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节 黄龙县
一、基本县情
黄龙县位于延安市东南缘,居陕西省中部偏北。地理位置为东经110°02′44″~110° 16′48″,北纬35°24′19″~36°02′01″。东西长度57.8千米,南北长度69.9千米。总面积2751平方千米。东接渭南韩城,南与合阳县、澄城县、白水县相连,西邻洛川县,北与宜川县接壤。驻地石堡镇,距省城223千米,距延安市政府驻地246千米。地处陕北黄土高原东南部与渭北二级台塬接壤处,主要山脉大岭,平均海拔1350米左右,主峰大岭梁红花店海拔1783米,为最大分水岭。主要河流16条,均为出境河。源自黄龙山区的涺水河、石堡河、仕望河、仙姑河等水系,呈放射状分流注入黄河、洛河。
2010年,全县辖3镇7乡,87个行政村。人口中汉族最多,还有满、回、蒙古等11个少数民族。1997年,总户数12809户,总人口45131人,出生率10.01‰,自增率3.66‰。2010年,总户数18444户,总人口49392人,出生率7.52‰,自增率2.67‰。
境内土壤共分10个土类、19个亚类、48个土属、121个土种。耕地面积422万亩,是延安市土壤类型最丰富的一个县。土壤肥沃,潜在生产力大。
林业资源丰富。以油松、山杨、白桦、侧柏为优势的乔木达70余种,灌木60余种;可供药用植物达300余种。鸟类60多种,兽类30多种,其中以世界级濒临灭绝的珍禽褐马鸡闻名于世。天然草场150万亩,年载畜量可达21万个羊单位。
黄龙县有沉积矿产,油页岩、煤、腐殖酸肥料煤、铁等未正式勘探及计算储量,其他矿有建筑石料、砖瓦黏土、石灰岩等。
主要物产为核桃、板栗、花椒、玉米、苹果等。
二、经济发展状况
2010年,全县完成国内生产总值6.345亿元,是“十五”末的2.5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28亿元,是“十五”末的3.9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59亿元,是“十五”末的两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570元;财政收入2092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2010年,人均产粮2吨以上,获得国家农业部“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称号。
2001~2005年,全县建成移民新村、重点村、示范村65个,百户移民新村2个,搬迁安置群众1856户7853人。全县95%的农民脱贫致富。2006~2010年,完成农村安全饮水工程264处,解决3.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平方千米,全面加强防火、防汛、防雹和防疫“四防”体系建设,护林防火创造连续54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佳绩,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成果斐然。2010年底,新建改建县乡道路76条,总里程达1315.7千米。城乡电网改造全面完成,村村通电率达100%。网络宽带入户率逐年增加,移动信号乡村全覆盖,95%的人用上手机。招商引资不断扩大,截至2010年共签订招商引资合同14个,项目资金累计7.45亿元,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电站、生物质能源等一大批新型招商项目落户黄龙。
黄龙是全国八大防护林区之一,陕西省五大林区之一,被誉为陕北黄土高原上的“绿色明珠”“黄河绿洲”“陕西的一叶肺”,林业经济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50多年来,坚持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大力开展育苗造林、封山育林和次生林抚育改造以及加强对现有森林的管护工作。
1999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至2010年,经济林栽植面积中2.5万亩初见成效,年产值达9000万元。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建设中,全县共完成投资2552万元,新建、改造基本农田建设2.3万亩,建农村沼气池417口,改节柴灶504口,新建干果经济林核桃0.8万亩,改造低效核桃经济林1.23万亩,完成补植补造任务2.25万亩,促进农民增收。
绿色旅游、红色旅游纳入全市旅游规划,神道岭景区、穆柯寨景区、瓦子街烈士陵园景区、无量山景区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农家乐”围绕黄龙生态旅游方兴未艾,泄湖狩猎场接待中心等投入运营,接待能力大大增强。2010年,接待旅客27.9万人次,旅游综合创收5466万元,黄龙旅游格局初步形成。
三、社会事业
民生工程建设深入人心,职工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体系不断扩大,弱势群体救济、贫困学生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目标如期实现,新农保被列入国家级试点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五保户”集中供养走在全省前列。师资队伍不断壮大,升学率逐年提高。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蓬勃发展。新时期农村中共支部书记好榜样乔占山事迹轰动全国,受到中共中央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赞扬。
1975年,尧门河水库杨家坟遗址出土35000年前“黄龙人”头盖骨化石。国家级重点保护遗址范家卓子乡红罗义行政村8200米的战国时期魏长城遗址得到有效保护。全县发现挖掘文物遗迹370处,其中列入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6处。秧歌、黄龙猎鼓、社火舞狮、芯子、彩船、竹马以及剪纸、刺绣、布玩具工艺等民间传统文化艺术成为群众重要的娱乐活动。
2001年10月,国家林业局授予“中国核桃之乡”称号。2005年10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黄龙县为矮化核桃种植“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园”。2008年4月,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授予黄龙县农业普查办公室“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9月,首届中国核桃大会组委会授予黄龙县黄龙“香玲”核桃金奖,黄龙“陕核五号”核桃银奖。