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海沃德
菲利普已在海德堡待了三个月,一天早晨,教授夫人告诉他,一个叫海沃德的英国人要来这儿住,晚上吃饭时,他见到了一张新面孔。连日来,这个家庭一直处于兴奋状态。首先,经过教授夫人母女低三下四、软硬兼施的恳求,天知道还耍了什么花招,和特克拉小姐订婚的那位英国青年的父母,终于做出让步,邀请她去英国拜访他们。她动身时,随身带了一本自己画的水彩,有意彰显一下自己是多么的有才艺,还带了一大捆情书,以证明这位英国青年是多么的为情所困。一星期后,海德薇小姐笑容可掬地宣布,她心仪的那位陆军中尉要和他的父母来海德堡。经过他儿子百般恳求,再加上海德薇小姐的父亲许诺的一笔可观的嫁妆让人动心,这位中尉的父母终于答应,经过海德堡时可以见上一面。会面的结果令人满意,海德薇小姐得意地把情人带到市立公园,给埃林教授家所有的人看。坐在长桌端头紧挨着埃林夫人的那位老太太心情烦躁,当海德薇小姐说她马上就要回家去举行订婚仪式时,教授夫人毫不吝惜地说,她愿意请大家喝香车叶草酒注37。埃林教授颇为自豪,他很擅长调制这种淡雅香醇的酒,晚餐后,一大碗掺了苏打水,上面飘着香草和野草莓的白葡萄酒,被隆重地摆上餐厅的圆桌。安娜小姐调侃菲利普,说他心爱的姑娘离他而去,菲利普听了很不自在,却又不免心生惆怅。海德薇小姐唱了几首歌,安娜小姐演奏了《婚礼进行曲》,教授唱了《坚守莱茵河》。
四周闹哄哄的,菲利普没太在意那位新来的房客。吃晚饭时他们面对面坐着,菲利普不停地和海德薇小姐说话,而这位新来的不懂德语,只是默默地用餐。菲利普注意到他戴了一条淡蓝色的领带,突然感觉他很讨厌。这是一位二十六岁的男子,长得很帅,总是不经意地用手捋一捋自己长长的波浪形的卷发。他的眼睛又大又蓝,但那蓝色很淡,而且看上去相当疲倦。他的脸刮得干净,他的嘴巴,尽管嘴唇很薄,但形状很好。安娜小姐对面相术颇感兴趣,她让菲利普注意,这位的房客头骨有多么匀称,脸的下半拉又多么柔软。他的头,她说,是思想家的头颅,但下巴缺乏个性。这位命中注定当一辈子老处女的安娜小姐,长着高高的颧骨,又大又怪的鼻子,特别注重人的个性。当他们谈论他的时候,他站在一边,面带微笑,颇为高傲地看着这热闹的宴会。他又高又瘦。一副故作优雅的神情。威克斯,一位美国学生,见他独自一人,便上前和他说话。两个人看起来真是绝妙的对比:这位美国人穿着黑色上衣和椒盐色的裤子,衣着整洁,长得又瘦又干瘪,举止之中有着基督徒的热忱;而这位英国人穿着宽松的粗花呢套装,笨手笨脚,动作缓慢。直到第二天,菲利普才和这位新来的房客搭话。午饭前,他们发现只有他们两个在客厅阳台上。海沃德对他说话了。
“你是英国人,对吧?”
“是的。”
“饭菜一直像昨晚那样糟糕吗?”
“总是这个样子。”
“难吃死了,对吧?”
“难吃死了。”
事实上,菲利普根本没有发现饭菜有什么不对劲儿,他胃口很好,吃得很多,但他不想因为这个让别人瞧不起自己:他觉得饭菜好,而别人觉得很糟糕。
特克拉小姐去英国做客了,家务只能由她妹妹打理,她腾不出时间散步;长着狮子鼻、拖着大辫子的塞西莉小姐,近来也闭门不出,不愿与人来往;海德薇小姐走了,那位美国学生威克斯,平常陪大家一起散步,现在也去德国南部旅游了。只剩下菲利普一个人,挺孤单的。海沃德对他示好,但菲利普有一个不幸的弱点:与人交往总是害羞,或者就像穴居时代原始人的返祖遗传,总是讨厌与生人照面,等慢慢熟悉了,才能克服初次见面的坏印象。这就让别人很难接近了。对海沃德的友好表示,他总是羞怯,简单应付。
一天,海沃德邀请他一起出去散步,菲利普勉强答应了,但仅仅是因为他想不出拒绝的理由。他还是平常的那句托词,而且对自己无法控制的脸红感到恼怒,于是故意大笑一声,企图掩饰自己的窘态。
“恐怕我走不快啊。”
“天哪,我又不是和你赌,看谁走得快。我就是喜欢随便溜达。难道你不记得,佩特注38在《马里乌斯》某一章中说过:悠然的漫步,是交谈最大的动力?”
菲利普是一个聪明的聆听者,虽然他也总想说一些惊人之语,但往往是事后才想起该说什么。而海沃德能说会道。换个比菲利普更有阅历的人,一定认为海沃德就是喜欢别人听自己高谈阔论。他的傲慢态度,给菲利普留下了深刻印象。在菲利普看来几乎神圣不可侵犯的事物,他却一点儿也瞧不起,不禁让菲利普由衷钦佩,肃然起敬。海沃德攻击世人对体育的迷信,用轻蔑的言辞咒骂,说热衷各项体育运动的人参加比赛只为捞奖;菲利普没有意识到,他只不过是用一种文化迷信,取代了另一种文化迷信。
他们漫步到古堡,坐在可以俯瞰整个城镇的平台上。整个海德堡坐落在峡谷中,面前是缓缓流淌、风光宜人的内卡河。缕缕炊烟直直地升起,化作淡蓝色的薄雾;高耸的屋顶,和教堂的尖顶,带来中世纪的怡悦氛围。这里有一种温暖人心的朴素。海沃德谈到《理查·福维莱尔》注39《包法利夫人》,魏尔伦,但丁还有马修·阿诺德注40。那个时候,菲茨杰拉德注41翻译的莪默·伽亚谟注42少有人知,海沃德却能背诵给菲利普听。他很喜欢背诵诗歌,自己写的或别人的,都以平直的歌调加以吟诵。等他们回到家时,菲利普对海沃德的猜疑,经变成了狂热的崇拜之情。
每天下午,他们都会一起散步,很快,利普就了解到海沃德的过去。他是一位乡村法官的儿子,在父亲去世前不久,继承了一笔一年三百英镑的遗产。在卡尔特修道院学习时,他才华横溢,当他去剑桥深造,圣三一堂的院长亲自发表讲话,对他的到来表示由衷的祝贺。他前途光明,自然踌躇满志。他进入了最有智慧的文化圈子:他热情诵读勃朗宁的诗篇,对丁尼生则嗤之以鼻;他知道雪莱风流成性、背叛哈丽特的所有细节;他涉猎艺术史(他的房间里挂着乔治·费德里科·沃茨、伯恩-琼斯和波提切利的画作复制品);他还写了不少格调悲观却不乏特色的诗篇。他的朋友们都议论他极具天赋,当他们说他前途无限光明时,他洋洋自得。没过多久,他成了文艺界的权威。他受到纽曼注43《自辩书》的影响;罗马天主教的生动教义培养了他的美感;只是他怕父亲生气(他父亲性情直率、思想偏狭,喜欢读麦考利),才没“另立门户”,去信天主教。当他学位考试成绩只是及格时,朋友们都惊讶不已,但他耸耸肩,巧妙地暗示说他不想当主考官的牺牲品。他让人感觉,名列前茅是多么市侩。他不无幽默地描述了一次口试经过。有个家伙,系着非常讨厌的衣领,问他一个逻辑问题;这问题繁琐得要死,突然,他注意到这位考官脚上的宽靴子:奇形怪状,可笑至极。他胡思乱想,想到皇家礼堂哥特式建筑的壮美。但他在剑桥度过了一段美好时光。他为朋友举办的晚宴,比谁办过的都要丰盛;在他房间里的交谈,总是高朋满座,令人难忘。他引经据典,向菲利普吟诵起美妙的警句:
“人们告诉我,赫拉克利特,人们告诉我,你已经死了。”
现在,当他再次生动地讲起考官和靴子的轶事,不禁哈哈大笑。
“当然,这很愚蠢,”他说,“但在愚蠢之中却有着某种明智。”
菲利普有点激动,心想,这太了不起了。
后来,海沃德去伦敦攻读法律。他在克莱门特律师公会租了一套漂亮的房子,墙壁上有嵌板,布置得像他在学院时的房间那样。他的抱负似乎是从政,他自称是辉格党注44人。有人推荐他加入了一个有自由党色彩却颇富绅士气息的俱乐部。他的想法是先当律师(他选择大法官法庭方面的诉讼事务,因为这不那么残酷),等到万事俱备,便可以在某个选区谋得一个满意的职位。同时,他还经常光顾歌剧院,结识了一些气味相投、极有魅力的人士。他还加入了一个美食俱乐部,俱乐部的座右铭是:俱、优、美。他和一位比他年长的女士建立了柏拉图式的友谊,这位女士住在肯辛顿广场。几乎每天下午,他都和她在烛光罩灯下品茶,谈论梅瑞狄斯和沃特·佩特。众所周知,任何一个傻子都能通过律师委员会的考试,所以他也就拖拖拉拉应付着自己的学业。没想到,最终他的考试成绩不及格,他认为这是考官故意和他过不去。与此同时,肯辛顿广场的那位女士告诉他,她丈夫在印度度假就要回来了,作为一个男人,他尽管样样无可挑剔,但头脑平庸,一个年轻男子频频造访自己的妻子这事,他肯定想不明白。海沃德觉得生活满是丑陋,想到再考试的话还得面对考官的犬儒嘴脸,打心里感到讨厌,他想,还不如把脚边的球一脚踢开更少麻烦。他还负债累累:一个一年只有三百英镑的绅士,在英国生活挺困难;他一心想去威尼斯和佛罗伦萨,这两个地方被约翰·拉斯金描写得神乎其神。他觉得自己不适合庸庸碌碌的律师业,因为他发现,把自己的名字写在门上,还不足以招徕生意;况且现代政治缺乏贵族气息。他认为自己是个诗人。他处理掉了克莱门特律师公会自己的房子,动身去了意大利。他在佛罗伦萨度过了一个冬天,在罗马度过了一个冬天,现在在德国度过他异域之旅的第二个夏天,以便能读到歌德的原著。
海沃德具有极其可贵的天赋。对于文学他有一种真情实感,可以淋漓尽致地表达自己的激情。他能够感同身受,看到一个作家所有出色的一面,并中肯地说出他的见解。菲利普虽然读了很多书,但他总是不加选择,突然之间有人能引导他,真是获益匪浅。他从镇上的小图书馆借来很多书,凡是海沃德讲过的神奇的东西,他都着魔似的阅读起来。有一些并不好读,但他坚持钻研。他感觉自己粗陋无知。他渴望自我完善。八月底,威克斯从德国南部回来了,此时的菲利普已经完全受了海沃德的影响。海沃德不喜欢威克斯,对这位美国人的黑色上衣和椒盐色裤子唉声叹气,并以他英格兰的道德观,轻蔑地耸耸肩。听着海沃德出言不逊讽刺威克斯,菲利普也暗自得意,尽管威克斯对他很友善;反过来,要是威克斯说海沃德几句不好听的,菲利普就会发火。
“你的新朋友看起来像个诗人啊。”威克斯挖苦说,疲惫的嘴角带着淡淡的笑。
“他就是个诗人。”
“他这么说的?在美国,这种人我们叫标准的饭桶。”
“哦,可我们不在美国。”菲利普冷冷地说。
“他多大了?二十五岁?除了挥霍和写诗,他什么也不会。”
“你根本不了解他。”菲利普很生气地说。
“哦,我太了解了:他这样的,我见过一百四十七个呢。”
威克斯双目灼灼发亮,但是菲利普,根本不懂美国式的幽默,噘着嘴,铁青着脸。对菲利普来说,威克斯好像已是中年人,实际上他也就三十来岁。他又高又瘦,像学者一样有点儿驼背,脑袋又大又丑,头发黯淡稀疏,皮肤土灰色。他嘴唇很薄,鼻子又细又长,额骨高高凸起,一副粗鲁相。他态度冷漠,举止刻板,既无生气,也无激情,但他有一种奇怪的轻浮气质,弄得严肃人惊慌失措,而他出于本能,偏偏喜欢和他们在一起。他在海德堡读神学,但是一起来的本国神学学生却对他心存戒备。他的思想很不正统,这让他们感到害怕,他那奇怪的幽默感,总是激起他们的反对。
“你怎么可能见过一百四十七个?”菲利普认真地问。
“我在巴黎的拉丁居民区见过他,我在柏林和慕尼黑的寄宿学校见过他。他住在佩鲁贾和阿西西的小旅馆里。他这样的十几个站在佛罗伦萨波提切利的名画前;他这样的在罗马西斯廷大教堂里的长椅上坐满了。在意大利他会喝不少红酒,在德国他会猛灌啤酒。凡是正确的事情,无论是什么,他都称赞。将来有一天,他会打算写一部伟大的著作。想想看,一百四十七部伟大的著作蕴藏在一百四十七个伟大的人物心中,可不幸的是,一百四十七部伟大的著作没有一部能写出来。而世界依然在继续。”
威克斯很认真地调侃着,但在说了一大通之后,他灰色的眼睛又开始闪烁,菲利普涨红了脸,知道威克斯是在取笑他。
“胡说八道。”他气急败坏地说。
注37 香车叶草酒(Maibowle):香车叶草,又名活血草。原产于欧洲、西亚及北非。花白色。加入葡萄酒或啤酒中,芳香提神。
注38 沃特·佩特(Walter Pater,1839-1894):英国著名文艺批评家、作家。提倡“为艺术而艺术”的英国唯美主义运动的理论家和代表人物。代表作哲理小说《享乐主义者马利乌斯》。
注39 《理查·弗维莱尔》(Richard Feverel):即《理查·弗维莱尔的苦难》(The Ordeal of Richard Feverel)。梅瑞狄斯代表作。描写一个男爵的儿子爱上一个社会地位低下的女子,遭到父亲反对,从而形成父子之间的冲突。
注40 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1822-1888):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诗人,批评家。
注41 菲茨杰拉德(Edward FitzGerald,1809-1883):英国诗人、翻译家。他翻译了波斯诗人莪默·伽亚谟的《鲁拜集》,风靡世界。
注42 莪默·伽亚谟(Omar Khayyam,1048-1131):波斯诗人、数学家、天文学家、医学家和哲学家。代表作《鲁拜集》,并编撰了《代数学》,改革了穆斯林历。
注43 约翰·亨利·纽曼(John Henry Newman,1801-1890):19世纪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著名神学家、教育家、文学家和语言学家。代表作《自辩书》《大学的理想》。
注44 辉格党(Whig):英国旧时激进党派,自由党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