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的历史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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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治事件的方法论意义

政治事件是传统政治史最基本的研究内容。虽然在理论上政治史不能等同于事件史,二者在事实上的亲缘关系却是不争的事实。传统政治史的事件研究有其显著特征:一是对事件概念的理解比较狭窄,主要限于革命、战争、王朝更替之类的重大政治事件;二是将事件本身当作独立自足的研究对象,力求对其发展过程作出真实的描述,而不太在意事件背后的结构因素。其前提假设是,这些重大政治事件规定了人类历史发展的方向和进程,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历史学家要做的就是利用原始资料去还原这些事件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做到了这一点,其他各种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历史学家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这种较为纯粹的“事件史”研究,显然极大地限制了历史学家的视野,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传统政治史的封闭性格。所以社会史家对传统政治史的一项重要指控就是它过于依赖重大政治事件,即布罗代尔所称的“事件主义”或西米昂所称的“事件偶像”。正是在与传统事件史、政治史相对立的意义上,年鉴派史家提出了关心人类全部活动、追求历史整体认识的“总体史”构想。布罗代尔更将历史时间区分为不同的等级,相对于结构变动的“长时段”和局势演变的“中时段”,事件被“放置和禁锢在短时段之中”,它“以其大量的烟雾而占据着当时代人的意识,但它并不能长久延续,人们只能短暂地瞥见它爆发的火焰”。(13)

然而,如果不是从极为狭隘的意义上将事件仅仅理解为政治事件或重大事件,那么人类历史正是由无数个大大小小的事件构成的,撇开了对事件的叙述、分析和解释,史学研究将不复存在。同样不容忽视的是,政治史对事件的关注具有十分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可以为社会史、经济史等研究领域提供有益的借鉴。著名的法国大革命史学家傅勒对“长时段”在治史方法上的优越地位不以为然,他认为长时段只能解决革命的起源问题,而要解释法国革命在政治上的失败,则必须回到短时段的政治史解读。(14)英国历史学家埃尔顿认为,其他研究方法都不能像政治史那样持之以恒地考虑到时间的流逝和变化:社会史在社会科学的强烈影响下注重横断面的研究,从而使时间停滞不前;经济史虽能研究变迁,但其时间运动非常缓慢,往往失去了“一小时一小时流逝的时间感”;只有政治史能够不断地提供“一个运动着的时间结构”,从而“使真理能四处传播”。(15)

事实上,即使接受年鉴学派对“长时段”和“短时段”之地位等级的判断,政治史和事件史也完全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因为从历史认识论的角度来看,长时段的社会结构具有一种“不可见性”,而短时段的事件却可以成为探讨社会结构及其变迁的重要切入点。社会学者曾经指出,静态的社会结构研究具有难以克服的局限性,应该从动态的角度来看待社会事实,将研究对象“由静态的结构转向由若干事件所构成的动态过程,并将过程看作是一种独立的解释变项或解释源泉”。(16)对于历史学家而言,社会结构只是沉默地存在于已经逝去的时间之流中,各种事件则是促使结构凸显出来的重要契机。任何事件都受到制度、关系和结构因素的或明或暗的制约,在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中,各种力量和因素纷纷登台亮相,从而为历史研究者呈现出关于深层社会结构的动态图景。(17)正因如此,即便是对传统史学研究中的“事件主义”大加抨击的年鉴学派,也并未(事实上也无法)将事件彻底逐出历史研究的领地,而只是反对让历史研究停留在事件的表层。布罗代尔心中理想的史学研究,是“沙漏计时器能朝两个方向倒转——从事件到结构,再从结构和模式回到事件”。(18)

所以我们看到,虽然受到了新史学的强大冲击,政治事件仍然在史学研究中占有一席之地,以至于在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等史学分支学科之外,形成了诸如法国大革命史、美国内战史、义和团运动史之类以事件为中心的独立研究领域。在年鉴派史学家看来,它们无疑属于短时段的历史,但若研究者能够放宽视野,在阐明事件本身的演进脉络之外,努力挖掘出潜藏在事件背后的社会结构及其变迁,那么这种短时段的事件史完全可以和长时段的结构史、总体史并行不悖甚至相得益彰。例如,美国学者柯文在细致描述义和团运动之起源和经过的基础上,令人信服地再现了历史当事人的真实经历和感受(“作为经历的义和团”),并对不同时期历史诠释者将义和团运动逐步塑造为一个意识形态神话的过程进行了深入考察(“作为神话的义和团”),从而超越了纯粹“事件史”研究的局限性。(19)程歗从一段广为人知的口述史料出发,发现了历史悠久的民间组织与突发性的义和团运动之间的重要中介,乡土社会精英群的联合和行动重塑了各自主导的那部分组织和文化,最终导致了义和团的发生并规定了运动的方向。(20)从这些研究实例中,不难发现政治事件对于结构史、总体史所具有的方法论意义。

史学研究中叙事传统的复兴,也使政治事件研究获得了新的生命力。所谓叙事,“是指将历史材料以时间顺序组织起来,并将内容组成一前后呼应的故事”。和年鉴学派倡导的“结构史”相比,其安排以“叙述”而不是“分析”为主,其焦点在于“人物”而非“环境”。(21)在以政治史为中心的传统史学中,叙事乃是史家撰述的基本手段,希罗多德和司马迁以来的中西传统史学家几乎全都是叙事高手,能如讲故事一般将历史叙述得栩栩如生。进入20世纪后,史学的叙事传统也在科学主义和新史学的巨大冲击下日益衰落。然而,历史学就其天性而言是一门具有强烈人文性和叙事性的学科,“它叙述人类社会的古往今来,这些历史事实是独立于任何社会科学理论和方法的客观实在,这就构成了历史叙事的独立性的基础,也决定了不可能以某种社会科学来完整地包涵历史学”(22)。自20世纪60、70年代以来,西方史学界出现了一批回归叙事传统的史学著作,如埃尔顿根据英国星室法庭记录撰写的包含16世纪英格兰暴动在内的系列故事,崔若伯笔下20世纪初一位旅居中国的英国人的奇闻轶事,勒华拉杜里对法国西南部一个纯洁派村庄中普通村民之生活和观念的再现,戴维斯通过一起替身丈夫案件对16世纪法国下层社会的探讨,等等。引人深思的是,这些史著的作者都曾长期浸淫于新史学研究,他们“提出过新的问题,试过新的方法,找寻过新的史料,但是现在都回到讲故事式的历史叙述上来”(23)

所谓“叙事的复兴”当然不是传统政治史、事件史的复归,它指的是一种边界开放的事件和叙事,其范围之广足以包括历史上发生过的一切事情。但同样难以否认的是,叙事需要个性化、情绪化、情节化的题材,而这正是政治史的拿手好戏。“名人经历的丰富多彩、宫廷政变的阴谋诡计、战争场面的紧张激烈等都是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24)政治史与叙事之间的天然联系,使事件研究具有了另一种方法论意义,足以为其他领域的专门史家之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