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贼到水寇:水浒传的前世今生(知趣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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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结局与善后

梁山泊分金大买市

小说与洞庭史实的另一相似之处,是关于起义的善后工作。——按说这两次起义的结局截然不同:梁山好汉是接受招安,主动投降;洞庭义军则是军事失利,被迫缴械。然而从两场起义的善后情况,仍能见出二者间的映照关系。

一场旷日持久、规模浩大的武装起义一旦结束,其善后工作纷繁复杂,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对起义队伍的改编删汰,对周边民众的安抚恤助,对旧有军事设施的拆撤焚毁,都是当务之急。

不过文学不同于历史,小说作者完全可以不顾史实,只拣自己和读者感兴趣的情节描述,把烦难枯燥的史实扔还给历史。但不幸的是,中国的小说家几乎个个染有“历史癖”,即便像《水浒》这样的英雄传奇小说,作者也总要向史书看齐,追求“无一字无来历”。

当《水浒》作者从洞庭史料中选取了大量素材之后,自然不能不注意到起义的善后工作。而史乘笔记对洞庭起义结局的详细描述,又实属难得,这使得《水浒传》作者难以摆脱材料的诱惑,特意在小说中记录了“分金大买市”的特殊场面。

《水浒传》写梁山好汉受招安之际,宋江先对队伍进行删汰整顿,谓众喽啰:“汝等军校,也有自来落草的,也有随众上山的,亦有军官失陷的,亦有掳掠来的。今次我等受了招安,俱赴朝廷,你等如愿去的,作速上名进发。如不愿去的,就这里报名相辞,我自赍发你等下山,任从生理。”当下辞去三五千人,“宋江皆赏钱物赍发去了”(第八十二回)。

宋江又吩咐张贴告示,周知附近州郡、四散村坊,宣布梁山“买市十日”。于是“发库内金珠、宝贝、彩缎、绫罗、纱绢等项,分散各头领并军校人员。另选一分,为上国进奉。其余堆集山寨,尽行招人买市十日”。山寨中对前来买市者酒食款待。“四方居民,担囊负笈,雾集云屯,俱至山寨。宋江传令,以一举十。俱各欢喜,拜谢下山。”(第八十二回)场面火爆,气氛热烈。在第八十三回中,作者还描写了梁山散放船只,拆毁屋宇及三关城垣、忠义堂等情况。

岳飞呼喊:“勿杀,勿杀!”

当年洞庭起义的善后工作,因官军统帅岳飞的格外宽大,少了许多血腥气。岳珂《金佗粹编·行实编年》卷三即记录了杨幺被杀、诸头领或擒或降后,岳飞与部将牛皋关于如何对待失败义军的一段对话:

牛皋请曰:“此寇逋诛,罪不容数,劳民动众,亦且累年,若不略行剿杀,何以示军威?”先臣(指岳飞——引者)曰:“彼皆田里匹夫耳,先惑于钟相妖巫之术,故相聚为奸;后乃沮于程吏部尽诛雪耻之意,故恐惧而不降。日往月来,养成元恶,其实但欲求全性命而已。今杨幺已被显诛,钟仪且死,其余皆国家赤子,苟徒杀之,非主上好生之意也。”连声呼谓官军曰:“勿杀!勿杀!”牛皋敬服其言而退。

善后工作随后有条不紊地展开。岳飞一方面委派了精干的官员,对义军成员拣选删汰,“命少壮有力者籍为军,老弱不堪役者,各给米粮,令归田”。结果自请归田者有二万七千余户,全都由官军发给凭据,遣归乡里。得数万强壮者充军,岳飞军力也益发壮大。

岳飞“又命悉贼寨之物,尽散之诸军,而纵火焚寨,凡焚三十余所”。又“揭榜于青草、洞庭湖上。不数日,行旅之往来,居民之耕种,顿若无事之时然,湖湘悉平”岳珂《金佗粹编》卷五《行实编年》卷三。

《水浒传》第八十二、八十三回对梁山善后工作的描述,无疑来自洞庭史料。如对义军群众的发落,对寨中财物的处理,对寨栅等军事设施的拆除焚毁,以及张贴布告,周知郡县,人民欢悦等情景,都是洞庭义军善后工作中所特有的情境氛围。所不同者,洞庭义军虽然没有遭受过分残酷的报复,但毕竟是战败屈服。战士编入军籍,带有强迫的性质。而“悉贼寨之物,尽散之诸军”,也仅限于对官军的犒赏。

《水浒》一改义军被征服的结局,宋江等是以胜利者的姿态主动撤离山寨的。于是一切买市、善后之举,也便成为起义者的主动行为。在这番善后工作中,宋江的地位,实则等同于主持洞庭起义善后工作的官军统帅岳飞。——论者早就指出,《水浒》作者在塑造宋江形象时,有意吸收了岳飞的某些素材参看孙述宇《水浒传的来历、心态与艺术》,台北,时报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1年版。。如果此言不错,那么将一位绿林英雄与一位官军统帅联系起来的,恐怕仍是洞庭起义这一历史事件。《水浒》作者对洞庭素材所表现出的依赖性及灵活性,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