间人”)
2008年,资本主义国家再次爆发经济危机,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所倡导的放任主义在欧美各国引发一系列经济问题,乃至酿成全球金融危机。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容易导致盲目扩大消费,最后形成虚假的市场繁荣,具有明显的缺点。诸多学者及政客将这次经济危机的爆发归因于政府对市场的长期放任。在这一背景下,新凯恩斯主义取代新自由主义,成为欧美主要国家的主流经济学。这些国家的政府在新凯恩斯主义的指导下,开始对市场进行大量干预。
新凯恩斯主义寻求的是政府与市场的最佳结合,进行“适度”的政府干预。它从不完全竞争和信息不完全两方面论证了市场机制的失灵,从而在微观理论基础前提下坚持原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政策有效性的思想,认为政府有必要运用经济政策来调节总供求;又在坚持政府干预的政策趋向下,更加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主张“适度”的国家干预。[11]政府主张强调干预和放任之间的“中间人”角色。
(五)西方国家对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和实践过程总结
1.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是互补、动态的
只有二者协调地发挥作用,才能保持社会经济健康运行。在西方,政府职能变化表现为一种张力,膨胀后必然收缩,收缩后又注定膨胀,呈现周期性,是对市场变化的一种被动适应与调整。另外,它又是上层建筑自发适应经济基础和生产力的一种表现。经济基础和生产力是不断变动的,上层建筑要随之改变。这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政府的职能范围和具体职能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要求:当市场干预不足时,加大政府干预力度;当市场干预过度时,减少政府干预力度。“我们既要认识到市场的力量和局限性,又要认识到以矫正市场失灵为目标的政府的力量和局限性。”[12]市场在发展之中,不同时期有不同特征,市场失灵亦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政府应当根据市场变化相机抉择,不能指望一劳永逸的方法。这对提高政府效能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
2.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和放任逐渐融合
回顾西方国家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发展历程,重商主义、凯恩斯主义和新凯恩斯主义这三种属于干预主义,其中重商主义的干预力度最强,其他两种经济学理论的干预力度逐渐降低;古典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这两种属于放任主义,其中古典自由主义的放任程度最强,新自由主义的放任程度稍弱。倡导干预主义和放任主义的理论交替占据主导地位,呈现出钟摆运动的形态。[13]这表明,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力度或放任程度在逐渐变小,展现出两种主义逐渐融合的趋势。同时,两类经济学理论在不断吸纳对方的可取之处,朝着实现“干预—放任主义”的方向发展。出现这种趋势的最重要原因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部分地吸纳了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中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的观点。换言之,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放任力度降低了,这使政府对市场的干预逐渐成为常态的表现之一。“直接的政府管制并不必然带来比由市场和企业更好的解决问题的结果,但同样也不能认为这种政府行政管制不会导致经济效率的提高。”[14]
3.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必须符合一国历史和文化传统
西方国家在实践中演变出不同的市场经济模式,既是一国自主选择的结果,也建立在该国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基础之上,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市场经济模式。比如,新自由主义虽然有缺陷,但它符合美国崇尚个人奋斗的个人主义文化传统,与该国文化结合能让其保持短期的繁荣。日本于20世纪80年代引入新自由主义经济模式,但它与该国崇尚集体主义的社会文化发生激烈冲突,出现严重水土不服,打击了日本产业的创新能力,直到现在也没有找到自己的路。[15]这说明,一国的市场经济模式必须与该国历史和文化传统相符合,否则二者会发生冲突,损害经济和社会效率。
4.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还同社会理想相关
市场经济发展与人类社会理想之间存在矛盾,导致市场模式分化和政府职能摇摆,单纯的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不但会重复经济周期,而且会产生贫富分化,不能满足人们对社会美好和公正的需求。究竟是要为了追求所谓的经济效率而对市场毫不干预,还是通过政府干预来推动社会向符合理想的方向前进?近一百年来,西方国家政府承担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在政府作用下,西方社会的福利水平不断提高,这是不争的事实。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核心问题,不仅是提高经济效率,更是实现社会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