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与战争
约翰·考特尼·默里(1904—1967)
约翰·考特尼·默里(John Courtney Murray)牧师是从罗马天主教传统出发就国际关系道义问题发表著述的最重要的一位美国理论家。默里也是一位特立独行的神学家,他曾表示,基督教思想家个人有责任就国际政治问题发表有力的言论。他坚持认为,道义必须决定权力的使用。就权力的性质和难题,默里写道:“权力唯有用道义原则才能加以指导。命令、禁止和限制权力的使用,或者更笼统地说,规定权力应当或必须为之而行使的目的,这些都是道义的功能。”道德法则内在于理性的传统之中,尤其在天主教自然法学家们看来是如此。他反复强调正义战争观念、实力均衡思想和审慎的政治品德之重要意义。这种道义观让默里能够去评价时事,并为他评判别人的道德逻辑提供了标准。比如,他警告人们不要冒险相信那种“过分简单化的说法”,即“行使权力是傲慢虚荣的,因而是错误的,但不使用权力却是不负责任的,因而更加错误”[1]。
约翰·考特尼·默里1904年9月12日生于纽约市。他的母亲是爱尔兰人;父亲是苏格兰人,是一名律师,在他12岁时就过世了。他的父母都是天主教徒,但母亲对家庭的宗教影响最大。虽然默里小时候对从事医学感兴趣,但他在一所耶稣会高中——圣弗朗西斯·泽维尔中学所受的教育,引导他在16岁时就加入了耶稣会。他考上了马萨诸塞州韦斯顿学院和邻近的波士顿学院,于1926年和1927年先后取得学士和硕士学位。
依照耶稣会的惯例,他的学业被中断三年,去菲律宾的马尼拉雅典耀大学教授拉丁文和英语文学,这所大学是菲律宾几所著名的天主教高等学府中最受尊敬的一所。1930年返回美国后,他到马里兰州伍德斯托克学院——一所专供耶稣会牧师学习神学的学校——学了四年神学,后又在罗马的教皇格利高里大学研修神学四年,并取得了神学博士学位。1937年,默里返回伍德斯托克担任神学教授,一直到他去世。他也到别的研究机构去讲过学,包括到耶鲁大学做访问教授,专讲中世纪哲学与文化。在伍德斯托克,他专门研究的是“三一”论与天恩论以及当代无神论问题。他著有《天主的问题:过去与现在》(1964),而且,在他和其他神学家如古斯塔夫·魏格尔(Gustav Weigel)等的共同努力下,伍德斯托克学院成了美国最有实力的神学研究中心。
默里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开始在耶稣会学术会刊《关怀》上发表文章,那时他还是一个在读神学的学生。但是,直到40年代他发表关于民主时代多元化国度里天主教会诸问题的里程碑式系列文章时,他才出人头地,成为一位著名的宗教思想家。1941年,默里出任伍德斯托克学院出版的《神学研究》杂志主编。在这份杂志与《教会评论》上,默里不遗余力地呼吁美国社会中的天主教徒与新教徒之间应有更大的合作。他坚决主张,梵蒂冈不仅应当宽容美国的宗教多元化形势,而且还应当承认这种形势是一种新的体系,其本身是好的,因为美国天主教徒在非天主教多数人中虽处于少数的地位,但这已经是天主教徒自4世纪以来史无前例的有利地位了。默里所引发的争论过于活跃,以至于他所属的耶稣会终于下令让他住嘴,命令他以后所有关于政教事务的著述必须报请耶稣会总会批准。他在《世界事务中的天主教会》(1954)中写的文章令教会大为震惊,据该书主编沃尔德马·古里安(Waldemar Gurian)称,由于默里的这篇文章,有人提议收回教会的出版许可。
但是,默里的观点随着罗马教皇约翰二十三世发动的改革进程而得以证实。敌视他的宗教自由观的反对者们设法拒绝他参加第二届梵蒂冈大会第一次神职人员会议,但教皇保罗六世却邀请他以专家身份参加第二次神职人员会议。另外,默里的思想还构成了宣布“人人享有信教的自由权利”的大会文件的基础。那份文件主要出自默里之手,开篇写道:“人类的尊严观念已日益深入到当代人的意识之中。人们越来越迫切地要求按照自己的判断而行动,充分利用自由的权利而且愿意承担责任,这并非出于强制而是出于责任感。人们还因此要求立宪限制政府的权力,以防止它侵犯个人与社团的合法自由权利。”[2]如此说来,美国政教关系的经验就应当被视为所有教会的楷模。正如莱因霍尔德·尼布尔说到默里时那样:“默里之所以颇有影响,是因为他总是同时根据天主教神学和美国传统观念去思考。他为自己身处美国传统之中而欢欣鼓舞。”[3]默里与尼布尔之间的关系,他们的相互支持与观念分歧,他们的著名辩论和争论,在美国宗教与政治思想史上成为一场最有价值的对话。这两位都是影响很大和意志坚定的思想家,他们的基本信念与信仰都不会为了意气相投而稍有改变的。
默里既相信美国传统对天主教传统颇有价值,同样也相信天主教传统对美国经验深具意义。在《我们坚信这些真理》(1960)一书中,默里写道:“天主教教义是否适合于美国民主这个问题不时被人提起。这个问题既不恰当又无意义,因为它提出的方式颠倒了价值顺序。当然我们必须将它反过来,读成:美国民主是否适合于天主教教义。”[4]他在大量宗教和非宗教期刊——从《美国政治与社会科学学会年报》到《天主教思想》——上发表文章,提倡宗教的首要地位。他还以沉着冷静、合情合理的说教以及理智清晰和谦恭周到的处世之道而闻名。20世纪60年代,默里应罗伯特·梅纳德·哈钦斯之邀加入了民主制度研究中心,与莱因霍尔德·尼布尔、亨利·皮特·范杜森、埃莉诺·史蒂文森(Eleanor Stevenson)、阿道夫·伯利以及埃里克·戈德曼(Eric Goldman)等人为伍。1966年,默里出任耶稣会所设的约翰·拉法热协会主任,该协会旨在将社会上各行各业的领导人邀集到一起,就宗教自由、种族歧视、新闻检查、堕胎、商业与政治伦理、宗教与艺术、战争与不合作运动以及人口爆炸等问题进行非正式的讨论。依默里之见,这些讨论的目的并不是求取意见一致,而是为坦诚的意见分歧创造相互理解的前提条件。默里相信,通过自然法可以达到更广泛的共识,恰如道格拉斯·奥金克洛斯(Douglas Auchincloss)在1960年12月12日的《时代周刊》上所写的:“如果有什么人能够帮助美国天主教徒与其非天主教同胞在展开争论之前先相互理解,那他一定就是约翰·考特尼·默里。”身高6.4英尺的默里,不论在发表有关自然法的演讲时,还是在点叫一杯“苦极了的干马提尼酒”时,都操着一口洪亮的男中音,在美国学术界树立了一个引入注目的形象。
作为一位关心维护西方文明的美国公民,默里寻求将天主教关于正义战争的教诲应用于核时代的生死问题上。默里不仅没有把这一教诲当做枝节问题加以摒弃,而且坚持认为,应当承认关于正义战争的理论在政策制定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他写道,“正义战争的三重传统功能”是,“谴责战争为恶、限制战争引起之恶和尽可能地使战争行为人道化”。他批判那种“孤注一掷的理论家”,认为他们是强迫自己走上情绪化的和平主义或玩世不恭的现实主义两个极端的。“其主要谬误在于,假定‘战争’与‘和平’是两个不相连属、不相通约的存在范畴和论域。……而事实上,我们是生活在一种介于和平与战争之间的中间状态。”[5]在默里看来,公开的辩论应当涉及有限战争,甚至有限核战争。(这种观点导致默里的批评者称他为“核战争道学家”。)
对默里来说,正义战争的基本命题在核时代仍然有根有据。所有的侵略战争在道德上都是被禁止的。但是,真正的问题并非侵略问题,而是非正义问题,而且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再可能独享正义之理。(如果默里能活到亲眼目睹第三世界国家对不公平的国际秩序的攻击,那么他一定会和道德哲学家如印尼人苏查特莫科[Soedjatmoko]等展开吸引人的辩论。)另一方面,防御性战争在原则上和事实上都为道德所许可。关于正义与非正义,是以道德指针作为调和二者的原则的。需要考虑的是,必须把一种不公平秩序所造成的苦难与一场为结束不公平而发动的战争所带来的伤害相权衡。这种比较涉及道德上的考量,其根据是,理解到物质上的死亡与毁灭并不是战争可能造成的最严重不幸。进一步说,使用武力应当被限制在必须和足以维护法律和政治目的的范围内。关于这一点,像“总体战”“无条件投降”等概念就违反了均衡和权力有限的原则。越战时,如果默里还在世的话,他一定会一再用这个标准去评估那里的战争行为。
自然法标准给默里提供了一个提出其他道义理论的框架。在否定和平主义与玩世不恭的现实主义过分简单化的同时,默里也对道德“骑墙”主义予以批判。如其所见,这种道德上的“骑墙”源于新教的唯意志论的、主观主义的个人主义,它重点强调的不是一个人做了什么事,而是一个人为什么做此事。(一定程度上,他的这一批评是指向尼布尔的。)取代这种旧道德观的新道德观认为旧的道德观太过朴素,因此就反过来强调道德决定的二义性。对于“骑墙”主义者,最后的道德判断范畴不是对或错,而是模棱两可:行动即犯罪。默里同意说道德问题是复杂的,但他坚持认为,对与错是可以加以分辨的。道德“骑墙”主义者对现存的政治关系提出了一种有说服力的批评,但他们在如何建立新结构的积极思想及其相关政策方面却无甚贡献。预料到有人会提出异议,说理性已使非正义的政治安排合法化了,默里写道:“传统道德强调公共事务中的理治原则,但并不认为,人类在历史上成功地将理性安置在合法的地位上就会有丰厚的收益。当然,有收益就很重要了。”[6]于是,默里呼吁返回自然法,以重建美国的自我认识。
罗马教廷对默里的抨击使他不能参加第二届梵蒂冈大会第一次会议。当有人问他对此有何感想时,他回答道:“人生苦短;如果像这样的大事发生了,一个人觉得还是在场的好。”但是,第二年他就参加了,并亲眼目睹了教皇约翰二十三世倡议的“天主教现代化”取得成功,看到自己的思想被写进大公会的《宗教自由宣言》,还与教皇保罗六世共做弥撒。他的批判可能是破坏性的,对此笔者有所领教,当时他对笔者提交给宗教与国际事务委员会的一篇论文提出了诘难。他有时也犯错,正如天主教作家约翰·科格利(John Cogley)曾指出的:他的政治预言有时太离谱;他的保守主义偏见经常辜负他自己;他偶尔还抓不住别的思想家所议论的要点。然而,科格利断言,默里绝没有说过一句愚蠢糊涂的话、一句感情用事的话或故意说过一句残酷无情的话。他的文风源出古典,有贵族气质,且结构严谨,有时甚至达到了刻板的地步,但是其态度温文尔雅。他在知识界的对手们一向都有点儿怀疑,他在辩论前早已成竹在胸、藏而不露,但他从不隐藏的是对理性经久不渝的信念。
他猛烈抨击三种相反的对待战争的观点:(1)比较具有基督教和平主义的观点,即认为今天的战争变得太具有破坏性,已成了道德上荒谬的事情(默里回答:的确如此,但并非每一场战争都如此);(2)认为敌人完全不讲道德,因此反击者为了赢取战争也必须不讲道德的观点;(3)认为联合国能够出面宣布战争为非法的观点。他坚持认为,原子战争本身并不会自然而然地在道德上就是不合理的。比起有形的毁灭而言,还有更大的不幸。要判断以武力镇压来对付非正义颠覆是否合乎道义,就必须从道德上加以考量。战争与和平并非两个不相连属、不相通约的存在范畴。人类大部分时间生活在一种和平与战争之间的中间状态。政策总是在权力范畴和道义范畴两者的交汇点加以制定。教皇庇护十二世曾期望设立一个正式的、在国际事务中拥有垄断性武装力量的国际权威机构,但是联合国没有达到这一目标。
默里极力主张回到以前更早、更古老的道义观,那种道义观确信,善就是善,因为这由上帝主宰。首要的问题是道义本身的性质。按照自然法,社会和国家都是合理的设置,它们都有着相对自主的目的或意图,这些目的或意图在人类的社会政治本性中是已经预先设计好的。不错,社会生活和国家行为中所固有的道义原则并非毫不含糊地就是个人生活的道义原则。从政治道义上看,自私自利作为国家行为的动机既是合法的,又是必需的。当然,理性传统仍认为,不能说任何权力的使用都值得骄傲;理性要求对武力与暴力加以区分。武力指的是将权力限制在必须和足以维护正当的法律和政治目的的范围内。(但对于反抗不公正的国际秩序的国家而言,谁会问什么目的是正当的呢?)越过这一范围就是暴力。作为国际政治的一种工具,武力本身自然而然地就是道德中立的。
默里努力反驳有人批评自然法被混同于抽象主义、目的论、法律至上论和守旧主义。相反,他认为自然法的目的在于,使人类在理性上是人道的,使社会在本质上是文明的。基督教徒应当超越自然,而不是逃避自然。自然法为现实秩序提供了一个安全的寄托之所。它依据的是现实主义认识论的前提(“人可有知”),依据的是像目的论那样的属性(“历史总是有着某种目的或意图的”),依据的是自然神学(“上帝位居生命秩序的最高处”),而且它还相信,自然秩序并非必须盲目地加以实现的秩序,而是理性的秩序,因而也就是自由。自然法是共同的感觉和经验的积淀。它的内容在不断变化,其应用也有不断发展。对全部已有的人类价值而言,它是保守的,但在促进人类认识不断完善方面,它却是充满活力的。
默里相信法的教育性和作为理性而非意志的法的优越性。政治权威的来源是反映国家有机性的共同体。统治者的权威是有限的,政府建立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契约性关系之上。默里对这些经典观念抓住不放,恰如其分地反驳了关于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的对立观点,对这些对立的观点,他并没有摒弃而是试图加以超越。政治,在他看来,就是人类的理性活动和道义活动。
默里于1967年8月16日因心脏病去世,享年62岁。他在天主教会和这个国家留下了身后英名。沃尔特·伯格哈特在致悼词时努力去捕捉这位伟人的思想精华,他说:约翰·考特尼·默里乃基督教人道主义者的化身,在他身上,既有着尊贵的思想,又洋溢着众生之爱。我们真的很幸运,因为我们认识并热爱这位基督教伟人,这位“与智慧同在的伟人”[7]。
约翰·考特尼·默里的著作:
1958
Foreign Policy and the Free Society. With Walter Millis. New York:Oceana Publications,for the Fund for the Republic.
1959
The Moral Dilemma of Nuclear Weapons. Essays from Worldview. Edited by William Clancy. New York:Council on Religion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
Morality and Modern War. New York:Council on Religion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
1960
We Hold These Truths:Catholic Reflections on the American Proposition. New York:Sheed & Ward.
1964
The Problem of God,Yesterday and Today. New Haven,Conn.: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5
Freedom and Man. Edited by John Courtney Murrey. New York:P. J. Kenedy Publishers.
The Problem of Religious Freedom. Westminster,Md.:Newman Press.
[1] John Courtney Murray,We Hold These Truths(New York:Sheed & Ward,1960),pp. 273,288.
[2] Walter Abbott (ed.),The Documents of Vatican Ⅱ(New York:Guild Press. 1966),p. 675.
[3] 引自Current Biography,1961,p. 332。
[4] Murray,We Hold These Truths,pp. ix-x.
[5] Murray,We Hold These Truths,pp. 269,270.
[6] Murray,We Hold These Truths,p. 289.
[7] Walter Burghardt,“He Lived with Wisdom”,America,CXVII (September 9,1967),p. 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