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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存的个体记忆与隐喻的集体记忆

在建构论者看来,记忆绝非纯粹的个人行为,而是一种集体社会行为,人们从社会中得到、拾回、重组记忆;每一种社会群体皆有其对应的集体记忆,该群体借此得以凝聚及延续;人们对过去事情的记忆常常是选择性的、扭曲的或是错误的,因为每个社会都有一些特别的心理倾向,或是“心灵的社会历史结构”,记忆无法脱离此种倾向或结构的制约;集体记忆依赖各种媒介(如实物、图像、文献等)或各种集体活动而得以保存、强化或重温。(3)简言之,记忆乃是集体和社会建构的产物,因而一切记忆都是集体记忆、社会记忆。

然而,集体记忆并不是一个不言自明的概念。在现代心理学中,记忆通常指个人对过去活动、感受、经验的印象累积和再现。记忆之形成,须经过编码(将外在刺激转换成各种代码以备贮存)、贮存(将编码后的讯息留存下来以备检索)、检索(在必要时将贮存的讯息进行解码还原)等步骤。在此过程中,脑神经细胞和细胞之间的突触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当神经细胞受到刺激时,细胞之间的突触就会生长和增加,使与之相邻的神经细胞联结、沟通,达到一定程度后会出现“神经回路”,由此形成人们所说的记忆。(4)显而易见,任何一个群体都不具备这样的生理前提。

针对群体自身能否记忆的问题,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们有过诸多探讨。哈布瓦赫的老师、现代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涂尔干(Emile Durkheim)基于对社会现象的细致观察,相信社会群体构成独立的心理单位,并拥有人类个体的几乎一切特征。心理学家、分析心理学的创始人荣格(Carl G.Jung)阐述了“集体无意识”的概念,意指包括祖先在内的世世代代的活动方式和经验库存在人脑中的遗留痕迹,它是人格结构最底层的无意识,能在特定人群所有成员的心中找到。在此基础上,哈布瓦赫不仅强调个体记忆受制于集体框架,而且明确提出“群体自身也具有记忆的能力”,这种群体记忆“好像植根于许多不同的土壤一样”,在“群体各个成员的意识中生发出来”。(5)

另一些学者则对“集体记忆”概念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英国心理学家巴特莱特(Frederic C.Bartlett)对哈布瓦赫关于集体记忆的观点提出质疑,认为他所论述的只是“群体中的记忆”而并非“群体的记忆”,前者是指个体记忆受到社会的导向和控制,这一点是无须争论的;后者是指群体自身的记忆,这一点既无法被证明也难以被否定。群体成员拥有相似的认知和记忆这一事实,与其说证明了群体记忆的存在,不如说是群体与个体在相似地运用社会“图式”(schema)。(6)事实上,哈布瓦赫自己的看法也是颇为矛盾的,他虽然肯定集体记忆之存在,却又不得不承认,“尽管集体记忆是在一个由人们构成的聚合体中存续着,并且从其基础中汲取力量,但也只是作为群体成员的个体才进行记忆”。社会阶级、家庭、协会、公司、军队都拥有不同的记忆,而这些记忆“都是由其各自的成员通常经历很长的时间才建构起来的”。(7)

在强调个人记忆受制于集体和社会的概念框架这一点上,建构论者无疑是正确的,因为作为记忆之前提的语言、逻辑、概念都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个人在集体和社会之中不断习得的结果。但集体和社会框架对个体记忆的制约和支配作用并非铁板一块、不可逾越,而是有大小和强弱之分的。心理学家对经历性记忆(episodic memory)和语意性记忆(semantic memory)进行了区分,前者是指有关个人生活经验的记忆,后者是指个体对周围世界中一切事物的认识,特别是对代表事物之抽象符号意义之了解。(8)集体框架对个体记忆的制约主要体现在语意性记忆上,更具个人色彩的经历性记忆所受到的束缚则要少得多。

至少就其本初涵义而言,记忆的真正主体只能是个人,“集体记忆”的概念则只有在隐喻的意义上才能成立。哈布瓦赫及其后继者极力强调个体记忆只有在集体的概念框架下才能形成,其另一面则是,集体记忆只有以个体记忆为载体才得以存在和传承。惟其如此,个体记忆方有可能在建构论视角一枝独秀的记忆研究领域觅得一席容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