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三.论教
父母对子女真正无私的那部分爱是不求回报的爱,无论那部分爱如果加上了爱的名义就不能算是无私的,给子女提供好的饮食、好的衣服、好的住处,却以此作为凭借要求子女更努力地学习,难道这两者有什么必然联系吗?那些没有好的饮食、好的衣服、好的住处的寒门子弟,也有很多发愤读书的,而那些饮食、衣服、住处奢华的人也有荒废正务的,按照父母的话,本应该比那些发愤读书的寒门子弟更加用功读书的,因为自己的条件比他们优越,不能让父母比寒门子弟的父母多提供的条件成为虚空,但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因此放低要求而是向那些发愤读书的人靠齐,但事实上也是很难做到的。况且这两者本来就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读书是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跟享有好的条件有什么关系呢?富人子弟勤奋用功学习的反而比寒门子弟多,致使富的往往更富,穷的往往更穷,是因为他们天生所处的环境不同,所受的教育也不一样,他们的觉悟能力也各不相同,觉悟能力、勤奋的精神跟所处的环境、教育又是紧密相连的,会因为环境、教育的不同而受到不同的影响,当然还有很多客观的因素,难道一味地死读书就一定能改变命运吗?改变命运一定要靠不那么实在的分数吗?有很多能力是在潜移默化的看似没有用的教育和兴趣之学中提高的,所谓的功用主义也不能过于狭义啊!
把人看成私产的方式是不对的,这种类似的事情比如君王把天下看成私产,诸侯把封地看成私产,父母把子女看成私产,丈夫把妻子看成私产,妻子把丈夫看成私产,甚至同种名分的人之间也有这种情况,把人看成私产就使人失去了应有的尊严和人格,是他们的言行几乎完全在自己的监视和控制之下,而使他们失去了他们应有的自由,在这种情况下能发展出来的人格也是不健全的,身心也往往是不够健康的,长期笼罩在阴暗的环境下不断使自由造成很大的限制,更使身心造成很大的伤害,只要有点反抗意识的人一定会对此不满,会想办法努力去改变这种局面,但这种反抗一时会被实加专制的人察觉,给予这种反抗一定的惩罚,而这种惩罚有时非但不能缓解他们之间的矛盾,有时随着反抗意识的增强,他们之间的矛盾只会愈演愈烈。这时问题也就慢慢地放大,一到无法承受的情况,反抗与施压会愈来愈强直至爆发,现在很多人处理问题总会优先处理事态发展严重的问题,对很多看似小的问题视而不见,等到他们发展大了采取手忙脚乱,但问题已经增加,已经没有小的问题那么好处理了,还有些问题,认为很棘手,认为可以暂时抛弃不去管它,殊不知时间一长,问题却演化得更大了,难道可以因为遇到困难就去逃避吗?逃避来逃避去以为一定能够逃避得了吗?到头来却一定还要去面对,照这样,不如早点去面对好了,问题也能小点。没有关乎到生死,也没有危及到身体,只是烦些思绪罢了,难道就不能面对吗?有些人认为用法律解决太麻烦了,或者害怕用法律解决,索性私自解决,结果常常使自己受到更大的伤害,将问题演化得更大。所以真正能够想到长远利益的人是不会害怕困难和麻烦的,也不会忽视已经看到的可能造成麻烦的细节,无论遇到多少挫折都不会放弃寻找真理,哪怕是经常被人辱骂甚至遭到人身威胁。只有处理好自己的问题并在具有管理别人能力的前提下才去管理别人,自己都管不好却去管理别人,使别人的矛盾又加到自己身上,使自己的问题更加麻烦、棘手,不也是很不明智吗?没有处理好这一阶段的任务却望眼去实现下一阶段,这就好比还不会走就想学跑,还不会涉水就想学游泳,还不会搭积木就想建房子,结果使自己的局面更加混乱,这也是不明智的。
有些成果明明不大关乎自己的努力的成果却要强加到自己身上,这也是不对的,有些父母在子女学习上取得一定成果时,常说如果不是当初我们要求你能这样吗?还不如不说。这未免不会引起子女的反触情绪,要知道主观不去努力,客观再怎么努力也不会有用,主观努力,那么客观会其到辅助的作用,但最主要的努力还在主观,主观尚且不应夸耀自己的功劳,况且是客观呢?这就是在教主观骄傲,而放弃谦虚啊!把别人的功效看成是自己的功劳却去向别人到处炫耀,这也是不明智的,万一会伤到别人的心呢?自己的功劳尚且不宜炫耀,况且是别人的功效呢?尽管是有自己的努力但最主要是别人的努力,现在你表面上实在夸耀别人,实际上是在使别人认可自己,是在夸耀自己啊,教别人如何谦虚自己还要夸耀,这是不能以身作则的表现啊,等到别人功效不好又肆意去责备,反差为何会如此之大?不应该从客观的角度冷静地分析吗?实际上想让别人好却把怒火随意地发到别人身上,单从这一件事使别人更差了,是南辕北辙啊!
叶定远曰:“子女弗父母之私产也。子女之将来,子女应承之,父母何责?抚养正品以至成人而已。不应僭而掌之,即费其神,亦搅之于乱。”
寒素谓夫潜默曰:“吾与毛琰,缘自生合,不可拆也。”少子曰:“其命乎?何命不可拆乎?且汝不知其意,而妄加之,视之为私产,倘与汝,安得自由乎?”
欺弱者,懦夫也。为强者欺,而迁怒于弱者,是必移祸于己也,以法捍权,扶弱困强,方可谓长存之道,然亦不可迁怒于无辜者。
立势孤者之处,则善恶愈清。
经常潜避规则的人很多,但最容易被保护规则者发现的往往不是潜避规则最多的人,而是人际关系不好但潜避规则比较多的人许多人经常潜避规则但因人际关系好,经常有人主动帮忙打掩护,而且和他的团伙生活久了,也渐渐学会如何潜避规则而不被保护规则者发现,况且在保护规则者眼里,由于他们之间人际关系好,听到的好话也多,往往不会集中精力放在常常潜避规则但人际关系好的人,最重要的是还常发现不了,而常集中在常潜避规则但人际关系还不好的人,这是不公正的。而且听到的坏话多,印象差,所以指责或动手时会更加严厉,更偏于主观臆断,发火更旺,然而却常常发现不了问题的关键所在。
有些事情虽然是在正常范围内的,但常常具有一定的隐密性,本来完全可以在正常的场合中出现,但由于受不良之风影响,反倒成了容易受人嘲讽、指责的事,因此保护规则的人虽然允许,但却不希望看到这类事,所以凡是他们看到这类事,就以为是经常在做这类事,就加以指责,甚至惩罚,结果首先破坏规则的往往就是保护规则的人,表面上他们虽然在规则内允许这些事,但事实上在不断缩小合法自由的范围,从而逐步走向专制、独裁的道路。
保护规则者有时明知有些规则很死板、很摧残人性、很应试、装装样子,但还是强迫他人执行,并认为这是发展必然阶段,这就好比当年很多国民党明知道国民政府是如此腐败,还要拼了命维护它,并为自己辩解:“我知道国民政府是不那么完美,但就是因为它不完美,为了它完美,才不得不遵守它的规则,维护它的秩序,如果人人有异议,那还怎么维护?”于是就成为专制、独裁的工具,成了国民政府的刽子手,横加肆杀那所谓的“共党”。
家长由于处事经验丰富,相对老练,相对子女来讲,往往成熟,很少做违法的事情,至于道德范围和法律范围所共有的实际范围这种较小的范围,也就不常为人所知了。家长平均和老师讲起来,老师的道德要比不是老师的家长相对高一些,但老师、家长都不应该成为效仿的模范。
《墨子·法仪》上说:“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当皆法其父母,奚若?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当皆法其学,奚若?天下之为学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学,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当皆法其君,奚若?天下之为君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故父母、学、君三者,莫可以为治法。”
家长很多都只是普通大众,极少有懂得大事理的,盲目效仿老师往往比效仿家长好很多,但往往也不合理,有些成绩好能成为老师或像老师模样的人,明知道许多老师对待自己不合理的一些态度或处事方式,还要将这种不合理的态度或处事方式转移到自己的学生甚至同种名分的人,而盲目效仿家长往往更离谱了,由于常常因为不听话而受家长打骂,结果对不听自己话的看不惯的人也横加打骂。大多家长虽然知道打骂同学应该严厉批评,但却不知道这种行为常常是由于自己的教育方式不当导致的,也没有改变自己的教育方式,结果并没有发现根本问题,因此使这类事情经常发生。老师动武现象要比家长明显少很多,但也是屡见不鲜的,有的还常常冒出“你们要是我的子女早就狠狠打一顿”类似的话,这是不明事理的表现,对于子女之类更亲近的人,应该更加爱护,但不是溺爱,更不是动不动打骂,好像打骂反而能成帮助,其实却常常使问题演化得愈来愈大,那么他们的子女宁可只做他们的学生,那么所受的伤害必他们的子女一定小很多。
教女面薄,却多硬骨而无被欺;教子面厚,却多软骨而受人欺,面厚而硬骨,受欺愈多,骨终究软而难改。然教子面薄而硬骨,虽好于前,其遇常劣于女。何也?因女受人护而子承护人责。
暴徒殴人,常首选男而非女也。女常护女,男常害男。
你以为纵容男性脸皮厚而要求女性脸皮薄是什么好事吗?因为脸皮厚,所以更容易受到伤害,而脸皮薄,得到的保护也就越多。况且男女脸皮就算一样薄,男性受到的伤害往往还是比女性大得多。怎么可以这样纵容、这样要求呢?脸皮厚能得到很多,但失去的往往更多。这就好比是金钱重要呢?还是尊严重要呢?是娱乐重要呢?还是身体不受到伤害重要呢?是权力重要呢?还是人格重要呢?所以脸皮越厚的人,往往金钱越多,娱乐越多,全力越多,但尊严失去得越多,身体受到的伤害越多,人格丧失得越多。得到的固然很多,失去的更多。得到的东西失去了还有办法赢回来,正所谓千金散尽还复来。可那些失去的东西呢?失去了那部分能弥补回来的也很少了,弥补的最多只能占失去的一小部分,这是得不偿失的。所以脸皮怎么能太厚呢?如果走的确实是安全不会受到伤害的大道,那么脸皮厚也没关系,可是这根本无法同时做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