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狄亚克哲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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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论我们的概念及其原因

第一章 论精神,遵循可能存在于精神的各个系统

我们的感觉是全部认识的根源

我们的思维对象无论是什么,只要我们对其有意识,则在我们的感觉中总能寻找到我们的全部认识和我们的全部机能之源头。

我们的需要是我们的感觉发展和进步的原因

要问我们的感觉的本质是什么,那是无意义的。我们不具备做这方面研究的任何手段。我们认识感觉,只是因为我们感受到它们了。感觉的本质是一种本原,我们不能发现本原的原因,但是我们能够观察到本原的各种效果。本原必定对我们固有的需要起作用,本原的丰富性适应于我们经历的各种景况,也使得我们的需要增多。感觉若能提供给我们较能引起我们进行思考的客体,这样的感觉是最好的感觉。例如,很多对人类产生影响的重要景况,就是让人大开眼界的时机,而且那些频频发生于大自然的景况造就了这样一种精神,人称其为天性,如此称它是因为人们没有觉察到产生这种精神的原因。

哲学家的不合逻辑推理源于思维机能的方式

原罪之死与身体密切相关,许多哲学家甚至将原罪和身体这两种实体混淆起来,他们相信唯有在极为灵敏、极为细微且具有极强活动能力的身体内才有原罪,然而这些哲学家没在进行思考。他们只是想象某种事物以及他们所说的每句话证明他们形成了不够准确的概念。为了理解身体是思维主体,他们是否只需细察身体就足够了呢?当他们断言物质微粒越是细就越能运动时,他们是以什么为依据的?他们能否发现活动与思维之间的关系?还有什么样的物质微粒?我们若生长有别样器官,那么存在着的物质微粒本身今天是否仍然不为我们察觉到呢?另外,物质堆是何物,它究竟是不是一个物质微粒的组合体呢?一个物质堆,一个物质微粒的组合体!它是一个存在着的物质吗?毫无疑问,它不是。存在的物质仅仅是物质微粒,仅仅是人们所认为的集聚物或者集结物。于是,把思维机能归结为某个物质堆,就是把思维归结为某种不存在的物质。

既然哲学家认为这种机能是某种不存在之物,他们有时更会用“思维”这个词来理解不存在之物。当这个不存在之物通过视觉进入精神时,他们要问,它是什么颜色的?当这个不存在之物通过嗅觉进入精神时,他们要问,它是什么气味的?当这个不存在之物通过听觉进入精神时,他们又要问,它是一种低沉的声音还是高昂的声音或是别的什么声音?如果用了“思维”一词来理解这种或者那种感觉以及这种或者那种概念,那么哲学家就不会提出上述问题了。但是,哲学家把思维看作一种抽象的或者一般的方式,而且,他们有理由得出结论说,这种思维不属于任何感官,这种情况就像一般意义上的人类不属于任何国度一样。

当对一个还是模糊不清的概念进行思考时,什么都是证实不了的。然而人们会隐约地发现,各个感官感觉到某个抽象思维与各个感官同样感觉到的细微物质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于是很快地,“物质堆”,这个词本身只是一个抽象名词,似乎表示这个抽象思维的对象。因此,人们不去想自己作的推理是否准确,随口就说:“一堆细微物质能思维。”

这种情况仅当感官是我们认识的原因,而且还是偶然原因时才是真实的

当我们认为思维存在于各种感觉中时,我们的推理的准确程度就更高,其实,为证明身体不会思维,我们只需注意存在着可以与感官予以我们的各种知觉相比的某种事物就可以了。不过,视觉感觉到的当然不可以和视觉感觉不到的听觉感觉相比较。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的情况均如此。因此我们的所有这些感觉汇集到一点。但是这一点只能是一种简单的、不可分的物质,是一种有别于身体的实体,一句话,它就是精神。

精神与身体有天壤之别。看上去身体仅仅可能是产生精神的偶然原因。由此应该得出结论:我们的感官只是偶然地成为我们的认识之源。但是,某个由偶然原因产生的事物在没有该偶然原因的情况下亦可能产生,因为某种结果只有在某个假设之下才与偶然原因有关。因此精神能够在完全不求助于感官的条件下获取认识。在原罪出现之前,精神曾存在于跟今天它所处的完全不同的系统中。那时候的精神没有无知没有贪婪,它统领着感官,中断感官的作用,使感官的作用随精神之意而改变。于是,精神在使用感官之前就具有了许多概念。但是,有许多事物因为精神不服从天意而发生改变。天意夺走了精神对感官的全部统领权,精神变得依赖于感官,确切地说,好像精神发生的原因是由感官偶然引起的,而且除了感官向精神传递认识之外,精神再也没有其他认识。由此精神处于无知和贪婪状态。这种精神状态正是我提出来要研究的,它可能是哲学的唯一研究对象,因为它是经验给予人们的唯一认识。因此,当我以后说“我们没有一点概念不来自感官”时,应该铭记我指的只是我们自原罪以来的景况。此命题若用于人之纯洁状态的神或者用于与身体分离后的精神,那就完全错了。我不阐述这最后两种状态的精神之认识,因为我只会根据经验去推理。此外,如果认识天意的力量对我们来说是极其重要的,正如人们不会怀疑天意,那么,尽管原罪是我们的祖先犯下的,但是要推测天意从我们身上剥夺去的仅仅在我们来世才归还给我们的各种机能,那将是徒劳的。

这正是我们在真实状态中能够唯一注意到的

我再次围绕现实来说事。这样既不涉及把精神视为独立于身体,因为我们的精神依赖什么已经说得再明白不过了,也不涉及把精神视为与存在于跟我们所在的系统不同的系统中的某个身体连在一起。因此。我们的唯一目的应该是:听从经验,且只根据无人质疑的事实进行推理。

在身体分解之后,精神仍保存着它的所有机能

如果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说假设我们的全部概念和全部机能产生于感觉,那么结果是,身体分解使得精神失去全部概念和全部机能,对此我的回答是,在今天,精神使人能够自由地做好事也能够自由地做错事,此种存在方式的精神表明:为了使精神连同其全部机能得到回报或者得到惩罚,精神将以另外一种方式存在。那时天意以我们未知的手段弥补感官的不足。即使我们对精神不死具有信仰和理智,我们对精神的好奇心也不应该过分,因为深入探究造物主的意图不是由我们来做的。

对天赋观念所作的假设同样让人难解。由于我们的感觉不能深入到许多我们无法发现的概念之中,因此必须意识到,精神仅当被感官作用确定时,才注意到所谓的天赋观念。而当精神与身体分离时,精神就不再实施其注意力,也不会实施任何作用力,对精神而言,许多概念如同不曾存在过一样。

关于精神的三种不同状态

因此,无论对于我们的认识起源抱何种概念,都应该意识到与精神有关的三种不同状态。其一是,精神控制了感官,也就是说,此状态下的精神想到的是除了本身之外没有其他;其二是,在我看来,就是精神获取了全部认识且控制了全部感觉机能,或者,有人说,至少在此状态下,精神需要利用感官,对那些我们称其为天赋观念的各种概念予以注意。这就是我们的精神通常处于的状态,唯独在此状态下,我们能够进行思考。精神的第三种状态,即最后一种状态:来世状态。相信精神预兆也好,证实精神存在也罢,总之我们不应该去推测这种状态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