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法则存在于一切事物生长规律中,也是人类长期生活、生产、劳动的经验积累。主要包括内容美和形式美两方面。内容和形式的辩证统一关系,是图案发展的普遍规律。而形式美法则是视觉艺术领域的统一评价准则。因此认真研究图案的形式美法则非常必要。
一、变化与统一
它是图案构成的基本原理。变化就是图案的各元素在形状、色彩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画面有视觉冲突的美感。如形的疏与密、大与小、黑与白、长与短、方与圆、曲与直等在画面上交错运行,会产生丰富活跃的画面感。但过多的变化因素会产生杂乱感,令人烦躁。
统一是指图案元素之间的一致性,形式整齐有秩序。在图案设计中,就是把性质相同或类似的图案并置在一起,给人们视觉上造成一种一致的或具有一致趋势的感觉。形状和色彩的一致性,排列的秩序性都会产生统一的美感。当然过分的统一也会造成呆板单调的感觉。
变化与统一的美通常借用对比与调和的手段来实现。而对比和调和运用的火候最能体现图案的审美价值(图2-1),相同的树形元素的重复使用产生了统一和谐的美感,不同的色彩和不规则的排列又营造了变化的美感。
二、均齐与均衡
均齐与均衡是指装饰图案常见的构图方式。均齐即对称,它是在假设的中心线或中心点的左右、上下或多个位配置同量、同色、同形的结构形式。在自然界和生活中也存在大量的均齐实例,如人体结构、蝴蝶翅膀等。形式庄重严谨。
均衡也称平衡,在假设的中心点或中轴线左右或周围配置不等形、不等量或不同色的纹样组合。虽不对称,但是纹样的分布轻重能保持一种心理上的平衡。形式灵活多变。
三、条理与反复
条理,是指造型元素间有规律的排列布置。反复是指相同元素按照一定规律重复出现。在很多艺术表现中,反复形式都采用得很多,如建筑、音乐、舞蹈等。它是图案设计区别于绘画艺术的显著特点。因此引申出图案的另一条形式美法则——节奏与韵律。反复的形式使人产生单纯、和谐、清新、美丽和无限的感觉,它能增强人的视觉装饰感受。如图2-2所示的二方连续图案就是一个循环单元的重复出现。
四、节奏与韵律
节奏,在图案里指线条、块面、色彩等造型元素的规律性重复排列。它是人们的视线在时间上所做的有秩序的动作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同的造型、色彩等元素的交替或重复出现,就给人以强弱有致、舒缓有序的节奏感。装饰图案中通常利用一个基本元素、单位或纹样组合的反复和连续的展现或使用来营造一种节奏感。
韵律,原来是指音乐、诗歌中的声韵和节律,和谐为韵,有规律的节奏为律。在装饰图案中,韵律主要是指造型、色彩等要素规律、秩序性地排列或组合,使之产生既和谐统一、又富于变化的艺术效果。图2-2所示因优美的纹样造型和重复的组织形式而产生的节奏与韵律之美。
图2-1 变化与统一之美
图2-2 节奏与韵律之美
五、比例与尺度
比例是指物体的整体和局部、局部和局部之间长度、体积和面积等的比例关系。尺度是指物体的横宽、竖长的实际尺寸。良好恰当的比例尺度可以使图案达到既赏心悦目又合理自然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